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施工招标文件统一示范文本 精品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年通用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年通用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总则1.1 定义1.2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3 合同语言第二条合同双方2.1 发包人2.2 承包人第三条工程范围与内容3.1 工程概述3.2 工程量清单3.3 工程变更第四条合同价格4.1 合同价格构成4.2 价格调整4.3 支付方式第五条工期与进度5.1 施工期限5.2 施工进度计划5.3 工期延误第六条质量与标准6.1 工程质量要求6.2 材料与设备6.3 检验和验收第七条合同的履行与维护7.1 承包人义务7.2 发包人义务7.3 合同的暂停与终止第八条违约责任8.1 承包人违约8.2 发包人违约8.3 违约赔偿第九条争议解决9.1 协商解决9.2 调解9.3 仲裁或诉讼第十条保险10.1 承包人保险10.2 发包人保险第十一条保密11.1 保密义务11.2 例外情况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12.1 合同转让12.2 分包规定第十三条税收与费用13.1 税收13.2 费用承担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不可抗力14.2 法律与适用14.3 合同修改与补充14.4 合同解除14.5 送达14.6 效力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总则1.1 定义1.1.1 本合同中的“发包人”指合同甲方,即发起建设工程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 本合同中的“承包人”指合同乙方,即中标并签订合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3 本合同中的“工程”指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建设的项目,具体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等。
1.1.4 本合同中的“合同文件”指本合同、合同附件、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专用条款、技术文件、图纸等。
1.1.5 本合同中的“合同价格”指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工程造价、材料费、设备费、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等。
1.1.6 本合同中的“工期”指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时间,自合同约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交付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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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货物供货和履约能力做出以下说明和承诺篇一: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第四章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201X-201X年度公务印刷定点协议采购项目(招标编号:LCZ201X013)招标文件要求,我方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郑重承诺:一、我方保证对在协议履行期间的行为(销售、结算、服务等)负责,如发现我方因自身原因违反招标文件或承诺书的有关规定或承诺,报请采购办并有权根据招标文件罚则对我方进行处罚,直至停止我方政府采购定点协议供货项目供应商资格,情节严重的,列入政府采购不良供应商名单。
二、我方保证根据招标文件、《浙江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及我方投标文件的承诺,按中标价格(包括单一合同折扣)及时向丽水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提供高质量的中标产品和服务,且不在《政府采购供货协议书》内容之外,提出任何附加条款。
三、我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货物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ISO9000体系认证等)。
四、我方保证在协议有效期内,始终以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价格作为采购单位购买中标产品的价格。
不以市场价格变化等理由擅自提高价格。
五、我方保证在协议期间,免费送货上门。
确定本项目总协调人,专门负责本项目采购事宜。
六、我方保证在供货时按中标合同文本规定内容与各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书,妥善保管该合同书并按月报送采购办及采购中心,并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采购办及政府采购中心定期上报我方当月在本招标项目下的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销售记录统计表。
七、我方同意贵方为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可以在有关网站和相关文件上公布我方中标产品的价格以及相关的信息。
八、我方知道我方对丽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供货资格只限于提供我方在本招标项目下的中标产品。
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办法
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办法(试行)修订的政策解读一、修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9号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修订本办法。
二、修订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一是《办法》修订的主体的变化本轮机构改革后,市审管办调整为市行政服务中心,属于事业单位;也不再挂市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简称市公管办),由市行政服务中心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丽水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市公管办不具备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职能, 2017年市公管办出台的评标办法已于2019年9月27日被废止,为确保出台的文件具备行政执行效力,需由我局自行起草制定和印发本行业的评标办法。
二是部分内容与实际不符随着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建筑业行业的变化,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原先公管办印发的印发《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办法》(丽公管办〔2017〕4号)部分内容开始与实际情况不相协调。
三是有关督查及审计整改要求(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发改委、省法制办等部门要求加快全省招标投标规政策的清理和整合,逐步统一全省交易规则和标准,解决各地交易程序、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不统一问题,打破地方保护,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的要求。
(二)根据今年5月份中央审计署派驻上海办事处在丽水审计时对我市评标办法有关内容的审计取证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审上特财报〔2019〕17号审计报告反映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以及《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丽政发〔2017〕55 号)的要求。
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办法(试行)修订的政策解读
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办法(试行)修订的政策解读一、修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9号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修订本办法。
二、修订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一是《办法》修订的主体的变化本轮机构改革后,市审管办调整为市行政服务中心,属于事业单位;也不再挂市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简称市公管办),由市行政服务中心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丽水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市公管办不具备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职能, 2017年市公管办出台的评标办法已于2019年9月27日被废止,为确保出台的文件具备行政执行效力,需由我局自行起草制定和印发本行业的评标办法。
