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工作管理规定
计量工作管理制度
计量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计量工作的管理,确保计量数据准确可靠,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计量工作,包括生产、科研、检验、贸易等各个领域。
第三条公司应设立计量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计量工作的统一管理。
第四条计量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严谨的原则,确保计量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计量设备管理第五条计量管理部门应制定计量设备采购、验收、校准、维护和报废等管理制度。
第六条计量设备采购应选择具有资质的供应商,并确保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公司要求。
第七条计量设备到货后,应由计量管理部门组织验收,确认设备型号、规格、数量等信息,确保设备质量。
第八条计量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和检验,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校准记录应完整并存档。
第九条计量设备应进行适当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条计量设备报废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不再使用。
第三章计量数据管理第十一条计量管理部门应制定计量数据记录、统计、分析和报告等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计量数据应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并按照要求存档。
第十三条计量管理部门应运用数据分析方法,对计量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章人员培训与考核第十四条计量管理部门应对公司计量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计量管理部门应对计量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第五章计量工作监督与检查第十六条计量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计量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计量工作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以评估计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第六章法律责任与处罚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计量管理制度
计量管理制度•相关推荐计量管理制度(通用12篇)现如今,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计量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计量管理制度篇11、度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1.1合理选用量具。
不得用高精度量肯测量低精度工作,测量前,效对好零位,检查量具的超始是否灵活正确,发现失准,应及时向计量管理员报告,待修复后方可使用。
1.2保持量具的清洁。
对测量完毕后的量具,须擦净量具工作面油污,必要时,涂上防锈油后,放在盒内,对正常用的量具要定期进行保养。
1.3在使用表类量具测量工件时,应保持垂直工件被测量面,不允许受到剧烈冲击和震动,以免影响测量精度,使用完毕,应立即将表拆下,放入盒内。
1.4使用量具时,须了解量具的保养知识,非量具检修人风吹草动,严禁随意拆卸、改装及自选修理。
1.5保养量具时,要将量具存放在清洁、干燥、无震动、无腐蚀气体的地方,并收集好量具的检定合格书,严格执行检定周期,按时送上级计量部门检定。
2、衡器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2.1使用衡器称重前,首先检查台称计量杠杆是否完好,对好零位,一切正常方可投入使用。
2.2在秤量各种原料时,应将被秤物放在衡器台板中央,注意低放、轻放、养活冲击力,以免损坏衡器和影响其准确度。
2.3每次称量完毕后,应首先关闭制动器,在取下被称物,以免损坏刀刃。
2.4称量不同价格物件时,应选择相应精度的衡器进行称量,对一般不大于衡器最大称量百分之五,正常应在最大称量的三分之二范围内进行称量,更不得超过衡器最大称量进行称量。
2.5使用衡器人员,应了解衡器计量性能和检定周期,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送计量部门检修,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计量管理制度篇21)、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1、计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标准计量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和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传达落实。
3、督促检查本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和在岗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计量工作管理制度
计量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建立健全计量工作管理制度,提高计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系1.1、计量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计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计量工作,制定和完善计量工作规章制度,研究解决重大计量工作问题。
1.2、计量部门成立专门的计量部门,负责具体的计量工作,履行计量法规定的职责,承担计量认证、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1.3、管理制度建立并不断完善计量工作管理制度,包括计量工作程序、计量器具管理制度、计量数据管理制度等。
三、计量器具管理2.1、计量器具登记对全公司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登记管理,明确各计量器具的型号、规格、定期检定周期等信息。
2.2、计量器具定期检定对公司内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五年一次的定期检验,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定的技术规范和精确度要求。
2.3、计量器具故障处理对发现的计量器具故障,及时进行处理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2.4、计量器具档案管理建立计量器具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个计量器具进行档案管理,包括计量器具的购置、使用、维修等情况。
四、计量数据管理3.1、计量数据采集对公司内部进行计量数据采集,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2、计量数据存储建立专门的计量数据存储系统,对计量数据进行分类存储和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3.3、计量数据分析对采集到的计量数据进行分析,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和依据。
五、计量工作人员管理4.1、人员资质要求要求从事计量工作的人员具有专业的技术背景和资质,熟悉国家相关的计量法规和标准。
4.2、人员培训定期组织计量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技能提升,以提高计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4.3、责任分工对计量工作人员的职责进行明确分工,确保各项计量工作有序运行。
