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
公司的计量管理制度
公司的计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计量工作,提高计量水平,保证产品质量,维护企业利益,制定本制度。
二、计量单位的规定1. 公司计量单位统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 在计量过程中必须使用经国家计量认证的计量设备,并且要遵守相应的计量规范和程序。
3. 对于需要经过第三方认证的计量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认证要求进行购买、检定、维护和使用。
三、计量检测流程1. 计量检测工作由专业的计量检测部门负责,负责对公司产品进行计量检测,确保产品质量。
2. 对于计量过程中出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给上级领导并进行及时处理。
3. 计量检测结果应当准确、可靠,并进行记录备档。
四、计量管理责任1.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计量管理职责,保证计量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负责计量检测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
3. 定期开展计量管理评审和内审,确保计量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
五、计量记录归档1. 对公司计量检测过程中产生的记录和数据,应当及时进行整理、归档,并保存备份。
2. 所有的计量记录和数据必须真实、完整、可靠,并且要依法保存时间。
六、计量设备管理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计量设备管理制度,确保计量设备的完好性和准确性。
2. 对于计量设备的购买、验收、维护和使用,都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3. 定期对计量设备进行检定和校准,确保其准确可靠性。
七、计量改进措施1. 对于计量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应当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纳入计量管理制度,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 定期开展计量工作评估和改进,不断提高计量质量和水平。
八、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2. 对于计量工作中出现的纠纷和争议,应当及时协商解决。
3. 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过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讨论和批准后生效。
以上为公司计量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计量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和企业利益。
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守,不懈努力,共同助力公司的持续发展和进步。
(10)计量站管理制度
计量站管理制度一、岗位专责制1、站长职责⑴、领导本站人员完成区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取全取准第一性资料。
严格执行配产配注方案,组织本站人员定期进行油水井分析,落实各项生产管理措施。
定期审查各项资料,做好检查评比工作,并做好记录。
⑵、组织全站工人学政治、学文化、学业务技术知识,团结同志共同搞好生产管理、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开好班组会。
⑶认真贯彻落实岗位责任制。
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井站各要害部位,参加两次以上交接班,按计量站质量控制点路线巡回检查四次。
培养全员的工作作风,力争实现井站达标。
⑷按时参加区部生产碰头会和安全活动,汇报本站的工作情况和好人好事。
接受生产任务并认真贯彻落实。
⑸搞好作业衔接,配合作业施工,掌握施工进度。
及时组织开井生产,及时取全取准开井后的生产资料。
⑹掌握全站油水井生产动态,做到心中有数。
摸清高产井、重点井的生产规律,根据油井结蜡、结盐、结垢、管线腐蚀等情况,提出油井清防蜡,洗盐、阻垢、防腐等合理措施,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实施措施,保证油气水井生产正常。
⑺组织全站工人搞好修旧利废,节约降耗工作。
⑻搞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配合搞好计量仪器仪表的标定校验工作,保证录取资料的仪器仪表完好灵敏。
⑼优化组合和考核岗位工人。
2、大班岗位职责协助站长完成各项生产经营任务。
⑴服从站长安排,严格油水井生产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好井站规格化达标工作。
⑵负责井站设备维修保养及修旧利废工作,搞好抽油机“五率”达标,修旧利废率达到规定标准。
⑶负责作业井开井工作。
⑷执行上级安全工作标准,按照HSE管理规范,积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做到三不伤害,确保安全生产。
⑸协助站长搞好成本控制。
⑹积极参加区部组织的各种培训工作,全面掌握本岗位应知应会。
3、小班岗位职责⑴按岗位巡查路线,每四小时巡回检查并维护正常的油水井生产,重点井加密巡查。
⑵负责维护和保养井、站设备流程。
⑶负责每四小时录取一次油水井压力、温度、电流等生产数据,取全取准各项基础资料,负责上报,建立健全资料台账并按“五不一仿”的要求填写。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计量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铁科法规〔2020〕60号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计量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计量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铁科法规〔2020〕60号局属各单位:现将《铁路计量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铁路局2020年12月21日铁路计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计量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铁路计量量值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用计量器具量值溯源、计量器具管理,铁路专用计量器具(以下简称“铁专量具”)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计量规程规范”)制修订、铁专量具计量比对(以下简称“计量比对”)等计量活动的实施。
第三条铁路用计量器具包括铁专量具和通用计量器具。
第四条列入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以下简称“《强制管理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国家铁路局负责制定铁路计量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制修订并发布铁路部门计量规程规范,组织制修订、审核铁路国家计量规程规范,组织计量比对和监督检查工作,管理铁路计量技术委员会、国家计量认证铁道评审组,配合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理铁路行业国家专业计量站、全国铁路专用计量器具计量技术委员会等的计量相关工作。
具体工作由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承担。
第六条国家铁路局委托铁路计量技术归口单位(以下简称“归口单位”)负责铁路专用计量技术的归口管理工作,包括铁专量具计量规程规范的技术审核、计量比对技术工作、铁路专用计量技术档案管理等工作。
