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改革与中国宪法发展
新中国宪法发展历史
新中国宪法发展历史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历史是中国法治进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新中国先后颁布了数部宪法,每一部宪法都对中国法治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第一部新中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通过。
这部宪法全面阐明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原则,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并明确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人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该宪法为新中国的法治建设奠定了基础,为国家政权的稳定和人民的幸福作出了重要贡献。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推进,第二部新中国宪法于1978年12月4日通过。
这部宪法明确规定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并对国家机构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法治建设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规定。
这一宪法的颁布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原则,对于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三部新中国宪法是1982年通过的宪法。
这部宪法明确规定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并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央和地方两级人民政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等国家机构进行了明确规定。
该宪法进一步巩固了党的领导地位,强调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为中国的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此外,在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还有一些与宪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相继颁布。
例如,1986年通过的宪法修改法、1999年通过的国旗法、2000年通过的国徽法等,这些法律对宪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补充,为宪法的实施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
总的来说,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历史是中国法治建设历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不断制定和修订宪法,中国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取得了显著进展。
新中国宪法的发展不仅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也为中国的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在今后的发展中,中国将继续不断完善宪法制度,加强法治建设,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做出新的贡献。
中国政府的法治化进程
条件的人选 , 进入政府部门和司法 部门担任领导工作 。有越来越多的 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走上了从县 处级 、地厅级到省部级的政府部门 的负责岗位 , 直接参与行政管理 。 在各级人大和政协的领导人中 , 民 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则占有相当的 比例 。此外 , 国家监察部 、最高人 民检察院 、国家审计署还分别聘任 了一批特约监察员 、特约检察员 、 特约审计员 , 各级地方也相应聘任 了类似的特约人员 , 总数达几千人 之多 。 □
改革开放以来 , 我国在 1982 年 、1988 年 、1993 年和 1998 年进行 了四次大的机构改革 。回顾和总结 我国机构改革的实践 , 我们可以得 出这样一个结论 : 我国的机构改革 始终服务并服从于经济体制改革和
经济发展的需要 , 并随着经济体制 改革的深化不断向前推进 。经济体
制改革是动力 , 是基础 , 它决定着机 构改革的方向和进程 。每一次大规 模的机构改革都是在经济体制改革 和经济发展到一个关键时期展开 的 , 并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 建设的进程为主要目的 。机构改革 的理论 、目标模式 、主要内容及其进 程也都与经济体制改革紧密配合 ,
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 《行政诉讼
法》颁布 , 该法于 1990 年 10 月 1 日 起施行 。1993 年至今 , 全国各级法 院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 281974 件 , 平均每年递增 2617 %。
1990 年 12 月 24 日 , 国务院发 布《行政复议条例》。
自九十年代初开始 , 各级人民政 府和国家行政机关纷纷聘请法律顾
北京市政府就出租汽车调价举行听证会
法以及其他重要法律为之提供了基 本的框架结构 。据此 ,各级人大及其 常委会 、检察院和法院 、公民和新闻 媒体等 , 都有权监督政府依法行政 , 其作用正在日益加强 。1996 年以来 各级人大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以及 评议政府工作的活动 , 推动了各级 政府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 ; 检察院 针对政府官员个人犯罪和法人犯罪 的检察 ; 法院对政府官员个人犯罪 的审判 , 尤其是通过 90 年代初确立 的行政诉讼制度 , 可以依法对政府 官员以及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 行审查 ; 公民利用宪法赋予的权利 , 可对政府的违法行为提出控告 ; 新 闻单位可以利用舆论的力量批评政 府的非法行政行为 ,等等 。这一切都
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和发展趋势
2. 对于普通公民,强化守法意识, 树立参与意识,增强维权意识
法律可能是不好的,我还可以反对,但我 所参与的确定法律的过程使我有义务承认
它们的合法性并服从它们,那种义务来自 这样一个事实:我是构成社会的成员之一 ,社会的法律就是我的法律,制定法律时 我出过力,如果法律是公正的,我可以引 以为荣,如果法律是不公正的,我继续有 义务为其改善而努力。
如果你的邻居排放污染物或施放噪声, 对你造成损害,你可以得到补偿
买商品房需到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进行登记
财产拆迁、征收私人的不动产,应当按照国 家规定给予补偿。
开采矿藏必须经过行政部门许可
购买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期限是 70年。如果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 ,应在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三 对法制建设的几点思考
从零开始
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 与确立解放区的司法原
两个文件:则的指示
(废除旧法统) 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 及一切反动的法律的训 令
两个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协
(临时性宪法) 商会议共同纲领
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
五四宪法 标志着新中国法制正式建立起来并
且走上了正轨
局限性主要表现在:
①很多重要的法律还处于空白状 态,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主要靠 党的政策来调整。
二 .中国法制建设的发展趋势 (一) 法制观念的进一步更新
(二)法律救济方式趋于多样化
1.司法救济 2.行政救济 3.协商救济
(三)法制机制更趋完善
1.修宪 2.新颁布的一些法律
物权法—私有财产保护从宪法原则迈向制 度构建
什么是物? 物主要是指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包括耕地、草地、 矿藏等自然资源;道路、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住房 、厂房等建筑物。动产包括汽车、家具、衣服、粮食 等等。
新中国法治建设的主要成就
