深化科技金融创新加快建设创新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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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推进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推进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推进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7.01•【字号】鄂政发〔2016〕26号•【施行日期】2016.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推进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鄂政发〔2016〕26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湖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推进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7月1日湖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推进计划(2016-2020年)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全面创新,大力建设创新型省份,按照《科技部关于同意湖北创新型省份试点建设方案的函》(国科函创〔2016〕5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推进计划。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教资源富集、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和率先开展科技体制改革等优势,着力在创新发展和动能转换上走在前列,着力打造长江经济带脊梁,努力把湖北建成内陆地区新一轮改革开放的新高地。

通过“产业提升、成果转化、企业培育、基地建设、人才集聚、科技金融、科技扶贫”七大工程的实施,构建具有湖北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动力和活力,使创新成为引领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核心动力,推动经济实现“双中高”,加快把湖北建设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走在全国前列,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重要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前,全省创新能力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创新动力进一步增强,创新活力进一步释放,区域创新发展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湖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湖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湖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鄂政发〔2020〕28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湖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发〔2020〕28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促进湖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12月31日促进湖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进一步促进湖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把握发展要求,构建全域发展新优势(一)突出高质量发展目标。

坚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方向,把握“高”和“新”的定位,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将高新区建设成为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到2025年,全省国家高新区达到14家、省级高新区超过30家,高新区生产总值超过2.3万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超过800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万家,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园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7%左右,每万名从业人员当年专利申请量超过300件,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引领带动能力显著增强。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二)强化自创区创新引领。

推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强化与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大胆开展政策先行先试,实现自创区与自贸区改革举措的深度叠加、改革创新功能的有机融合,加快探索具有湖北特色的创新驱动发展路径,加快建设武汉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支撑武汉创建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2024湖北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试题(含答案)

2024湖北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试题(含答案)

2024年度湖北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试题(含答案)学校:班级:姓名:考号:一、单选题(20题)1 .不属于行政法规的是?OA.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B.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C民法通则D.植物品种保护条例2 .《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意见》提出,把O和社会组织人才开发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发展规划,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A.公有•制经济组织B.非公有•制经济组织C.中外合资经济组织D.外资经济组织3 .农业。

屈于小农生产,农民依拳人力、手工工具、经验养殖。

Λ.I.()B.2.()C.3.()D.4.04 .以下陈述不属于“大变局”时代特质的是:()A.社会风险更加多样、匏杂氏人化自然程度进一步加深C.社会治理政策更倾向效率D.人类普遍进入长寿时代5 .集成电路保护条例属于()。

A.宪法B.法律C行政法规D.国际条约6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权利的保护期为O年。

A.30.0B.40.0C.50.0D.60.07 .物联网的基本架构中的)由各种私有网络、就联网、有线和无线通信网、网络管理系统等组成,在物联网中起到信围传输的作用,该层主要用于对•感知层和应用层之间的数据进行传递,它是连接感知层和应用层的桥梁。

A.访问层B.网络层C.感知层D.应用层8 .“四个面向”不包括()。

A.面向世界科技前沿B.面向文化主战场C.面向国家箕大需求D.面向人民生命健康9 .()又称“反向定制”或“用户直连制造“,是以工厂亢接对接消费者需求为特征的新型生产制造和商业形态A.C2MB,M2MC.A.1D.SQUAD2.010 .长-:角一体化发展的规划中,以()等地区为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打造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A.江苏无锡B.上海临港C.浙江嘉兴D.安徽池州11 .广西深入实施0战略,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为全国市场提供更加多样、更高品质的供给。

2024湖北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知识题及答案

2024湖北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知识题及答案

2024湖北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知识题及答案学校:________班级: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0题)1.《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意见》提出,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加快发展,()是关键。