归口工作的承担单位应保证铁路专用计量技术归口工作所需的人员、办公条件等必要的支持,建立并规范各项工作程序,公平、公正、科学、有效地开展铁路专用计量技术归口相关工作。
计量管理办法
计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的计量管理工作,提高计量技术水平、保障计量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本单位各类计量活动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明确计量责任和权限,完善计量管理流程,规范计量活动,不断提高计量质量,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可靠。
第二章计量管理制度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计量管理体系,明确计量部门的职责和组织结构,划分计量工作的责任区域,确保计量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制定相关的计量管理制度,包括计量仪器设备管理、计量人员资格认定、计量检定和校准等方面。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加强计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计量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态度。
第三章计量仪器设备管理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计量仪器设备档案,明确设备的物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存放位置等信息,以便日常管理和维修。
第八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对计量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校准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计量结果的准确可靠。
第九条本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定期对计量仪器设备进行检验、检定和校准,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精度。
第四章计量人员资格认定第十条本单位应当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有关规定,对从事计量工作的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和评定。
第十一条计量人员的资格认定和评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标准化考试和培训,取得计量技术人员证书。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当制定计量人员资格认定和评定的考核制度,确保评定的公平、公正和准确性。
第五章计量检定和校准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计量仪器设备进行检定和校准,并出具检定证书或者校准证书。
第十四条本单位可以委托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和校准,但应当严格控制委托检定的范围和程序。
第十五条对于未经检定或者校准的计量仪器设备不得用于计量活动,并应当及时进行检定或者校准。
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
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旨在规范专业计量站管理,并保证专业计量站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条专业计量站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计量技术标准和计量检定机构的检定结果。
第三条专业计量站应当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手段,加强对技术人员和设备的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计量工作的各类专业计量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专业计量站应当设立独立的管理机构,负责整个站点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专业计量站管理机构应当设立技术、质量、安全、设备和行政等部门。
第七条专业计量站应当设立质量保证体系,实施全面的质量管理。
第八条专业计量站应当设立安全保证体系,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九条专业计量站应当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使用、保养、维修、检修和报废等。
第十条专业计量站应当对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专业计量站应当对设备的维修、检修和报废情况进行记录,持续追踪。
第四章技术管理第十二条专业计量站应当拥有一批技术过硬的专业技术人员,保证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专业计量站应当及时了解相关的计量技术标准和检定方法,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四条专业计量站应当对技术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作质量。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专业计量站应当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包括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内容。
第十六条专业计量站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安全问题。
第六章行政管理第十七条专业计量站应当建立健全的行政管理体系,包括管理制度和相关文档。
第十八条专业计量站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申请相关许可证和资质证书,确保合法合规。
第七章附则附件一:专业计量站设备清单附件二:专业计量站工作标准附件三:专业计量站质量保证体系附件四:专业计量站安全保证体系附件五:专业计量站行政管理文件案例法律名词及注释:1. 计量技术标准:指计量中所应遵守的各种技术标准。
2. 计量检定机构:指对计量器具和计量器件进行检定的机构。
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24号
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正文:---------------------------------------------------------------------------------------------------------------------------------------------------- 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1991年9月15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24号发布)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计量站是承担授权的专业计量检定、测试任务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需要,按照统筹规划、经济合理、方便生产、利于管理、择优选定的原则,授权建立专业计量站。
