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制度:XX市级机关部门党委(党组) 议事规则

合集下载

机关事业单位党工委议事规则

机关事业单位党工委议事规则

**区城管局党工委议事规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党工委集体领导作用,保证党工委议事的民主化、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党工委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能,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工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事关党工委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必须由党工委讨论决定。

第三条党工委议事严格遵守党章,充分发扬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议事范围:第四条根据区委关于城管局党工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贯彻意见,做出工作部署。

第五条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城市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党群团等重要问题,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六条审定向区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及以党工委名义发出的重要文件。

第七条讨论决定党工委会议、其他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有关事项;审定党工委工作报告、负责同志在重要会议和活动上的讲话等重要文件材料。

第八条讨论决定城管局管理干部的任免;按有关规定决定干部的奖惩及后备干部的推荐;换届时,审议下一级党组织的组成和人选,向区委、区委组织部提出任免建议;研究加强本单位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研究制定城管局党建及管理工作的重要规章制度。

第十条研究处理下级党组织重要的请示报告和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研究需要由党工委集体决定的其他事项。

议题的确定:第十二条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

党工委成员和各部门需要提交党工委讨论的议题由党工委办公室汇总,报书记审定。

非特殊情况,会议不讨论临时动议的议题。

第十三条除临时召集的会议外,党工委办公室负责提前一至两天将会议的主要议题通知全体委员,以便委员做好准备;对涉及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办理的议题,应提前通知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做好充分准备,并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第十四条党工委会议根据事由随时召开。

第十五条党工委会议由书记主持召开。

特殊情况下,受书记委托由副书记召集召开。

党组会议议事规则

党组会议议事规则

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深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区X制定如下党组议事规则。

一、议事范围㈠学习传达中央和市区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

㈡讨论审议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要点,研究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等问题。

㈢审议向市区相关部门报送的重要请示、报告。

㈣研究机构设置和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等问题。

㈤研究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㈥听取年度财务预决算情况,决定重大经费开支问题。

㈦研究决定其它问题。

二、议事组织㈠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㈡党组会议由局党组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由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

㈢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对研究讨论议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㈣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党组书记、副书记或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及时向党组会报告。

㈤党组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

三、议事程序㈠党组会议的议题由成员提出,经汇总后报书记审定。

凡是重大议题都要进行会前沟通,未经协调和征求意见的或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不予安排上会。

㈡党组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应提前通知党组成员,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反复沟通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和意见;党组成员对提交局党组会的议题,事先应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协调一致后,再提交党组审定;议题提请人应提前一周报送党组会议题,根据党组书记的指示,提前1—2天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通知党组成员。

㈢党组会议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不经讨论不作结论,班子成员没有普遍表态的不作结论;决议形成后,不得擅自改变。

㈣凡是涉及“三重一大”、人事任免和廉政工作,都要提前向区政府纪检组报告,区纪检组派人列席会议。

党组议事制度

党组议事制度

党组议事制度一、会议的召开:(一)党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增加。

党组会由党组书记召集主持。

(二)党组召开会议,至少要有全体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人员出席;讨论重大问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讨论、表决;根据需要,党组可以召开扩大会议。

(三)党组召开会议,一般应提前一天将会议的时间、地点、主要议题和要求等通知与会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临时召开会议的,可临时通知。

党组人员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请假。

二、议事内容:(一)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的重要文件、会议等在我局的贯彻执行和落实措施。

研究确定我局的发展工作思路、实施战略和重大措施。

(二)讨论和决定全局性重点工作以及重大项目规划、建设和资金使用等事项。

(三)讨论和决定全局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局机关自身建设的有关重大问题,一年不少于二次,并制定加强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措施。

讨论决定我局及机关部门干部的考察、培养提拔、使用和调整。

讨论决定局中层干部的聘用任免、调配等事项。

(四)讨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建立,审批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的转正,违纪党员的处分和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及有关制度建设。

(五)讨论研究住建系统维稳、综治、重大矛盾调处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

(六)讨论研究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党组认为有必要讨论研究的其他有关问题。

三、议题的确定:(一)党组会的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其他与会人员提出的议题应在会议召开前二天向召集人提出,由召集人确定是否列入议程,对会议进行途中提出的议题,须取得到会成员的多数同意才能列入。