二是部分内容与实际不符随着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建筑业行业的变化,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原先公管办印发的印发《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办法》(丽公管办〔2017〕4号)部分内容开始与实际情况不相协调。
三是有关督查及审计整改要求(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发改委、省法制办等部门要求加快全省招标投标规政策的清理和整合,逐步统一全省交易规则和标准,解决各地交易程序、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不统一问题,打破地方保护,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的要求。
(二)根据今年5月份中央审计署派驻上海办事处在丽水审计时对我市评标办法有关内容的审计取证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审上特财报〔2019〕17号审计报告反映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以及《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丽政发〔2017〕55 号)的要求。
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主要修改内容
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主要修改内容本次资格后审-工程量清单2010.1版招标文件范本在原施工总承包工程量清单2008.4版范本基础上进行修改和调整,主要修改和调整内容如下:一、根据《台州市建筑从业人员年度安全教育考核管理规定》(台建规【2009】457号)规定,对投标人主要负责人、驻台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年度安全教育考核合格要求;二、根据《关于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台建规[2010]219号)规定,对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要求;三、为便于评标专家对串通投标嫌疑的认定,对串通投标嫌疑界定中商务标异常雷同、故意拉高或压低投标报价等现象进行定量;四、根据资格后审的特点,取消投标报名程序,招标文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自由下载;五、合同专用条款中增加对项目管理人员擅自变更的处罚条款。
二O一O年七月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编制说明一、编制基本情况(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按照施工总承包工程量清单2010.1版编制,除以下修改(增减)内容外,其余内容未作改动:1、2、3、二、其他需说明的情况1、工期设置说明:2、3、三、保密和承诺申明1、保密申明:我方保证不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以及招标人预算书应当保密的事项,并已告知预算编制单位、预算审查机构和招标人做好保密工作。
2、承诺申明:我单位承诺,以上内容均真实、准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责任。
代理项目负责人(签字):复核人(签字):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年月日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资格后审-工程量清单2010.1版)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台州市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专业委员会二○一○年七月使用说明一、本示范文本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省、市有关规定编制。
二、本示范文本适用于实行资格后审工程。
本版本对应的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版本号为:2.0.9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编制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应在本示范文本基础上进行编制;2、“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空白部分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填写,其余部分不得擅自修改(增减)。
浙江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招标人: (盖单位章)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方法评审标准评标程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其他说明工程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提供)投标保证金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允许分包项目)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料第一章招标公告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内容、规模、特征等),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一)投标人:1、具有资质;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3、“企业信用报告(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适用)”的信用等级为级及以上;4、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二)拟派项目负责人: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
丽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
丽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治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标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保卫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建设市场统一、开放、标准、有序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治理 ?、国务院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 ?等有关、、规章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在丽水市莲都区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方法。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隐躲招标。
第四条招标投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老实信用的原那么。
第五条市开展方案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和协调本市的招投标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招投标工作的行政监督治理。
评标细那么由市开展方案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其他职责分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0〕34号文件执行。
第六条本方法所指“招投标治理机构〞的职责分工为:市重点建设工程由市开展方案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治理机构负责;其他建设工程由建设、经贸、财政、国土、交通、水利、电力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治理机构负责。
第七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同意监察机关的监督。
第二章招标第八条工程招标必须具备国家和省、市的条件,不具备条件的,不得招标。
第九条鼓舞招标人托付具有招标资质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招标人,经招投标治理机构核准,能够自行组织招标:(一)具有法人资格或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二)有与招标发包内容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治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三)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四)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五) 、、规章的其它条件。