A.人才B.教育C.科技D.经济2.属于知识产权法的是?()A.宪法B.商标法C.专利法D.著作权法3.闵采尔通常把贵族称为()。

A.“刽子手”B.“吸血鬼”C.“杀人魔”D.“强盗”4.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规划中,以()等地区为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打造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A.江苏无锡B.上海临港C.浙江嘉兴D.安徽池州5.从2009年云计算进入中国以来,我国云计算发展过程经历了()个阶段A.2B.3C.4D.56.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和汇编权这四项权利都属于()。

A.署名权B.修改权C.发表权D.演绎权7.《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提出,在事业单位设置(),有助于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优势,加快推动科技创新。

A.流动岗位B.技术岗位C.管理岗位D.创新岗位8.我们的目标是:到2025年,在()领域拥有一大批战略科技人才、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A.技术创新B.基础研究C.关键核心技术D.战略科技创新9.根据《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对于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类项目(课题),不把()作为申报指南、立项评审、综合绩效评价、随机抽查等的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

A.技术路线B.经费预算C.项目成果D.论文10.《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提出,对于基础研究,论文是成果产出的主要表达形式,坚决摒弃以刊评文,评价重点是论文的()。

A.发表数量和被引次数B.影响因子C.ESI排名D.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11.根据《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对于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类基地,注重评估()的质量和效果。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12.20•【字号】鄂发[2004]23号•【施行日期】2004.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资利用正文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2004年12月20日鄂发[2004]23号)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形势,紧紧把握新世纪重大战略机遇期,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发展和完善湖北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加快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现就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1)指导思想。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施“外向带动战略”以来,我省的对外开放工作取得很大成绩,卓有成效地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但从总体上看,我省对外开放的水平不仅同沿海先进省份相比存在较大差距,而且与自身经济发展也不相适应。

开放不够、发展不够仍然是湖北最大的实际。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扩大对外开放的重大战略意义,进一步增强开放意识、竞争意识和机遇意识,坚决革除一切阻碍开放的体制机制弊端,不断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创新,真正做到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

我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实施开放先导战略;坚持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相结合、“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扩大规模与提高水平相结合;坚持以提高全省经济的外向度为目标、以改善和优化开放环境为重点、以武汉市开放开发为龙头,努力提高湖北经济的国际竞争力,促进湖北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

(2)奋斗目标。

按照省委提出的“我省经济发展三年有明显变化,五至七年有大的变化,主要经济社会指标在中部地区居于领先地位”的总体要求,提出2005年至2010年的奋斗目标如下:经过前3年的努力,到2007年,全省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当年达到35亿美元,年均递增20%以上;实现出口超过50亿美元,年均递增20%以上;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完成营业额3.5亿美元,外派劳务突破6000人次;县域经济对外开放取得明显进展,年实际使用外资和出口均超过1亿美元的县(市)达到10个,绝大多数县(市)使用外资和出口均超过1000万美元;入境旅游人数达到110万人次。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以“四个加快”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以“四个加快”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以“四个加快”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09•【字号】武政办〔2021〕100号•【施行日期】2021.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以“四个加快”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武政办〔2021〕10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以“四个加快”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9月9日以“四个加快”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的决策部署,以“四个加快”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快扩大经济规模(一)细化落实产业地图。

以产业地图为指引,细化制定招商地图、创新地图、人才地图,相互支撑、同向发力。

牵头部门履行好统筹协调责任,加强对各区(含开发区,下同)的政策指导和精准支持,推动各区根据实际发展新产业,精准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推动区级经济错位竞争、特色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招商办、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招才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下同〉)(二)全力推进“一区一表”。

实行每月一调度、双月一交流、每季一总结、半年一讲评、全年一考核的“五个一”推进机制。

各区明确各主导产业发展的“一谱一策三清单”,即制定产业发展图谱,出台促进产业发展政策,梳理形成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平台3张清单。

突出项目支撑,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加强要素保障和审批服务,确保每年新开工600个亿元以上项目,完成市级重大项目投资240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区人民政府)(三)建立产业链“链长制”。