(二)凡提交党组讨论的议题,分管领导应事先听取汇报。

涉及几个科室(单位)的,应先行协商,待取得基本一致意见后,由分管领导向党组书记提议,经书记审定同意后方可列入议题。

(三)凡提交党组讨论的议题,直接提议人要有解决问题的初步设想、办法和方案,供讨论研究参考。

对没有经过调研做好充分准备工作的,不得列入党组议题,待经过调研做好充分准备后在下次会议列入。

党组议事工作制度

党组议事工作制度

范文:________ 党组议事工作制度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4 页党组议事工作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现议事和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范围1.研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卫生计生部门有关重要决议、决定的落实和实施;2.有关全局性和重要的工作部署及工作总结;3.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的自身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活动及重要工作;4.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奖惩、调配、任免、推荐和选拔;5.重要文件、制度建设、改革措施、重大财务开支等其他重要事项。

6.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及时研究,需要讨论的其它重大问题。

二、议事方式议事和决策的主要形式为党组办公会和党组碰头会两种。

重要工作和重要事项主要采取党组办公会的形式决定。

一般工作和一般事项,可采取党组碰头会的形式议定。

议事会议一般由党组书记提议召开或委托其他党组成员主持召开,其他党组成员也可根据分管工作需要提请党组书记召开。

根据需要有关科室负责人可列席。

局党组会一般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

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字后,存档备查。

三、议事程序1.确定议题。

议题由主持人会前确定,并提前通知到每个与会人员。

有关科室应按主持人要求提供资料或汇报情况。

第 2 页共 4 页2.组织议事。

在听取相关议题汇报的基础上,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对议题展开充分讨论,集思广益。

3.形成决议或决定。

所议事项在经过充分讨论后形成决议或决定性意见。

对一般事项由主持人根据多数人意见集中;对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对争议较大的事项应暂缓作出决议。

四、决议(决定)执行1.会议做出决议或决定后,班子成员应根据分工,组织有关科室贯彻实施,并提出具体要求。

市直部门党委议事工作规则

市直部门党委议事工作规则

市直部门党委议事工作规则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提高市直部门党的建设水平,规范党委议事工作,制定了以下市直部门党委议事工作规则。

一、议事工作的目的和原则市直部门党委议事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指示精神,保证市级部门的工作顺利进行,促进部门的发展。

其基本原则是“集体决策、民主协商、科学决策、依法决策”。

二、议事会的组织和召开1.市直部门党委议事会的召集者是党委书记。

在党委书记不能代表的情况下,由党委副书记或者委员中按照排名顺序依次代理。

2.议事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应当提前通知各委员,并公布在党委会议室或部门内部网站等渠道。

3.议事会可以分主席固定议事会和特殊议事会两种形式。

主席固定议事会每月至少开一次,特殊议事会由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三、议事会的议程1.议事会的议程由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或者由委员自主提出,经过党委书记或者常委会讨论后确定。

一般包括常规议题、重点工作情况汇报、部门领导人选、干部选拔任用等。

2.议事会议程应当尽量保证多方面利益的平衡,既要综合考虑部门整体利益、发展要求和各委员意见,又要照顾带动部门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四、会议的方式和议事规则1.会议的方式采取面对面,准时到达,严格按照议程进行讨论,确保开会效率和质量。

2.议事会的议事规则符合民主协商和科学决策的原则。

应当做到宽容讨论、慎重表决、严肃科学,不轻易改变已经决定的议事结果。

3.会议期间,委员有权向其他委员提出问题,评论其他委员的发言,但要尊重其他委员的权利,不作个人攻击。

4.经过讨论后,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建议上报上级党委做出决策。

如果有必要,在讨论意见的基础上,可以进行公开投票或者秘密投票等方式决定。

五、会议记录和会议纪律1.会议记录应当细致,包括议题名称、讨论内容、讨论意见、投票结果等。

记录员应当遵守保密原则,防止记录内容外泄。

2.会议应当以大家共识为前提,但如果委员在会议期间违反党纪党规、扰乱会场秩序等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和纠正,并将其记录在会议记录中。

