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水权转让在凤翔县渔业生产中应用
凤翔县休闲渔业发展现状与对策
凤翔县休闲渔业发展现状与对策[摘要] 本文通过对凤翔县休闲渔业发展的现状、潜力、存在问题的探讨,提出加快凤翔休闲渔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 休闲渔业发展现状对策休闲渔业是集休闲、娱乐、旅游、餐饮等行业与渔业有机结合的新型产业。
发展休闲渔业,对提高渔业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促进渔业资源保护,拉动就业,加快渔业结构调整和渔民转产转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凤翔县境内河流主要有横水河、千河、雍水河,水库主要冯家山水库、东风水库、白荻沟水库。
县境内山、川、原皆有,发展休闲渔业优势明显,前景广阔。
近日,我通过走访、实地察看等多种形式,对我县休闲渔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并就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提出一些看法与建议。
一、凤翔县休闲渔业发展现状凤翔县位于关中西部,全县现有休闲渔业项目区5个,经营规模3528亩,总投资逾1416万元,吸纳劳动力200多个,2010年接待消费者21万余人次,经营收入超过280万元。
纯收入近120万元。
经营地大多分布糜杆桥镇、姚家沟镇、郭店镇等;水域以水库、池塘为主;投资主体以集体、个人投资为主,纵观全县的休闲渔业开展的服务项目,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养殖垂钓型这是从养殖渔业发展而来的类型。
利用池塘、水库等渔业设施,以养殖为主,配备一定的设施,开展垂钓业务的休闲渔业。
其特点是投入成本少、见效快。
这是我县现有休闲渔业项目中最为普遍的一种,分布在群力水库、姚家沟水库、东风水库3个养殖场,2010年经营收入超100万元。
2、垂钓型专业垂钓休闲,不进行养殖,垂钓鱼全是成品鱼,大多从外地调入。
此类经营单位或由养殖单位转型而来,如姚家沟鱼池。
3、垂钓、餐饮结合型将垂钓与餐饮有机结合,一举多得。
形式主要有两类:一是专业垂钓单位同时兴办餐饮。
如莲花池山庄,节假日日接待超100人,日营业最高达到5000元。
二是餐饮企业投资的休闲渔业。
既满足自身对水产品的需要,又满足消费者垂钓、品尝新鲜水产品的需求,如开元山庄、世外桃源修建的100亩水域都开放垂钓,同时提供餐饮服务。
水权转换是水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手段
⽔权转换是⽔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段⽔权转换是⽔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段 ⽔资源短缺是我国⽔资源问题的主要⽭盾,⽇益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是实现全⾯建设⼩康社会⽬标所⾯临的重⼤挑战之⼀。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资源短缺问题,要研究并运⽤⽔权、⽔市场理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注重经济⼿段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
前不久,我到宁夏、内蒙古调查研究,实地了解了这两个地区从实际出发进⾏⽔权转换实践探索的有关情况。
他们的实践值得各地研究借鉴。
⼀、⽔权转换可以引导⽔资源向⾼效率、⾼效益⽅向流动,实现以节⽔、⾼效为⽬标的优化配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宁夏属于经济社会⽋发达地区。
按照党的⼗六⼤提出的实现全⾯建设⼩康社会的⽬标,今后10年内,宁夏经济必须保持10%以上的增长速度,任务⼗分艰巨。
宁夏煤炭资源丰富,发展⼯业成为宁夏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即将开⼯建设的宁东能源重化⼯基地⾯临最⼤的挑战之⼀就是⽔资源问题。
各建设项⽬投⼊运⾏发挥效益需要3.6亿m3⽔量。
但是黄河流域⽔资源紧缺,计划开⼯建设的⽕电⼚由于没有取⽔指标因⽽⽆法⽴项。
⽔从哪⾥来呢?宁夏把⼯业新增⽤⽔的希望放在农业节⽔上。
这个地区农业⽤⽔占总⽤⽔量的95%以上,⼯业⽤⽔仅占3%,低于全国平均⽔平的20%,⽤⽔结构失衡。
在⽔资源总量难以增加的情况下,解决宁夏⼯业和城市发展⽤⽔问题,只能从实际出发,改变现有⽔资源利⽤格局,调整⽤⽔结构,从宏观上提⾼⽔资源的配置效率,从微观上提⾼⽔资源的利⽤效率,确保⾃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青铜峡灌区渠系⽔利⽤系数只有0.42,有⼀半多的⽔在输⽔过程中浪费掉。
如果灌区实施节⽔改造,平均每投⼊2.71元节⽔改造资⾦就能够节约lm3⽔。
但由于政府的灌区改造资⾦不能完全到位,灌区节⽔改造项⽬难以进⾏。
⼀⽅⾯是灌区节⽔有潜⼒,但资⾦缺⼝⼤;另⼀⽅⾯经济发展需要电⼒,⽽⽕电⼚却由于没有取⽔来源⽆法⽴项。
我国水权转让案例的法律问题分析
摘
要 : 国家享有水资源所有权 的背景 下, 在 水权是 指对水资 源使 用的权利 , 即水资源 用益 物权。结合 浙江 东阳市和 义
乌市之 间的水权 交易, 宁夏 、 内蒙古两 自治 区“ 投资节水、 转换 水权”的跨行 业水权转 换 , 以及甘 肃张掖农 民用水 户转让 水票等水权 交易典 型案例 , 对我国水权 市场的性质 、 水权 交 易市场 的主体及其权 利义务进行 了分析 。另外 , 对青海 省 针
宁夏 回族 自治 区地处黄河流域上游 , 位于西北 干旱半干旱
过 渡 地 带 , 我 国水 资 源严 重 短 缺 的 省 区 之 一 。 宁 夏 青 铜 峡 灌 是