实施“一链一策”,各牵头部门对标先进城市制订实施方案,明晰产业链发展目标、路径,建立健全精准化、个性化政策供给。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15•【字号】荆政办发〔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8月15日加快推进科技创新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制定以下措施:一、进一步谋划和推进创新项目建设(一)大力谋划、积极争取中央、省创新项目。

对接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紧盯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和中央、省科技重大专项,围绕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石油科技、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谋划创新项目,建立重大项目库,加快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研发。

实施“科技助力经济2020”“百城百园”行动、揭榜制科技项目等中央、省重点专项。

每年争取中央、省创新项目资金不低于全省份额的10%,将向上争取项目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二)优化实施市、县两级科技计划项目。

持续推进科技计划项目改革,建立市、县两级科技研发计划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聚焦智能制造、石油科技、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优势产业,统筹实施市、县两级科技计划项目,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二、进一步提升企业创新动力(三)培育壮大企业创新主体。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6.19•【字号】武政〔2021〕11号•【施行日期】2021.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9部委制发的《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专项方案》(银发〔2015〕225号),巩固扩大《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武政〔2016〕39号)工作成效,全力推动《武汉市打造区域金融中心实施方案(2021—2025年)》(武办文〔2021〕23号)在科技金融改革创新领域落地见效,经研究,特提出意见如下。

一、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武汉科技研究、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金融要素、金融服务和金融业务创新,建设涵盖高新技术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区域科技金融资源配置体系,将武汉建设成全国科技金融改革创新高地,助力武汉市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

到2025年,全市科创企业融资结构明显优化,间接融资蓬勃发展,科技贷款余额突破4000亿元;直接融资大幅增加,私募股权投资企业突破600家,私募基金总规模突破5000亿元;科创企业上市数量显著增加,突破100家;科技保险创新持续突破,科创企业保险保障突破1000亿元。

二、重点任务(一)加快培育科技金融市场主体1.强化科技金融集聚区建设。

突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核心作用,将光谷打造为全市科技金融机构聚集区和全国一流科创金融中心。

支持相关区简化基金申报程序,对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登记注册实施“即报即登”,形成建设大道武汉金融街、中北路基金楼宇群,加快发展后官湖资本岛、武汉基金产业基地等特色基金业园区。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湖北省委员会,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05•【字号】鄂发[2013]9号•【施行日期】2013.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发〔2013〕9号)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现将《推进富强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创新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文明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幸福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统一简称《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抢抓“黄金十年”发展机遇,大力推进富强、创新、法治、文明、幸福“五个湖北”建设,是实现“中国梦”的湖北行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在湖北的具体体现,是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抓手。

《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指导湖北未来五到十年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具体部署。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实施意见》上来,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地贯彻好、落实好。

大力推进“五个湖北”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两会”精神,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以“四化”同步发展为抓手,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实施一元多层次战略,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工业大省向工业强省、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科教大省向科教强省、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跨越,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在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湖北十百千万实施方案

湖北十百千万实施方案

湖北十百千万实施方案
湖北省作为中国中部重要的经济和文化中心,近年来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

为了进一步推动湖北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湖北省提出了“十百千万”实施方案,旨在加快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实现高质量发展。

首先,湖北省将实施“十大工程”计划,包括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升级、深化改革开放、加强教育医疗卫生事业、扶持农村振兴、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社会治理和推进民生改善等方面的工程项目。

这些工程将为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推动湖北省实现高质量发展。

其次,湖北省将实施“百大项目”计划,涵盖了工业、农业、服务业、科技、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环保等多个领域。

这些项目将有力促进湖北省各行业的发展,提高产业竞争力,为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再次,湖北省将实施“千项措施”计划,包括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成本、加强金融支持、推动创新创业、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强城乡发展平衡、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一系列具体措施。