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议事规则

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议事规则

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议事规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共X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以下简称机关党组)工作,提高议事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规定,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机关党组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策,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第三条机关党组作出重大决策,一般应当经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充分酝酿等程序,按照规则由集体讨论和决定。

第四条机关党组讨论和决定下列重大问题:(一)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重要决议、决定及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机关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二)需要向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三)机关重大改革事项;(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有关机关干部的招录、任免、交流、考核、奖惩及纪律处分等事项;(五)机关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六)机关大额资金使用、固定资产处置、预算安排;(七)机关内部管理、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事项;(八)上级对机关开展的审计、巡视巡察、督查检查、考核奖惩等重大事项;(九)机关党的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包括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理论武装、意识形态、人才工作、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十)其他应当由机关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机关党组讨论和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机关党组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和党中央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机关党组议事和决策一般采用机关党组会议形式。

机关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一般每月召开1次,如有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

第七条机关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党组其他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会议议题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党组成员。

第八条机关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处分党员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

党组议事规则

党组议事规则

党组议事规则第一条指导思想为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发挥党组集体领导作用,实现党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议事内容(一)研究贯彻国家局、省局(公司)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指示、重大决策和重要会议精神。

(二)讨论制定全市烟草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审议市局(公司)需要向上级呈报的有关年度预(决)算报告、基本建设、职工工资调整等方案。

(三)讨论决定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品采购及多种经营投资等重大项目,或提出决策建议。

(四)讨论决定本级机构设置、人员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配置与调整。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讨论和决定干部的任免、调配、奖励和组织纪律处分。

(六)对干部培养、选拔、考核、培训、规划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干部人事制度重要改革方案等进行审议。

(七)讨论制定有关廉政勤政制度和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八)其他需要党组研究的事项。

第三条议事程序(一)确定议题。

由党组书记确定召开党组会的时间和议题。

通常的议题内容包括上级党组织要求讨论的问题;下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本级党组织多数成员认为必须讨论的或部分成员提议并经党组书记同意讨论的问题;本级机关部门提出并经党组书记同意讨论的问题。

(二)会议告知。

会前要向与会人员预告会议议题和时间。

通常,召开党组会议应提前1天书面通知与会人员。

特殊或紧急情况下,经党组书记同意,可临时召开会议。

(三)会前准备。

对列入会议的议题,党组成员要按照分工进行必要准备,或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会议讨论研究的问题,特别是一些敏感性的问题,党组书记应与其他党组成员事先交换意见,统一思想。

(四)民主讨论。

会议开始时,由主持人对会议议题提出意见,征得到会党组成员同意,然后对议题逐个进行讨论。

讨论时要发扬民主,充分酝酿,敢于阐明观点,发表意见。

党组书记要认真听取不同意见,通常不要率先表态。

党组议事规则

党组议事规则

党组议事规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团结带领全体工作人员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指导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搞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效地发挥党组的集体领导作用,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组议事可按议题性质、内容经党组书记决定,分别采取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党组成员分别沟通或文件会签等方式进行。

第三条党组会由党组书记主持,党组书记也可委托副书记或一名其他成员主持。

根据工作需要和会议内容,由主持会议人员决定,有关工作人员可以列席党组会议。

第四条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由党组书记决定随时召开,党组成员及列席会议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须经党组书记或受托主持会议的党组成员批准。

第五条党组会议研究以下问题:(一)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党委、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要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研究执行的具体措施;(二)研究决定本单位有关改革和建设的重大问题;(三)研究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总结和工作报告;(四)研究分析本单位各级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的状况,检查全体工作人员执法执纪的情况和决定及对违法违纪人员的查处。

(五)研究讨论机关党建和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制定开展各种教育活动的措施,指导机关党支部工作部署及党风、党纪的教育活动,研究讨论对违反党纪案件的处理;(六)研究决定本单位党组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工作;(七)审查决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及授予荣誉称号;(八)需要由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第六条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允许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意见,必要时应向上级党委汇报请示,但一经党组作出决议,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在言论和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不允许在群众中流露和散布。