我 国水权转让 的典型案例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宪法 》 九条 和《中华 人 民共和 国物 权 第 法》 四十六 条 明确 规 定 , 资 源属 于 国 家所 有 。水 利 部 于 第 水 20 05年 1 1 月 1日发布 的《 关于水权转让 的若干意见》( 水政 法 [0 5 1 号 ) 20 ] 1 就水权转让含义进行 了说 明 : 水权转 让即水资 源 使用权 转让。根 据以上规 定 , 水权的含义 中并 不包含水 的所 有
An l ss o s fLe a o e s o a e g t a i g Sy t m n a y i n Ca e o g lPr blm fW t r Ri h s Tr d n s e i Chi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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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il c neD p r e t Q n h i n esy Xii 1 0 6, h n ) S c i c ea t n , ig a i r t , nn 8 0 1 C i a Se m U v i g a
农业用水权有偿转让理论及其应用研究的开题报告
农业用水权有偿转让理论及其应用研究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业生产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村用地逐渐被城市化所取代,而农业用水的供给也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
在这一背景下,农业用水权有偿转让成为了一种重要的农村资产规划和经济转型的方式。
此外,农业用水权有偿转让也可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市场机制建设,增强农业生产的竞争力。
二、研究目的本文旨在探讨农业用水权有偿转让的理论基础和应用。
具体包括以下目标:1. 探讨农业用水权有偿转让的概念和历史渊源。
2. 分析农业用水权有偿转让的理论基础和社会经济作用。
3. 建立农业用水权有偿转让的模型,研究其对农业生产结构和发展模式的影响。
4. 探讨农业用水权有偿转让的政策设计和实践经验。
三、研究方法本文采用文献资料分析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
对于理论分析部分,主要采用文献资料分析法;对于实证分析部分,主要采用定量分析和案例研究法。
四、研究内容1. 概念和历史渊源:介绍农业用水权有偿转让的概念,以及其在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进展和历史渊源。
2. 理论基础和社会经济作用:分析农业用水权有偿转让的理论基础和社会经济作用,阐明其对资源配置、生产力提高、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
3. 模型建立和影响分析:建立农业用水权有偿转让的模型,从经济、社会和环境三个维度对其影响进行分析。
4. 政策设计和实践经验:对农业用水权有偿转让的政策设计进行探讨,并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其在实践中的经验和启示。
五、预期成果1. 提出针对性强的农业用水权有偿转让政策建议,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市场机制建设。
2. 分析农业用水权有偿转让对农村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影响,为决策者提供决策参考。
3. 增强社会对农业用水权有偿转让的认识和理解,促进资源的利用和保护。
六、论文结构本论文预计包括五个主要部分:绪论、理论基础、模型建立和影响分析、政策设计和实践经验、结论和展望。
水权交易措施
水权交易措施引言水权交易是指在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法规的前提下,依法通过市场机制进行的水资源交易活动。
在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加剧的背景下,水权交易成为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探讨水权交易的定义、意义以及相关的措施。
水权交易的定义和意义水权交易是指在一定的范围内,基于市场机制,实现水资源转移和配置的交易活动。
通过买方和卖方之间自愿的资源交换,实现了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水权交易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的意义:1.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水权交易可以促使水资源的流动和优化配置,使得水资源得到更加有效的利用。
传统的供给模式难以满足各地区的水资源需求,而水权交易可以使得水资源得到更加合理的配置,从而提高利用效率。
2.优化农业布局:水权交易可以使得农业产业从传统的以水量为基础的发展模式转变为以经济效益为导向的发展模式。
通过水权交易,农业可以更加有针对性地进行布局,从而实现农田的合理规划,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益。
3.改善水资源管理:水权交易能够促进资源的流动,使得水资源在各地区之间得到合理分配。
同时,水权交易也要求对水资源的监管和管理,从而改善水资源的管理水平,提高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水平。
水权交易的实施措施1. 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水权交易需要在合法、有序的框架下进行,因此,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至关重要。
