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适用劳务合同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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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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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第1篇】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致: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我单位拟以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名义与____________单位签订关于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合同》,合同文本已由我单位法律事务机构审查,审查意见如下:一、合同对方主体资格审查经我单位审查,合同对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单位,信用良好,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义务,具备签订本合同的主体资格。

二、合同项目合法性审查经我单位审查,本合同项目属合同对方所有,该项目已通过必要的审批并取得相关证书或证明,不存在影响本合同效力及可能损害集团公司利益的因素。

三、招投标手续合法性审查经我单位审查,本合同的招投标手续合法,中标有效。

四、合同条款合法性、合理性审查经我单位审查,在本合同中尚存在以下不能在签订合同前通过谈判消除的问题,并且有可能导致集团公司利益受损,需要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化解,现分述如下:(一)协议书部分1、协议书第____条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约定存在的问题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条约定可能导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后果。

经我们研究,制定的预防和化解措施是: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二)专用条款部分(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验收、安全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和争议、工程分包、不可抗力、保险、担保、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合同解除、合同生效与终止、补充条款)1、合同第____条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约定存在的问题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条约定可能导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后果。

员工劳动合同审批意见书

员工劳动合同审批意见书

员工劳动合同审批意见书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作为人力资源部门的主管,现向您提交一份关于员工劳动合同审批的意见书。

此次审批主要是针对我公司新入职员工的劳动合同,共计XX份。

在审批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对合同内容进行了全面审查。

现将审查意见如下:一、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本次共审批新入职员工劳动合同XX份,涉及部门包括研发部、市场部、财务部等在内的共计XX个部门。

新入职员工学历涵盖了本科、硕士、博士等多个层次,岗位涉及技术研发、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多个领域。

合同期限根据不同岗位、职级及员工个人意愿,分别设置了1年、3年、5年等不同选项。

二、合同审批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在审批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合同存在以下问题:1. 合同内容不完善:部分合同在签订过程中,未对员工试用期、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等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规定,容易导致后期纠纷。

2. 合同签订程序不规范:部分合同在签订前,未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导致合同签订后双方权益不对等。

3. 合同格式不统一:部分合同在格式上存在一定差异,不利于公司对合同进行统一管理和存档。

4. 合同法律风险防控不足:部分合同在签订过程中,未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充分预判,容易给公司带来法律风险。

三、审批意见及建议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审批意见及建议:1. 完善合同内容:公司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劳动合同模板,对员工试用期、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等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规定,确保合同内容的完整性。

2. 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充分与员工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双方权益对等。

同时,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员工对合同的认识和理解。

3. 统一合同格式:公司应统一劳动合同格式,便于合同管理和存档。

同时,加强对合同文本的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4. 加强法律风险防控: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应充分预判可能出现的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防范。

张秀芝、郑连合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张秀芝、郑连合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张秀芝、郑连合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16【案件字号】(2020)新42民终51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努斯拉提茹荷娅张忠峰【审理法官】努斯拉提茹荷娅张忠峰【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秀芝;郑连合【当事人】张秀芝郑连合【当事人-个人】张秀芝郑连合【代理律师/律所】李伟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伟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伟【代理律所】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张秀芝【被告】郑连合【本院观点】上诉人张秀芝在为被上诉人郑连合提供个体劳务活动共同搬运重物劳动中,因对方用力不均而致其不慎摔倒,导致其受伤,双方均无故意和重大过失,但被上诉人郑连合具有身材和体力优势,在共同劳动中应当更加注意照顾对方安全完成搬运活动,其因疏忽而过失造成被上诉人摔倒受伤,应对上诉人受到伤害承担更多的责任。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过错鉴定意见新证据诉讼请求【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上诉人张秀芝在为被上诉人郑连合提供个体劳务活动共同搬运重物劳动中,因对方用力不均而致其不慎摔倒,导致其受伤,双方均无故意和重大过失,但被上诉人郑连合具有身材和体力优势,在共同劳动中应当更加注意照顾对方安全完成搬运活动,其因疏忽而过失造成被上诉人摔倒受伤,应对上诉人受到伤害承担更多的责任。

上诉人张秀芝也应注意完成与自己身体劳动能力相适应的劳务活动,但其也因疏忽而进行了超过其身体能力的劳动,其对自己受伤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一审判决酌定双方依照6:4比例承担责任并无不当,故上诉人张秀芝关于自己受伤主要原因是对方姐姐加入劳动而致其失去平衡倒地,自己已尽到必要注意义务、被上诉人应承担全部责任的上诉意见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对其不予采纳。

合同法律意见书

合同法律意见书

合同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委托人:感谢贵公司对我所在律师事务所的信任与支持,并委托我们为贵公司提供合同法律意见书。

经过细致研究、分析与核查,我所已就贵公司所涉及的合同问题形成了如下意见:一、关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合同是自愿订立的,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份合同的成立需要符合以下要素:1.主体要素:合同必须由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订立,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客体要素:合同的客体必须是具有以物、劳务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为内容的财产性权益。

3.意思表示要素: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达成一致意见,并明确表明要约、接受以及其他相关合同内容。

在评估贵公司的合同问题时,我们建议您特别关注以下问题:1.权益要点:对于贵公司所涉及的合同,涉及的权益是否明确且客观,以保障贵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合法权益?2.合同形式:合同形式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规定,是否已经以适当的方式签订并落实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二、关于合同违约及争议解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的约定,不得违约。

如果当事人不能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请求它承担违约责任。

当发生合同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予以解决。

对于贵公司所涉及的合同纠纷,我所建议您做出以下考虑:1.合同约定:首先要对合同的约定进行全面、合理的解析,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与途径。