这些措施将为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最后,湖北省将实施“万企万村”计划,通过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加强农村振兴、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等举措,带动万家企业发展,带动万村振兴,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总之,湖北省“十百千万”实施方案将为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推动湖北省实现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作出新的贡献。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金融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金融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金融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7.06•【字号】武政办〔2022〕91号•【施行日期】2022.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金融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武汉市金融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7月6日武汉市金融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为推动武汉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金融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根据我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打造区域金融中心实施方案,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聚焦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提高金融意识,完善金融体制机制,推动金融规模再上台阶,引导金融机构增强实力,推进金融创新取得新突破,促进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二)主要目标1.总体目标。

到2024年,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进一步增强各区、各部门和单位的金融意识;建强金融工作干部队伍,充实金融工作力量,提高金融工作水平;加大金融招商引资力度,不断丰富金融业态和市场主体;力争完成各项金融指标,推动金融市场规模再上台阶。

2.具体指标。

根据2021年目标完成情况,结合2022年绩效目标,制定三年主要指标如下:二、主要任务(一)持续做大金融市场总体规模1.做大金融总量,提高存贷款及金融业增加值。

扩大再贷款再贴现规模,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有效落地,合理增加我市地方法人银行信贷规模、专项信贷规模,积极争取在汉银行总行、区域总部在贷款额度、定价方面给予我市支持。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地方金融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地方金融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地方金融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8.13•【字号】鄂政办函〔2021〕32号•【施行日期】2021.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地方金融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21〕32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湖北省地方金融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8月13日《湖北省地方金融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湖北省地方金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为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两会”及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建立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统筹组织、多方联动、分工协调的工作机制,健全我省地方金融监管制度体系,完善配套制度和政策措施,大力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推动地方金融规范有序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二、主要措施(一)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培训。

1、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解读条例。

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开展宣讲解读、采访报道、咨询服务等专题宣传贯彻活动。

完成时间:2021年8月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组织开展条例学习培训。

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方式,对条例进行宣讲、培训,准确把握和理解条例内涵,提升各级各部门对条例条文的理解能力和执行能力。

完成时间:2021年底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二)制定配套制度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科技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科技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科技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0.10.13•【字号】鄂科技发重〔2020〕30号•【施行日期】2020.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科技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科技发重〔2020〕30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8〕28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全省科技创新体系,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省科技厅研究提出了《省科技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科技厅2020年10月13日省科技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若干意见新型研发机构主要从事科技创新、技术服务、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具有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特征。

新型研发机构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打通产学研金全链条通道,对促进创新资源科学高效优化配置,强化产业技术供给,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推动我省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快速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聚焦创新发展战略需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我省重大创新发展战略需求,围绕重点产业领域,推进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布局建设,将“楚才在鄂”的优势转化为“楚才兴鄂”的现实生产力,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技术瓶颈制约,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探索新型研发机构的社会化、市场化运行方式,打通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通道,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全链融合发展,构建多元开放合作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加快建设具有全国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创新平台体系,为湖北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区域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科技创新支撑。

湖北银行业推动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

湖北银行业推动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

湖北银行业推动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为有效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金融产业与科技产业的融合作用,探索银行业支持科技和金融融合的新路径,支持湖北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与发展,促进武汉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与工作目标以银行业机构与科技型企业“共同成长、共担风险、共享成果”为基本原则,通过监管部门强力推动,形成以科技为支撑、以企业为载体、以产业为纽带、以创新为驱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广泛参与,各类市场主体与区域经济繁荣共生的良性局面。

(一)共同成长。

根据科技型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行业特征、金融需求特点,构建政策性金融前端介入、商业银行及时接力、适时对接天使基金、种子基金、创投、风投、证券及保险等投资机构的全生命周期、无缝式金融服务链,支持科技型企业成长与壮大。

(二)共担风险。

推动构建政府主导与适度补偿、投资、担保、保险等机构广泛参与,政府与银行、企业共同承担的风险分担机制。

(三)共享成果。

银行业机构通过合理定价、创新产品、服务与收益模式,实现银、企及相关各方收益共享。

二、营造发展环境(四)支持搭建科技金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积极支持政府部门整合科技主管部门、工商、税务、房管、环保、司法、征信、科技成果认定、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知识产权登记、股权转让等相关信息,为银行机构通过大数据分析发掘潜力客户、加强信贷风险防控提供信息支持,早日形成全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互联互通。