第四条专业计量站的建立、监督管理及执行授权任务,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专业计量站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能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在专业项目上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计量管理能力;(二)有与开展的专业项目相适应的计量标准、检测装置和配套设备;(三)有与其工作任务相适应的计量检定人员和计量管理人员;(四)有能保证专业计量检定、测试工作正常进行的工作环境和房屋设施;(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第六条建立专业计量站,应当根据申请承担授权任务的区域,由申请授权任务的主管部门向相应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并报送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经审核同意建站的机构,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进行考核。
对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批准公布,并颁发证书和印章。
第七条国家专业计量站的职责:(一)负责保存、维护和使用本专业项目的计量基准、计量标准;(二)承担授权范围内的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三)提出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四)开展计量检测手段和检定方法的研究;(五)组织或参加专业计量技术法规的制定;(六)培训计量检定人员,组织经验交流,参加国内外有关的学术活动;(七)负责授权范围内专业项目的计量管理并承办有关计量监督工作。
计量中心管理制度
计量中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计量中心的管理行为,完善计量工作体系,提高计量工作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计量中心由总经理、技术主管、财务主管、销售主管及相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组成。
2.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计量中心的工作,制定中心的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
3.技术主管负责计量中心的技术工作,负责计量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制定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
4.财务主管负责计量中心的财务管理,包括财务预算、成本控制和财务分析等工作。
5.销售主管负责计量中心的市场开拓和销售工作,制定销售计划和销售策略。
6.相关技术人员负责计量设备的日常操作和维护,保障计量工作的正常进行。
7.管理人员负责计量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员管理、办公室管理和文件管理等。
三、职责分工1.总经理负责制定计量中心的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领导和管理计量中心的日常工作,促进计量中心的健康发展。
2.技术主管负责计量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制定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保障计量工作的准确和可靠。
3.财务主管负责计量中心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预算、成本控制和财务分析。
4.销售主管负责计量设备的市场开拓和销售工作,制定销售计划和销售策略。
5.相关技术人员负责计量设备的日常操作和维护,保障计量工作的正常进行。
6.管理人员负责计量中心的人员管理、办公室管理和文件管理等工作。
四、考核评价为了促进计量中心的健康发展,对计量中心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对计量中心的管理人员进行奖惩。
1.考核评价主要包括计量工作的质量和计量设备的维护情况。
2.根据考核评价的结果对计量中心的管理人员进行奖惩,对工作表现良好的管理人员给予奖励,对工作表现不好的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3.定期对计量中心的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五、制度宣传为了使计量中心的管理制度得到全面贯彻执行,进行相关制度宣传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1.通过内部会议和培训,向计量中心的管理人员宣传相关管理制度和要求。
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09.12•【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3号•【施行日期】2025.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计量正文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2024年9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3号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专业计量站的监督管理,规范专业计量站行为,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计量站的建立、执行授权任务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专业计量站,是指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授权的专业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专业计量站包括国家专业计量站和地方专业计量站。
国家专业计量站包括总站和分站,总站和分站应当协同运作。
总站应当统筹本领域专业计量的发展,组织计量比对、技术交流等,分站在业务上接受总站指导。
第四条专业计量站是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的重要技术力量,是国家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有效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行业和区域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为监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第五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发挥行业部门专业技术力量,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配置的原则,对专业计量站授权进行统筹规划。
第六条建立专业计量站,应当根据申请承担授权任务的区域,由申请授权任务单位的主管部门向相应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第七条专业计量站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应当经其所属法人单位同意,并由法人单位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基准、计量标准;(三)有与其开展相关计量活动相适应的场地、环境、设施、制度和人员;(四)符合国家相关计量技术规范的要求。
计量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计量站安全管理,保障计量站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站长对本站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确保本部门人员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措施。
3. 专职安全员负责全站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跟踪整改。
4. 所有工作人员均应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做到安全生产。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教育培训(1)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2)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1)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2)对特殊岗位和关键设备,实行重点监控,确保其安全运行。