2.争议解决方式:根据贵公司合同的具体情况,评估采取何种争议解决方式更为合适,并且选择合适的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争议解决。

三、风险防范措施:为了有效应对可能遇到的合同风险,贵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合同审查:在签署合同之前,严格审查合同条款,特别注意一些可能带来风险的条款,并进行适当修改或补充。

2.风险提示:向对方提醒可能带来的风险,确保对方充分知悉合同的约定,并减少纠纷发生的可能性。

行政合同法律意见书模板

行政合同法律意见书模板

行政合同法律意见书模板尊敬的委托人:根据您的委托,我们对您所涉及的行政合同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并就相关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如下:一、行政合同概述行政合同是指一方为公共利益的实现需要、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机构的法定权责事项的继续履行,而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签订的合同。

行政合同既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又具有行政行为的特殊属性。

在我国,行政合同是以行政机关为一方的或者涉及行政机关权利义务的合同。

二、行政合同的法律属性1. 行政合同具有公法属性。

行政合同是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一种形式,因而具有明显的公法色彩,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效力。

2. 行政合同同时具有一定的私法属性。

行政合同有合同的基本特征,包括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一系列私法关系。

三、行政合同的法律效力1. 行政合同具有法定效力。

行政合同是受法律规范约束的合同,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方能有效。

2. 行政合同具有约束力。

一旦签订行政合同,各方都应依法履行约定的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3. 行政合同的解释以法律为准。

对行政合同的解释应当以法律为准绳,必须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四、行政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行政合同的变更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行政合同的变更必须经过符合法定程序的程序,包括协商、签订书面协议等。

2. 行政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行政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随意解除。

五、行政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1. 合同履行是行政合同的基本要求。

各方必须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2. 违约责任分为主观和客观责任。

主观违约是指故意或过失造成的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客观违约是指不可抗力或者合同约定以外的情况,免除责任。

六、行政合同的争议解决1. 行政合同争议应当协商解决。

各方在发生争议时,应当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维护合同关系的稳定。

2.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或者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根据法律规定,当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行政机关或者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合同审查意见书_劳务派遣

合同审查意见书_劳务派遣

致:[公司名称]自:[律师事务所名称][合同编号]《劳务派遣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已于[送审日期]收悉,本所指派[审核人员姓名]律师对该合同进行了认真审慎的审查。

现根据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如下法律意见:一、出具本《合同审查意见书》的主要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3.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4. 相关行业规定及规范性文件二、合同审查目的和方向本审查意见书的目的是对《劳务派遣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公平性及可行性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合同条款符合法律规定,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三、合同审查遵循的基本原则1. 合法性原则:合同主体、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2. 公平性原则:合同条款应公平合理,避免显失公平;3. 完备性原则:合同条款应完整、明确,避免产生歧义;4. 可操作性原则:合同条款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履行。

四、合同的基本情况1. 合同性质:劳务派遣合同2. 合同当事人:[派遣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用工单位”)3. 合同订立目的:派遣单位将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用工单位支付派遣费用4. 主要权利义务:(1)派遣单位负责招聘、培训、管理劳动者,并支付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等;(2)用工单位负责为劳动者提供工作条件,支付派遣费用,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3)劳动者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工作职责,遵守用工单位规章制度。

五、合同是否存在问题及其法律依据1. 问题一:合同期限未明确约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未明确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期限,以避免产生争议。

2. 问题二:社会保险费用承担不明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关于劳务合同的法律规定

关于劳务合同的法律规定

关于劳务合同的法律规定篇一:通过签订《劳务协议》的方式排除劳动法律、法规的使用是否有效?通过签订《劳务协议》的方式排除劳动法律、法规的使用是否有效? (20XX-04-16 09:45:30)【争议焦点】1、姜某与某大学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签订《劳务协议》的方式排除劳动法律、法规的适用是否有效?如果有效,应满足哪些条件【关键词】劳务协议;排除;法律、法规;效力原告:某大学被告:姜某一、基本案情20XX年11月21日某大学(甲方)与姜某(乙方)签订了《外聘员工劳务关系协议书》,期限自20XX年11月6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

协议中写明:乙方原工作单位为中泽集团,乙方在原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甲方不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事宜;签订劳务协议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务证明和已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甲乙双方为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甲方担任“卫生”岗位,月工资标准为760元。

20XX年6月19日某大学口头通知姜某劳务协议期满后双方的劳务关系终止,20XX年6月30日之后姜某未再到学校上班。

因某大学未向姜某支付20XX 年6月的工资,故姜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某大学向其支付20XX年6月的工资760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190元。

二、审理结果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定某大学与姜某建立的系劳动关系,并裁决某大学向姜某支付20XX年6月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950元。

某大学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校起诉称:我校与姜某签订有《外聘员工劳务关系协议书》,协议明确约定我校与姜某建立的系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应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姜某拒绝领取20XX年6月的劳务费,仲裁委员会适用劳动法规的规定裁决我校向姜某支付相当于拖欠工资数额25%的经济补偿金,属于适用法律错误,现我校起诉要求:确认我校无需向姜某支付20XX年6月劳务费的经济补偿金190元。

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原告辩论意见范文

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原告辩论意见范文

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原告辩论意见范文【原告辩论意见】<总起>尊敬的法官、各位评审,我是原告的代理律师,今天我将代表原告就劳务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提出辩论意见。