4.4、安全保护给予计量工作人员必要的安全保护,确保他们的个人安全和健康。
六、附则本制度由计量部门负责解释,如有变动,须报计量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计量管理工作规定
计量管理工作规定一、目的本文件旨在规范和指导计量管理工作,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提高实验室和工作单位计量管理水平,确保计量装置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计量仪器和设备进行测量、检测、校准等计量工作的实验室和工作单位。
三、计量管理要求1.所有计量装置必须经过精确校准,并且定期进行检定和校准。
校准和检定应由具有资质的计量机构进行,并出具相应的校准证书或检定报告。
2.所有计量装置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掌握计量装置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3.计量装置的维护和保养应按照制定的计量管理计划执行。
定期进行清洁、校准和维修,确保计量装置的正常运行。
4.实验室和工作单位应建立合理的计量管理体系,包括计量设备台账、检定记录、校准记录等,以及相应的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5.计量装置应放置在干燥、通风、温度适宜的环境中,避免受到震动、湿度和温度变化等外界因素的影响。
6.实验室和工作单位应定期进行计量装置的绩效评估,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责任和义务1.实验室和工作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计量管理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资源支持。
2.计量装置的使用人员应严格按照计量管理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
3.实验室和工作单位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完善计量管理制度和流程。
4.实验室和工作单位应配备必要的计量设备,确保计量工作的正常进行。
五、违规处理1.对于严重违反计量管理规定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进行相应的整改工作。
2.对于轻微或初次违规的,应进行警告并进行必要的纠正措施。
六、附则1.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实验室和工作单位计量管理部门所有。
2.如有需要,本规定可进行修订,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以上是对计量管理工作的规定,希望所有实验室和工作单位能够严格执行,确保计量工作的质量和可靠性,保证实验室和工作单位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化工企业计量工作管理规定
计量数据报告的内容和格式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计量数据发布的安全和保密要求
计量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章节副标题
计量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计量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计量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计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 靠性。
计量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计量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
计量工作是化工企业生产和管理的基础,对保障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准确的计量数据能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耗,为企业节约成本。 计量工作涉及到企业的供应链管理、研发、销售等多个环节,对企业的整体运营产生重要影响。 计量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增强市场竞争力。
计量数据的管理
章节副标题
计量数据的采集、整理和分析
采集:按照规定的频率和方式进行数据采集,确保数据的准确 性和可靠性。
整理: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类、筛选和校验,使其符合规定 的格式和要求。
分析:运用统计分析、趋势预测等方法,对整理后的数据进行 分析,为企业的决策提供依据。
计量数据的存储、备份和保密
其他规定
章节副标题
计量工作的相关制度和规范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计量人员培训制度:提高计量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计量数据管理制度:确保计量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计量监督检查制度:对计量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计量工作的 规范化和标准化
计量工作的相关记录和档案
计量器具的采购、验收、维修、报废等记录应当齐全、完整 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比对等结果应当及时记录并归档 计量工作的相关文件、资料应当妥善保存,方便查阅 计量工作的记录和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随意更改或删除
计量管理制度最新规范
计量管理制度最新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计量管理工作,促进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经济进步,依据《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计量管理机构及其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开展计量管理活动。
第三条计量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准确、可追溯、调查对比和统一度量原则。
第四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计量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保障计量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五条计量机构及其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国际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计量管理经验,提高计量管理水平。
第二章计量管理机构第六条计量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配备合适的人员和技术设备,确保计量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计量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的标准化文件,规范计量管理工作流程,加强内部监督和自查评估,提高服务质量。
第八条计量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确保计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计量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仪器设备的运行稳定性和精度,提高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计量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提高数据收集、存储和分析的效率,保障计量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和数字化发展。