政府应制定和完善涉及水权交易的法律法规,明确水权交易的权利与义务,明确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为水权交易提供法律保障。
2. 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水权交易需要一个规范、透明、公正的市场体系来支持和发展。
政府应建立起相应的水权交易市场体系,包括交易平台、交易机构和交易制度等。
通过建立市场体系,实现水权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推动水权交易市场的规范化、专业化和高效化发展。
3. 水资源监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水资源是公共资源,需要政府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和管理。
政府应建立和完善水资源的监管机制,加强对水权交易活动的监测和管理,确保水权交易的合法性和可靠性,保障水资源的公平使用和合理配置。
浅析中国水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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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金时 应该考虑和 区分各种不 同情况 体现区别对待的政 策 对不同质的国有水资源 不 同的用水 不 同成本和效益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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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问题愈来愈表现为各主体间经济利益的冲突与制衡 因而 越来越复杂 传统的命令一控制型手段过分简单地追求环境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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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 对地下水 稀缺资源征收资源税 同时 积极推进水 等 资源化管理进程 加强资源核算体系的研究 为逐步 资源核 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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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政策执行成本高 效果却不好 经济手段却不同 因为经济人 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行为目 标 所以经济手段可从成本和收益入手 运用效益驱动机制引导 主 当事人 自 作出行为选择 在资源保护中采用经济手段是市场 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实行水资源使用权的有偿转让 促使水 资源使用权人将水资源成本内在化 从而可以有效地优化水资 源配置和有效利用水资源 最终达到水资源 的可持续管理和永 续利用 实施水权交易制度还可以理顺水利基础建设中投资交 易主体间关系 使国家 企业共同投资兴建水利事业 分享收益 特别是我国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 中 缺乏 中长期的投人和 设 发展机制 水利建 工程量大 工 期长 使用劳动力和材料多 耗 资极大 水权交易机制的建立则可鼓励和推动水利基础设施建 设和管理的企业化 投资渠道多元化 加大水资源开发利用及水 环境保护事业企业化经 营模式的引进 这是我国有效解决水环 境保护问题的一 个最佳选择
世界水日水利用权的分配和转让
世界水日水利用权的分配和转让近年来,世界水日越来越受到各方的关注。
水是维持生命的重要物质,而水资源的分配和使用也成为各国之间的竞争和合作的关键问题。
本文将重点探讨世界水日主题“水利用权的分配和转让”。
一、水资源的分配和转让水利用权的分配和转让是指在社会和经济发展过程中,个人、组织或政府在普及饮水、农业灌溉、工业生产等方面,按照法律规定和市场原则来合理利用水资源。
然而,水资源的分配和转让存在一定的复杂性和不公平性。
首先,水资源的分布不均。
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缺乏可用水资源,一些地区的水资源严重不足。
其次,许多国家和地区缺少有效的水资源管理机制,导致水资源浪费或滥用。
这些因素导致了水资源配置的不均衡和水利用权的分配不公平。
转让是解决水利用权不公平分配的一种方法。
水的转让可以让拥有多余水资源的地区向缺乏水资源的地区提供援助。
例如,中国南方水资源相对丰富,而北方缺乏水资源。
为了解决北方缺水的问题,中国政府对外转移了一些南方的水资源。
二、水资源转让的挑战不过,水资源转让面临很多的挑战。
第一,水资源的定价和交易仍然是一项技术和政策挑战。
在缺乏适当水资源定价政策的情况下,水资源的交易可能会导致不必要的浪费和不正当的价格。
第二,水转移可能存在环境和社会问题。
如果转移过程中水质受到污染或灌溉水资源缺乏稳定性,转移可能会对当地生态环境和社会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三、解决方案尽管水转移存在着各种问题,但水资源的分配和转让仍然是解决全球水资源不平衡分配的关键方式之一。
政策底线是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国际和地区之间的合作也需要加强,水资源转移的技术和环境监测也需要得到提高。
此外,市场机制的构建和提高水资源的使用效率是解决水资源不分配平衡的关键。
加强合作开发新的水源和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也是国际社会需要共同关注和推进的目标。
