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价承包和单价承包合同的区别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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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一、定义和概念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双方约定以固定总价作为合同对价的一种合同形式。

在总价合同中,合同双方约定了完成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和交付物,并确定了一个总价作为对价支付给承包方。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双方约定以单位价格乘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或者提供的产品数量计算合同价款的一种合同形式。

在单价合同中,合同双方约定了工作量或者产品数量,并确定了单位价格,最终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或者提供的产品数量计算合同价款。

二、主要区别1. 计价方式不同:总价合同的合同价款是根据工作内容和交付物的总体情况确定的固定总价,与实际工作量或者产品数量无关。

而单价合同的合同价款是根据单位价格乘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或者提供的产品数量计算的,与工作量或者产品数量直接相关。

2. 风险分担不同:在总价合同中,承包方承担了完成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和交付物的风险,无论实际工作量或者产品数量是否超出预期,合同价款都不会发生变化。

而在单价合同中,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实际工作量或者产品数量超出预期,合同价款会相应增加。

3. 变更处理方式不同:在总价合同中,如果需要进行合同范围内的变更,通常需要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合同变更协议的方式进行,以调整总价和工作内容。

而在单价合同中,变更处理相对灵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量或者产品数量,并根据单位价格重新计算合同价款。

4. 控制成本的方式不同:在总价合同中,承包方需要全面考虑工作内容和交付物的成本,以确保在总价范围内完成合同。

而在单价合同中,承包方可以通过控制工作量或者产品数量来控制成本,以确保合同的经济性。

5. 结算方式不同:在总价合同中,普通按照工作的进度或者完成的阶段进行付款,最后一次付款通常在工作完成后的验收阶段。

而在单价合同中,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或者提供的产品数量,按照单位价格计算出相应的合同价款,可以根据工作进度进行多次结算。

三、适合场景总价合同适合于工作内容和交付物相对固定、难以准确预测工作量或者产品数量的情况,如建造工程、装修工程等。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一、定义和概念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双方约定的工程或者商品的总价款,即合同金额。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了全部工作或者商品的价格。

而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双方约定的单位价格,即每一个单位工作或者商品的价格。

在单价合同中,双方约定了单位工作或者商品的价格,然后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或者提供的商品数量来计算合同金额。

二、合同形式总价合同通常以固定总价的形式存在,合同金额在签订合同时就确定下来,不会因为实际工作量或者商品数量的变化而发生改变。

而单价合同通常以总价和单位价格的形式存在,合同金额根据实际工作量或者商品数量的变化而发生调整。

三、支付方式在总价合同中,合同金额通常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可以根据工程进度或者商品交付情况来确定。

而在单价合同中,支付金额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或者提供的商品数量来计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阶段性支付。

四、风险分担总价合同中,由于合同金额已经确定,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

如果实际工作量或者商品数量超过预期,承包商需要承担额外费用。

而在单价合同中,风险主要由购买方承担。

如果实际工作量或者商品数量超过预期,购买方需要支付额外费用。

五、变更管理在总价合同中,如果需要进行工作量或者商品数量的变更,通常需要签订变更合同,明确变更后的合同金额。

而在单价合同中,变更管理相对灵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无需签订额外的变更合同。

六、适合场景总价合同通常适合于工程项目或者商品交易中,工作量或者商品数量相对稳定,预测较为准确的情况下。

而单价合同适合于工程项目或者商品交易中,工作量或者商品数量难以准确预测的情况下。

七、优缺点比较总价合同的优点是合同金额确定,风险分担清晰,变更管理相对简单。

但是缺点是无法灵便应对工作量或者商品数量的变化,如果实际情况超出预期,可能会导致额外费用。

单价合同的优点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便调整,适应工作量或者商品数量的变化。

但是缺点是变更管理相对复杂,风险主要由购买方承担。

总价承包和单价承包合同的区别优缺点

总价承包和单价承包合同的区别优缺点

总价承包与单价承包合同的区别总价承包就就是将一个单位工程按照定额以及各种费用一次性包死,中间不在增加费用的承包方式。

单价承包就就是按照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或其她单位进行承包,即按照工程单价承包的一种承包方式。

当然,建筑面积或其她单位的计算办法应该事先说明或按照国家规范规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或其她建筑法规进行。

相应合同就就是总价合同、单价合同。

以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划分,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价酬金合同三种形式。