第三章计量管理活动第十一条计量管理活动应当遵循计量基本原则,确保测试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计量管理活动应当明确测试目的和测试方法,保证测试过程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第十三条计量管理活动应当加强对测试环境的控制,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计量管理活动应当加强对测试人员的管理,确保测试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提高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计量管理活动应当加强对测试工具和仪器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测试工具和仪器的稳定性和精度,提高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六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计量管理机构和计量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计量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计量管理规定
计量管理制度总则1、为了加强项目部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de)统一和量值(de)准确可靠,有利于施工生产任务(de)顺利完成,保证施工质量,维护我分公司(de)利益,特制定计量管理制度.2、检测设备(计量器具)投入使用前应进行外观和正常性检查.重点是观察有否影响检测设备(计量器具)(de)计量特性和寿命(de)缺陷.如有锈蚀铁、裂缝、变形、划痕、撞伤等.如有油垢,必须进行清洗.对于有运动部件(de)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应进行正常性(de)检查.如做相互作用检查,零位校对,各部作用检查等,需通电(de)做通电试验.以上两相如发现问题不得使用.对重要检测设备(计量器具)要进行主要精度指标校验.对已超过合格证有效期(de)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必须按周期检定要求进行检定后方可投入使用.在使用中发现有故障(de)测检设备(计量器具),都需进行修理.修理后要按规程要求进行检定.3、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使用前必须进行使用前检定.检定合格进行领用登记,由领取人签字后方能交付使用.4、现场使用(de)检测设备(计量器具)都应通过计量人员同意,使用人必须进行登记.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使用完毕,必须立即归还并让计量人员当面作核对性检定.收发检定设备(计量器具)一定要有详细记录,交接手续清楚,责任明确.5、现场使用(de)检测设备(计量器具)运输中必须做好防震措施.在现场使用时要轻拿轻放,坚决杜绝五种恶性事故(de)发生(烧坏、摔坏、震坏、压坏、拆坏).领出使用(de)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必须是经过周检后(de),不合格和超过周检(de)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使用者必须了解其技术性能和操作规程方可使用.计量管理人员(de)职责1、负责编制﹑修改计量管理制度;负责监督﹑管理各项计量管理制度(de)执行.2、负责整理、保存受检检测设备(de)原始鉴定纪录,并负责对其进行标识.3、计量人员进入现场,对关键施工过程使用(de)检测设备(计量器具)进重点抽查.可根据需要进行部分项目受检,或按规程全检.检测设备(计量器具)(de)修理1、要求(de)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应送公司计量检定室或其指定(de)部门进行修理.没有计量检测部门委托或授权(de)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拆卸、修理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否则按计量法和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de)责任.2、修复(de)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必须进行修后检定.并将修理情况记入档案中.3、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入库前必须进行入库检定,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入库手续应包括:原始资料存档、登记、建卡、编号等.4、若经检定单位检定不合格或资料、附件、备件不齐,影响使用和管理(de)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应按有关规定和合同办理.必要时可通过法律手续解决.5、入库手续办理,应有专兼职计量人员参加,对检测设备(计量器具)进行登帐造卡、编号.6、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必须入库后才能领出,流入使用.否则将产生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使用不可靠,档案资料不全,帐、卡、物不符等不利使用、维护、管理(de)现象.检测设备(计量器具)(de)流通1、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出库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使用前检定.检定合格进行领用登记,由领取人签字后方能交付使用.2、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到达现场后,应按设备开箱验收(de)规定进行开箱验收.如发现外表损坏、缺资料、缺附件、备件等现象,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不得擅自处理.3、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必须入库后才能领出,流入使用.否则将产生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使用不可靠,档案资料不全,帐、卡、物不符等不利使用维护、管理(de)现象.4、共用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归还时,必须进行返库检定.双方签字后方能入库.5、返库检定不合格,应通知计量人员,协同有关人员进行责任分析,提出处理意见.该器具按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修理规定送指定部门修理.检测设备(计量器具)(de)周期检定1、开展周期检定是企业计量各项业务中最基本、最重要、工作量最大(de)一项工作.项目部(de)一切在用检测设备(计量器具)都要送周期检定.2、强制检定(de)检定设备,应按政府和上级有关检定部门(de)安排及时送检.公司最高标准,应由公司检定室在周期内安排送检.3、非强制检定(de)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由公司质量管理部统一安排周检.4、对于施工现场,而又不能在周检期限内返回(de)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可在当地县级以上计量部门送检.检定后应将周检结果报本单位计量人员备案.5、对于长期不用(de)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应由单位计量人员提出停用申请,由单位负责人批准,报公司质量管理部备案后,贴停用标签,交库封存.属于固定资产范围(de)应同时报有关部门备案启封使用时,超过周检期限,应送检定部门进行检定后方可使用同时通知质量管理部和有关部门.6、凡按通知后不按时送检(de)单位和个人,质量管理部有权建议按计量法实施细则四十六条规定给与处分.7、未经检定和超期使用(de)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一律视为失准检测设备(计量器具),所测数据无效.质量管理部有权责令其停止使用,并追究其责任.