不具备前款条件的,应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标底必须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审。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发〔2017〕49号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发〔2017〕4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丽水市人民政府2017年7月18日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适用本办法。
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依法招标。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交通、水利、电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与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与工程施工构成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项目管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服务。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肢解发包,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鼓励和提倡对整体工程实行建设全过程或某一建设阶段的总承包。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7件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7件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一、起草背景2019年11月-12月,根据省委依法治省第四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全市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企经营行政许可清理情况以及本地工作需要,决定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7个文件进修改。
二、起草过程2019年12月,根据省委依法治省第四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和涉企经营行政许可清理情况,草拟了《关于修改〈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7件文件的通知》初稿(以下简称《通知》)。
2020年1月3日,以市司法局名义向市级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提出了修改建议,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反馈无修改意见。
2020年1月3日至1月13日,《通知》在市政府门户网上建言献策栏目公开向社会公众和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
三、主要内容主要是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7个文件中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和不符合“证照分离”改革要求的内容予以删减、修改,具体方案如下:(一)删去《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发〔2017〕49号)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减少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
(二)修改《丽水市人民政府通告》(〔2019〕第1号)第三部分内容,进一步明确《焰火燃放许可证》的申请、适用范围。
(三)修改《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丽水市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丽政办发〔2018〕111号)第三部分第(十)项内容,规范信用管理。
(四)删去《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丽政发〔2013〕74 号)第十四条第二款,以符合上位法要求。
(五)根据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最新规定,修改《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关于丽水市区洗车行业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1〕185号)第三部分第(一)项维修业务行政许可事项内容。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版)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版)合同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1 招标条件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3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二章: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2 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第三章:投标要求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2 投标保证金3.3 投标有效期第四章:投标程序4.1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4.2 开标4.3 评标第五章:合同授予5.1 中标条件5.2 合同签订5.3 合同价格调整第六章:合同条款6.1 工程质量与验收6.2 工程进度与延期6.3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第七章:合同变更与解除7.1 合同变更7.2 合同解除7.3 解除后果第八章:违约责任8.1 违约责任的界定8.2 违约责任的承担8.3 违约责任的免除第九章:争议解决9.1 争议解决方式9.2 争议解决程序9.3 法律适用与管辖第十章:附则10.1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10.2 其他约定事项10.3 生效与终止第十一章:签字页11.1 招标人授权代表签字11.2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11.3 签订日期11.4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招标公告1.1 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______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2.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1.2.2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1.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
1.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应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1.3.3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章: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等。
2.2 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澄清2.2.1 获取方式投标人可通过______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丽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
丽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建设市场统一、开放、规范、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国务院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丽水市莲都区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招标投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市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和协调本市的招投标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招投标工作的行政监督管理。
评标细则由市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其他职责分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0〕34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条本办法所指“招投标管理机构”的职责分工为:市重点建设项目由市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管理机构负责;其他建设工程由建设、经贸、财政、国土、交通、水利、电力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管理机构负责。
第七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接受监察机关的监督。
第二章招标第八条工程招标必须具备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条件,不具备条件的,不得招标。