一、总价合同。

就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单位依此完成合同的全部工作。

这种类型合同有利于建设单位确定最低报价的承包商,并有利于支付进度款及结算。

这种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的项目。

建设单位必须具备详细的设计图纸,一般要求详尽到施工图,使承包人能够计算出工程量。

总价合同又可分为两种:(1)固定总价合同。

在图纸及工程要求不变的情况下,总价不变。

而当施工中图纸或工程质量或工期有变动,则总价也应相应变动。

这种合同中承包人承担了绝大部分风险,因此标价较高,因此对建设方也并不完全有利。

(2)可调总价合同。

合同条款中约定,如果在执行合同中由于通货膨胀引起工程成本增加到一定限度时,合同总价根据事先约定的调价工式作相应调整。

二、单价合同。

就是指投标人就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部分项工程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

这种类型的合同风险得到较合理分摊。

对于发包人来说,单价合同可以缩减发包人在招标阶段的工作量及准备时间,并可鼓励承包人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从成本节约中提高利润。

发包人的风险在于工程结束前总价就是未知的,尤其就是无法在招标阶段较准确工作量的项目。

在遇到善于运用不平衡报价的承包商时,风险会加大。

而对发包人来说,出现工程量列表以外的漏项,可就此再报价,减小了风险。

单价合同分为以下几种方式:(1)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

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就分部分项工程的工作量作出估计,投标单位在工程量表中填入项目单价,并可依此算出总价作为投标报价。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引言概述:在商业合同中,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是常见的两种形式。

虽然它们都是用于约定双方的交易价格,但在具体的合同条款和应用场景上存在一些区别。

本文将详细介绍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的区别,并分别从合同形式、定价方式、风险分担、适合场景和注意事项等五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合同形式:1.1 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一种约定双方在交易中确定一个总价格的合同形式。

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交易的总金额,而不具体列举每一个项目或者服务的单价。

1.2 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一种约定双方在交易中确定每一个项目或者服务的单价的合同形式。

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每一个项目或者服务的单价,但不列举总金额。

二、定价方式:2.1 总价合同:总价合同的定价方式是将所有项目或者服务的价格相加得到总金额。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已经商定了总价,无论具体的项目或者服务的成本如何变化,总价不会发生改变。

2.2 单价合同:单价合同的定价方式是将每一个项目或者服务的单价与实际交付的数量相乘得到相应的金额。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商定了单价,但总价根据实际交付的数量而变化。

三、风险分担:3.1 总价合同:在总价合同中,由于总价已经确定,如果项目或者服务的成本超出了预期,承包商需要承担额外的成本。

反之,如果成本低于预期,承包商可以获得额外的利润。

3.2 单价合同:在单价合同中,成本超出预期的风险由购买方承担。

如果成本低于预期,购买方可以获得节省下来的费用。

四、适合场景:4.1 总价合同:总价合同适合于项目或者服务的成本相对稳定,且不容易发生变动的情况。

例如,建造工程中的固定总价合同。

4.2 单价合同:单价合同适合于项目或者服务的成本难以预测,或者需要根据实际交付数量进行灵便调整的情况。

例如,物流服务中的单价合同。

五、注意事项:5.1 总价合同:在签订总价合同时,双方应该明确约定交付的范围和标准,以避免后期的纠纷。

5.2 单价合同:在签定单价合同时,双方应该明确约定每一个项目或者服务的计量方式和标准,以确保定价的准确性。

总价承包和单价承包合同的区别优缺点

总价承包和单价承包合同的区别优缺点

总价承包和单价承包合同的区别总价承包就是将一个单位工程按照定额以及各种费用一次性包死,中间不在增加费用的承包方式。

单价承包就是按照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或其他单位进行承包,即按照工程单价承包的一种承包方式。

当然,建筑面积或其他单位的计算办法应该事先说明或按照国家规规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或其他建筑法规进行。

相应合同就是总价合同、单价合同。

以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划分,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价酬金合同三种形式。

一、总价合同。

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单位依此完成合同的全部工作。

这种类型合同有利于建设单位确定最低报价的承包商,并有利于支付进度款及结算。

这种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的项目。

建设单位必须具备详细的设计图纸,一般要求详尽到施工图,使承包人能够计算出工程量。

总价合同又可分为两种:(1)固定总价合同。

在图纸及工程要求不变的情况下,总价不变。

而当施工中图纸或工程质量或工期有变动,则总价也应相应变动。

这种合同中承包人承担了绝大部分风险,因此标价较高,因此对建设方也并不完全有利。

(2)可调总价合同。

合同条款中约定,如果在执行合同中由于通货膨胀引起工程成本增加到一定限度时,合同总价根据事先约定的调价工式作相应调整。

二、单价合同。

是指投标人就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部分项工程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

这种类型的合同风险得到较合理分摊。

对于发包人来说,单价合同可以缩减发包人在招标阶段的工作量及准备时间,并可鼓励承包人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从成本节约中提高利润。