检定周期(de)安排1、原则:强制检定(de)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由上级有关部门安排检定周期.公司最高标准暂定为一年.非强制检定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可由使用单位根据使用情况自定,但最长不超过所规定(de)周期.2、在用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如对其准确度等主要指标产生怀疑,可提前进行检定.3、周检合格(de)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应有检定部门(de)合格标志或检定证书.有关资料应存档保存,以备核查.4、周检不合格(de)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应及时进行修理.修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在用检测设备(计量器具)(de)现场抽检1、现场抽检工作由质量管理部组织开展此项工作.2、由质量管理部抽出专业人员和各部门计量管理人员配合参加组成抽检小组,有计划定期到各部门或施工现场进行抽检.3、凡抽检不合格(de)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应立即停用,并送到指定计量检定部门进行调修和重新检定.4、抽检要填写原始记录,及时妥善入档保存,以备上级检查和分析原因.并作为调整检定周期(de)依据.检测设备(计量器具)(de)使用管理1、计量人员负责建立本单位(de)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帐卡和技术档案,做到帐、卡、物、相符.2、各单位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应实行A、B、C分类管理.以A类为最重要管理对象,B 类次之,C类为一般管理对象.3、现场使用(de)检测设备(计量器具)都应通过计量人员同意,使用人必须进行登记.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使用完毕,必须立即归还并让计量人员当面作核对性检定.收发检定设备(计量器具)一定要有详细记录,交接手续清楚,责任明确.4、现场使用(de)检测设备(计量器具)运输中必须做好防震措施.在现场使用时要轻拿轻放,坚决杜绝五种恶性事故(de)发生(烧坏、摔坏、震坏、压坏、拆坏).5、领出使用(de)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必须是经过周检后(de),不合格和超过周检(de)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一律不准拿到现场使用.6、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使用者必须了解其技术性能和操作规程,精密检测设备(计量器具)(de)使用者,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证后方可使用.7、任何使用检测设备(计量器具)(de)工作人员不允许将已检定后(de)设备私自启封,凡私自启封追究法律责任.8、原始数据是计量工作(de)真实纪录,是进行多种分析和决策(de)可靠依据,同时也是经济责任制考核(de)原始材料,故各单位应认真进行检斤、抄表,准确填写有关记录做到数据准确可靠,字迹工整、清楚.9、项目部应有专门存放检测设备(计量器具)(de)库房,库房内应有防尘、防震、防潮、防鼠、保温等适当措施,经常保持设备(de)良好状态.10、项目部各种在用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均应保证完好率在95%以上,抽检率合格率应在90%以上.项目部计量器具管理规定为了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有效(de)控制,确保测量准确性以及本工程质量目标(de)顺利实现,根据内蒙古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计量管理制度、达标投产和质量体系文件(de)要求,特制定本规定.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施工生产全过程(de)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de)管理,包括经纬仪、电测仪表、游标卡尺、氧压表、力矩扳手、接地摇表、兆欧表、砼搅拌称量装置(台秤)长度计量器具等.二、管理职责项目部(de)计量管理人员负责本工程所用计量器具(de)管理和控制,并保证工程所使用(de)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范围内使用.并负责填写工程在用计量器具统计表.三、计量器具(de)检定1、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应按照公司质量部年初向分公司下达检测设备周期检定计划中(de)要求,完成本工程所用计量器具(de)送检工作.2、对于远离呼市施工,而又不能在周检期限内返回(de)各施工单位(de)工作计量器具、标准器,可在当地计量部门送检.检定后应将周检结果报本单位计量人员备案.3、定期比对(de)计量器具应有比对记录.四、计量器具(de)管理和使用1、对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上张贴(de)标准要采用国家统一规定(de)计量彩色标志.标志(de)种类如下:合格证、准用证、限用证、封存证、停用证、禁用证、计量标准、抽检合格证、报废证.2、计量管理人员负责本工程(de)计量器具(de)管理和控制,保证在用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范围内使用,凡无产品合格证书、检定证书、检定标识及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de)计量器具不得投入使用.3、当施工生产暂时不投入使用(de)计量器具,连续停用半年以上(de)计量器具需办理封存手续.4、经检定单位检定不合格且无法修复使用(de)计量器具可报废,提出报废申请,经公司质量部审核,总工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5、计量器具(de)操作人员在使用时为保证在用计量器具(de)精密度、准确度,并与要求(de)测量能力一致.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和正常性检查,并填写检测设备校准记录.6、特殊计量器具(de)操作人员须经岗位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此工作.7、工作计量器具在搬运、防护和贮存期间应有专人负责,应做好:在搬运时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震,防挤压,保证设备性能(de)完好:按厂家使用说明书规定要求做好防护工作,在贮存期间保管人员按厂家说明书(de)贮存要求管理,保持其准确度、精确度及性能指标完好.8、工作计量器具必须按厂家使用说明书要求(de)环境进行工作.现场使用(de)计量器具应随附检定证书复印件,并在有效期内.严禁使用超差计量器具,和超周期(de)计量器具.9、顾客提供(de)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前应检查该计量器具能否满足测量要求和有效(de)检定证书、标识(合格证),达到上述两项条件时方可使用.计量器具的分类一、企业的最高标准及强制检定的A类计量器具包括:绝缘电阻表、接地电阻表及接地电阻检定装置、绝缘电阻检定装置、直流电桥检定装置、电流(电压表)检定装置、端电压测试仪、开关式直流电阻箱、氧气表、乙炔表、标准电流互感器、标准电压互感器,作标准的钢卷尺、钢板尺、经纬仪、全站仪、扭力扳手。
计量管理规定
计量管理规定1目的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关于企业使用的非强检计量器具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公告》等计量法律法规,对本公司计量工作进行统一管理、控制,做到计量单位统一、测量结果准确、可靠,以保证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计量测试工作的管理。
3职责范围3、1品质管理部计量室负责全公司计量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运行,统一管理本公司的监视和测量设备。
3、2各相关部门负责按本制度要求开展工作,并接受计量室监督。