新中国法治建设的主要成就6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来,新中国法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民主法治理论不断丰富,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不断发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重视和实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经过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逐步走上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
一是确立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国家基本方略和全社会共识。
以依法治国为核心内容、以执法为民为本质要求、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以服务大局为重要使命、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确立。
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普遍增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
二是全民接受依法治国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法治观念的转变和更新,是60年法治建设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从人治到法治”、“从法制到法治”,依法治国的精神理念得到传播和弘扬。
依法治国在改变中国社会的同时,也改变着中国人的观念,法治、民主、自由、人权、公平、正义等理念正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融入人们的生活方式。
从1985年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了5个在全民中普及法律知识的决定,并已连续实施了4个五年的普法规划。
目前,“五五”普法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
普及法律知识的对象是全体公民,重点是国家公务人员。
对普通公民,普及法律知识的目的不仅是要让每个公民知法守法,更重要的是让广大公民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国家公务人员,要求他们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更加自觉地依法办事;对于全社会,则要求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中国始终强调普及法律知识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广泛开展“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等活动,使法治建设融入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日常工作和公民的生产生活之中,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水平,实现学法和用法的结合。
当今中国,普及法律知识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行动。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共中央政治局先后组织了20多次有关法治的集体学习,对推动全社会特别是国家公务人员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政府法治建设的演进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政府法治建设的演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经济与社会、民主与法制建设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在这个历史进程中,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坚持不懈地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政府。
从1978年到2008年,中国法治政府的建设伴随着行政体制改革走过了三十年的历程,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
梳理中国政府法制的发展历程,我们不难发现,中国政府法治建设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恢复到全面发展的逐步完善的过程。
笔者力图从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政府法治建设的演进历程中,分析整理出不同时期的特点并进行论证,以展示我国政府法治建设三十年的丰硕成果。
一、我国政府法治建设恢复时期(1978-1989)1978年12月18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
这次全会彻底否定“两个凡是”的方针,重新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实现了思想路线的拨乱反正,恢复党的民主集中制的优良传统。
尤其是第一次提出了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重要任务。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确定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成为中国改革和法治进程的里程碑,从此以后,中国的政府法治建设伴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和法治建设进程不断走向深入。
1982年9月1日至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胜利召开。
大会提出了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提出了我国经济建设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战略步骤,同时提出了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
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必须同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同年12月4日,宪法修改委员会在广泛征求并认真研究各方面意见基础上,提出宪法修改讨论稿,经过全民讨论,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982年的宪法是建国以来最好的一部宪法,它确认了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取得的一系列光辉成就,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时期的总政策、总路线、总任务的条文化、法律化。
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和发展趋势
三 对法制建设的几点思考
(一) 充分认识加强法制建设的重要意义
(二)加强法制,必须广泛发扬民主,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三)加强法制建设,依法治国, 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全面抓 (四)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关键是要加 强党对法制建设的领导
修宪:
1.新修订的宪法是1982年以来历次修宪中修 改幅度最大的一次 2.全面反映出党的十六大理论创新的成果 3.反映出与国际接轨的导向 4.使宪法本身更加完善
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 与确立解放区的司法原 则的指示 两个文件:
从零开始
(废除旧法统) 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
及一切反动的法律的训 令
两个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协
(临时性宪法) 商会议共同纲领
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
五四宪法
标志着新中国法制正式建立起来并 且走上了正轨
局限性主要表现在:
①很多重要的法律还处于空白状 态,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主要靠 党的政策来调整。 ②法治建设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 干部与群众的法治观念相当淡薄。
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立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及一切反动的法律的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废除旧法统临时性宪法五四宪法标志着新中国法制正式建立起来并且走上了正轨很多重要的法律还处于空白状态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主要靠党的政策来调整
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历程和发展趋势
①十一届三中全会确 立了“发扬社会主义 民主,加强社会主义 法制”的方针.