在这起案件中,原告遭受了严重的劳务受害,受到了被告的不当对待和侵害。

我们将从劳务受害责任的构成、证据、举证责任以及赔偿金额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辩护,希望能够得到公正的判决。

<劳务受害责任的构成>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劳务受害责任的构成。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从事与其约定工作内容不符的工作内容,不得违反劳动者意愿和能力安排劳动者工作。

而在本案中,被告违反了以上规定,将原告安排到了与其约定工作内容不符的工作岗位,并强迫其从事不符合意愿和能力的工作,致使原告遭受了严重的身心双重伤害。

因此,被告应当承担劳务受害责任,赔偿原告的损失。

<证据及举证责任>其次,我们将对证据及举证责任进行说明。

目前,我们已经准备了大量的证据,包括原告的证言、相关的证据和证明材料等,证明了被告违法违规的行为,以及原告的受害情况。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已经履行了举证责任,证明了被告的违法行为,现在需要被告方就相关的事实进行辩解和提供证据。

同时,由于劳务受害责任的诉讼标准较低,只要原告能够证明被告的违法行为,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并且举证标准较高,要求相对举证,即被告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没有违法行为,否则将被认定为侵权责任。

<赔偿金额的确定>最后,我们将就赔偿金额的确定进行辩论。

根据原告的身体伤害和精神损害情况,我们已经邀请了相关的专家进行鉴定,并准备了相关的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赔偿的证据。

同时,由于被告的严重过失行为,原告对工作的丧失以及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应当得到赔偿。

因此,我们认为被告应当赔偿原告的医疗费用、精神损害赔偿以及经济损失等合理的费用,并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适当的赔偿。

<结语>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案中原告遭受了严重的劳务受害,并且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劳动合同的书面意见范文

对劳动合同的书面意见范文

尊敬的合同签订方:我谨以此书面意见对贵我双方拟定的劳动合同提出如下建议和意见:一、合同的合法性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经过我对贵公司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进行仔细阅读,认为该合同在合法性方面总体符合要求。

但仍有部分条款需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得到充分保障。

二、合同的完整性一份完整的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合同终止和解除、违约责任等条款。

经过对比,贵公司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已经涵盖了这些基本条款,但在具体内容上还有待完善。

例如,在劳动报酬部分,应当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在劳动保护部分,应当补充有关员工福利、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方面的规定。

三、合同的明确性劳动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应当尽可能明确,以免在履行过程中产生歧义。

对于一些可能存在争议的条款,应当加以细化,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例如,在合同终止和解除部分,应当明确各种情况下合同解除的条件、程序和相应的经济补偿标准;在违约责任部分,应当明确违反合同的后果和责任承担方式。

四、合同的平等性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免除其法定责任,不得降低劳动者合法权益。

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贵公司应当充分尊重员工的权利,确保双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的平等地位。

五、合同的灵活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管理的需要,劳动合同应当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不同岗位和员工的需求。

在合同中,可以设置一些可调整的条款,如试用期、培训期、竞业限制等,以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同时,也要注意保持合同的整体稳定性,避免频繁更改合同内容给员工带来不确定性。

六、合同的履行监督一份优秀的劳动合同不仅需要明确的内容,更需要有效的履行监督机制。

为了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贵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对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