4工作程序4、1公司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置申请一律经品质管理部进行统一规划,购回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品质管理部计量室组织验收,具体流程如下:4、2配置申请、策划4、2、1家用空调事业部的生产、品质、技术等中心及部门,根据生产及品质要求制定下一年度的计量器具年度需求计划,报品质管理部计量室分析评估汇总,最终由计量室统一上报公司办公室批准。
4、2、2有临时监视和测量设备需求时,由需求部门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配置申请表》,并按表格中流程顺序进行审批,经批准后提交计量室组织实施采购;常规测量用的非固定资产类低值易耗仪表由品质管理部审批;固定资产类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置(一般单价2000元以上且能固定使用场所,同时在固定使用场所内使用寿命超过6年的)申请须由公司总裁、董事长或授权人审批。
未经相关权限人员审批的监视和测量设备采购单据,公司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4、3计量器具的评审4、3、1对于已经审批过的年度计划中的设备,由需求部门提供技术要求,并由计量室与需求部门共同选型确认。
4、3、2对于临时增加的设备,由需求部门在专题或申请单中注明详细的技术要求后提交审批,对于不能提供详细技术参数的设备,由需求部门联合技术部门及计量室共同确定技术要求。
4、4采购品质管理部计量室依据相关的技术指标要求,按照“先进性、经济性、合理性及适用性”的“四大”原则,选择具信誉良好、质量可靠、售后服务有保障的供货厂商,使购进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性能及技术指标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计量管理工作规定
计量管理工作规定1目的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加强计量器具的科学有效管理,确保在施工中使用的各类计量器具满足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计量管理工作及对分包商的计量器具进行控制。
计量器具分为关键计量器具与一般计量器具,关键计量器具指实施重要技术参数测量的器具,如:经纬仪、水准仪;一般计量器具指用于施工工艺质量控制的一般检测器具,如:盘尺、板尺、压力表等。
3 编制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3.2公司质量体系文件《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程序》。
4 管理规定4.1职责4.1.1技术中心负责制定计量管理工作规定,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1.2测量队负责对公司所属测量仪器、计量器具的日常管理与维护、检定,确保投入使用的仪器准确、可靠,并制定具体管理细则,上报公司技术中心,并按技术中心下发的检定周期及时送检,将检定证书报送技术中心,同时作好检定记录,建立管理台帐。
4.1.3项目经理部现场经理负责本项目的计量管理工作,确保投入施工中的计量器具准确、可靠。
4.1.4各项目计量员(兼职)系在现场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项目计量管理的具体管理工作。
计量员应熟悉掌握本项目在用计量器具的情况,督促分包及时将到期的计量器具送检,保存好“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明细表”(附表2-1,检定部门提供),建立管理台帐。
4.2建立帐卡4.2.1技术中心设立公司所属“计量器具台帐”(附表2-2);测量队设立公司所属“测量仪器台帐”(同附表2-2);各项目工地设立本项目投入使用的计量仪器台帐(含分包所属仪器),上述台帐均须报送技术中心。
4.2.2计量器具台帐应表明:仪器编号、名称、规格、精度、检定周期、检定情况记录等。
4.2.3各项目及测量队应有专人负责建立帐卡并进行日常管理。
4.2.4计量器具编号a.公司所属计量器具由技术中心统一编号。
b.分包所属计量器具由分包所属项目统一编号。
4.3 计量器具的购入4.3.1购置关键计量器具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技术中心审核,属于固定资产的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其他的由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一般计量器具的购入由项目经理批准。
计量管理规定
计量管理规定为加强计量管理工作,保证计量单位的统一和测量结果的准确一致,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为各项工作提供可靠的技术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一、组织机构及职责1、企管科负责全矿的计量管理工作,是计量管理的职能机构。
2、企管科负责建立健全全矿计量管理系统,各有关单位必须设置1~2名兼职计量员,其业务工作由企管科负责管理。
3、企管科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4、企管科负责采用推广计量新技术,推广应用先进的计量器具。
二、计量单位管理1、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含行业标准单位),严禁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2、企管科计量员负责计量单位的管理,对违反规定的有权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更正。
三、计量器具的管理1、仓库负责按物资验收规定组织对新购置的计量器具进行验收,凡新购进计量器具必须有CMC(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标志、计量器具制造许可编号,否则不予验收入库。
技术资料统一由仓库交档案室存档。
2、企管科负责计量器具的审批工作,负责建立计量器具台账。
3、各单位备用计量器具由各单位计量员或技术人员保管,在用计量器具由使用者负责管理、保养,对有封印的计量器具不得随意拆卸。
4、计量器具的校验:4.1、按照《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需要强制校验的计量器具由使用单位根据校验周期制定检定计划,按外委计划申报程序报矿审批。
4.2、凡属汶上县技术监督局校验范围的计量器具及通防科、调度室安全仪器由企管科组织校验;汶上县供电公司校验的计量器具由机电科组织校验。
4.3、计量器具使用单位负责建立检定台账,企管科负责建立总账。
5、计量器具备案:企管科按规定在技术监督部门办理计量器具备案业务。
6、校验单位必须具备校验维修资质,送检部门应向校验单位索取资质复印件,交企管科备查。
7、计量器具的报废按物资报废管理规定执行,需要封存的计量器具报企管科批准后执行。
企业计量工作管理制度范文(4篇)
企业计量工作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企业计量工作,保障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计量活动和计量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计量工作必须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和本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计量部门负责人。
第二章计量设备管理第五条计量设备由企业计量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计量设备必须按照计量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检定和检验。
第七条计量设备必须在检定有效期内,并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和检验。
第八条计量设备的标识必须清晰、完好,不得损毁或篡改。
第九条计量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校验,校验结果由计量部门记录并保存。
第十条计量设备必须放置在安全固定的地方,不得随意移动或更改使用单位。
第三章计量工作流程管理第十一条计量工作必须按照标准的操作流程进行。
第十二条计量工作必须由专职、熟练的计量人员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计量工作必须记录并保存相关资料,包括计量结果的记录和计量设备的使用记录等。