发包人的风险在于工程结束前总价是未知的,尤其是无法在招标阶段较准确工作量的项目。

在遇到善于运用不平衡报价的承包商时,风险会加大。

而对发包人来说,出现工程量列表以外的漏项,可就此再报价,减小了风险。

单价合同分为以下几种方式:(1)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

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就分部分项工程的工作量作出估计,投标单位在工程量表中填入项目单价,并可依此算出总价作为投标报价。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是商业交易中常见的两种合同类型。

它们在合同的定价方式、责任分配和风险承担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下面将详细介绍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的区别。

一、定义和定价方式:1. 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确定项目的总价款,无论实际成本如何变化,合同的总价款保持不变。

总价合同适用于项目成本相对稳定,风险较低的情况。

2. 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确定单位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根据实际提供的数量来计算总价款。

单价合同适用于项目成本难以确定,风险较高的情况。

二、责任分配:1. 总价合同:在总价合同中,承包商通常承担了更多的责任。

他们需要根据合同规定的总价完成项目,并负责承担项目成本超出总价的风险。

2. 单价合同:在单价合同中,责任分配相对均衡。

合同双方根据实际提供的数量来计算总价款,承包商只需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提供产品或服务,不必承担项目成本超出总价的风险。

三、成本控制:1. 总价合同:总价合同对于成本控制较为严格。

合同中规定了项目的总价款,承包商需要在这个预定的总价范围内完成项目,并承担超出总价的成本风险。

2. 单价合同:单价合同对于成本控制相对灵活。

承包商根据实际提供的数量来计算总价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成本,不必担心成本超出总价的风险。

四、变更管理:1. 总价合同:在总价合同中,任何项目变更都需要经过严格的变更管理流程。

变更可能导致项目总价的变动,因此需要双方协商确定变更后的总价款。

2. 单价合同:在单价合同中,项目变更相对容易管理。

由于单价是固定的,只需根据实际提供的数量来计算变更后的总价款。

五、适用场景:1. 总价合同:总价合同适用于项目成本相对稳定、风险较低的情况。

例如,建筑工程、装修工程等。

2. 单价合同:单价合同适用于项目成本难以确定、风险较高的情况。

例如,科研项目、技术开发项目等。

总结: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在合同的定价方式、责任分配、成本控制、变更管理和适用场景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标题: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引言概述: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是商业合同中常见的两种形式,它们在合同的定价方式、风险分担和管理方式等方面有着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从合同的定义、特点、优缺点等方面详细解析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的区别。

一、总价合同的特点:1.1 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双方事先约定一个总价,无论实际发生的费用是高于还是低于这个总价,承包商都要按照合同金额履行合同。

1.2 总价合同中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因为无论实际工程费用如何变化,承包商都要按照总价来履行合同。

1.3 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范围明确、工程变更少、风险可控的项目,能够有效控制项目成本和进度。

二、单价合同的特点:2.1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双方约定单位价格,根据实际发生的数量来计算最终费用,即费用=单价×数量。

2.2 单价合同中的风险主要由业主承担,因为实际费用可能高于预期,但承包商只需按照实际数量乘以单价来计算费用。

2.3 单价合同适用于工程范围不明确、工程变更频繁、风险较高的项目,能够灵活应对项目变化,但对于承包商风险较大。

三、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优缺点比较:3.1 总价合同的优点是能够有效控制项目成本和进度,风险较低,但缺点是对于工程变更不够灵活。

3.2 单价合同的优点是能够灵活应对工程变更,但缺点是风险较高,费用可能超支。

3.3 在选择总价合同还是单价合同时,需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来综合考虑,以达到最优的合同形式。

四、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管理方式:4.1 总价合同的管理主要是控制项目总成本和进度,需要严格按照合同金额来执行,避免超支和延期。

4.2 单价合同的管理主要是根据实际工程数量来计算费用,需要及时调整单价和数量,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4.3 无论是总价合同还是单价合同,都需要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的执行顺利进行。

五、总结:5.1 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各有优缺点,适用于不同类型的项目,选择合适的合同形式对项目的成功至关重要。

总价承包和单价承包合同的区别优缺点分析

总价承包和单价承包合同的区别优缺点分析

总价承包和单价承包合同的区别总价承包就是将一个单位工程按照定额以及各种费用一次性包死,中间不在增加费用的承包方式。

单价承包就是按照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或其他单位进行承包,即按照工程单价承包的一种承包方式。

当然,建筑面积或其他单位的计算办法应该事先说明或按照国家规范规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或其他建筑法规进行。

相应合同就是总价合同、单价合同。

以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划分,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价酬金合同三种形式。