第七条凡经党组会议讨论的议题,都应做出明确的决议或决定,对暂时不能议决的问题,进一步调查研究,充分协商,可于下次会议再议。

党委党组议事规则

党委党组议事规则

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党委党组议事规则xx县人民xxx(通知)稿纸事由附件发送机关打字校对发文 x法党〔2017〕1号 2017年8月日封发xx县人民xxx党组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院党组会议事活动,完善院党组决策程序,提高党组对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xxx工作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院党组要自觉服从党对xxx工作的领导,研究决定全院重大工作问题和重要工作事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xxx各项工作中得以贯彻落实。

第三条院党组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少数服从多数,保证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

第四条讨论人事问题,涉及党组成员本人或亲属时,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五条本规则所指重大事项的议事范围为:(一)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xxx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二)确定领导班子建设,xxx队伍建设的重大方针;(三)讨论、研究、决定本院重大的改革措施和涉及全局性的工作部署。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本院干警的任免或提请任免事项;研究干部培养、选拔、奖惩、任免、调动(含借调)等问题;讨论决定对干警的表彰、奖惩;讨论决定重大工程项目开支、重大经费开支等事项。

(五)讨论审定以院党组或本院名义呈报上级机关的重要报告和请示。

(六)研究讨论党组认为或按规定应由党组集体讨论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章议事组织第六条党组会由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书记因故不能参加时,由受委托的党组成员主持召开。

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党组书记可以决定临时召开会议。

党组成员为会议参加人员。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须列席党组会的人员应经党组书记同意。

因有议题须临时列席的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该议题讨论后即时退席。

参加会议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事先向党组书记请假。

党组议事规则

党组议事规则

党组议事规则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监督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加强和改进编办党组的集体领导,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一)重大事项决策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重要指示和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2.全区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3.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等重大问题;4.本单位财务年度决算、预算的申报和调整;5.其它需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变动1.单位机构设置、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及中层干部岗位调整、推荐、任免等人事变动事项;2.本单位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的调进和调出;3.推荐干部人选;4.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违反党纪政纪的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

(三)重大项目安排1.办公设备(指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处置;2.组织开展大型活动资金的安排意见;3.单位办公用房、附属设施的修缮与改造。

(四)大额资金使用是指办理某一事项或单一公务,经常性支出3000元以上的资金使用。

二、议事原则党组会议由区编办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组成,综合科派人列席会议。

党组讨论研究和决定重大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三、会议准备(一)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

党组会议的议题,由党组书记确定,或由其他成员提出报党组书记审定后,列为正式议题,不搞临时动议。

党组会由党组书记主持,专人作会议记录。

(二)党组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每位成员,会议的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

(三)凡已确定提交党组会讨论的议题,有关成员和相关科室要事先充分准备,提出明确意见,必要时还须有两个方案供党组决策时参考。

四、议事的决策(一)党组会议要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特别重大问题和干部的任免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

工作规则:XX市XX局党组工作规则

工作规则:XX市XX局党组工作规则

工作规则:XX市XX局党组工作规则XX市XX局党组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市XX局党组(简称局党组)自身建设,提高局党组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市局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局党组在市委、市政府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市局的领导核心。

第三条局党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局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四)坚持局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市局依法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市局的决定。

第二章职责任务第四条局党组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的系列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第五条局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接受市委巡视和监督。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保密纪律,作维护党的纪律的表率。

第六条局党组讨论和决定下列重大问题:(一)需要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级单位党组、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二)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三)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四)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五)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六)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有关市政管理处党委会议事规则制度范文材料

有关市政管理处党委会议事规则制度范文材料

有关市政管理处党委会议事规则制度范文材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党委决策行为,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会议效能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议事的基本原则:(一)议大事原则。

党委要围绕单位发展中心任务,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研究单位重大问题决策,强化党在单位的领导,为单位改革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二)群众路线原则。

党委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前,要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党委决策、决议和意见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

(三)实事求是原则。

党委议事、决策要从实际出发,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并符合本单位发展的实际。

(四)民主集中制原则。

党委通过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进行决策或参与决策讨论,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

(五)回避原则。

党委会讨论问题涉及到党委委员或其家属,需要回避的,该委员应主动回避或由党委在会前通知该委员回避。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三条需经党委讨论做出决定和决议的事项:(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决议、指示,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二)审议、制定和修改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制度、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审议处属单位、机关科室提请的有关单位改革发展中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事项。