第十四条计量工作必须定期进行自检和互检,并报告计量部门。
第十五条计量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报告给计量部门,并及时处理。
第四章计量结果管理第十六条计量结果必须符合计量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十七条计量结果必须进行审核和确认,并由计量部门签署确认。
第十八条计量结果必须记录并保存相关数据和资料,以备查验和审计。
第十九条计量结果的执行必须按照标准的程序进行。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二十条对于违反计量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
第二十一条计量部门有权对计量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二条对于计量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计量部门有权要求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对于严重违反计量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于造成经济损失的计量错误,有责任的单位要赔偿损失。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计量工作中的其他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管理条例(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管理条例(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77.05.27•【文号】•【施行日期】1977.05.27•【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量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管理条例(试行)(国务院1977年5月2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统一我国的计量制度,健全全国计量体系,使计量工作适应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计量工作必须贯彻执行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在党的一元化领导下,以.阶级斗争为纲,加强管理,统一量值,实行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相结合,计量测试与生产建设相结合,检定与修理相结合,为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服务。
第二章计量制度第三条我国的基本计量制度是米制(即“公制”),逐步采用国际单位制。
目前保留的市制,要逐步改革。
英制,除因特殊需要经省、市、自治区以上计量管理部门批准外,一律不准使用。
第四条计量单位的中文名称、代号和采用方案,另行公布。
第三章计量基准器、标准器的建立和量值传递第五条国家计量基准器是实现全国量值统一的基本依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计量:局(简称国家标准计量局)根据生产建设的需要组织研究和建立,经国家鉴定合格后使用。
各级计量标准器的建立,应在国家统一计划下,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各级计量机构建立其最高一级计量标准器,须经上级计量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第六条国家计量基准器的量值,通过各级计量标准器逐级传递到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科学研究中使用的计量器具,以保证全国量值的统一。
量值传递必须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组织安排。
第四章计量器具的管理第七条生产、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须经当地计量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开业登记。
生产、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必须坚持无产阶级政治挂帅,严格执行计量、检验制度,保证产品质量。
生产、修理的计量器具必须实行国家检定。
计量管理制度条例
计量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计量活动的管理,规范计量行为,保障计量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计量工作效率,依据《计量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计量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和地方对计量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具体规章制度,是保障计量准确和可靠,推动计量技术创新和应用的重要保障。
第三条计量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计量单位的确定、计量器具的检定、计量标准的建立和维护、计量监督的实施、计量机构的资格认定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条计量管理制度适用于国家计量标准、地方计量标准和校准的规定、计量器具的强制性检定和计量服务的专业认证等方面的工作。
第二章计量单位的确定第五条计量单位应当符合国际公认的计量单位制度,对于国家特定行业或特定情况的计量单位,应当依法依规确定。
第六条结合我国国情和科研技术的实际需求,国家有权确定特定的计量单位,对于这些计量单位,应当在国家标准中统一规定,作为国家计量单位使用。
第七条地方级行政区可以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对特定行业或特定情况下需要的计量单位进行规定和管理,但其规定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
第八条计量单位的确定应当参照国际标准,对于我国特定行业的需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对计量单位进行具体规定。
第九条计量单位的符合性认定,应当在国家有权机构认定,对于地方认定的计量单位,其有效期应当受限,并须在有效期届满前向国家有权机构进行注册更新。
第十条在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领域,应当普及利用规范的计量单位,对于计量单位的非法使用或滥用,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章计量器具的检定第十一条计量器具的检定是指通过具体的检测和检验对计量器具进行确认其符合计量要求的一项活动。
第十二条对于需要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当依据国家有权机构的标准规定,对计量器具进行检定。
第十三条对于需要校准的计量器具,应当按照国家有权机构标准和程序,进行校准工作。
第十四条检定工作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计量机构进行,对于检定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第十五条对于检定结果应当都有相应的记录和证书,对于检定结果的有效性应当进行确认。
企业计量工作管理制度(5篇)
企业计量工作管理制度能源计量是企业计量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由企业的计量机构(能源计量科)统一管理,企业通过能源计量管理,促进企业实行能源定量化管理,做到能耗有数据,制定生产工序和产品能耗定额有依据,考核用能状况有标准,为制订节能的操作制度创造条件,同时为合理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提供可靠依据,有利于采用新技术,提高监测、控制水平。
因此企业必须实行全面计量,各种能源(包括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在其分配、加工、转换、储运和消耗的全过程中,按生产过程需要实行分别计量。