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法律意见书______________单位:你单位送审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协议及相关材料收悉.该合同协议属于___________重大合同/一般合同,经研究,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合同审核流程的相关规定,出具如下意见,请考虑.注:重大合同是指各单位所签订的涉外合同,重大对外投资合同,重大资产划转、转让、收购合同,企业设立、合并、分立、重组、改制合同,重要知识产权转让合同等.一、合同审核流程的问题1、该合同的审批流程违反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供应商的选择方式不符合公司管理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该合同应当进行招投标,未经过合法招投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该合同报审资料不全,立项审批文件的内容与合同内容不一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该部分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结合公司对各类合同的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审查送审合同是否符合公司内部的合同管理规范.审查要点1、审查合同的前置审批流程①合同选择的审批流程是否正确②供应商的选择方式是否符合公司的管理规定应当招投标的项目,是否进行招投标③合同项目是否具备签约依据是否通过公司立项审批或具备上级公司文件2、审查报审资料的完整性、符合性①报审资料的种类是否完整②合同背景资料的内容是否与合同内容相符如立项审批文件的内容是否与合同内容一致③报审资料形式是否完整是否提供资料的原件复印件是否盖章二、合同主体的问题1、合同的主体资格不合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合同主体超越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合同主体经营资质的期限已逾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该部分主要应审查以下内容,并对合同主体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及对企业交易的影响提出审查意见.审查要点①审核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以及年审问题也是审核的重点.②审核对方加盖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上的企业名称是否与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一致.③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特许经营的,应审核相关的许可证件及资质.④法定代表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之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的,应出示法人授权、内容详尽、明确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一般应包括:授权范围、代理权限、授权期限、受托人姓名及所在部门、职务等.三、合同内容的问题1、该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查要点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合规性①合同名称是否正确,是否反映真正的合同法律关系②所用合同范本或惯用文本依据的规范或引用的法律法规等内容是否过期③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是否存在合同法52条规定的五种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是否符合公司的规章制度④合同内容是否显示公平对方处于强势地位的合同,是否存在加重我方责任的规定⑤格式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违反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的情形⑥免责条款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合同法第53条的规定的情形⑦补充协议的内容是否符合公司立项审批规定补充协议延长了原合同有效期,是否符合合同续签的规定补充协议增加了项目的费用支出,是否符合公司的预算管理规定2、合同的标的约定不明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查要点标的若为动产,则应明确名称、规格、型号、性能及相关参数等;若为不动产,应注明名称和坐落地点;若为行为,诸如服务、劳务、施工、咨询等,则应明确行为的名称、性质、范围及方式等;若为知识产权,则应明确性质、名称、权利状况、性能用途及有形载体等.3、合同标的的数量不确定、明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查要点合同标的数量的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数目等是否确定且约定明确.4、质量条款未约定具体适用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查要点对于有形财产,质量是物理、化学、机械、生物等性质;对于无形财产、服务、工作成果,质量是满足合同目的的一般标准,并有特定的衡量方法.对于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要明确标准代号全称.可能有多种可适用标准的,要在合同中明确适用哪一种,并明确质量检验的方法、责任期限和条件、质量异议期限和条件等.此外,还应注意质量保证条款的约定,该条款明文保证卖方提供的合同标的或标的物应符合合同约定,不存在质量瑕疵.该条款通常包括标的物的包装应符合的要求、具体质量标准、质量检验的有关规定、维修及售后服务以及质量保证期间等.5、合同约定价款或报酬的数额、单位以及支付的条件、方式、时间、对象不清楚明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查要点该条款一般应明确支付货币的币种人民币或外币,合同金额是否含税,金额为结算金额还是估算金额,支付方式是现金、汇款、转账、支票等方式中的哪一种,付款的条件、时间等.对该条款而言,可以从商业角度和法律角度两方面进行审查:从商业角度而言,审查支付的价款与合同标的的比例是否适当、是否存在财务风险等;从法律角度而言,审查是否明确约定价款的数额、单位以及支付条件、方式、时间、对象是否清楚明确等.此外,按照公司财务流程,该条款中还应特别明确:价款或报酬支付前对方应当先行以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为依据.6、履约期限、地点、方式的约定不明确,不利于维护我方的交易安全和不便于行使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查要点履行期限的约定是否可以保障合同的实施是否可以保护我方的利益不受损失履行地点的约定,不仅要考虑旅行中运输、维修等问题以及违约后的管辖问题,还要考虑货物所有权及风险之转移问题.应注意审查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的约定是否清楚明确,是否有利于维护我方的交易安全、便于我方行使权利.7、违约责任的约定不具体明确,不利于保护我方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查要点应根据不同的合同特点选择不同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审查该条款时,应注意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时间、方式是否明确、有利.对于对方提供合同的文本,还应注意审查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有无不平等或加重我方责任情形.8、解决争议条款的约定无效,不符合法律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查要点审查争议解决条款主要考虑约定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明确有效,是否有利于本公司利益保护.对管辖法院的选择是否符合专属管辖、级别管辖的规定注:根据各类合同不同的类型,对合同内容的合法合规性,条款表述的准确性、严谨性,条款设置的完整性,现有状况及可能状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包括建议意见、审核意见和否决意见.该部分除应对上述主要条款重点审查外,还应对下列情形予以关注.审查要点审查合同条款的完备性、明确性、严谨性①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是否缺少合同法要求的基本条款以及依合同特点必须具备的条款②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具体、可识别尤其需关注验收、维修、违约责任、合同争议解决等条款约定是否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③交易程序是否明确且约定有时限、责任方如:交货或验收条款没有明确交货或验收的时间、地点及交货方式④合同条款之间是否由于配合问题而存在权利义务不明确的缺陷如:约定一方享有的某项权利,但没有相应约定另一方应履行的义务,导致权利无法实现.⑤合同法律用语是否清楚、完整、准确无误⑥合同附件、补充协议的内容和主合同的内容是否一致在内容冲突的情况下,是否明确效力优先顺序、解释顺序⑦合同中的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等是否采取了保密或者限制措施四、合同程序性的问题1、未约定合同需经有关机关批准或登记或备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该合同需经公证生效,未办理公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查要点①需要依法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审查合同是否就向有关机关批准或登记或备案做出明确的约定②采取抵押方式担保,如法律规定或合同要求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是否办理李登记手续③采用质押方式担保的,对方是否履行了质物交付或质押登记手续④约定第三人为保证人的,是否有保证人的签字或盖章以及签字盖章是否有效⑤公证生效的合同,审查是否实际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五、审查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意见,请与考虑,并将是否采纳意见告知法务部.注:结论性意见,主要针对合同揭示的法律风险及合同履行情况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法律风险防范建议;以及是否同意报送审批或修改后可报送审批的意见._____________法务部年月日通用条款参照结算、支付条款1.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包括但不限于 .双方确认,除本合同总金额外,甲方无须就本协议项下乙方服务向乙方支付任何额外费用.2.甲方采用第种方式,并按以下约定安排付款:1现金;2支票;3转账.1在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人民币元.2在乙方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合同金额,即人民币元.3.乙方应分别在收到上述1和2款所规定金额后日内向甲方出具前述各款金额的正规税务发票.4.双方的账户如下:甲方: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乙方: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提前十日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予以赔偿.违约责任条款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如乙方无法按本合同要求完成服务工作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乙方的相应合同金额中扣除,并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则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工作.3.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延迟付款额%的违约金.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的合同金额中扣除.5.如因乙方行为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6.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争议解决条款1.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或与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2.如果在一方提出协商要求后的十日内,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各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将该争议提交至仲裁委员会.该会依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进行仲裁.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2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4.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合同通知与送达条款规定的方式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合同通知与送达条款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5.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章依然有效.合同的变更、解除条款1.乙方在距工作开始日之前没有完成筹备工作的,或者在距工作开始日之前没有证据表明乙方能够提供工作场所或者工作所需要的条件的,或者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不能适当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2.如果甲方对于乙方的工作筹备计划或者人员安排不满,要求乙方修改,而乙方拒绝修改的,或者乙方经修改后仍不能令甲方满意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3.甲方认为本合同不必履行时,甲方可以在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即人民币大写元RMB 的补偿金后解除本合同.4.工作开始前,如因不可抗力、国家法律政策变化等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如期履行的,经过甲方书面确认后可以延期.甲方不同意延期的,双方应当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款项,但乙方可以在该款项内扣除为工作筹办而支出的合理费用.5.甲方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的情况下,改变工作的时间和安排.因此给乙方造成额外支出或延误工作筹办时间的,甲方应给乙方必要的时间和适当的补偿.说明:绿色部分为提示内容。