3. 安全操作规程(1)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2)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培训不得上岗操作。
4. 事故报告与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报告,不得隐瞒、谎报。
(2)按照事故报告程序,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5. 应急预案(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 安全生产责任制(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2)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考核,奖优罚劣。
四、附则1. 本制度由计量站站长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五、安全操作规程1. 进入计量站,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2. 操作设备前,必须了解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 操作设备时,不得擅自改变设备参数,严禁违章操作。
4. 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5. 操作设备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计量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计量站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计量站所有工作人员、临时工、实习人员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计量站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计量站站长对本站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员工对本人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及相关操作规程。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计量站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素质。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条计量站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一条计量站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计量站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第十三条计量站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计量站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七条事故处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计量站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安全生产措施第二十条计量站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第二十一条计量站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用电安全规程,定期检查电线、电缆等设施。
第二十二条计量站应加强设备管理,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二十三条计量站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规范操作流程,确保生产现场安全有序。
第二十四条计量站应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员工上下班及外出交通安全。
计量所管理制度
计量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计量所的管理工作,提高计量技术服务水平,保障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结构1. 计量所设立主管部门:计量所的管理主管部门为计量所所长。
2. 部门设置:计量所按照业务需要设立能够有效独立开展计量工作的技术部门、市场部门、财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等。
3. 人员组成:计量所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管理、技术、行政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并建立健全的管理团队。
四、工作职责1. 计量所所长负有全面领导和管理计量所工作的责任,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进展和计量工作情况。
2. 技术部门负责计量所技术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制定并实施计量检定、标定、检测等方面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3. 市场部门负责计量所业务的拓展和市场开发,与企业、机构等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提高计量所的知名度和声誉。
4. 财务部门负责计量所的预算编制和执行、资金管理,做好计量设备和器具的采购和维护等财务工作。
5.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计量所的人事管理、招聘与培训、绩效考核等工作,保障计量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管理制度1. 质量管理:计量所应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计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2. 设备管理:计量所应当建立设备管理制度,对计量设备和器具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3. 文件管理:计量所应建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各类文件、资料进行分类存档,便于查阅和管理。
4. 安全管理:计量所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场所和工作环境的安全,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5. 保密管理:计量所应建立保密管理制度,对涉密信息和数据进行严格保护,防止泄漏和损失。
六、绩效考核1. 对计量所的各项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和惩罚,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2. 建立定期评估机制,持续改进计量所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七、宣传推广1. 计量所应加强宣传推广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计量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计量站及夜巡检查规定