我公司本着科学管理的原则,严格按规范制定本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1、总则1.1企业用能实行全面计量,各种能源(包括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在其分配、加工、转换、储运和消耗的全过程中,按生产过程需要实行分别计量。
1.2企业应设置能源计量机构,并配备适当的专业人员,负责完成能源计量的管理、检定、测试和维修工作。
1.3能源计量主管部门(能源计量科)按生产工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按工艺流程路线,设计绘制本企业能源计量点网络图,编制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规划。
1.4能源计量主管部门为实施企业能源计量的统一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的有关能源计量的具体管理制度如下:⑴能源计量工作职责;⑵能源计量器具配置、购买、更新制度;⑶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⑷能源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⑸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测试管理制度;⑹能源计量器具档案保管制度。
2、分则2.1能源计量机构计量进、出企业的能源计量器具叫做一级能源计量器具;计量进、出车间的能源计量器具称二级能源计量器具;计量进出机台、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称三级能源计量器具。
根据能源计量部门所承担的职责和企业规模、能源计量工作量,配备一定数量的人员,其中技术人员的比例应大于____%。
专职从事计量检定、复核和签证的人员要取得____计量管理部门的批准。
2.2能源计量测试网络计量检测器具经____调试合格后,企业能源计量测试网络便形成了。
计量管理规定
计量管理规定(QB/CJJ-JS-12-2004)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1.2为了加强和完善公司计量工作监督与管理,认真执行国家计量法,保证量值传递的准确和统一,为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各种消耗,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的目的,制定本规定。
2.计量工作管理系统2.1以总工程师为首的计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公司的计量工作。
技术部为公司计量工作的职能管理机构。
2.2基层单位的计量工作由主任工程师负责领导,日常业务工作由计量员(兼职)负责。
2.3公司的工艺、质量、能源、经营(材料)管理的计量工作由技术部、质检部、行管部、物管部分管,技术部应予监督、检查。
3.计量器具流转制度3.1计量器具的选用3.1.1各基层单位在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技术文件要求,选择适用的计量器具,编制计量器具选用方案(具体内容见4.1.2条款),报公司技术部审批。
3.1.2计量器具选用时,应满足以下内容:(1)所选计量器具的计量单位与所要测量的参数的计量单位都应为法定计量单位,且二者一致。
(2)所选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应高于所要测量的参数的允许误差3-5倍。
(3)所选计量器具的量限应大于所要测量的参数的全量限的1/3。
(4)本单位已配计量器具与上述三条要求的对比情况及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的配备计划。
3.2计量器具的采购3.2.1公司所属各单位要求购置计量器具时,应由计量员填写计量器具购置申请单,一式两份,报公司技术部审核批准后实施。
单件器具超过2000元的,还须经总工程师审批。
3.2.2购置计量器具时,在满足生产经营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必须购置带有CMC标志的计量器具。
3.2.3采购计量器具时,应审查拟购计量器具有无出厂检定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检查计量器具有无厂标、外观质量、配套附件数量及包装等,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提货。
计量工作管理制度
计量工作管理制度企业计量工作是生产与经营管理的重要技术工作,是提高企业素质、保证产品质量、促进企业管理现代化的先决条件;是衡量标准化优劣的主要依据;是保证安全生产、节约能源、降低消耗的重要因素。
为此特制定以下规则以便计量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计量工作的管理1)计量工作由质保部统一负责实施管理。
2)建立计量器具统记台账,做到帐、物统一。
3)负责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及时组织送检。
企业内部每半年统一进行一次检查,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有效.4)负责宣传普及计量知识,对职工进行使用、维护、保养等方面的指导。
5)对上级计量管理部门进行的监督检查负责.(二)计量器具的采购、发放、变动。
1)计量器具的采购由各部门领导编报计划,并注明器具的名称、型号、规格、精度等.经领导批准后由供应部购买.2)计量器具到货后由库房通知质保部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3)库房发放新的计量器具需通知质保部,质保部应及时统计入帐,编入检验计划。
4)对已发放的计量器具要定置使用,不准随意挪用和更换,并由台机负责人保管。
5)有必要进行调换的要上报质保部,由质保部负责调换,并做好记录,以备查证.6)旧计量器具没有质保部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库房一律不与调换。
(三)计量器具的维修、降级、报废。
1)计量器具如果精度达不到规定要求或者器具本身已经缺少零件要及时送质保部进行维修。
2)计量器具在维修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严禁器具带问题使用。
3)计量器具在检定维修后达不到精度要求,由质保部确定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及岗位需要,可降级使用。
4)对检修后仍达不到要求或无法修理的,由质保部确认后,提出报废处理意见,由主管领导进行审批。
5)凡属于人为故意损坏造成器具报废的,责任人要按器具本身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四)计量器具的保管及使用7)计量器具要注意保管,存放于通风良好,干燥的环境当中。
8)计量器具严禁与其他工具混放以免造成损坏.9)计量器具要注意防潮、防腐蚀,不要放在剧烈震动的物体上.10)计量器具的使用者要熟知其使用特性、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量
总值
出厂编 号
外形
说明 书
附属设备及工具、备件
验收情况
参加验收人签字
总工程师签字
附件3
工程名称:
计量器具台帐
规
配备位
检定周期(月)
序
类 格 制造 出厂 置 领出
名称
号
别 型 厂 编号 (使用 日期 3 6 12 24
号
者)
注:
年份 取回日期/送出日期
附件4
工程名称: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
序
检 定 周 期 (月)
30 弹簧秤 (0-100)N
31 回弹仪
混凝土 32 自动配
料机
周期 (单位:月) B类 C类 备 注
12 12 6
6 12
33 材料试 验机
34 试模
35
混凝土 振动台
36
混凝土 标养箱
37
超声波 探伤仪
38
磁力探 伤仪
39 继电器
40 万用表
41
接地电 阻仪
42
绝缘电 阻仪
43 电流表
44 电压表
2.6 计量器具的封存、启封
2.6.1 对于计划较长时间不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及时办理封存手 续,填写《计量器具封存、启封登记表》(参照附件7),更改周期检 定计划,报企业主管部门。
2.6.2 封存后的计量器具由分公司、项目部计量管理人员负责保 管,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自行开封使用,如有违者 要追究其责任。
封
原
由 签字: 日期
领
导
批
准
签字: 日期
附件8
工程名称:
设备 名称 使用 单位 使用 地点