第九条鼓励招标人委托具有招标资质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招标人,经招投标管理机构核准,可以自行组织招标:(一)具有法人资格或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二)有与招标发包内容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三)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四)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年
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年合同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1 招标条件1.2 项目概况1.3 招标范围和内容第二章:投标人资格要求2.1 资质等级要求2.2 业绩要求2.3 其他资格条件第三章:招标文件3.1 招标文件的组成3.2 招标文件的获取3.3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第四章: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4.1 投标文件的组成4.2 投标报价4.3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提交第五章:开标和评标5.1 开标程序5.2 评标委员会组成5.3 评标标准和方法第六章:中标和合同授予6.1 中标条件6.2 合同签订通知6.3 合同签订第七章:合同条款7.1 工程质量要求7.2 工程进度要求7.3 合同价格和支付第八章:合同变更和终止8.1 合同变更程序8.2 合同终止条件8.3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第九章:违约责任9.1 违约认定9.2 违约处理9.3 赔偿责任第十章:争议解决10.1 争议解决方式10.2 争议解决程序10.3 法律适用第十一章:其他11.1 附加条款11.2 招标文件解释权11.3 公告发布第十二章:签字页12.1 招标人代表签字12.2 投标人代表签字12.3 签订时间12.4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招标公告1.1 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1.2.1 项目名称:______。
1.2.2 项目建设地点:______。
1.2.3 项目建设规模:______。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材料供应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资格要求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具体要求见附件。
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______年内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2.3 其他资格条件包括财务状况、信誉要求等,具体条件见附件。
第三章:招标文件3.1 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包括本示范文本、技术规范、商务要求等。
3.2 招标文件的获取3.2.1 获取方式:______。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合同编号:)备案单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年月目录第一卷 (1)第1章招标公告(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 (2)1 招标条件 (2)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 投标人资格要求 (2)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5 投标文件的递交 (3)6 发布公告的媒介 (3)7 联系方式 (3)第1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6)1 招标条件 (6)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6)3 投标人资格要求 (6)4 招标文件的获取 (6)5 投标文件的递交 (7)6 确认 (7)7 联系方式 (7)第1章投标邀请书 (9)(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9)第2章投标人须知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总则 (14)2 招标文件 (17)3 投标文件 (18)4 投标 (20)5 开标 (20)6 评标 (21)7 合同授予 (22)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3)9 纪律和监督 (23)10 其他内容 (25)第3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3)1 依据 (33)2 评标原则 (33)3 评标组织 (33)4 评标的程序和内容 (33)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6)1 依据 (36)2 评标原则 (36)3 评标组织 (36)4 评标的程序和内容 (36)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50)第1节通用合同条款 (50)1 一般约定 (50)2 发包人义务 (54)3 监理人 (55)4 承包人 (56)5 材料和工程设备 (60)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7 交通运输 (62)8 测量放线 (62)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63)10 进度计划 (66)11 开工和竣工(完工) (67)12 暂停施工 (68)13 工程质量 (70)14 试验和检验 (72)15 变更 (73)16 价格调整 (75)17 计量与支付 (77)18 工程验收 (80)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83)20 保险 (84)21 不可抗力 (85)22 违约 (87)23 索赔 (89)24 争议的解决 (90)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 (92)1 一般约定 (92)2 发包人义务 (93)3 监理人 (93)4 承包人 (93)5 材料和工程设备 (94)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95)7 交通运输 (95)8 测量放线 (95)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5)11 开工和竣工(完工) (96)12 暂停施工 (96)13 工程质量 (96)14 试验和检验 (96)15 变更 (97)16 价格调整 (97)17 计量与支付 (98)18 工程验收 (99)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00)20 保险 (100)24 争议的解决 (100)第3节合同附件格式 (102)第5章工程量清单 (110)第二卷 (124)第6章图纸(招标图纸)及其他资料 (125)1 说明 (125)2 图纸及其他资料目录 (125)3 图纸及其他资料 (125)第三卷 (126)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127)1 一般规定 (127)1.1 工程说明 (127)1.2 主体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127)1.3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文件 (128)1.4 承包人提交的文件 (129)1.5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30)1.6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131)1.7 进度计划的实施 (132)1.8 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和验收 (134)1.9 验收 (134)1.10 工程量计算 (137)1.11 引用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 (137)1.12 工程保险 (138)1.13 工程价款支付方法 (138)2 施工临时设施 (139)2.1 一般规定 (139)2.2 现场施工测量 (140)2.3 现场试验 (140)2.4 施工交通 (140)2.5 施工供电 (140)2.6 施工供水 (140)2.7 施工供风 (141)2.8 施工照明 (141)2.9 施工通信 (141)2.10 砂石料场开采加工系统 (141)2.11 混凝土生产系统 (142)2.12 临时工厂设施 (142)2.13 仓库和堆、存料场 (143)2.14 弃渣场 (143)2.15 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 (143)2.16 计量和支付 (143)3.1 一般规定 (146)3.2 文明施工措施 (147)3.3 施工安全措施 (148)3.4 应急救援措施 (150)3.5 计量和支付 (150)4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151)4.1 一般规定 (151)4.2 施工环境保护 (152)4.3 生态环境保护 (154)4.4 水土保持 (155)4.5 环境清理 (155)4.6 环境保护工程的验收 (156)4.7 计量和支付 (156)5 施工导流工程 (158)5.1 一般规定 (158)5.2 施工期导流控制标准 (160)5.3 截流 (160)5.4 导流建筑物设计与施工 (160)5.5 基坑排水 (161)5.6 安全度汛 (161)5.7 下闸封堵和下游供水 (161)5.8 施工期临时通航 (161)5.9 质量检查和验收 (162)5.10 计量和支付 (162)6 土方明挖 (164)6.1 一般规定 (164)6.2 场地清理 (165)6.3 土方开挖 (165)6.4 施工期临时排水 (166)6.5 土料场和砂砾料场开采 (167)6.6 开挖渣料的利用和弃渣处理 (167)6.7 检查和验收 (167)6.8 计量和支付 (168)7.1 —般规定 (170)7.2 钻孔与爆破 (171)7.3 石方明挖 (172)7.4 施工期临时排水 (172)7.5 堆渣场地和渣料利用 (172)7.6 石料场 (172)7.7 质量检查和验收 (173)7.8 计量和支付 (174)8 地下洞室开挖 (176)8.1 —般规定 (176)8.2 施工期补充勘探 (177)8.3 地下洞室与洞群的开挖和支护 (178)8.4 钻孔与爆破 (178)8.5 开挖面的规格 (179)8.6 开挖面清理 (180)8.7 地下洞室的二次扩挖 (180)8.8 特殊部位开挖 (180)8.9 地下照明和通风 (181)8.10 地下水的控制和排除 (181)8.11 地下开挖石渣的利用和弃置 (182)8.12 质量检查与验收 (182)8.13 计量和支付 (183)9 支护工程 (184)9.1 —般规定 (184)9.2 锚杆(岩石锚杆) (185)9.3 预应力锚索 (186)9.4 喷射混凝土 (187)9.5 地下洞室支护 (188)9.6 岩石边坡支护工程 (190)9.7 计量和支付 (192)10 钻孔和灌浆工程 (194)10.1 —般规定 (194)10.2 灌浆材料 (195)10.4 钻孔 (196)10.5 钻孔冲洗和压水试验 (196)10.6 灌浆试验 (197)10.7 制浆 (197)10.8 坝墓帷幕灌浆及固结灌浆 (198)10.9 地下洞室灌浆 (199)l0.10 混凝土坝接缝灌浆 (199)10.11 化学灌浆 (201)10.12 土坝劈裂灌浆 (202)10.13 灌浆工程验收 (203)10.14 计量和支付 (203)11 基础防渗墙工程 (204)11.1 -般规定 (204)11.2 混凝土防渗墙 (205)11.3 高压喷射灌浆防渗墙 (208)11.4 计量和支付 (209)12 地基及基础工程 (210)12.1 —般规定 (210)12.2 振冲地墓 (212)12.3 混凝土灌注桩基础 (213)12.4 沉井 (215)12.5 混凝土预制桩 (218)12.6 水泥搅拌桩 (220)12.7 塑料排水板 (222)12.8 计量和支付 (225)13 土石方填筑工程 (227)13.1 一般规定 (227)13.2 料源要求 (228)13.3 填筑现场试验 (229)13.4 坝体填筑 (230)13.5 填筑合理用料 (232)13.6 堤防工程施工 (233)13.7 土工合成材料施工 (233)13.8 质量检查和验收 (235)13.9 计量和支付 (236)14 混凝土工程 (238)14.1 一般规定 (238)14.2 混凝土生产 (239)14.3 模板 (240)14.4 钢筋 (242)14.5 混凝土(含钢筋混凝土) (243)14.6 预制混凝土 (247)14.7 预应力混凝土 (248)14.8 水下混凝土 (249)14.9 碾压混凝土 (250)14.10 泵送混凝土 (251)14.11 计量和支付 (251)15 沥青混凝土工程 (254)15.1 一般规定 (254)15.2 材料 (255)15.3 配合比的选择和试验 (255)15.4 沥青混合料制备与运输 (257)15.5 沥青混凝土防渗面板铺筑 (257)15.6 沥青混凝土心墙铺筑 (258)15.7 质量检查和验收 (258)15.8 计量和支付 (259)16 砌体工程 (260)16.1 一般规定 (260)16.2 石砌体工程 (261)16.3 砖和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简称小砌块)砌体工程 (263)16.4 计量和支付 (264)17 疏浚和吹填工程 (265)17.1 一般规定 (265)17.2 疏浚和吹填工程施工 (266)17.3 挖泥船疏浚 (266)17.4 水力冲挖机组施工 (268)17.5 排泥区及吹填施工 (268)17.6 质量检查和验收 (270)17.7 计量和支付 (270)18 屋面和地面建筑工程 (272)18.1 一般规定 (272)18.2 屋面建筑工程 (273)18.3 地面建筑工程 (276)18.4 计量和支付 (279)19 压力钢管制造和安装 (280)19.1 一般规定 (280)19.2 材料 (281)19.3 钢管制造 (281)19.4 焊接 (284)19.5 水压试验 (285)19.6 钢管运输 (286)19.7 钢管现场安装 (286)19.8 涂装 (287)19.9 地下钢管接触灌浆 (288)19.10 质量检查和验收 (289)19.11 计量和支付 (289)20 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 (291)20.1 一般规定 (291)20.2 材料和外购件 (292)20.3 钢构件制作和组装 (292)20.4 钢构件预拼装 (295)20.5 钢结构安装 (296)20.6 钢结构工程验收 (298)20.7 计量和支付 (299)21 钢闸门制作 (300)21.1 一般规定 (300)21.2 材料和外购件 (302)21.3 钢构件制作 (302)21.4 钢闸门工程验收 (306)21.5 计量和支付 (306)22 钢闸门及启闭机安装 (308)22.2 —般技术要求 (310)22.3 闸门和拦污栅的安装 (312)22.4 启闭机安装 (315)22.5 质量检查和验收 (318)22.6 计量和支付 (319)23 预埋件埋设 (320)23.1 一般规定 (320)23.2 预埋件埋设的一般技术要求 (320)23.3 预埋管道的安装和埋设 (321)23.4 固定件埋设 (323)23.5 接地装置埋设 (324)23.6 预埋件埋设的验收 (324)23.7 计量和支付 (325)24 机电设备安装 (326)24.1 —般规定 (326)24.2 —般技术要求 (332)24.3 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安装 (334)24.4 水力机械辅助设备系统安装 (338)24.5 发电机电压配电设备安装 (339)24.6 电力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安装 (340)24.7 开关站及其进(出)线设备安装 (341)24.8 厂用电系统安装 (344)24.9 照明系统安装 (344)24.10 接地系统安装 (344)24.11 控制保护系统安装 (345)24.12 通信系统安装 (347)24.13 电缆线路安装 (348)24.14 厂内起重设备安装 (348)24.15 通风及空气调节系统安装 (349)24.16 建筑给排水系统安装 (350)24.17 消防系统安装 (350)24.18 机组启动试运行 (352)24.19 完工验收 (352)25 工程安全监测 (354)25.1 一般规定 (354)25.2 监测仪器设备的采购、检验和安装埋设 (355)25.3 施工期安全监测及其监测资料整编 (357)25.4 缺陷责任期安全监测及其监测资料整编 (358)25.5 质量检查和验收 (359)25.6 计量和支付 (359)第四卷 (361)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362)评审因素索引表 (364)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66)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68)二、授权委托书 (369)三、联合体协议书 (370)四、投标保证金 (371)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72)六、施工组织设计 (392)七、项目管理机构表 (398)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400)九、资格审查资料 (401)十、原件的复印件 (407)十一、其他材料 (408)第一卷第1章招标公告(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
建筑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模板(2024版)
建筑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模板(2024版)合同编号: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实施某项建筑工程项目,需要选定具有专业资质和能力的乙方进行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就建筑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1.3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1.4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1.5 工程预算:________________1.6 工程周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交付之日止。
二、乙方资质与义务2.1 乙方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行业资质证书和施工许可,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指派具备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管理。
2.3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2.4 乙方应遵守环保法规,做好施工现场的环保工作,防止污染和损害。
2.5 乙方应承担因施工导致的第三人损害赔偿责任。
三、甲方义务3.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施工场地、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电等,保障乙方正常施工。
3.2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具体支付方式及时间按照双方约定的条款执行。