以上是本文的内容。
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水利用权的分配和转让是全球水资源管理的重要问题。
我们需要合作,寻求解决方案,共同推动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进步。
水资源调配与水权交易的可行性与效益
水资源调配与水权交易的可行性与效益水资源是人类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的重要基础,合理调配水资源在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水权交易作为一种市场化手段,可以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效益最大化。
本文将分析水资源调配与水权交易的可行性和效益。
一、水资源调配的背景和重要性水资源是人类生产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但由于地域分布的不均衡、气候变化、人口增长等原因,导致水资源供需矛盾愈发突出。
在这样的背景下,实现水资源的合理调配势在必行。
通过将有限的水资源从供水充足的地区向供水困难的地区调配,可以缓解供水压力,提高整体供水可靠性,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用水。
二、水权交易的概念和原理水权交易是指将水资源的使用权进行市场化交易的行为。
它将水资源的利用权从政府部门转移到市场主体,并通过价格机制进行调节,实现供需的自主匹配。
其核心原理是基于供需平衡和资源价值的最大化,通过优化配置,使水资源的使用效率最大化,提高社会综合效益。
三、水资源调配与水权交易的可行性1. 法律与政策支持水资源调配与水权交易作为一种涉及公共资源利用的行为,需要法律和政策的支持与保障。
目前,我国已经有关于水权交易的法律和政策文件出台,为水资源调配与水权交易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2. 技术手段支持水资源调配与水权交易需要依赖技术手段的支持,包括水资源监测、数据采集与分析、交易平台建设等。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相关技术手段已经逐渐成熟,并被广泛应用于水资源管理和交易领域,从而增强了水资源调配与水权交易的可行性。
3. 市场需求和经济效益随着工农业用水需求的增加,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加剧。
通过水权交易可以实现供求双方的利益最大化,降低资源配置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此外,水权交易还可以鼓励节水意识的培养,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水资源调配与水权交易的效益1.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水权交易可以将水资源向效益较高的行业和地区进行调配,使水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
水权交易可行性报告
水权交易可行性报告在当今社会,水资源的管理和分配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议题。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不断推进,水资源的需求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
为了更有效地满足不同地区的水需求,水权交易成为了一个备受瞩目的解决方案。
本报告将对水权交易的可行性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其对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影响。
1.背景水权交易是指通过市场机制,在不同地区之间实现水资源的买卖。
这种交易形式可以使得水资源更灵活、高效地配置,以满足各地区不同的需求。
在一些干旱地区或水资源丰富但分布不均的地方,水权交易被视为解决水资源配置不平衡的一种可行途径。
2.社会影响2.1区域均衡水权交易有助于实现水资源的区域均衡。
一些地区可能因为自然条件造成水资源相对匮乏,而另一些地区可能水资源相对富裕。
通过水权交易,水资源可以从富裕地区流向匮乏地区,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区域均衡发展。
2.2农业和产业水是农业和产业生产的重要要素。
通过水权交易,农业和产业可以更加灵活地获取所需的水资源。
这有助于提高农业和产业的生产效益,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经济影响3.1市场机制促进效益水权交易引入市场机制,通过供需关系决定水资源的价格。
这有助于激发经济主体对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促使水资源流向价值最高的领域,提高整体经济效益。
3.2投资机会水权交易市场的建立将为投资者提供新的机会。
投资者可以参与水权交易,通过买卖水权获取利润。
这不仅为资本的合理配置提供了途径,还为市场的繁荣创造了条件。
4.环境影响4.1生态保护水权交易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使更加科学和可持续地利用水资源。
通过市场机制,资源配置更加灵活,可以更好地满足生态系统的需求,促进生态平衡的维护。
4.2水资源管理水权交易也提高了对水资源的管理效率。
市场机制的引入使得管理者更加注重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有助于防止过度开采和污染。
5.挑战和建议5.1法律和政策水权交易涉及复杂的法律和政策问题。
相关的法规和政策需要制定得当,以确保水权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合法。