计量站及夜巡检查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计量站的管理,保证计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计量站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计量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计量站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定期组织计量工作的培训和学习。
第四条计量站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保证计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计量站应当具备相应的计量器具,保证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计量器具应当经过定期检验和校准,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操作和使用。
第六条计量站应当建立健全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文件和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七条计量站应当定期开展内部审核和评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八条计量站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和沟通,共同推进计量工作的发展。
第二章计量站的职责第九条计量站的主要职责是对从事计量工作的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计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计量站应当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和校准,对存在问题的计量器具进行维修和更换。
第十一条计量站应当对计量工作进行追踪和监控,查找计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解决。
第十二条计量站应当及时了解和掌握计量行业的最新技术和规定,不断提高计量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第三章夜巡检查规定第十三条为了保证计量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计量站应当晚上定期进行夜巡检查。
第十四条夜巡检查的时间为每天晚上21:00至次日凌晨6:00。
第十五条夜巡检查上岗人员应当按照计量站的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夜巡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对计量器具的检查和校准、对计量工作的追踪和监控、以及对计量站内部设施的巡视和维护。
第十七条夜巡检查上岗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计量站负责人,并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处理和解决。
第十八条夜巡检查应当按照计量站的要求进行记录和汇报,保留相关的巡检记录和数据备份。
第十九条夜巡检查人员在执行任务期间应当遵守相关的安全和保密规定,并保证巡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计量站及夜巡检查规定
计量站及夜巡检查规定计量站及夜巡检查规定一、计量站基本管理规定计量站是指经批准设立的专门从事计量工作的单位,是进行计量检定和计量技术服务的紧要场所,具有紧要的社会和经济意义。
计量站的管理应遵从以下基本规定:1.管理机构:计量站设置应依照国家计量管理机构的规定,组建专门的管理机构。
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负责计量站的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和检查;订立计量站的服务标准和计量质量管理规定;监督计量站的工作,促进计量工作的进展。
2.人员管理:计量站应拥有一支合格的技术人才队伍。
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学问和技能,且应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计量站应建立好技术人员的工作档案和考勤制度,确保技术人员的工作责任和工作效率。
3.仪器设备:计量站应拥有适用的计量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检定,且应符合国家计量标准。
4.服务标准:计量站应依据国家计量法和相关标准,订立计量服务标准。
计量服务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法律规定和技术要求,且服务内容及价格应在计量站的门户网站或公示栏上公示。
5.保密制度:计量站应严守计量技术保密制度。
计量站应订立并执行保密规定,严禁向外界透露客户的资料和计量结果信息,保护客户隐私。
二、夜巡检查规定夜巡检查是指对计量站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旨在保证计量站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效率。
夜巡检查的规定如下:1.夜巡检查人员:计量站应指派专人进行夜巡检查。
夜巡检查人员应定期进行专业学问培训和技能考核,确保夜巡检查工作的质量。
2.巡查内容:夜巡检查内容应包括计量站的仪器设备、标准器具、计量作业及环境项,以及场所、交通等保障措施。
对于发觉的故障问题应适时向管理机构报告,并实行有效措施予以处理。
3.报告制度:夜巡检查人员应每日填写夜巡检查记录表,记录当晚的夜巡情况,将检查结果适时汇报给相关负责人。
存在的技术问题和管理问题将提交给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4.安全注意事项:夜巡检查人员应具备安全意识,勿贪图便利任意进入人员集中、不安全作业场所进行巡查。
计量所 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计量所的管理行为,明确计量所的管理职责,保障计量工作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计量所的所有员工,包括领导、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计量所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科学决策、公正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四条计量所的领导班子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公正。
第五条计量所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人员管理、资产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管理等制度,确保计量所的正常运转。
第六条计量所应当积极开展技术研究与应用,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七条计量所应当合理安排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增强经济效益。
第八条计量所应当遵循市场规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范围,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第九条计量所应当健全社会责任制度,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十条计量所的组织架构由总经理办公室、技术部、市场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资产管理部等部门组成。
第十一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和执行计量所的工作计划、年度预算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第十二条技术部负责计量仪器的维护和校准工作,承担计量技术研究与开发任务。
第十三条市场部负责市场开拓、客户拓展、合同签订等工作。