劳务合同整改通知书模板

劳务合同整改通知书模板

【公司名称】【发文日期】尊敬的【承包方/劳务派遣方】: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劳务用工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我司对贵公司与我司签订的劳务合同进行审查,发现以下问题:一、合同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1. 劳务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劳务人员的工种、岗位、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资支付方式、社会保险缴纳等基本事项。

2. 劳务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 劳务合同中未约定试用期及试用期工资标准。

4. 劳务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支付标准。

5. 劳务合同中未约定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及经济补偿。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 贵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存在拖欠工资现象。

2. 贵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为劳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3. 贵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4. 贵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

为确保劳务用工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现要求贵公司对以下问题进行整改:1. 重新签订劳务合同,明确约定合同内容,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 确保劳务人员工资支付符合合同约定,不得拖欠工资。

3. 按照合同约定为劳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4. 为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5. 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

请贵公司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司。

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我司将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邮箱:【邮箱地址】附件:1. 劳务合同审查意见书2. 劳务合同范本敬请查收。

【公司盖章】注:本通知书一式两份,贵公司留存一份,我司留存一份。

法律意见书格式及范本

法律意见书格式及范本

法律意见书格式及范本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1.首部:(1)标题。

居中写明“法律意见书”。

(2)咨询单位名称。

(3)有关事项。

2.正文:(1)出具法律意见书在政策、法律上的根据。

(2)具体法律意见和需要明确的有关事宜以及可行性分析。

(3)针对当事人所咨询的有关事务进行分析和阐述。

3.尾部: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名称及提出意见的时间。

二、格式:法律意见书咨询(或委托)单位名称:咨询(或委托)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依据:律师对该事项的情况分析:律师对该事项的处理意见:律师对相关事项的附带意见:律师律师法律意见书范本:致:中国建设银行××市分行××支行作为中国建设银行××市分行××支行的委托指定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法律事务承办机构,××市××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王××、稹痢炼源 钌昵肴薃先生提供的借款中请资料进行了审查,依据国家和××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借款申请人A先生,购买××花园××号房屋,房屋面积××平方来,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购房合同编号为××,并选择了“开发商保证”担保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市分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同时提供了相关的贷款资信文件(个人贷款资信证明是我行根据贷款人的申请,出具的载明申请人以个人担保方式在银行获得和贷款真实记录的书面证明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主要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三)《借款合同争例》(四)《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五)《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住房担保细则》(六)《北京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七)《北京市商品房销售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八)《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承办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有关法律事务的规范意见》(九)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与北京市公证处签订的《委托协议》(十)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与房地发展商签订的《住房贷款合作协议》(十一)国家和北京市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三、根据本法律意见书第一条所述资信文件(包括复印件)和第二条所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协议的规定,并根据我们与A先生的谈话,确认如下事实:(一)借款申请人A(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为××××××××,××学历),现住××市××区××路×号,具有××市城镇正式常住户。

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

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

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
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的委托,我们对您提供的合同进行了审查,并就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提供以下法律意见:
首先,我们对合同条款进行了全面的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我们认为合同中的条款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

其次,我们特别关注了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条款。

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条款应当合理明确,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并且应当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经过审查,我们认为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条款符合法律规定,对双方的权益进行了充分保护。

最后,我们对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进行了审查。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应当明确合理,双方应当在合同签订时就争议解决方式达成一致。

经过审查,我们认为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合法有效,能够为双方在发生争议时提供明确的解决途径。

总体而言,我们认为您提供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

然而,我们建议您在签署合同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所有条款,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多法律意见。

如果您对以上法律意见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此致。

合同范本专家。

(您的姓名)。

劳务合同续签征询意见书

劳务合同续签征询意见书

您好!我是[您的姓名],目前在贵公司担任[您的职位]。

随着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劳动合同续签成为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环节。

在此,我谨向公司领导提出关于劳务合同续签的征询意见,希望能得到您的关注和支持。

首先,我回顾了一下在贵公司工作的经历。

自[入职时间]以来,我在[部门名称]担任[职位],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与帮助下,我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为公司的发展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在此期间,我充分感受到了公司对员工的关爱和重视,也深感自己能够在这个大家庭中实现自我价值。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有权协商续签。

结合我个人的实际情况,我提出以下关于劳务合同续签的征询意见:1. 续签期限:鉴于我在公司的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我希望能够与公司续签一份[具体年限]的劳动合同,以便更好地为公司服务。

2. 工资待遇:在过去的[具体年限]里,我的工资水平与同岗位员工相比处于中等水平。

在此,我希望在续签合同时,能够根据我的工作表现和行业薪资水平,适当调整我的工资待遇,以体现我的价值。

3.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我希望在续签合同时,公司能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我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继续提供其他福利待遇,如带薪年假、节日福利等。