论水权转让的范围和条件
中文内容提要:文章探讨了水权转让的范围,认为国有水资源使用权的流动,主要包括出让和转让两个方面。
从实际情况出发,可以将我国现阶段的水权转移限定在国有水资源取水权的出让和转让的范围。
文章研究了国有水资源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一般条件,主张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国有水资源使用权流动。
先实施国有水资源取水权的转移,逐步推广国有水资源的水运权、水电权、养殖权的转移。
先进行国有水资源使用权在同一行政区内的流动,然后逐步推进国有水资源的跨流域、跨行政区流动。
缺水流域和缺水行政区应该率先建立水市场、实施国有水资源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
国有水资源使用权应该是从丰水流域向缺水流域、从水资源利用效益低的使用者向效益高的使用者出让和转让。
应该结合取水许可证制度的实施,公平分配国有水资源的使用权;国有水资源使用权的出让、转让不得改变水功能区划。
文章具体分析了国有水资源使用权流动的四种情况:一是国有水资源使用权同时进行跨流域、跨行政区域的流动;二是国有水资源使用权在同一流域、不同行政区间流动;三是国有水资源在同一行政区、不同流域间的流动;四是国有水资源使用权在同一流域、同一行政区内流动。
认为国有水资源使用权在同一流域、同一行政区内的流动,主要是水资源在具体单位和个人之间的转移,应该成为前三种国有水资源使用权转移的基础。
关键词:环境资源法水法水权水权转让水市场明晰水权,实行水权转让,建立水资源交易市场,是合理配置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资源和保护水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
目前,我国实行水权转让的大气候和前提条件基本具备,可以通过立法有计划、有步骤、有试点、有选择地建立水权转让的法律制度和市场机制。
鉴于实行水权交易,建立水资源市场,在我国是一项新的、系统工程,需要从水资源立法、水行政管理、水经济政策、水企业运行机制等各个方面进行充分准备和改革,本文仅就现阶段水权转让的范围和条件进行探讨,以期抛砖引玉,引起大家的深入研究。
一、水权转让的范围一般而言,水权是指由水资源所有权、水资源使用权(用益权)、水环境权、社会公益性水资源使用权、水资源行政管理权、水资源经营权、水产品所有权等不同种类的权利组成的水权体系,其中水资源产权则是一个混合性的权利束。
凤翔县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思路探析
凤翔县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思路探析
王林
【期刊名称】《陕西水利》
【年(卷),期】2016(000)005
【摘要】本文在阐述凤翔县水资源量、分布状况及开发利用条件的基础上,对水资源的开采及用水结构现状进行了详细分析,并从水资源的规划、管理、节约用水、污水回用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思路.
【总页数】2页(P39-40)
【作者】王林
【作者单位】凤翔县横水河灌溉管理处陕西凤翔 7214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V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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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和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在2012年全国水资源工作会议上的交流发言 [J], 杜昌文
4.全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在全省水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J], 杜昌文
5.凤翔县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对策浅析 [J], 张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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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水权转让制度的思考
关于建立水权转让制度的思考
王治
【期刊名称】《中国水利》
【年(卷),期】2003(000)013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水资源短缺矛盾日益突出,为调节和缓解水资源的供求矛盾,就需要建立水权转让制度,引进市场机制.实行水资源的有偿使用和转让,优化配置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总页数】3页(P13-15)
【作者】王治
【作者单位】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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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水权的转让及交易
浅议水权的转让及交易
刘斌;杨国华
【期刊名称】《水利经济》
【年(卷),期】2003(021)005
【摘要】通过水权转让概念辨析和对水权转让及交易的需求分析,认为水权的转让及交易是水权制度本身的需求,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需求;并由此提出水权转让及交易目标应该定位于水权公共管理的补充手段;水权的规制应坚持公平、效率、政府监管三项原则.