(五)推动建立科技贷款信用风险分担机制。

推动建立由政府主导并广泛吸收民间资本的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通过政府主导、专家评审、银行参与的方式,对科技型企业及银行、增信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建立行政准入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动态调整的名单制管理。

对名单制内科技贷款损失,建立由政府、银行与增信机构合理分担机制。

通过依托政府成立再担保机构等方式,增强对科技型企业贷款担保的代偿能力。

(六)争取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由银行机构主动衔接沟通,监管部门协调配合,推动财税部门对试点内科技金融机构采取营业税返还、对计提的科技型企业贷款损失准备给予全额税前扣除等税收政策。

助推现代服务业提速升级 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省政协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建言摘编

助推现代服务业提速升级 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省政协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建言摘编

助推现代服务业提速升级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省政协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建言摘编□本刊编辑部编者按:9月27日,省政协召开“助推现代服务业提速升级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座谈会。

现将有关发言摘编如下——加快湖北现代服务业发展省政协委员吴中志近年来,湖北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高质量发展战略,着力推动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持续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湖北现代服务业占GDP 比重逐步提升,整体实力不断增强。

同时也应看到,湖北现代服务业仍存在发展不够、高端供给不足、发展后劲乏力等短板。

建议:一、明确“提档升级”主攻方向。

在武汉、宜昌、襄阳制定出台适合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政策,建立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

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现代家电、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航天航空、文化旅游等十大新兴产业,以及研发设计、现代物流、法律服务、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构建促进两业融合发展政策体系和产业生态。

二、增强现代服务业发展新动能。

加大政策支持和投资力度,把加快培育本土创新企业作为全省现代服务业发展战略的重中之重,率先推动一批有国内外影响力的服务业企业,构建现代物流、现代商贸、现代金融、信息服务、研发设计、数字经济、创意经济等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

三、扩大现代服务业的对外开放。

积极培育对外开放的主体,强化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放宽市场准入,破除各类显性隐性准入障碍,打破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形成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生动局面,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活力,不断优化现代服务业的营商环境。

四、引进培养现代服务业紧缺人才。

借鉴全国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优化高端管理人才,吸引高素质人才到湖北。

打造“湖北服务”新名片省政协常委邹薇服务业不仅是稳定就业和市场的“压舱石”,也是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助推器”,还是推动新经济新动能加速成长的“孵化器”。

我们要找准方向,打造“湖北服务”新名片,制定和实施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湖北方案”。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培育和发展住建领域新质生产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培育和发展住建领域新质生产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培育和发展住建领域新质生产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10.08•【字号】鄂建办〔2024〕3号•【施行日期】2024.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培育和发展住建领域新质生产力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建办〔2024〕3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城管委(局)、公积金中心,武汉市园林局、水务局,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仙桃市住房保障中心、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天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精神,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加快培育和发展住建领域新质生产力,推动湖北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厅制定了《培育和发展住建领域新质生产力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2024年10月8日培育和发展住建领域新质生产力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精神,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加快培育和发展住建领域新质生产力,推动湖北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特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

住建行业是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要深刻理解新质生产力的内涵,坚持新发展理念,适应行业发展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的新要求,因地制宜探索住建领域新质生产力的推进路径,着力在城市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等方面,深化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模式创新、机制创新,推进全省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促进湖北高科技产业高质量发展

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促进湖北高科技产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 王皖君[1];罗久煌[2]
作者机构: [1]中共湖北省委党校;[2]湖北省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
出版物刊名: 学习月刊
页码: 34-35页
年卷期: 2021年 第6期
主题词: 创业投资;高科技产业;多元化投资主体;创投引导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
摘要:在经济全球化及知识化时代,高科技产业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原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要坚持创新驱动,推动产学研结合和技术成果转化,强化对创新的激励和创新成果应用,加大对新动力的扶持,培育良好创新环境."湖北地处我国中部核心地区,具有巨大的区位优势、良好的经济基础和丰富的人力资源等优势,完全有条件发展成为我国高科技产业强省.。