4. 培训与发展:为了提高我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我希望公司能够提供相应的培训机会,让我在职业生涯中不断成长。

5. 工作环境与氛围:良好的工作环境与和谐的工作氛围对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至关重要。

在此,我希望公司能够继续关注员工身心健康,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综上所述,我真诚地希望公司领导能够充分考虑我的意见,与我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我相信,在公司的培养和关心下,我将继续努力工作,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征询意见书。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与我联系。

期待您的回复!此致敬礼![您的姓名] [日期]。

法律意见书 - 法律文书 _1

法律意见书 - 法律文书 _1

法律意见书-法律文书致陕西XXXXXX有限公司:企业管理的基本目标是实现财富最大化。

这一目标的实现必然伴随着不确定性,即风险。

从某种意义上说,企业管理就是风险管理。

法律风险管理作为风险管理中的一种越来越受到众多企业特别是跨国企业的重视。

本律师就企业与劳动者及应收账款两方面法律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提出法律意见如下,供贵公司参考,希望对贵公司应对风险有所帮助。

一、法律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合同法》等。

二、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控劳动力,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可或缺的必要社会资源,对劳动者的管理也即劳动用工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方面。

随着我国劳动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对劳动用工的管理在企业管理中愈发重要。

防范劳动用工的法律风险,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是企业经营管理者需要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招工—建立劳动关系法律防控1、招工时对应聘材料的审查(1)、应聘材料的法律意义是用人单位考察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从而是否录用的重要依据;资料中显示的某些信息也将直接写入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比如应聘者的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自然情况。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应聘资料还会成为解决争议的证据。

比如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劳动者是否满16周岁,即以劳动者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所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2)、应聘者资料不实的法律后果招聘时如果发现应聘者提供的资料不实,企业即有权决定不予录取,对此,显然没有任何异议。

存在争议的是双方订立劳动合同后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发现劳动者的应聘资料虚假、不实,依法该如何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39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 法律意见书

劳务派遣 法律意见书

劳务派遣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客户:根据您的要求,我们对劳务派遣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调研和分析,并向您提供如下法律意见。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将自己拥有的劳动力派遣给用工单位,以完成用工单位的特定工作任务。

劳务派遣的法律问题涉及到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以及派遣劳动者之间的权益保护和责任划分等问题。

以下是对其中几个关键问题的法律解答。

首先,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和经营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0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必须具备劳动派遣经营许可证,并依法进行注册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经过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核准设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

因此,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持有相应的许可证,并按照规定进行经营。

其次,对于用工单位和劳动派遣单位之间是否需要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劳动派遣单位与派遣劳动者应当签订劳动派遣合同。

而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签订相关协议、合同或章程等文件来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明确派遣的期限、工作地点、薪酬待遇、社会保险等具体问题,以保证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第三,派遣劳动者的权益如何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以劳动派遣合同为依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保障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权益。

用工单位应当向派遣劳动者提供与正式职工相同或类似的工作条件和待遇。

双方应当共同承担社会保险责任。

此外,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员工相同的工作时间、休假、加班等权益。

最后,违反劳务派遣法律法规的后果如何?如果劳务派遣单位违反了劳务派遣法律法规的规定,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违法违规行为可能被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可能会造成对派遣劳动者的损害,派遣劳动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起劳动争议或者其他合法维权诉求。

员工劳动合同审批意见

员工劳动合同审批意见

员工劳动合同审批意见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作为人力资源部门的主管,对即将签订的员工劳动合同提出以下审批意见。

一、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1. 本次合同签订的对象为我国境内具有合法就业资格的劳动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招聘规定。

2. 合同类型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3. 员工岗位为____,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任职资格等均符合公司相关规定。

4. 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____元/月,绩效奖金及其他补贴根据公司规定和员工实际工作业绩发放。

5. 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合同审批意见1. 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合同条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未发现侵犯员工权益的情况。

2. 合同双方权益对等。

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员工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能够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

3. 工资待遇合理。

合同约定的工资待遇符合公司薪资体系及行业标准,能够保障员工的生活水平和工作积极性。

4. 合同期限适宜。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公司对员工进行考核和评价,同时也为员工提供了稳定的工作环境。

5. 合同签订程序规范。

本次合同签订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了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合同签订后的相关工作1. 加强员工培训。

对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进行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岗位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帮助员工快速融入公司。

2. 建立员工档案。

及时更新员工合同档案,确保合同管理规范化和信息化。

3. 跟踪合同履行情况。

人力资源部门要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合同条款得到有效执行。

4. 协调解决合同纠纷。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纠纷,要及时沟通协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5. 合同续签及终止管理。

合同到期前,根据员工表现和公司需求,提前启动合同续签或终止工作,确保合同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

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

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最新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编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正文内容工程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贵公司的委托,现就贵公司与工程承包方签订的总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提出以下法律分析及修改意见,谨供公司参考:一、关于《第一部分协议书》的法律分析及意见存在的问题1:合同工期约定不够明确;法律分析:通用条款所规定的开工日期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这里的绝对或相对与前一问所说的开工日期相同。

开工日期与竣工日期均分为约定日期和实际日期,示范文本里定义的日期是约定日期,实际日期是指承包人实际完成约定的工程的日期。

实际工期的确定对于工期违约责任的确定具有最直接的作用。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对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建设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劳务合同证据质证意见书