【总页数】4页(P8-11)
【作者】刘斌;杨国华
【作者单位】水利部办公厅,北京,100053;水利部办公厅,北京,10005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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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1年4月份起矿业权转让必须在交易机构中公开交易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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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产权互换
渔业产权互换渔业产权互换是一项重要的政策举措,旨在促进渔业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渔业经济的效益。
本文将探讨渔业产权互换的背景、目的、实施方式以及对渔业产业的影响。
一、背景渔业是我国传统的支柱产业之一,但长期以来,资源的不合理分配和滥捕滥渔等问题导致了渔业资源的严重枯竭,渔民生计受到了威胁。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之一就是推行渔业产权互换制度。
二、目的1. 合理配置资源:通过渔业产权互换,政府可以将渔业权益分配得更加合理,避免资源浪费和滥捕滥渔。
2. 促进可持续发展:渔业产权互换可以激励渔民更加关注渔业资源的保护,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3. 增加渔业经济效益:合理的渔业资源管理可以提高渔业经济的效益,为渔民提供更好的生计。
三、实施方式1. 渔业产权划定:政府会根据不同地区和资源情况,将渔业产权进行划定,确定各个渔民或渔业公司的产权范围。
2. 产权互换交易市场:政府设立渔业产权互换交易市场,渔民可以在此处买卖渔业产权。
这一市场的建立有助于产权的流通和交易。
3. 产权保护:政府要确保渔民的产权得到保护,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4. 监管与执法:政府加强对渔业资源的监管与执法,确保渔民遵守相关规定。
四、对渔业产业的影响1. 渔业资源的合理利用:渔业产权互换使渔民更加注重渔业资源的保护,减少滥捕滥渔现象,有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
2. 经济效益的提高:由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管理,渔业经济效益得以提高,渔民的收入也会相应增加。
3. 可持续发展:渔业产权互换有助于渔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障了渔民的长期生计。
4. 市场规范化:渔业产权互换交易市场的建立使渔业市场更加规范,有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
五、结论渔业产权互换是一项有助于渔业资源合理利用和渔民生计改善的政策举措。
通过合理的资源配置,渔业产业得以提升,实现可持续发展。
政府应继续加强对该政策的实施,确保渔民的权益得到保护,促进渔业产业的繁荣。
论寻觅渔业权母权的路径-1
论寻觅渔业权母权的路径关键词: 水域所有权/渔业权/母权内容提要: 水资源所有权极为抽象,而水域所有权相对具体;水资源所有权在我国现行法上是一个同一的、抽象的所有权,而水域所有权存在着若干个。
渔业权客体上竖立的所有权为其母权,寻觅渔业权的母权可以先找渔业权的客体,尔后锁定渔业权的母权。
但渔船在专属经济区、暂定措施水域、过渡水域、公海海域、他国海域作业的情况下,寻觅渔业权的母权时需要稍微变通。
养殖权和捕捞权合称为渔业权,已被《物权法》第123条所承认,意义重大。
渔业权是如何设立的?涉及渔业权的母权问题。
对这个问题的探讨,有助于厘清水域所有权与养殖权、捕捞权之间的关系,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与渔民之间的关系,《渔业法》和《海域使用管理法》之间的关系,升华出他物权的母权理论。
笔者曾在《准物权研究》一书中讨论过寻觅渔业权母权的路径和方法,[1]其基本观点仍未发觉有修正的必要,但原来的议论不够细致,个别意见不够准确,现在将已经扩展、深化和修正的论述呈现给大家,请批评指正。
一、三个概念的辨析寻觅和确定渔业权的母权,时常用到水资源所有权、水域所有权和海域所有权三个概念。
它们具有相同点,也存在着差别,需要辨明。
精确地说,水资源与水域不同,前者系对液态水、固态水和气态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概括性称谓,极为抽象,用“有体物”描述不尽妥当;后者则仅指液态水、固态水形成的区域,相对具体,可以人为地确定出四至范围,称之为“有体物”也勉强说得过去。
由水资源和水域的区别所致,水资源所有权和水域所有权便呈现出差别。
例如,水资源所有权极为抽象,而水域所有权相对具体;水资源所有权在我国现行法上是一个同一的、抽象的所有权,而水域所有权存在着若干个,按照《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定,至少存在着海域所有权、内陆水域的所有权。
当然,在确定渔业权母权的问题上,这些差别似乎没有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从这个意义上讲,称渔业权的母权为水资源所有权,或者水域所有权,都可以接受。
凤翔县水资源现状分析及对策
凤翔县水资源现状分析及对策
李怀玉
【期刊名称】《地下水》
【年(卷),期】2004(026)001
【摘要】本文在分析凤翔县水资源利用现状的基础上.针对地表水蓄、提和机井三大水源工程的开发利用程度,结合全县工农业和城乡生活用水的规划布局,提出了在重点解决水源工程建设后.应优先发挥地表水灌溉主导作用.实施两水并用供给城乡生活用水的持续发展思路,同时提出了以节水为主的调节对策,对凤翔县的水资源合理利用具有指导意义.