3.3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工程所需的各类手续和审批。
3.4 甲方应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合理需求给予支持与配合。
四、工程价款及支付4.1 本工程的价款计算方式如下:(1)固定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元。
(2)单价合同:按照双方约定的单价和工程量计算。
4.2 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和比例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4.3 乙方应开具合法的税务发票,甲方按照税务规定进行报销。
五、工程质量与验收5.1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版
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6版-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6版)招标序号:建招 [ ] 号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招标代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备案单位(盖章):年月日目录招标公告 (2)第一章投标须知 (3)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3)二、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6)三、总则 (6)四、投标人资格 (8)五、招标文件 (8)六、投标报价 (11)七、投标文件 (11)八、投标文件的编制及递交 (12)九、开标 (13)十、评标 (14)十一、其他 (17)十二、授予合同 (17)十三、工程结算 (18)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 (22)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22)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略) (25)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26)第四部分合同附件格式 (45)第三章技术规范 (50)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51)一、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51)二、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85)1、施工组织设计 (88)2、项目管理机构 (93)3、拟分包项目情况 (93)第五章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 (94)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95)第七章评标办法 (96)第八章附件 (97)附件一、开标程序 (97)附件二、中标候选人公示 (98)附件三、中标通知书 (99)招标公告招标序号:建招 [ ] 号一、(招标人)的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
二、(招标代理人)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2)建筑规模:(3)招标范围:(4)工期要求:(5)招标控制价:(6):质量要求: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版)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版)合同编号: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某项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1.3 工程规模:__________1.4 工程内容:__________1.5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1.6 工程工期:__________二、合同金额2.1 本工程的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
2.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三、合同履行3.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3.2 乙方应保证本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
3.3 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4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资料和验收资料。
四、合同价款支付4.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和付款比例,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4.2 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据此进行支付。
五、违约责任5.1 乙方未按照约定完成本工程的施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5.2 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维修,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5.3 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合同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024版】空调招标要求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丽水市公安局空调设备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一.概述1项目概述:1.1丽水市公安局信息指挥大楼附属配套用房总面积5500平方米,北面附属楼共四层,东附属楼工三层。
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投标供应商必须对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招标主要说明2.1▲本次招标产品有多联机空调、新风系统及家用空调。
多联机空调系统采用变频变冷媒流量多联冷暖型空调系统,空调机组必须采用R410A环保冷媒,新风系统和家用机可以采用R22冷媒。
投标品牌必须为同一品牌。
2.2请投标供应商提供室内机的外型尺寸、外观颜色及相应的产品样本,外观需注意和房间装饰的配合。
3招标范围招标设备内容:3.1本次招标的制冷量按楼房的功能定位不同进行冷量分配,同时参考空调的样本进行冷量选型配比。
3.2▲根据各个投标供应商投标品牌的区别,投标产品制冷量不允许负偏差。
3.3以下的冷量参数基于室内温度27℃DB,19.℃WB,室外温度35.0℃下的数值。
二货物预算▲预算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捌拾伍万(¥850000)元整。
三 3.设备见下表:(本项目强电由业主方自行负责)3.1多联机及新风系统设备清单3.2多联机冷量配置表3.3家用机设备清单3.4家用机冷量配置表注:家用机报价按5米/台计算安装费,同时单列每增加1米铜管需要的综合费用。
四技术参数及要求四其他4.1工程范围及要求4.1.1中标供应商的工程范围(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深化设计、提供材料、设备供货、工程施工、现场调试、竣工验收、技术服务以及售后服务的工作。
一些虽由中标供应商完成的工程但与第三方完成的工程密切相关,或虽由第三方完成的工程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仍由中标供应商提出要求,提供图纸资料或与相关专业协商工作。
4.2方案设计要求4.2.1按照招标要求完成工程范围内的方案深化设计;送风系统必须满足原设计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原电施图中的用电量要求,如牵涉到改造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浙江省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及合同示范文本讲座
施工用电
变压器由施工单位自带。 施工供电高压线路和高压计量装置由发包人负责
架设与安装,变压器以及低压侧出线由承包人 负责架设与安装。计量装置在变压器高压侧。 变压器由发包人提供。 施工供电的高压线路、变压器和低压计量装置 由发包人负责架设与安装,低压侧出线由承包 人负责架设。计量装置设在变压器低压侧。
(二)综合评分法 。
根据水利部文件精神,鼓励合理低价投标人中 标。因此对一般水利工程项目(或具有通用技术、性 能标准的施工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施工技术 较复杂或招标人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采用综合 评分法,但招标人应说明理由并事先经项目审 查或审批主管部门同意。
招标实施细则中评标办法
《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 标实施细则》 ,我厅以浙水建[2003] 29号文颁发 。
对细微偏差可以补正的规定。
投标申请书评审人
对投标申请书的评审工作由招标人(或 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人)负责。
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人) 可以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