劳务合同证据质证意见书

案件名称:[原告姓名]诉[被告公司名称]劳务合同纠纷案案号:[法院名称]法[年度]民初[编号]尊敬的审判员:本代理人[原告/被告]就本案中涉及的劳务合同证据,提出如下质证意见:一、证据真实性质证1. [原告/被告]提交的劳务合同文本:经审查,该合同文本存在以下疑点:- 合同签订日期与实际用工时间存在较大差异,需进一步核实双方实际用工时间;- 合同内容缺乏具体细节,如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支付标准等;-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不规范,需核实签字人身份及签字的真实性。

2. [原告/被告]提交的工资支付凭证:经审查,该凭证存在以下疑点:- 部分凭证缺乏支付方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真实性存疑;- 部分凭证金额与合同约定不符,需核实实际支付金额。

二、证据关联性质证1. [原告/被告]提交的劳务合同:该合同与本案劳务关系存在关联,但需进一步核实以下内容:- 合同双方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合同内容是否真实反映了双方意愿;- 合同是否已实际履行。

2. [原告/被告]提交的工资支付凭证:该凭证与本案劳务关系存在关联,但需进一步核实以下内容:- 支付凭证是否真实反映了双方工资支付情况;- 支付凭证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

三、证据合法性质证1. [原告/被告]提交的劳务合同:该合同签订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合法性疑点:- 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合同签订程序是否合法。

2. [原告/被告]提交的工资支付凭证:该凭证可能存在以下合法性疑点:- 支付凭证是否符合财务管理制度;- 支付凭证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四、证据效力质证1. [原告/被告]提交的劳务合同:该合同可能存在以下效力疑点:- 合同是否经过有效协商;- 合同是否已生效。

2. [原告/被告]提交的工资支付凭证:该凭证可能存在以下效力疑点:- 支付凭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支付凭证是否已实际履行。

综上所述,本代理人认为,[原告/被告]提交的证据存在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和效力等方面的疑点,建议审判员对上述证据进行进一步审查,以查明案件事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合同审查意见书(范例)

合同审查意见书(范例)

合同审查意见书(范例)致:****公司自:河南律师事务所贵公司2008年8月26日所发《施工劳务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劳务合同》)已于当日收悉,收悉后本所指派***、***律师对该合同进行了认真审慎的审查,现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贝U,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如下法律意见:一、出具本《合同审查意见书》的主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二、合同审查的主要内容合同主体是否适格、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有效、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合同的形式是否合法、完备等。

三、合同审查遵循的基本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包括合同主体、内容和形式的合法性,即: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与签订合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约定的具体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订立的形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真实性原则即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非为合同一方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下所为或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所为。

(三)完备性原则按照合同的性质,确定合同条款有无遗漏,各条款内容是否具体、明确、切实可行。

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全和过于简单、抽象、原则,给履行带来困难,为纠纷埋下隐患。

(四)规范性原则审查合同的文字是否规范,确定合同中是否存在前后意思矛盾、词义含糊不清及容易引起误解、产生歧义的语词,确保合同的文字表述准确无误。

(五)公平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衡平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益。

四、本合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法律依据(一)本合同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而非“劳务承包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济合同的名称与内容不一致时如何确定管辖权问题的批复》第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的经济合同虽具有明确、规范的名称,但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与名称不一致的,应当以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确定合同的性质,从而确定合同的履行地和法院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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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X法意[2010]1203号致: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贵部向我部报审的《劳务工聘用合同》,我部已收悉,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我部经仔细研究,就该《劳务工聘用合同》的使用范围、合同条款、签订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及风险等问题,提出如下法律意见:一、事实部分目前我司的用工制度中主要包括两种:一是劳动合同制,二是劳务合同制。

通过与贵部沟通,劳务合同主要是为了与符合以下情况的人员签订:1、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2、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但尚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3、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国有或国营企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等;4、在煤矿从事井下作业年满55周岁、尚未达到60周岁的人员。

二、法律分析(一)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

1、本质区别:二者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劳动者或劳务人员对用人单位或雇主是否存在从属性及其强弱程度。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有经济上、人格上和组织上的较强从属性,其受用人单位管理,在形成劳动关系后,其与用人单位的地位并不平等。

劳务人员和雇主不存在从属性,虽然劳务人员在雇主的安排下提供劳务,但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2、二者的法律适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

劳动者因工伤亡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劳务人员则依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处理。

发生劳动争议寻求公力救济时,应该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遵循“劳动仲裁-诉讼”的程序,发生劳务纠纷时,除双方约定仲裁外,一般根据《民事诉讼法》采用诉讼方式。

3、双方权利义务不同:劳动法对劳动关系的内容有各种具体要求,如劳动者需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遵守竞业限制、保守商业秘密。

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可能需给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设施和安全劳动环境,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工资及福利待遇、工时制度等等也都有相应的规定。

用人单位只能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在法定情形下需给付经济补偿金,且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给付赔偿金等……总而言之,为了纠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不平等地位,劳动法采取倾斜保护劳动者的基本原则。

《民法》和《合同法》对劳务关系也有相应的规范,在形式上并不要求必须是书面合同,也不存在给付双倍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给予福利待遇、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双方约定了违约金或依法或约定赔偿损失除外)的规定,合同双方可以在不违反强制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平等协商,自主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4、用人单位或雇主风险不同(1)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行事,否则,用人单位可能要承担较高的违法成本。

如不按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每月支付双倍工资;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情形时,用人单位需承担双倍赔偿金;不及时足额给付工资或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可能被课以行政处罚,对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等等。

(2)建立劳务关系,劳务人员在提供劳动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须根据自己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而建立劳动关系的,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足额缴纳了工伤保险,则能有效降低自己承担的责任。

(二)四类人员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的分析1、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规定,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如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2、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尚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国有或国营企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的内退人员等该两类人员既可以与之建立劳动关系,也可以建立劳务关系。