第十四条财务部负责计量所的资金管理、核算、报销、结算等工作。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福利的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资产管理部负责计量所的固定资产的管理、维修、报废等工作。
第十七条总经理办公室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计量所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技术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计量仪器的检定维护,并协助市场部开发新产品。
第十九条市场部应当积极开展市场调研,开拓新客户,维护老客户,签订业务合同,并及时报告市场动态。
计量管理部门管理制度范文
计量管理部门管理制度范文计量管理部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经过多年努力,我国计量事业已经进入国际先进行列,计量科技和计量工作在我国应用广泛,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在保证公平交易、社会秩序和人民生活质量的基础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计量管理,提高计量工作的质量,维护社会公平交易秩序,保证人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计量科技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计量管理机构,任何计量管理单位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计量管理部门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的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计量工作的机构。
第四条计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组织和实施计量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培训和督促检查工作;(二)制定和修订计量技术规范、计量检验规程和计量标准,组织和监督计量检验活动;(三)负责计量器具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和实施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和定期检验;(四)组织和实施计量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推广和应用计量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五)负责计量认证和计量检测机构的审批、监督和管理;(六)负责计量信息网络及计量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七)组织、监督、指导和协调计量员的培训、考核、评价和管理工作;(八)负责国际计量组织和国际计量社的交流与合作事务。
第五条计量管理部门实行集中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
国家计量管理部门属于中央政府,负责统一领导、协调、监督全国计量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量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管理工作。
县级以下地方计量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管理工作。
其他专业计量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
第六条计量管理部门应该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保证计量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正性,提高计量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组织第七条国家计量管理机构主要包括国家计量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量局。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量局为国家计量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
县级计量管理机构为地方计量管理部门。
第八条国家计量局是国家计量管理工作的最高权力机关,属于中央政府。
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
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一、引言专业计量站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为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进行计量技术服务和监督管理的组织机构。
为了规范专业计量站的运行和管理,保证其工作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
二、机构设置1.专业计量站应有依法设立的管理机构,负责对专业计量站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协调,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专业计量站应设立经营管理岗位、计量技术岗位和质量管理岗位,确保工作分工明确,责任明确。
3.专业计量站应具备独立的办公场所,并配备必要的计量设备、工具和软硬件设施,以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资质认定1.专业计量站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申请相应的计量认证资质。
2.专业计量站应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具备相关的学历、资格和经验要求,确保能够胜任计量技术服务和监督工作。
3.专业计量站应定期进行资质复评,确保资质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四、工作内容1.专业计量站应开展各类计量技术服务,包括检定、校准、计量认证、测试、鉴定等,确保计量结果准确可靠。
2.专业计量站应开展计量器具和设备的管理工作,包括台账记录、定期校验、故障检修等,确保计量设备的正常运行。
3.专业计量站应对计量器具和设备进行定期检定和校准,确保计量结果的可靠性和一致性。
4.专业计量站应开展计量技术培训和知识普及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质量管理1.专业计量站应建立并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作的规范进行。
2.专业计量站应制定和落实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3.专业计量站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工作质量。
六、监督管理1.专业计量站应接受上级监督,配合上级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2.专业计量站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督要求,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抽查和监测。
七、经费保障1.专业计量站应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安全保障。
2.专业计量站应依法收取计量技术服务费用,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计量站十项管理制度
计量站十项管理制度一、岗位专责制1:站长(1)熟练掌握井站工艺流程、设备性能、生产规律;(2)负责组织本班站油(水)井管理、班前班后会、交接班等日常生产管理工作;(3)负责班站标准化建设工作;(4)负责组织本班站HSE工作;(5)负责本班站岗位技能培训工作;(6)负责本班站人员考勤、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7)负责本班站经济核算、重点费用管控工作;(8)负责本班站思想文化建设工作;(9)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大班(1)熟练掌握井站工艺流程、设备性能、生产规律;(2)负责油(水)井的日常管理及设备维护保养;(3)协助站长做好日常管理工作;(4)站长不在岗时履行站长岗位职责。