【总页数】3页(P60-62)
【作者】李怀玉
【作者单位】陕西省凤翔县水工队,陕西,凤翔,7214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V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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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水权转让在凤翔县渔业生产中应用[摘要] 水权是实现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和水资源市场建设的关键。
渔业权是保护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
本文作者从水权、水资源使用权的转让、渔业权的获得等方面分析了渔业权取得的途径,渔业权的法律地位,渔业权在渔业生产中的作用。
呼吁渔业生产者,在进行渔业生产时,应首先取得渔业权,以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关键词] 水权渔业权地位作用水资源紧缺已经成为21世纪的一个全球性问题,水贵如油和水危机甚至“水资源争夺战”的现实正在逐步向人类逼近。
水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生活和生产的重要物质源泉,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水权则是实现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和水资源市场建设的关键,是由水资源所有权、水资源使用权(用益权)、水环境权、社会公益性水资源使用权、水资源行政管理权、水资源经营权、水产品所有权等不同种类的权利组成的体系,是一个混合性的权利束。
水权转让中的水权,主要指水资源使用权或水资源用益权的出让。
渔业生产者要进行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必须取得渔业权。
渔业权是指渔业生产者取得的水资源使用养殖权。
我县渔业生产大多是承包国有、集体水面进行养殖,生产过程主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陕西省实施办法》执行。
根据《渔业法》的规定,渔业权主要包括水面、滩涂的所有权、养殖使用权、捕捞权等。
下面就水权转让后在渔业生产中所产生的权利浅析如下:一、凤翔县渔业生产现状凤翔县位于陕西关中平原西部,地处宝鸡市北部的渭北旱源上。
属半湿润、半干旱暖温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1.5℃,极端最高气温40.2℃,极端最低气温﹣19.2℃,年均降水量610毫米,无霜期207天。
全县有水域面积5500亩,可养殖水面4350 亩,其中4100亩属国有、集体所有,其养殖权全部承包私人经营。
我县年均径流量6.7亿立方米,水流常年不变,水源充足,水质好,无污染,水中有机质含量丰富,浮游生物繁殖旺盛,适合发展鱼、虾、蟹等高档水产品养殖。
二、渔业权取得的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国家对水产养殖、捕捞实行许可证制度。
国家对水域进行统一规划,确定可以养殖的水域、滩涂。
单位和个人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的,使用者应先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渔业行政主管机关对此申请加以审核,若符合条件,由本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渔业法》第11条规定)。
从事捕捞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捕捞许可证。
若取得养殖证或捕捞许可证,才取得从事此行业的渔业权,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应受到《渔业法》的惩罚。
使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荒芜满一年的、无证养殖或超越养殖证许可范围在全民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渔业法》第40条规定)。
无证捕捞或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渔业法》第41、42条规定)。
渔业权规定了国家和渔业经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在我县渔业经营者多数是首先从国营集体单位承包水面,取得水资源的使用权,而后向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者,由县人民政府发给养殖证,取得法律上的渔业权,同时取得相应的法律权利。
三、渔业权的法律地位1、排他效力(1)在同一特定水域不得同时存在二个以上的渔业权。
基于养殖的自然物理性质,数个相同的养殖权不得同时并存于同一特定水域,但养殖证可以授权数个渔业经营者在同一特定水域放养不同习性、吃不同食物的水生动植物。
在实践中,渔业权的获得基础是水资源使用权的获得,而水资源使用权的承包转让,使其承包者有了独立获得这一特定水域绝对养殖权利。
(2)同一特定水域只能存在一个渔业权,不得并存着水权等用益物权。
例如在渔业权与排污权之间的关系上,原则上排污不得侵害渔业权的行使。
国家禁止向渔业水域排放、倾倒、弃置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染物和废弃物;禁止在渔业水域内清洗、浸泡危害渔业的器具和物质。
因防疫需要向渔业水域投放药物的,防疫部门应当事先书面通知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养殖生产者,并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对渔业资源的损害和养殖生产的危害(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五条)。
在水产养殖场不得新建排污口,既有的排污口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18条第2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也规定了排污不得侵害渔业权的内容(第12条、第27条、第28条)。
这些都表明在同一水域渔业权排斥排污权的实施。
2、优先效力(1)渔业权在法律效力上优先于水资源所有权。
水资源所有权虽然是渔业权产生的母权,但在特定水域的利用方面,渔业权优先于水资源所有权,水资源所有权人不得妨碍渔业权的行使。
例如在鱼、虾、蟹洄游通道建闸、筑坝,对渔业资源有严重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建造过鱼设施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渔业法》第32条)。