具体企业与该两类人员建立了何种关系,应该从多方面考察:实质上看该类人员是不是对企业有人格上、经济上和组织上的从属性;表象上看双方签订的合同形式和内容、提供劳动过程中的管理方式、双方对所建立的合同关系的认知等等。

需提请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仍未明确第2类人员是否可以建立劳动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10号】指出,“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然而,目前社保机构不接纳第2类人员加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该指示又要求工伤认定机构为遭受因工受伤事故的该类人员作出工伤认定,且用人单位又必须承担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责任,这就导致司法机构与行政部门的不统一,加大了用人单位的风险。

3、在煤矿从事井下作业的年满55周岁、尚未达到60周岁的人员(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满足条件时可以提前退休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125号)的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因此,从事井下作业人员男年满55周岁,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但,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等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劳动者可以申请提前退休:①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②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③从事其他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提前退休的程序要求参保企业事先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特殊工种的备案,报送相关档案材料,职工个人亲自提出提前退休的申请,且上述材料和申请经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才能提前退休,社保部门才为提前退休职工计发退休待遇。

任何企业或个人都不得强迫职工提前退休。

因此,我司职工从事井下高温作业累计满9年的,可以从满55周岁到60周岁之间的任何一年办理提前退休,但必须是自愿申请,在履行相关程序后,方可实现提前退休、领取退休待遇。

(2)既可以建立劳动关系也可以建立劳务关系,但一般是建立劳动关系从法律规范来看,此类人员既可以和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也可以建立劳务关系,但在实践中以及司法审判中,通常是建立或被认定建立了劳动关系。

一是从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对企业的从属性来看,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有赖于企业提供的生产设施和安全保护条件,其分工由企业统一安排,其作业知识的培训也由企业负责,其工资待遇较大程度地受制于企业的薪酬制度;二是从工作性质来看,煤矿井下作业需要企业强有力和规范的组织与管理,劳动者必须严格听命于企业的指挥和对其工时、工种的安排,否则易造成安全生产事故;三是从相关政府部门针对煤炭生产和煤矿管理的政策制度,以及针对煤矿工人的安全保护、参加工伤保险和工资标准、津贴、福利待遇等的相关政策、规章制度来看,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和企业之间的平等协商的空间较少,受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规范程度高,因而也不符合劳务关系平等自愿、意思自治的本质特征。

三、法律建议根据以上事实和法律分析,我部谨提出以下建议,以供参考:1、第1类人员和第2类人员,建立劳务关系,安排其从事非井下作业的工作。

一是该两类人员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相应的社保项目难以为其缴纳,尤其是工伤保险,社保机构不接纳企业为其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时,也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二是该类人员年龄较大,劳动能力减弱,不适宜从事强体力劳动。

且如果安排其从事井下作业,在司法审判实践中,也一般会认定企业必须给付井下津贴、夜班津贴、相关福利待遇等,并不一定能降低工资待遇的支付。

三是针对第2类人员,因为司法部门倾向于用人单位需与其建立劳动关系,但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却没有衔接起来。

故企业虽然可以与第2类人员建立劳务关系,但在管理过程中要多加注意,且为了降低承担“劳动者无过错责任”的工伤保险待遇责任的风险,安排该类人员从事非井下作业工作较为合适。

此外,使用高龄人员从事井下作业这样的强体力劳动,可能有损企业形象,引发负面的社会舆论评价。

而安排其从事非井下作业的工作,可以适应其劳动能力,也能降低发生因工受伤事故的几率。

如果迫于现实必须使用部分体力较强、且自愿从事井下作业的该两类人员井下作业时,建议投保雇主责任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以降低发生因工受伤事故时我司的赔偿责任。

2、第3类人员,建立劳务关系。

因该类人员的原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相关的社会保险,且主要在我司担任管理职责,故我司可以与其订立劳务合同,减轻我司承担的用人单位义务和责任。

3、第4类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我司煤矿的现实来看,几乎没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职工(如果已提前退休,则将其纳入第1类中),又从各种政策规范来看,与第4类人员建立劳务关系的法律障碍极大。

且即便强行与之建立劳务关系,一旦引发纠纷,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可能将面对法院判定我司承担劳动关系的用工法律后果。

且煤矿井下作业为高危行业,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身伤害,与井下作业人员建立劳动关系、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将有利于降低发生工伤事故时我司的赔偿责任,也有利于保护该类员工的生命、健康权益。

4、劳务合同的订立以及劳务人员的管理不同类别的劳务人员,因其工作内容、职位、待遇等不同,应该订立不同内容的劳务合同。

且劳务合同不应过多载有某些劳动合同的条款,内容可以粗化,以免在形式上有劳动合同的痕迹或规避劳动法义务之嫌。

对此,我部拟有两份《劳务合同》(见附件一、二),供贵部参考,并请依据实际情况予以必要修改。

劳务人员的管理应不同于劳动者的管理。

计发报酬时,建议财务上单独列表,给付报酬的记录表上项目也可以做一定修改,这样可以降低我司工资总额,也相应降低了相关社保的缴纳基数和人数。

解除或终止劳务合同时,程序和条件要求不应太严格,考勤、休息休假等也可以相应作其他安排。

声明:1、本法律意见书受贵(部)公司提供信息真实性、完整性限制,相关分析意见可能与客观事实及裁判结果不符;2、本法律意见书为承办律师根据个人知识、经验所作,仅代表个人意见,供贵(部)公司参考。

法律事务部2010 年 12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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