3:小班(1)按要求及时巡回检查,并录取相关资料;(2)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3)按规定进行交接班,参加班站相关会议;(4)负责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二、安全环保生产制1、实施门禁管理,非本站员工(含承包商)未经许可禁止入内;2、员工遵守河南油田采油采气专业安全生产禁令;3、对新分员工开展HSE教育培训,定期开展班组HSE活动;4、开展日常危害识别,员工熟知岗位风险及控制措施;5、班前开展“七想七不干",班中进行HSE观察,班后开展HSE总结;6、员工掌握应急处置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7、开展日常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整改和报告;8、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落实职业防护措施;9、保持采油井场、作业现场干净清洁,及时处理现场跑冒滴漏;10、对违章和事故按照“四不放过”进行处理。
三、设备维护保养制1、负责本站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按设备、工具、仪器的保养周期、保养内容和保养要求,实行强制保养。
2、设备日常维护和一级维护由计量站岗位人员负责,保养过程严格按照设备“十字"作业内容,即“清洁、润滑、紧固、防腐、调整”要求进行。
3、计量站负责设备二级维护计划申报工作,即按规定的设备二级维护周期,向采油管理区提出二级维护计划,采油管理区负责组织相关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的二级维护工作。
(10)计量站管理制度
(10)计量站管理制度第一篇:(10)计量站管理制度计量站管理制度一、岗位专责制1、站长职责⑴、领导本站人员完成区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取全取准第一性资料。
严格执行配产配注方案,组织本站人员定期进行油水井分析,落实各项生产管理措施。
定期审查各项资料,做好检查评比工作,并做好记录。
⑵、组织全站工人学政治、学文化、学业务技术知识,团结同志共同搞好生产管理、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开好班组会。
⑶认真贯彻落实岗位责任制。
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井站各要害部位,参加两次以上交接班,按计量站质量控制点路线巡回检查四次。
培养全员的工作作风,力争实现井站达标。
⑷按时参加区部生产碰头会和安全活动,汇报本站的工作情况和好人好事。
接受生产任务并认真贯彻落实。
⑸搞好作业衔接,配合作业施工,掌握施工进度。
及时组织开井生产,及时取全取准开井后的生产资料。
⑹掌握全站油水井生产动态,做到心中有数。
摸清高产井、重点井的生产规律,根据油井结蜡、结盐、结垢、管线腐蚀等情况,提出油井清防蜡,洗盐、阻垢、防腐等合理措施,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实施措施,保证油气水井生产正常。
⑺组织全站工人搞好修旧利废,节约降耗工作。
⑻搞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配合搞好计量仪器仪表的标定校验工作,保证录取资料的仪器仪表完好灵敏。
⑼优化组合和考核岗位工人。
2、大班岗位职责协助站长完成各项生产经营任务。
⑴服从站长安排,严格油水井生产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好井站规格化达标工作。
⑵负责井站设备维修保养及修旧利废工作,搞好抽油机“五率”达标,修旧利废率达到规定标准。
⑶负责作业井开井工作。
⑷执行上级安全工作标准,按照HSE管理规范,积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做到三不伤害,确保安全生产。
⑸协助站长搞好成本控制。
⑹积极参加区部组织的各种培训工作,全面掌握本岗位应知应会。
3、小班岗位职责⑴按岗位巡查路线,每四小时巡回检查并维护正常的油水井生产,重点井加密巡查。
⑵负责维护和保养井、站设备流程。
⑶负责每四小时录取一次油水井压力、温度、电流等生产数据,取全取准各项基础资料,负责上报,建立健全资料台账并按“五不一仿”的要求填写。
计量管理制度(3篇)
计量管理制度一、全院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中所涉及的计量活动,均应遵守《计量法》和相关计量管理规定。
二、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设备科负责实施全院的计量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设专职计量员一名,各科室设兼职计量员一名,进行三级计量管理。
专职计量员必须取得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人员考核合格证;兼职计量员由医院进行计量法律、法规及计量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由医院统一任用,建立计量管理网络。
三、全院计量器具必须建立健全计量器具技术档案,保管好有关检定证书,做到账、卡、物相符。
建立各科室计量器具分科帐,便于加强管理。
四、统一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废除非法定计量单位。
五、做好计量器具的购置、使用、周期检定、维修、报废工作;加强与计量检定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年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在上级计量检定部门的指导下,开展部分计量器具的检定、维修业务。
六、计量管理纳入医院目标管理考核。
设备科每年对全院的计量工作检查一次,专职计量员应当掌握医院重要计量器具及仪器设备的分布和随时监控它们的使用状态,并将检查结果作详细记录,及时提供异常情况分析报告。
科长应当重点监控计量工作的运行情况,并制定计量管理工作的奖惩制度,纳入医院目标管理考核。
七、定期组织学习、宣传《计量法》,积极完成上级部门的各项指令性任务。
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经批评教育仍不改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者,按《计量法》和《计量法实施细则》有关条款处理。
计量管理制度(2)是指组织在进行产品或服务的计量活动中,建立和实施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其目的是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可追溯性,以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计量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计量管理组织结构:明确计量管理的责任和职责,设立计量管理部门或组织,确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职责。
2. 计量设备管理:对计量设备进行管理,包括设备的选购、校准、检验和维护等,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计量管理制度
计量管理制度
是一种组织或企业内部建立的制度,该制度旨在确保计量过程的准确性、可靠性和一致性。
计量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计量标准:确定计量过程中所使用的标准和规范。
这些标准可以是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者企业内部制定的标准。
2. 计量设备管理:确保计量设备的选择、购买、校准和维护等方面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3. 计量过程控制:确保计量过程中的关键步骤和参数得到有效控制和监督,以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计量人员管理:培训和管理计量人员,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能够正确认识和使用计量设备,以及正确执行计量过程。