计量器具报废、限用通知单
规格型 号 编号
报 废 限 用 原 由
签字:
年月日
主
管
部
门
意
签字:
年月日
见
附件9
工程名称:
设备名 称
规格型 号
校准记录:
校准记录
使用单 位
设备编 号
编号:
校准人:
日期:
45 转速仪
46 温度计
47 湿度计
48 功率表
12
12 12 12 12 24 12 12 12 12 12
3
温度控制 器
12
附件6
计量器具标识
类别 A B
管理方式
依法进行强制检定管理, 经检定合格的测量设备。 非强制检定中周期检定管理, 经检定合格的测量设备。
标识
C
非强制检定中一般检定管理, 由企业自行检测或校准的测量设
2.7.2 确认不合格计量器具,做报废处理,应填写“报废限用通知 单” (附件8),计量器具上作出禁用标识,隔离存放,统一处理。
2.7.3 属于固定资产的计量器具的报废,应按固定资产报废手续, 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批,由企业主管部门鉴 定后统一做报废处理。
2.7.4 已做限用和报废的计量器具,应及时在计量器具管理台帐 和检定周期计划上做更改和销帐处理,报企业主管部门。
19 测距仪
12
20 台秤
500kg
12
21 台秤
1000kg
12
22 案秤 100kg以下
12
23 地中衡 30t 50t
12
24 压力表 所有量程
6
25 压力表 所有量程
12
26 氧气表
12
12
含100kg 锅炉控压
附件5(续)
测量设
序 备 规格型
号名 称
号 A类
27 乙炔表
28
架盘天 平
29
扭矩扳 手
2.2.3 新购置的计量器具必须进行检定,检定合格方能建帐、使 用,如经检定不合格,应由购置者办理退货。
2.2.4 未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不得自行购置计量器具。 2.2.5 使用单位购置转手的计量器具,要查明出厂日期,出厂合 格证、性能、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要求,必须经过严格测试后方可购 入。
2.3 计量器具建帐
附件1
工程名称:
计量器具购置计划表
购置部门
电话
测量设备名称
测量范围
规格型 号
数量
单价(元)
总价 (元)
购
置
理
由
签字:
年月日
项目 主管 领导 意见
企 业 主 管 部 门签字:Fra bibliotek年月日意
签字:
年月日
见
附件2
单位
固定资产验收单
统一编号
年月日
设备名 称
规格
单价
制造 厂
型号
安装 费
出厂日 期
功率
运输 费
购入日 期
2.8.3 搬运、贮存计量器具,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再使用 前应进行外观、零位调整等常规检查,无异常后方能使用。
2.8.4 发现量具有失准或其他问题时应立即报告计量管理人员, 送有关部门检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
2.8.5 禁止使用下列计量器具: ⑴ 未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的或检定不合格的; ⑵ 无检定合格证书的;
2.3.1 分公司、项目部计量器具应统一管理,建立计量器具管理 台帐(参照附件3),如本项目有两个以上工程,应建立分台帐。
2.3.2 分公司、项目部应根据计量器具使用位置界定计量器具类 别(强检、非强检、企业自检),分类建立台帐,制定检定周期,编制 周期检定计划(参照附件4),管理台帐和周期检定计划应报企业主管 部门备案;根据计量器具动态管理的特性,管理台帐和周期检定计划应 随计量器具状态变化及时调整、上传下达。
2.7.5 报废的计量器具严禁流入生产中使用,任何个人不得擅自 将其销售或处理,违者承担全部责任。
2.8 计量器具的使用管理
2.8.1 计量器具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大型、精密或关键性岗 位上的计量器具应设专人维护和保养,并做维修保养记录。
2.8.2 使用计量器具应按操作规程、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按照 使用说明书或有关规定中限定的环境进行操作,减少环境对测量结果产 生的误差。
检定
月
份
号 名 称 类 6 12 24 1 2 3 4 5 6 7 8
型
附件5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项目常用器具分类及检定周期表
测量设 备
名称
规格 型号
周期 位:月
A类 B类 C类
单 备注
经纬仪
12
最长为24 个月
水准仪
12
激光铅 垂仪
2.3.3 为了便于区分计量器具,分公司、项目部应按要求统一编 号;
2.3.4 建立计量器具档案管理台帐,列明细目录,统一保存。档 案包括设备随行文件,产品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装箱单(附件清 单),检定证书(校准证书),设备故障及维修记录等。
2.4 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
2.4.1 计量器具分类 A类: 强制性检定计量器具 B类:非强制性检定计量器具 C 类:非强制性检定计量器具,用于一般测量的计量器具 2.4.2 计量器具检定/校准 A类计量器具必须按照相应的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定期检 定,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或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进行检定。 B类计量器具原则上按照国家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进行检定, 对实际使用中的具体情况,项目部应执行本企业主管部门计量器具管理 规定的周期定期检定,经法定或授权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 C类计量器具应执行本企业主管部门计量器具管理有关规定,根据 具体使用情况自行制定检查、比对周期和方法。 2.4.3 常用计量器具检定周期表(参照附件5) 2.4.4 首次使用、借调使用和新购置的计量器具在使用之前进行
计量工作管理规定
计量工作管理规定
1 管理流程
2 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
2.1 计量器具配备
2.1.1 施工前分公司、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特点制定 计量器具配置计划,计量器具的配置数量和计量特性应能满足工程施工 过程全部需求。
2.1.2 计量器具包括:现场试验室检测、试验用仪器、设备;测 量放线仪器;检验用仪器、仪表、量具、称重设备;环境、安全检测仪 器设备;施工中量测用量具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计量器具。
2.6.3 已封存的计量器具,在开封使用前,应到分公司、项目部 主管部门办理开封手续,并送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重新制定 周期检定计划,报企业主管部门。
2.6.4 封存期间应粘贴“封存”彩色标识。
2.7 计量器具的降级使用和报废
2.7.1 计量器具在经检定机构修理、检定或校准未达到原准确等 级或个别参数不合格,但未超过使用要求时,可降低等级使用,项目部 应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交检测部门的检定结果通知单,设备作出限用标 识,填写“报废限用通知单”(参照附件8),经企业主管门审核同意 后,可降级使用。
⑶ 未采用法定计量单位的。
2.9 计量资料、证书的管理制度
2.9.1 计量原始数据、统计报表、证书的管理制度 ⑴ 现场计量原始数据是各级检测工作的原始记录,必须及时、准 确进行记录。 ⑵ 数据的认证和上报: 2.9.2 计量技术档案和资料保管使用制度: ⑴ 计量技术档案和资料是各单位计量数据、资料管理考核的依 据,应加强管理。 ⑵ 对购入、报废、调整后的计量器具,必须及时更改台帐,填写 更改理由和日期。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至月底前,计量管理人员将 本季度内计量管理器具购置、检测、封存、报废等动态情况分别以相应 表格(或电子版)报科技质量发展部备案。 ⑶ 计量技术档案和资料由计量员保管,不得随意涂改、损坏、丢 失。 ⑷ 各类帐册记录要整齐,准确可靠,无缺项漏项。 ⑸ 计量管理档案和资料存放的规定期限:属于固定资产的测量、 试验设备应按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存放随档资料,检定合格证书及其它 资料应存放到工程竣工后一年,自检记录存放时间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