②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 体制改革”中提出了法律制 度的重要性,要建立一种法 律制度高于领导人,一个好 的制度比任何好的领导人更 可靠、更稳定的观念.
③党章中规定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 围内活动”的原则.后来1982年宪法把它确 立为法治的一项重要原则.
【知识解析】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基础知识梳理
(3)到
2010
年,我国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5. 全面依法治国
(1)中共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2018 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中共十九
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载入国
基础知识
4. 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中共十五大报告第一次完整地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改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1999 年和 2004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先后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法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思想道德建设。
(5)2006 年 10 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
大问题的决定》中第一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战略任务。中共十七大提出“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中共十八大进一步提炼、概括,形成简
明扼要、便于传播和弘扬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全社会形成了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
的政治氛围,关心集体、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行动准则,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
相帮助的新型人际关系,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的热情和干劲。
2. 改革开放后 (1)20 世纪 80 年代, “
五讲四美三热爱
”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最响亮
的口号。
(2)20 世纪 90 年代,我国开展以创建
文明城市
、文明村镇、文明行业为主
依法治国发展历程 概述及解释说明
依法治国发展历程概述及解释说明1. 引言1.1 概述依法治国是指依据法律规范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的原则,具有广泛而深远的意义。
作为一种现代化社会管理方式,它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公正,并推动国家发展。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坚持依法治国的道路,通过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强化执法执行力度等措施,取得了显著成就。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首先介绍依法治国发展历程的起源与背景,然后详细描述其进程与里程碑事件,并分析相关政策与措施。
接着,文章将对依法治国的含义进行解释说明,并阐述其重要性。
最后,文章将总结历程与成果,并展望未来发展方向,同时探讨依法治国对个人和社会的意义。
1.3 目的本文旨在全面梳理和解读中国依法治国发展历程,并明确其内涵和意义。
通过系统性地回顾中国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面临的挑战,可以更好地认识到依法治国对于一个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性。
同时,我们也希望通过本文对依法治国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国理念在中国乃至全球范围内的普及与实践。
参考文献:(如有)2. 依法治国发展历程2.1 起源与背景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基本方略之一。
起源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依法治国成为推动社会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公平正义的必然选择。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政府在法制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突破性进展。
1982年,我国通过了第一部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这标志着我国正式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方向。
2.2 进程与里程碑事件自上世纪80年代起,中国积极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在立法、行政执行、司法审判等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
其中一些重要里程碑事件包括:- 1984年,中国首次实施了《行政诉讼法》,为公民提供救济途径,增强了行政机关的合法性和责任感。
- 1994年,我国通过《刑法》的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对犯罪行为的界定和惩治措施,并明确规定了人权保障原则。
宪法几次修订发展历程
宪法几次修订发展历程我国宪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已经经历了五次修订,其发展历程不仅体现了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也集中反映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变革和人民权益的保护。
首次宪法修订是在1982年,这次修订主要是为了适应当时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要求,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并将所反映的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原则和制度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强调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并规定了国家机关的构成和职权等。