推进武汉创建“两个中心”

推进武汉创建“两个中心”

湖北政协2021年第1期建设国家科创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应强化顶层设计和规划引领。

建议:一、加强省市统筹协作,加快建立完善综合保障体系争取将武汉国家科创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和全国区域发展总体布局,尽快明确创建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

成立筹建理事会,建立完善协调推进机制和运行保障机制。

发挥省市区三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形成省市、省企协同联动的多元投入格局。

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引导地方投资平台联合各类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多渠道持续稳定投入。

二、聚焦原始创新,提升源头创新供给能力(一)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

支持在汉高校院所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鼓励参与国际重大科学计划和工程。

超前部署基础前沿科学研究,中外合作共建全球领先的科研、人才基地。

(二)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武汉,将我省谋划新建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布局。

支持已有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提升功能。

(三)建设重大科技研发平台。

加快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引进世界一流科研机构和跨国企业研发中心,支持共建联合科技创新平台,提供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中间试验等服务。

(四)加大基础研究的财政科技投入力度。

财政在一级专项科目中专门增设基础研究专项,重点支持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对优秀基础研究团队持续稳定给予支持。

三、深化开放合作,构建协同高效的科技创新生态(一)建设“东湖科学城”。

依托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东湖科学城为重点创新源,联动周边市区尽快完成武汉科创中心战略布局。

(二)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创新。

做大做强长江中游城市群科技成果转化联盟和新型研发机构战略联盟,统筹协调推动大科学装置建设共建共用、开放共享,共建共性技术试验平台,共同争取国家重大技术研发平台。

(三)积极对接国家科技创新战略。

结合国家中长期科技创新系统布局和重大战略需求,谋划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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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科技金融创新加快建设“创新湖北”刘正斌2013年第1期——经济建设省委李鸿忠书记在省十次党代会上要求,“开辟科技与金融、资本、市场深度融合的‘绿色通道’,促进科技成果落地开花、就地转化”。

我省最大的资源是创新资源,最大的优势是创新优势、最大的潜力是创新潜力,唯有深化科技与金融融合创新,把“三个最大”变成跨越式发展最大动力,才能促使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走上创新驱动的轨道。

一、科技金融创新是推动创新发展的加速器如果说科技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发动机,那么金融就是涡轮增压器,科技与金融的有效结合可以为创新发展增添强劲的动力。

(一)科技金融创新成就美国世界科技创新领先地位。

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也是全世界科技创新的强势领先者。

美国成功的最关键因素在于拥有全世界最发达的金融市场,建立了整套有利于科技创新的金融机制,汇集全球金融资源、人才资源和创新资源为维持美国科技创新领先地位服务。

美国金融业对科技创新的贡献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大力度的政府投入。

美国对科技创新创业始终给予高强度的资金投入。

长期以来,美国政府投入占全国研发经费(R&D)总投入比重持续保持在27%以上。

二是高效的投融资服务。

美国风险投资规模保持全球第一,年股权投资额度是中国的近5倍,培育了一大批世界一流的投资银行。

三是灵活的资本进入和退出机制。

美国通过组建合伙制投资基金,大力保护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积极发展垃圾债、创业板、并购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极大便利了社会资本的进退,在我们还在为热钱泛滥头疼不已的时候,美国则在用全世界的钱来支持科技创新创业。

(二)科技金融创新成为国内各省市加速科技资源争夺和成果转化的主攻方向。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内科技创新高潮迭起,各省市加大了对科技资源的争夺力度,不约而同地把科技金融创新作为推动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的重要突破口。

北京中关村抢抓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重大机遇,加快完善促进金融与科技结合的“1+6”政策体系,环境的优化吸引了高端创新要素的集聚,中关村留学归国人员数量占全国的近四分之一,吸引的创业投资总额占全国的近三分之一,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企业数量占全国的三分之一,一举成为国内外知名高端要素聚合区、创新创业集聚地、战略产业策源地。