(三)研究制定本单位党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研究需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或报告的重要事项。

(四)研究处属基层支部设置、党员发展、培训计划,研究决定所属党组织请示的重要事项。

(五)研究处下属机构设置,中层干部的任免、奖惩、调动、培养及向上级党组织推荐科级干部后备人选。

(六)研究决定单位及上级单位各项先进和荣誉的评选、表彰和推荐事项。

市直单位党组工作制度

市直单位党组工作制度

市直单位党组工作制度一、总则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相关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市各级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党组(党委)工作。

二、党组的组成和职责1. 党组由党组书记、副书记和成员组成。

党组书记负责党组的全面工作,党组副书记协助党组书记工作,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相关工作的 Party 组织。

2. 党组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本单位的业务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3)负责本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拔、任用、培训、考核和监督干部。

(4)负责本单位的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5)负责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预防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6)负责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工作,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党组会议制度1. 党组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

2. 党组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1)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重大问题。

(2)研究制定本单位的业务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研究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问题。

(4)研究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问题。

(5)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问题。

3. 党组会议的召开程序:(1)党组书记提出会议议题,经党组成员协商一致后,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

(2)会议通知提前送达党组成员,并提供相关材料。

(3)党组成员按时参加会议,认真准备发言。

(4)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书记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党组书记综合归纳形成会议决定。

四、党组决策制度1. 党组决策应当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XXX议事规则

XXX议事规则

XXX议事规则为切实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委集体领导制度,保证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根据《中国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总则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党委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和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党委成员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定期向党委报告工作。

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要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议事范围党委依照职责范围,对以下问题进行研究,并作出相应的决定:1、研究制定企业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2、研究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和经济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问题,制定针对性的目标及措施。

3、研究制定贯彻上级机关的决议、决定、领导重要讲话和本企业会的决议、决定的实施意见。

4、讨论决定党委的自身建设和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问题。

5、会商决意本企业纪委、工会、团委及其它有关部门向党委请示裁定的重要问题。

6、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讨论决定中层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推荐、任免、调配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7、对企业的组织发展、支部和党员的评先工作作出决定。

8、会商决意召开集会和公司会。

9、会商决意重大突发事件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10、需要党委决意的其它重要问题。

三、集会召开1、党委议事的主要形式是党委集会。

党委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委员集会,会商决意有关问题。

集会由书记召集并主持。

书记不能参加集会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2、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参加方能召开,会商重大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委员因故不能到会,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表达。

必要时,集会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党委集会。

列席人员可以对会商的问题介绍情况、发表意见和发起,但无表决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作制度:XX市级机关部门党委(党组)议事规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市级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规范议事和决策程序,加强责任监督,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市级机关部门党委(党组)的集体领导作用,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XX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为依据制定。

第三条基本原则
党委(党组)讨论研究和决定本部门的重大问题,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集体领导原则。

党委(党组)实行集体领导。

党委(党组)成员要强化集体领导意识,自觉维护党委(党组)领导集体的权威。

(二)平等原则。

党委(党组)各成员之间是平等关系,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有主要责任。

党委(党组)会议上,每位成员都有就讨论研究的问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的权利和责任。

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

(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讨论,集思广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

党委委员(党组成员)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四)分工负责原则。

党委(党组)作出的决定,党委(党组)各成员必须自觉遵守,按照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并承担工作责任。

第四条议事范围
(一)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决议、指示的执行方案和实施意见;
(二)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级单位党组、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三)事关本部门全局的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重大财务事项;
(四)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调整、职能的确定及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
(五)干部管理权限内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教育管理等事项;
(六)党委(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七)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九)需要集体讨论研究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议事方法
党委(党组)议事决策一般采用党委(党组)会议形式。

党委(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党委(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
委(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党组)成员到会。

(一)确定议题。

党委(党组)会议议题由党委(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委(党组)成员提出建议、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党委(党组)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通知到各位党委(党组)成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

(二)充分讨论。

党委(党组)会议由书记主持,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进行充分讨论。

党委(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

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委(党组)成员应当回避。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可以请不是党委(党组)成员的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列席。

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可以派员列席党委(党组)会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