这次修订为我国宪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第二次宪法修订是在1988年,此次修订以我国改革开放的需要为背景,进一步完善了宪法法律制度,扩大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对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职权作了进一步规定,明确了国家宪法法律的效力和尊严,进一步加强了政党组织的政治地位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
第三次宪法修订是在1993年,此次修订主要是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保留原宪法基本原则和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规定,强调了公民民主权利的保障。
此次修宪为我国宪法体系的建设打下了重要基础,对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推进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四次宪法修订是在1999年,此次修订主要是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强调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安排,并对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公民权利和法治建设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此次修宪在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五次宪法修订是在2004年,此次修订主要是为了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和我国改革开放取得新成就的需要。
这次修订强调了党的领导地位、社会主义本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法治的重要性,进一步完善了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安排。
此次修宪为我国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也对于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实现人民的幸福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这几次修宪的历程,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宪法的发展是与国家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权益保护相一致的。
1994年中国财税体制改革
1994年中国财税体制改革1994年中国进行了一场规模宏大、举世瞩目的财税改革。
中国作为一个前进中的发展中国家,早在17年前就开始了经济体制改革。
在中国这样一个地域辽阔、盆穷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对其经济发展道路经过14年的探索,中国终于建立了新的经济模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
年复一年,计划经济的影响在逐步消除,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影响正在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人民群众的收入迅速增加。
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盆穷显著减少。
1994年的财税改革是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要的历史性的一步。
举世关注中国的改革。
在中国宣布财税改革方案以后,就改革的命运存在许多不同的争论。
一些人建议取消,因为是不可能成功的;一些人断言改革注定要失败。
不管何种观点的对错与否,但有一点是确实的,就是中国的财税改革引起了世界各国的极大关注。
成功与失败,无论结果如何,都将对中国今后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出乎所有人们的意料,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比预期的要好得多。
这个报告有助于人们了解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及其影响。
一、94'财税改革的背景(一)1992年初,邓小平讲话给中国的经济发展与改革指出了方向。
他的一个重要观点认为计划和市场都不是区别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标志。
1922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四大作出一项历史性的决定: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提供了一个新的原动力。
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一项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相当长一个时期内,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成了人们言论的焦点。
邓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给中国政府领导人决策提供了一种新思路。
宪法修正案则为更深层次的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法律基础。
(二)上述是中国1994年财税改革背景中积极的一面。
另一方面,还有一些消极背景促使中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以避免严重的政治和经济危机。
这些消极背景对中国1994年财税改革都发挥着重要的影响作用。
关于经济改革和宪政转轨一
经济改革和宪政转轨一「摘要」这篇论文研究了被许多转轨经济学家忽略的经济改革和宪政转轨之间的关系。
它论证说如果不认识到经济改革仅仅是大规模宪政转轨的一小部分的话,对改革绩效的评估可能误入歧途。
在国家之间和各个国家里不同政治力量之间的竞争是宪政转轨的推动力量。
我们用俄罗斯作为经济改革与宪政转轨相结合的一个例子,用中国作为缺乏宪政转轨的情况下经济改革的一个例子来分析两种转轨模式下的特征和问题。
我们可得出结论说,在执政党的政治垄断下,经济转轨将被国家机会主义所挟持。
经济转轨双轨制产生了宪政转轨的非常高的长期代价,也许大大超过它赎买既得利益平滑转型的短期好处。
次文批评了认为中国的改革是制度创新的观点,并指出,转轨是后社会主义国家的制度与全球资本主义制度及WTO规则趋同的过程,而不是创造一个本质上不同于资本主义的制度创新过程。
1、理解经济转轨研究经济转轨有两种主要方式,其中的一种,由德瓦特里邦和罗兰(Dewatripont and Roland, 2000),麦克米兰(McMillan, 1996)、布兰查德(Blanchard, 1999),及罗兰(Roland, 2000)综述。
这种方法使用内生交易费用的正式模型分析经济转轨,清楚地说明假设和预测,具有正式模型的所有优势。
它的缺点是大多数正式模型都是局部均衡模型,不能描述内生交易费用和劳动分工的网络规模之间复杂的交互作用。
这种正式模型也太简单而无法反映制度变化的复杂性。
转轨的核心是宪政规则的大规模改变(萨克斯和皮斯特Sachs and Pistor, 1997)。
经济转轨(即价格自由化和私有化)只是转轨的一部分。
在最近关于渐进式转轨和震荡疗法转轨的相对优点的论战中,渐进主义的观点处于绝对优势。
(见罗兰,萨克斯和胡,Roland, 2000; Sachs and Woo, 1999)。
这部分地源于经济学家们缺乏宪政思考。
一些赞成渐进主义的经济学家只看到不同转轨方式的短期经济效果就轻易地下了结论。
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和发展趋势
①十一届三中全会确 立了“发扬社会主义 民主,加强社会主义 法制”的方针.
