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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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管理制度

总则

1、为了加强项目部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有利于施工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保证施工质量,维护我分公司的利益,特制定计量管理制度。

2、检测设备(计量器具)投入使用前应进行外观和正常性检查。重点是观察有否影响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的计量特性和寿命的缺陷。如有锈蚀铁、裂缝、变形、划痕、撞伤等。如有油垢,必须进行清洗。对于有运动部件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应进行正常性的检查。如做相互作用检查,零位校对,各部作用检查等,需通电的做通电试验。以上两相如发现问题不得使用。对重要检测设备(计量器具)要进行主要精度指标校验。对已超过合格证有效期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必须按周期检定要求进行检定后方可投入使用。在使用中发现有故障的测检设备(计量器具),都需进行修理。修理后要按规程要求进行检定。

3、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使用前必须进行使用前检定。检定合格进行领用登记, 由领取人签字后方能交付使用。

4、现场使用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都应通过计量人员同意,使用人必须进行登记。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使用完毕,必须立即归还并让计量人员当面作核对性检定。收发检定设备(计量器具)一定要有详细记录,交接手续清楚, 责任明确。

5、现场使用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运输中必须做好防震措施。在现场使用时要轻拿轻放, 坚决杜绝五种恶性事故的发生(烧坏、摔坏、震坏、压坏、拆坏)。领出使用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必须是经过周检后的, 不合格和超

过周检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使用者必须了解其技术性能和操作规程方可使用。计量管理人员的职责

1、负责编制、修改计量管理制度;负责监督、管理各项计量管理制度的执行。

2、负责整理、保存受检检测设备的原始鉴定纪录,并负责对其进行标识。

3、计量人员进入现场,对关键施工过程使用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进重点抽查。可根据需要进行部分项目受检,或按规程全检。

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的修理

1、要求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应送公司计量检定室或其指定的部门进行修理。没有计量检测部门委托或授权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拆卸、修理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否则按计量法和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修复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 必须进行修后检定。并将修理情况记入档案中。

3、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入库前必须进行入库检定, 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入库手续应包括:原始资料存档、登记、建卡、编号等。

4、若经检定单位检定不合格或资料、附件、备件不齐, 影响使用和管理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 应按有关规定和合同办理。必要时可通过法律手续解决。

5、入库手续办理, 应有专兼职计量人员参加,对检测设备(计量器具)进行登帐造卡、编号。

6、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必须入库后才能领出, 流入使用。否则将产生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使用不可靠, 档案资料不全,帐、卡、物不符等不利使用、维护、管理的现象。

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的流通

1、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出库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使用前检定。检定合格进行领用

登记, 由领取人签字后方能交付使用。

2、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到达现场后,应按设备开箱验收的规定进行开箱验收。如发现外表损坏、缺资料、缺附件、备件等现象,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不得擅自处理。

3、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必须入库后才能领出,流入使用。否则将产生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使用不可靠,档案资料不全,帐、卡、物不符等不利使用维护、管理的现象。

4、共用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归还时, 必须进行返库检定。双方签字后方能入库。

5、返库检定不合格,应通知计量人员, 协同有关人员进行责任分析,提出处理意见。该器具按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修理规定送指定部门修理。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

1、开展周期检定是企业计量各项业务中最基本、最重要、工作量最大的一项工作。项目部的一切在用检测设备(计量器具)都要送周期检定。

2、强制检定的检定设备, 应按政府和上级有关检定部门的安排及时送检。公司最高标准, 应由公司检定室在周期内安排送检。

3、非强制检定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 由公司质量管理部统一安排周检。

4、对于施工现场, 而又不能在周检期限内返回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 可在当地县级以上计量部门送检。检定后应将周检结果报本单位计量人员备案。

5、对于长期不用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 应由单位计量人员提出停用申请, 由单位负责人批准, 报公司质量管理部备案后,贴停用标签, 交库封存。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应同时报有关部门备案启封使用时, 超过周检期限, 应送检定部门进行检定后方可使用同时通知质量管理部和有关部门。

6、凡按通知后不按时送检的单位和个人, 质量管理部有权建议按《计量法实施细则》四十六条规定给与处分。

7、未经检定和超期使用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 一律视为失准检测设备(计量器具), 所测数据无效。质量管理部有权责令其停止使用,并追究其责任。

检定周期的安排

1、原则:强制检定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 由上级有关部门安排检定周期。公司最高标准暂定为一年。非强制检定检测设备(计量器具), 可由使用单位根据使用情况自定, 但最长不超过所规定的周期。

2、在用检测设备(计量器具), 如对其准确度等主要指标产生怀疑, 可提前进行检定。

3、周检合格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 应有检定部门的合格标志或检定证书。有关资料应存档保存, 以备核查。

4、周检不合格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应及时进行修理。修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在用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的现场抽检

1、现场抽检工作由质量管理部组织开展此项工作。

2、由质量管理部抽出专业人员和各部门计量管理人员配合参加组成抽检

小组, 有计划定期到各部门或施工现场进行抽检。

3、凡抽检不合格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应立即停用,并送到指定计量检定部门进行调修和重新检定。

4、抽检要填写原始记录,及时妥善入档保存, 以备上级检查和分析原因。并作为调整检定周期的依据。

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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