评审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
1、以投标申请人递交的投标申请书为依据 2、发现投标申请书内容失实或弄虚作假的,取
确定投标人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被邀请 投标。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0家时, 招标人如果认为投标人太多,可采用抽 签的方式减少投标人,但不能少于10家。
P13
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书格式
包括: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拟投入本合 同的施工队伍简要情况表、拟投入本合 同的主要人员表、资信及近三年财务报 表等。
范本编制原因
2000年2月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国家 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发了《水利水电 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自2001年起,我省的水利工程招标文件 均逐步按此范本进行编制 。
丽水文化艺术中心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清单招标文件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09035号丽水文化艺术中心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单位:丽水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建单位:浙江建设投资咨询公司丽水文化艺术中心项目部二○○九年四月二日备案单位:登记单位: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一、前附表二、前附表三 (5)招标公告 (6)一、总则 (7)二、招标文件 (8)三、投标报价 (8)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9)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0)六、开标 (11)七、评标 (12)八、授予合同 (14)九、工程结算方式 (15)第二章合同一、协议书格式 (17)二、通用条款 (18)三、专用条款 (18)第三章技术规范 (28)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29)一、商务投标文件格式 (29)二、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56)第五章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 (55)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另附) (55)第七章附件 (56)附件一、评标办法 (56)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一工程名称丽水文化艺术中心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建设地点丽水市行政中心广场东侧N-12号地块招标联系人邵先省联系电话招标方式×邀请√公开组织方式√自行×委托代理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室内精装修施工及安装工程(详见清单及施工图纸)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允许分包内容按国家规定投标人主要条件(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一级资质(2)项目负责人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及且无在建工程;(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的室内精装修建筑面积约6603平方米质量要求确保“钱江杯”,争创“鲁班奖“承包方式专业分包工期要求140天(日历天), 并按总承包单位的工期进度要求施工。
审定标底价元(含预备金60万元)最高限价元(含预备金60万元)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伍元(不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帐户;(交纳具体方法见前附表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90 日历天招标文件工本费800元(不退还)投标文件份数一套正本伍套副本,技术标与商务标必须单独密封装订投标文件递交递交至: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大厅地址: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接收人:丽水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4月29日上午9:00 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大厅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一续表序号项目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 1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 合同总价的 10 % 其 中特别约定质量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 3 %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 人员到场承诺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 2 %未履行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担保金额 合同总价的 1 % 未履行工期承诺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 2 %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担保金额 合同总价的 2% 2 报告开工时间 收到开工通知后 5 天内3 工期延误赔偿标准 5000 元/天4 工期延误赔偿限额 /5 工期提前奖励标准 /6 工期提前奖励限额 /7 工程质量保修金 合同总价的 5 % 8 农民工工资支付违约保障金按丽水市有关规定办理9 环境保护费 详见招标文件10 文明施工费 11 安全施工费 12 临时设施费13 检验试验费详见丽建发[2008]33号 14 规费 详见招标文件15 税金16农民工工伤保险金详见丽政办(2007)141号文注:后面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为准前附表二序号事项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备注1 资格后审开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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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3版)招标序号:建招 [ ] 号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招标代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备案单位(盖章):年月日登记单位(盖章):年月日目录招标公告 (2)第一章投标须知 (3)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3)二、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6)三、总则 (7)四、投标人资格 (8)五、招标文件 (9)六、投标报价 (11)七、投标文件 (12)八、投标文件的编制及递交 (12)九、开标 (13)十、评标 (15)十一、其他 (17)十二、授予合同 (18)十三、工程结算 (18)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 (22)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22)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略) (25)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25)第四部分合同附件格式 (43)第三章技术规范 (48)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49)一、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49)二、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84)1、施工组织设计 (87)2、项目管理机构 (93)3、拟分包项目情况 (94)第五章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 (95)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96)第七章评标办法 (97)第八章附件 (98)附件一、开标程序 (98)附件二、中标候选人公示 (99)附件三、中标通知书 (100)招标公告招标序号:建招 [ ] 号一、(招标人)的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
二、(招标代理人)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2)建筑规模:(3)招标范围:(4)工期要求:(5)招标控制价:(6):质量要求: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要求投标人是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