②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 体制改革”中提出了法律制 度的重要性,要建立一种法 律制度高于领导人,一个好 的制度比任何好的领导人更 可靠、更稳定的观念.
③党章中规定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 围内活动”的原则.后来1982年宪法把它确 立为法治的一项重要原则.
二 中国法制建设的发展趋势 (一)法制观念进一步更新 (二)权力救济方式趋于多样化 (三)法制机制更趋完善 三 对法制建设的几点思考
工从 作国 者家 的工 转作 变人 员 到 社 会 法 律
公证机构的发展
公证机构也正在由现行的行政机关向事 业单位转变。1996年,全国公证处发展 到3167个,公证人员达1.7万人,仅1994 年一年,就办理各种公证达792万多件。
1978年底,十一届三中全 会解放思想,深刻总结历史 经验教训,对法制建设的 认识 产生了一个历史性的 飞跃。这个认识的飞跃主 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英国学者哈特把守法的动机分为两 种,一种是出于自愿去接受和维护 法律规则,并以法律规则作为自己 行为的指导;一种是通过观察发现 如果不遵守法律规则可能会受到惩 罚,因而被迫服从法律。
政府趋向于依法行政,正在逐步树立十 种现代法治观念:
宪法至上的观念 行政程序的观念 政府诚信的观念 监督责任的观念 权利救济的观念 法治渐进的观念
乔占祥诉铁道部票价上浮案引起轰动
沈洪嘉“叫板”垄断行
我国的三大诉讼法都体现了救济原则
刑事诉讼法:疑案从无原则
民事诉讼法:支持起诉原则 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原则
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和发展趋势 总提纲:
两个历史时期
两个历史时期一段时间以来,学术界,包括境内外多种媒体,围绕对中国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的评价,争论不已。
从争论的性质看,有不同学术见解的争鸣、不同认识的思想碰撞,也有不同政治立场和历史观的对立和较量;从所持的态度看,有客观、严谨的分析,以求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有新的发现,或者对不科学的认识予以纠正;也有刻意标新立异,通过曲解甚至任意编造历史以达到其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目的的。
不同的争论性质、不同的研究态度,反映出历史唯物主义与坚持唯心史观的历史虚无主义两种根本对立的历史观。
从本质上说,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是中国共产党几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党和人民,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为实现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接力探索、蕴蓄积累和开创发展的奋斗历史。
对这两个历史时期的性质和相互关系的认识与解释,是我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必须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根本指导,抓住新中国历史发展的本质,深入思考和科学分析有关方面的舆情,拨开谬论邪说的迷雾,阐明历史的真相,明辨理论是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始终一贯的明确结论上来。
一、两个历史时期探索的主题、主线是统一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有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两个历史时期,这是两个相互联系又有重大区别的时期,但本质上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探索。
这一精辟论断,如实反映和高度概括了两个历史时期探索的同一主题、主线: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探索。
这一主题、主线表明,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推动新中国社会进步发展的动力是人民群众的实践探索,进行的历史创造活动是社会主义建设。
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发展主题、主线的确立,是由三个基本因素决定的,具有历史的必然性。
其一,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近代中国社会的根本矛盾决定了中华民族的历史任务。
鸦片战争后,中国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中华民族面临着两大历史任务:一个是求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一个是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
60年宪法学研究的十大关键词_以宪法学年会综述和年度综述为基础的分析
① 2009 年宪法学年会于 2009 年 8 月 23 日在哈尔滨召开 ,年会综述尚未出炉 ,这里根据其会议简报整理 。会议简报可参见 :中国宪政网 : http :/ / www. calaw. cn/ / Pages_ Front/ Article/ ArticleDetail . asp x ? articleId = 4889 ,2009 - 9 - 8 访问 。
收稿日期 :2009 - 10 - 13 作者简介 :管华 (1977 —) ,男 ,河南光山人 ,西北政法大学讲师 ,博士研究生 。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文本 、宪法史 。 ①关于“宪法学科学化”可参见韩大元. 论转型时期的中国宪法学研究 (1982 - 2002) 《, 法学家》,2002 年第 6 期 ,17 页 。 ②宪法学研究会成立于 1985 年 ,除 1988 、1989 、1996 三年外 ,每年均召开年会 ;年度综述自 1987 年基本上每年都出一篇 ,有 时《中国法学》杂志社自己也会对年度宪法的的主要进展加以综述 。1985 年以前的宪法学研究状况则主要依据董成美 、董 璠舆 、许崇德 、张庆福 、徐秀义几位学者的综述 。以上综述如无特别说明均来自胡锦光 、韩大元主编《: 中国宪法发展研究报 告 (1982 - 2002) 》,法律出版社 ,2004 年版 。