2012年8月29日,北京市政府再次与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意见》,争取到2020年将中关村建设成为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

广东佛山本地金融资源不足,科技创新能力滞后,但佛山坚持科技与金融“双轮驱动”,建设佛山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两区并举”,近两年来,年均新增上市企业近10家,融资额超过300亿元,科技金融融合创新催生的科技成果转化已经成为佛山招商引资的重要渠道。

(三)科技金融创新的关键在产品和服务创新。

科技金融创新的核心是创造适应科技创新创业需求的新产品和新服务。

为撬动科技信贷业务、分享科技创新带来的财富,美国硅谷银行首创“商业银行与风险投资深度融合”的服务模式有效控制了贷款风险,硅谷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一直维持在0.5%以下,平均资产回报率17.5%,远高于同期美国银行的行业平均水平。

在国际次贷危机冲击下,美国金融业受到重创,但硅谷银行业务逆市而进,目前为美国50%以上的风投企业、全球600家以上风投机构提供金融服务。

硅谷银行投贷结合的服务模式已成为风靡世界的科技信贷服务模式,硅谷银行已成为全球著名的“科技银行”,被誉为“科创之父”。

北京中关村针对不同阶段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和特点,不断创新,初步形成了“一个基础(以企业信用建设为基础)、三个方面(资本市场、股权投资、信贷融资)、十条渠道(境内外上市、代办股份转让、并购重组、创业投资、私募基金、技术产权交易、担保贷款、信用贷款、信用保险与贸易融资、科技型小额贷款)”的投融资体系,使创新型企业的多元融资需求通过市场机制得到高效满足。

成都高新区初步形成了“企业内源融资+政府扶持资金+风险投资+债权融资+股权融资+改制上市”的“梯形融资模式”,由政府扮演“人梯”角色,针对不同企业的不同生长周期,量身定做融资组合,一举成为国内科技金融创新的高地。

二、科技金融创新能力不足是制约“创新湖北”建设的瓶颈我省科技金融总体上仍处在起步阶段,金融创新环境仍不成熟,金融对科技创新创业的支持能力不足。

(一)科技金融创新的组织领导工作亟需加强。

我省还没有建立专门的领导和协调机制,部门之间、部门与金融机构之间、各级政府之间协调的难度较大。

政策有待完善细化。

科技金融政策的宣传推广和落实不到位。

我省先后出台近70项扶持科技金融创新的优惠政策,然而相当一部分金融机构和企业不了解政策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执行程序,政策的受惠面和激励效果难以充分发挥。

(二)银行体系创新动力缺乏致使银行难以满足科技型企业灵活多样的融资需求。

大型商业银行喜欢把大客户置于核心位置,有限的金融资源往往被大企业和大项目垄断。

出于稳健经营的需要,银行对贷款风险实施“零容忍”,对科技企业惜贷、慎贷甚至不贷。

担保体系不健全。

担保机构资产规模较小。

据统计,我省近27%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下,难以正常开展担保业务。

(三)创业投资、风险投资规模小,行业专注度和专业服务能力不强。

与江苏比,我省基金规模偏小,2010年我省创业投资机构总数、管理资本总量分别仅为江苏的20%、8%;且资金来源主要靠政府财政投入,渠道单一。

由于大都为综合型基金,缺乏行业专注度和专业性,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能力有限;投资领域主要集中在临近上市项目,投资于初创期企业的投资额仅占全部已投资金额的23%,与“主要解决创业企业初期资本缺乏”的设立初衷有所背离。

(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滞后于科技创新创业的需求。

上市资源紧缺制约了科技型企业上市步伐。

据证监会消息,按照现在工作进度,排队公司至少到2014年底才能完成上市。

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实际门槛高,能够顺利通过审核发行的企业数量还比较少。

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股权和技术产权交易活力不强,市场影响力、辐射力和带动能力弱;由于创业投资、风险投资退出通道比较狭窄,影响了股权投资的积极性。