市外企业项目经理要求是该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具有相应建造师资格的人员。
5、其他: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1、书面不记名索取:年月日起在丽水市招投标中心不计名购买,每本收取工本费元人民币。
2、网上下载:年月日起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并供下载。
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联系人:联系电话:七、其他1 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 本工程投标□是□否采用高额保函担保。
3、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专用光盘元/2张,相关事宜请与联系(地址:,电话:),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丽水市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电话:本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前附表一第1页共3页前附表二第2页共3页前附表三第3页共3页二、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三、总则(一)项目概况及要求1、工程名称:。
2、招标人(建设单位):。
3、工程地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5、工程投资性质及资金落实情况:。
6、工程内容:。
7、工程招标范围:。
8、现场条件:(1)、土地征用及补偿情况:。
(2)、三通一平情况:。
(3)、现场交通条件:。
(4)、其它:。
9、工期要求:招标工期为日历天。
工期计算起止日期:。
10、工程质量目标:。
11、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2、其他:。
(二)投标费用1、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三)本工程招标□允许□不允许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委托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的投标、质疑(异议)、投诉、谈判、签订合同等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一切事项。
(四)工程管理要求(适用于总承包发包)招标人另行招标的专业工程,纳入总承包管理范围,中标人对专业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全面负责,并承担总承包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中标人收取总承包服务费后不得再向专业工程单位或发包单位收取其他费用,并承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办公场所、现场加工场地和材料堆放地、脚手架、垂直运输、临时设施、用水用电设施(水、电费按实际用量向专业工程单位收取)、临时场地、安全文明设施、施工所需的工作面、现场指定垃圾堆场、一次结构打凿后的修补、工程资料的统一编印归档、各工种的配合协调管理、现场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等一切与专业工程施工、配合、管理有关的服务内容,以及在总包配合协调管理范围内的一切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四、投标人资格(五)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要求投标人是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
市外企业项目经理要求是该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具有相应建造师资格的人员。
5、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7、其他:(六)资格审查时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资格审查在开标时进行,投标人必须提交前附表规定所需提交的原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七)资格评审方式本次投标采用□资格预审□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八)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本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0)根据本章第(十)条、第(十一)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必须经备案后有效。
3、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九)工程招标控制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1、本工程□设立□不设立工程招标控制价。
2、工程招标控制价是指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现场条件及有关资料,根据国家或浙江省和丽水市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现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办法编制后,经(按规定权限的造价审核机构)审定得出的工程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工程招标控制价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工程招标控制价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有效。
3、工程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参考下列计价依据和政策性文件编制:□招标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丽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年第期;□浙江造价管理信息年第期;□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和省站的有关定额解释。
(十)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需要澄清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不记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通过丽水采购招标网上发布的形式予以解答。
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出。
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在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发布之日起5日内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投标监管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和投诉(投诉采用实名制)。
招标人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组织复核(复核由招标人、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和审核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参加),复核后,招标人以补充招标文件形式在原招标文件发布网上发布。
异议或投诉期间招标人必须停止招标投标活动。
(十一)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5天,招标人通过丽水采购与招标网上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经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有效。
修改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及有关招标信息由投标人自行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上查阅,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具体时间将在修改招标文件通知中写明。
3、当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招标公告(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要求说明、技术规范和资料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他条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招标人在任何环节可拒绝或否决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十二)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不合理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4)投标人递交伪造证件的。
(5)在招投标及投诉活动过程中,经查实投标人或项目班子人员资质、业绩、在建工程、市场行为、所提交的资料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