用于渔业并兼有调蓄、灌溉等功能的水体,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确定渔业生产所需的最低水位线(《渔业法》第33条)。
我县群力水库、东风水库等都是渔业兼灌溉等功能水体,在渔业权的取得中(即养殖证生效时),我们根据《渔业法》规定,明确了养殖最低水位线标准,《渔业法》赋予了养殖户利益不可侵犯的神圣权利,保证了渔业养殖正常用水。
(2)渔业权在法律效力上优先于其他用益物权。
有时渔业权与水权虽然可以并存于同一水域,但渔业权优先受到保护。
例如, 进行水下爆破、勘探、施工作业,对渔业资源有严重影响的,作业单位应当事先同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商,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对渔业资源的损害;造成渔业资源损失的,由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赔偿(《渔业法》第35条)。
3、请求权(1)停止侵害请求权渔业权被他人不法侵害时,渔业权人有权请求停止侵害。
该请求权主要适用于他人擅自进入养殖证、捕捞许可证所划定的水域,擅自捕捞该水域里的水生动植物时,渔业权所有人有权请求停止违法行为,并要求赔偿的权利(《渔业法》第39条)。
渔业侵权案件,在我县各大水库常有发生,特别是每年的夏秋季节,偷鱼、炸鱼案件频繁发生,根据养殖户的请求,近年来,我们处理了多期渔业违法案件,帮助养殖户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利。
(2)排除妨碍请求权当存有妨碍渔业权行使的障碍时,渔业权人可以直接主张也可以通过诉讼主张,请求不法妨碍渔业权行使之人将该妨碍排除。
该请求权主要适用于他人不法在养殖证、捕捞许可证所划定的水域及其周围设置障碍物,影响乃至阻止渔业权人从事养殖或捕捞作业等场合。
(3)消除危险请求权当存有污染水域、堤坝将要决口等致渔业权损害的现实危险时,渔业权人可以直接也可以通过诉讼向危险责任者主张消除该危险。
该请求权主要适用于水域污染将导致水生动植物死亡或不正常生长、堤坝将决口会导致所养水生动物逃逸、水下爆破等作业致使水生动物死亡或逃逸等,最终使渔业权遭受损害的场合。
当渔业权人从事养殖或捕捞的设施遭受不法损害时,渔业权人可以直接或者通过诉讼请求侵权行为人予以修复。
过去,我县东风水库常年受城区废水、工业污水的影响,生产的成鱼品质差,且死鱼事件常常发生,东风水库养殖场对此常年请求,为此,我们联系环保等部门,对流域内的企业排出污水进行取样检测,对检测结果影响渔业正常生产的企业污水禁止排放到水库,这样消除了企业污水对渔业生产的困扰。
近年,由于政府的高度重视,在东风水库上游建立了污水处理厂,经过污水处理厂对城区废水和工业污水的处理,污染源基本清除了,养殖用水质量得到保证,成品鱼品质也提高了,销售市场得到保证,推动了渔业权人经济利益的发展。
4、渔业权转让渔业权的获得依托水资源的使用权,经法律规定,由政府渔政主管部门审批而获得。
养殖证是生产者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合法凭证,持证人从事养殖生产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可以按规定享受国家有关水产养殖业发展的投资、技术服务、病害防治、培训教育等优惠扶持政策,在实际中,往往会出现水面承包者(水资源使用权人)将养殖证转包他人的情况,而受包者如何获得法律规定的权利,就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管理办法》在承包方或使用权人发生转移时,按规定在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才能确定其合法的渔业权。
《渔业法》规定,捕捞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和以其他形式转让,不得涂改、伪造、变造(第23条第3款)。
否则,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捕捞许可证,可以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伪造、变造、买卖捕捞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43条)。
就其字面含义看,是在否定捕捞权的转让性。
但是捕捞许可证虽然是颁发给渔民等渔业经营者的,但其颁发的根据是因为渔船而非渔民等渔业经营者,只有存在符合渔业法要求的渔船,待该渔船的所有权人申请捕捞许可证时,渔业行政管理部门才会核发给捕捞许可证;没有渔船,只有渔民等渔业经营者的申请,不会核发捕捞许可证。
所以,捕捞许可证虽然不可单独转让,但当渔船转让时,捕捞许可证应该随该渔船的转让而转让,并且必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同理,捕捞许可证也不允许单独出租,只能随着渔船的出租而交由承租人暂时持有捕捞许可证。
承租人以该渔船从事捕捞作业致人损害,如因该渔船所致,由渔船的出租人而非承租人负责。
四、渔业权对渔业生产的作用1、维护渔业生产秩序,规范渔业市场正常发展。
渔业权的排他效力规定了数个养殖权不得同时并存于同一特定水域,除非放养不同习性、吃不同食物的水生动植物,这样保障了每一个养殖户的利益,规范了渔业生产秩序,有利于渔业生产正常、稳定发展。
2、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减少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创造良好的渔业生产环境。
近年来,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对吃的要求从吃饱到吃得好、吃得健康,都希望享受上无公害水产品,而渔业权中对渔业用水质的要求、无公害水产品基地的创建、渔业水域禁止排污的规定,保护了水域生态环境,提供了健康的养殖环境。
水产养殖最低水位线、水下爆破、勘探、施工作业,对渔业资源保护的规定,为渔业生产者创造了良好的生产条件,维护了渔业生产秩序。
3、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渔业权自身停止侵害请求权、排除妨碍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的特点,使渔业生产者遇到损害自身利益的违法事件时有法可依,极大地保护了渔业生产者的切身利益。
综上所述可知,渔业权的获得是保护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是渔业市场和谐、稳定发展的基础,因此,每一个渔业生产者在从事渔业生产时都应先办理养殖证、捕捞许可证,取得渔业生产权,这样,才能保证渔业市场健康、稳定、文明、和谐发展,才能有效地保证每一个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从而达到增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