一 、宪法学研究 60 年来的“Top 10”
五四宪法颁布前 ,新中国宪法学经历了一个“一边倒”,全面学习苏联的时期 ;五四宪法颁布后 ,才开始 有中国自己的宪法学 。[2“] 但由于条件限制 ,在整个五十年代除了少数宣传宪法的小册子外 ,并没有什么有 影响的宪法著作问世 ,高校教材只限于内部交流 。约从 1957~1978 年这个阶段是我国法学的萧条时期 , 宪法学的发展陷入停顿 。”[3]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尤其是八二宪法的起草过程中以及颁布之后 ,宪法学者承 担了大量的起草和宣传工作 ,[4] 甚至有学者认为这是中国宪法学的“辉煌时期”。[5] 不过 ,总的来说 ,因为建 国后是在“空地上”建设新的宪法学 ,[6] 又颇经曲折 ,虽然 1985 年以前宪法学界也产生了一些理论成果 ,但 与此后相比 ,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 ,都不可同日而语 。因此 ,在统计时 ,将 1985 年之前的成果作为 一个时间段进行统计 。从 1985 年至今 ,除 1988 、1989 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宪法学研究较为沉寂 ,无法统 计之外 ,均按年度进行统计 。这样 ,纳入统计的时间段共为 24 个 。以宪法学研究的特定主题作为关键词 , 在上述范围内的文献综述中进行检索 ,我们发现 60 年来 ,24 个时间段中 ,以下十一个主题为宪法学研究
论法治与改革的关系
论法治与改革的关系作者:熊瑛来源:《商业时代》2014年第23期内容摘要:长期以来,法治与改革处于一种天生、永恒的矛盾和悖谬状态之中:观念上认为改革不必受法律束缚,实践中以违法甚至违宪形式推进改革的例子比比皆是。
“良性宪法”说和“改革宪法”说的观点值得商榷。
改革与宪法密不可分,改革离不开宪法的保障,宪法为改革提供正当性,改革与法治的关系亦是如此。
要在实践中协调法治与改革的关系,需要摒弃以违法形式推进改革的做法;用法律赋予改革的正当性,使改革有法可依,落实人大制度下的违宪审查制度。
关键词:法治改革关系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吹响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改革的“集结号”。
此次改革所涉范围之广、层面之多、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如何破解改革中积累的道道难题?如何保证未来改革的顺利进行?改革已经进入深水期和攻坚期,我们是否能承受得起“摸着石头过河”可能带来的种种风险?尤其是在强调领导干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强调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时代背景下,如何正确认识和解决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就成为重要的研究课题之一。
法治与改革关系上的误区(一)从观念上看,认为改革不必受法律束缚始于1978年的第一次改革对民众来说是一场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
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对改革性质、路径、方案和目标等的阐释对国人、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认识产生了决定性影响。
如他指出:“现在我们干的是中国几千年从未干过的事”,所以“具体章法还要在试验中一步步立起来”,“我们的方针是胆子要大,步子要稳,走一步,看一步”。
因此在广大民众和改革实践者看来,改革就是大胆地试、大胆地闯的代名词。
的确,改革就是破旧立新,就是不受旧思想、旧制度的羁绊。
但是不少人沿着这一思路进一步推理下去,认为法律制度和框架确认和维护旧秩序,因而阻碍改革进程,改革必须要突破宪法和法律的限制。
甚至还有人将改革视为违法的同义词。
改革开放前后对比
一、改革开放的
1978年 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 1979年 设立经济特区 (同年1月邓小平应邀对 进行正式访问 ) 1981年 邓小平主持起草《关于建国以来
的若干 问题的决议》 1982年 的十二大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 (同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 1984年 国务院发出《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
三峡工程 青藏铁路
鸟巢
二、改革开放的成就
1、建立全面物质生产体系 生活
七八十年代
八九十年代
九十年代
新世纪以来
二、改革开放的成就
生活
一、饮食结构——从种类的匮乏单一到充足多样 二、饮食观念——从“吃饱肚子”到“吃出健康” 三、饮食方式——从“忙活吃喝”到“消费吃喝”
吃大锅饭
现代酒店
二、改革开放的成就
2004年 推进资本市场发展的“国九条”颁布,
运由此改变,社会转型 竞争、效率、民主、法治等等意识是30年前所不可想象的。
这种集中利用土地、实现规模经营的新型合作经济给小岗村的农民带来了实惠。
也由此开始。 中国经济已经完成市场化和国际化进程,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和经济全球化浪潮之中。
前几个月,江西上演收粮大战,由于外资进入,高价收粮,江西数千粮企倒闭。
岗村只是一个有20户、115人 的生产队。小岗作为“吃粮靠 返销、用钱靠救济、生产靠贷 款”的“三靠村”而闻名,大 多数村民都曾出门讨过饭。
1978年冬,小岗村的18位农民以“敢为天下先”的精神, 在一纸分田到户的“秘密契约”上按下鲜红的手印,实行了农 业“大包干”,从此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大包干这 种家庭联产承包制度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最终上升为中国农 村的基本制度,解决了亿万人民的温饱问题。
原 因 ?
中国法律法规重要年表
中国法律法规重要年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建立了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基本框架。
1950年:《婚姻法》通过,规定了婚姻家庭制度,保障了妇女权益,为家庭和谐发展奠定了基础。