5. 计量记录管理:建立计量记录的管理机制,保留、审查和存档计量结果和相关文档,确保记录的完整和可追溯性。
6. 内部审计和评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评审,评估计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合规性,及时纠正和改进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通过实施计量管理制度,组织或企业可以提高计量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符合要求,满足客户的需求和期望。
同时,计量管理制度也对企业的诚信和声誉有着重要影响,可以增加客户和市场对企业的信任和认可。
第 1 页共 1 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业计量站是承担授权的专业计量检定、测试任务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需要,按照统筹规划、经济合理、方便生
产、利于管理、择优选定的原则,授权建立专业计量站。
第四条 专业计量站的建立、监督管理及执行授权任务,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 专业计量站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在专业项目上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计量管理能力;
(二)有与开展的专业项目相适应的计量标准、检测装置和配套设备;
(三)有与其工作任务相适应的计量检定人员和计量管理人员;
(四)有能保证专业计量检定、测试工作正常进行的工作环境和房屋设施;
(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第六条 建立专业计量站,应当根据申请承担授权任务的区域,由申请授权任务的主管
部门向相应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并报送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经审核同意建站的机构,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进行考核。
对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批准公布,并颁发证书和印章。
第七条 国家专业计量站的职责:
(一)负责保存、维护和使用本专业项目的计量基准、计量标准;
(二)承担授权范围内的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三)提出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四)开展计量检测手段和检定方法的研究;
(五)组织或参加专业计量技术法规的制定;
(六)培训计量检定人员,组织经验交流,参加国内外有关的学术活动;
(七)负责授权范围内专业项目的计量管理并承办有关计量监督工作。
第八条 地方专业计量站的职责:
(一)负责保存、维护和使用本专业项目的计量标准;
(二)承担授权范围内的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三)提出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四)开展计量检测手段和检定方法的研究;
(五)负责授权范围内专业项目的计量管理并承办有关计量监督工作。
第九条 专业计量站业务上接受授权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领导。
专业计量站站长由
其主管部门商得授权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同意后任免,并报授权的人民政府计量行
政部门备案。
第十条 专业计量站的计量标准必须接受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检定,其量
值必须溯源于国家计量基准。
第十一条 专业计量站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中止工作。
新增
加的专业计量检定、测试任务,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授权。
第十二条 建立国家专业计量站,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组织进行考核发证。
建立国家专业计量站分站,由国家专业计量站进行考核,报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发证。
分站在业务上接受国家专业计量站指导。
第十三条 建立地方专业计量站,应当按照《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的规定,由有关人民
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发证。
其中,建立与国家专业计量站授权项目相同的地方专业计量站,由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会同国家专业计量站或分站进行考核,由受理申请的地
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发证,报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专业计量站应当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
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专业计量站执行授权任务的监督。
第十五条 国家专业计量站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发
证;分站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由国家专业计量站进行考核,报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审核发证。
地方专业计量站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应当按照《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发证。
地方专业计量站建立与国家专业计量站授权项目相同的最高计量标准,由国家专业计量站或分站进行考核,由受理申请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发证。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在专业计量站设置专业计量监
督员。
专业计量监督员在授权区域内执行规定的计量监督任务,调解计量纠纷,组织仲裁检定,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由当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执行处罚,
并将处罚结果抄送专业计量站。
第十七条 专业计量站的专业计量监督员、计量管理人员和计量检定人员,必须执行有
关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违法失职的,分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和第五十九条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授权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业计量站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
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会同专业计量站的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或整顿;经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由授权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吊销其授权证书和印章。
第十九条 本法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