企业债券门槛高,把一大批处于创业早期的企业挡在门外。

(五)金融机构和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

我省科技与金融结合工作的支撑条件、服务平台,或者说能够沟通科技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

科技金融中介机构规模小、专业性不强,深层次服务能力不足。

我省科技金融公共服务资源比较分散,政府部门各自为政,现有的科技金融公共服务机构彼此缺乏协调,科技服务资源难以有效整合。

三、加快深化科技金融创新,推进“创新湖北”建设我们应认真学习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加快形成“财政投入高效益,资本投资低风险,金融服务全方位,企业融资无障碍”的科技金融体系。

(一)推动实施科技与金融融合创新“五个一”行动计划。

成立一个科技金融工作领导小组。

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省政府金融办主导,相关部门参与的科技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科技金融管理工作合力。

召开一次全省科技金融创新大会,在全省掀起推进科技金融创新的高潮。

起草一份支持科技金融创新的综合政策文件,加快完善针对银行信贷、股权投资、多层次资本市场等不同特点的投融资政策支持体系。

设立一个科技金融创新奖项,对年度在促进科技金融创新上作出突出贡献的予以重奖。

编制一部科技金融创新专项规划,明确科技金融的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

(二)把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创新作为科技金融创新的先导,提升财政科技投入绩效。

财政科技投入不直接投资企业和项目,而将重点放在参与发起创业投资基金,或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壮大融资担保机构等,积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创新创业领域的有效供给。

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的结构,着力实现“两减两增”:逐步减少对竞争性项目的投资,不断增加对科技创新体系及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的投入;逐步减少对上市前(pre-ipo)项目的投入,不断加大对创业初期企业的投入比重。

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方法,引导带动金融资本支持科技企业发展。

(三)把科技信贷创新作为金融创新的主阵地,扩大对科技企业的有效供给。

加强对商业银行科技金融服务与创新的指导、评估、督促和管理,尽快组建光谷科技银行,鼓励商业银行建立科技支行,加快科技银行机构和队伍建设步伐,对科技企业贷款实施单独拨备、单独核算、单独考核,建立与其他支行的风险隔离墙,控制总体风险;引入贷款风险定价机制,改进和完善现行贷款运作流程;加大产品创新意识,大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信用贷款、投贷联动等创新产品,挖掘商业银行金融潜力。

鼓励发展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增强科技金融服务的专业性。

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担保联盟。

(四)把股权投资作为重点,完善多层次、多类型、多功能的股权投资体系。

充分发挥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功能,积极引导民间资本,特别是湖北本土资本、创业成功企业家参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拓宽创投资金来源渠道。

做多股权投资机构数量,引导各类基金向国家级高新区集聚。

推动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重点向种子期、初创期前移。

积极争取参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开展的新兴产业创投计划试点,由国家资金、地方资金及社会资金共同发起设立新兴产业投资基金。

引导促进各类融资产品和服务整合,构建与产业链相匹配的融资服务链,联通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体系。

(五)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放大科技型企业上市的集聚效应和财富效应。

继续加大上市企业培育力度,大力支持科技型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加快推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非上市公司股份代办转让试点,并将试点范围扩大至省内国家级高新区,建设上市企业“蓄水池”;完善制度,提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市场经营绩效。

(六)完善中介服务链,推动资本和项目高效对接。

坚持发展高科技产业和高新技术服务业并重,大力支持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发展。

加强对中介机构的行业监管,引导中介机构向全省国家级开发区集聚,提升服务的效率和能力。

加快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丰富和创新科技与金融对接的载体。

按照“运作市场化、内容高端化、组织常态化”的方针,积极策划和举办科技企业融资路演、投融资洽谈会、科技金融博览会、创业投资大会、资本论坛等活动,建立快速约会和对接机制。

■(作者单位: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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