1954年:《宪法修正案》通过,明确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进一步巩固了社会主义制度。
1957年:《土地改革法》颁布,实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现了土地制度的公有化,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福利增长奠定了基础。
1966年:《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议》通过,开启了中国历史上一段特殊的时期,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决定扩大农村经济的自主权,开启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订,取消了男女结婚年龄的限制,进一步保障了婚姻自由和平等权益。
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颁布,规定了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刑事责任和刑罚等内容,为刑事司法实践提供了重要依据。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发布,保护了环境资源,促进了可持续发展。
1984年:《海关法》和《税法》颁布,建立了海关和税务管理的法律体系,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税收秩序。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颁布,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法律地位,推动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
1992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为劳动者权益保护和商标保护提供了法律基础。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了消费者信心和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
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通过,标志着中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加强了对外经济合作和贸易自由化。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颁布,加强了网络空间的安全保护,维护了国家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
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警察特种行为规范》修订,规范了公安机关警察的特种行为,维护了社会治安和公民权益。
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及启示讲课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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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阶段:努力探索,一波三折
(一)社会主义法制的初创时期 (1949年—1956年)
(二)社会主义法制的挫折时期 (1957年—197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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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主义法制的初创时期 (1949年—1956年)
三个法律层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法律、国家机构组织法和其他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除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并对全国人大制定 的法律进行补充和修改,但不得违背该法的基本原则;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可以制定行政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常委会可以制定地 方性法规;
2006年1月1日,延绵2600年的农业税废止
2006年3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发布, 对涉及农民工利益的一系列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凸显了中国政府对 1.2亿农民工的关心和爱护。
2009年,基本实现全部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和大部分建 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截至目前,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建立了最低工资保障 制度。
摧毁旧法制,建立人民的新法制 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制定新中国法律
1949年,制定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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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一个团体要有 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 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 总章程,是根本大法。”
——1954
第九页,共46页。
1954年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