一、总价合同。

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单位依此完成合同的全部工作。

这种类型合同有利于建设单位确定最低报价的承包商,并有利于支付进度款及结算。

这种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的项目。

建设单位必须具备详细的设计图纸,一般要求详尽到施工图,使承包人能够计算出工程量。

总价合同又可分为两种:(1)固定总价合同。

在图纸及工程要求不变的情况下,总价不变。

而当施工中图纸或工程质量或工期有变动,则总价也应相应变动。

这种合同中承包人承担了绝大部分风险,因此标价较高,因此对建设方也并不完全有利。

(2)可调总价合同。

合同条款中约定,如果在执行合同中由于通货膨胀引起工程成本增加到一定限度时,合同总价根据事先约定的调价工式作相应调整。

二、单价合同。

是指投标人就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部分项工程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

这种类型的合同风险得到较合理分摊。

对于发包人来说,单价合同可以缩减发包人在招标阶段的工作量及准备时间,并可鼓励承包人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从成本节约中提高利润。

发包人的风险在于工程结束前总价是未知的,尤其是无法在招标阶段较准确工作量的项目。

在遇到善于运用不平衡报价的承包商时,风险会加大。

而对发包人来说,出现工程量列表以外的漏项,可就此再报价,减小了风险。

单价合同分为以下几种方式:(1)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

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就分部分项工程的工作量作出估计,投标单位在工程量表中填入项目单价,并可依此算出总价作为投标报价。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一、定义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双方约定以固定总价为基础计算合同价款的合同形式。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双方约定以单位价格乘以实际工作量或数量来计算合同价款的合同形式。

二、计价方式1. 总价合同: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一个固定的总价,无论实际工程量如何变化,合同价款都不会发生变动。

2. 单价合同: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单位价格,并根据实际工程量或数量来计算合同价款。

当工程量或数量发生变化时,合同价款会相应调整。

三、适用范围1. 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或数量相对稳定、不易发生变化的项目,如建筑工程中的固定装置、设备安装等。

2. 单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或数量较为不确定、易发生变化的项目,如土建工程、道路施工等。

四、风险分担1. 总价合同:由于合同价款固定,风险主要由承包方承担。

如果实际工程量或数量超过预期,承包方需要承担超出部分的成本。

2. 单价合同:由于合同价款根据实际工程量或数量计算,风险主要由业主方承担。

如果实际工程量或数量超出预期,业主方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

五、变更管理1. 总价合同:变更管理相对简单,因为合同价款固定,只需根据变更工作的量进行相应调整。

2. 单价合同:变更管理相对复杂,因为合同价款与实际工程量或数量相关,需要根据变更工作的量进行重新计算。

六、结算方式1. 总价合同:在工程完成后,根据合同约定的总价进行结算。

2. 单价合同:根据实际工程量或数量以及约定的单价进行结算。

七、合同管理1. 总价合同:合同管理相对简单,因为合同价款固定,不会因为工程量或数量的变化而导致合同价款的调整。

2. 单价合同:合同管理相对复杂,需要对实际工程量或数量进行监控和管理,以确保合同价款的准确计算。

总结: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在计价方式、适用范围、风险分担、变更管理、结算方式和合同管理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或数量相对稳定的项目,合同价款固定,风险由承包方承担;单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或数量不确定的项目,合同价款根据实际工程量或数量计算,风险由业主方承担。

总价承包和单价承包合同的区别优缺点

总价承包和单价承包合同的区别优缺点

总价承包和单价承包合同的区别总价承包就是将一个单位工程按照定额以及各种费用一次性包死,中间不在增加费用的承包方式。

单价承包就是按照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或其他单位进行承包,即按照工程单价承包的一种承包方式。

当然,建筑面积或其他单位的计算办法应该事先说明或按照国家规范规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或其他建筑法规进行。

相应合同就是总价合同、单价合同。

以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划分,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价酬金合同三种形式。

一、总价合同。

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单位依此完成合同的全部工作。

这种类型合同有利于建设单位确定最低报价的承包商,并有利于支付进度款及结算。

这种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的项目。

建设单位必须具备详细的设计图纸,一般要求详尽到施工图,使承包人能够计算出工程量。

总价合同又可分为两种:(1)固定总价合同。

在图纸及工程要求不变的情况下,总价不变。

而当施工中图纸或工程质量或工期有变动,则总价也应相应变动。

这种合同中承包人承担了绝大部分风险,因此标价较高,因此对建设方也并不完全有利。

(2)可调总价合同。

合同条款中约定,如果在执行合同中由于通货膨胀引起工程成本增加到一定限度时,合同总价根据事先约定的调价工式作相应调整。

二、单价合同。

是指投标人就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部分项工程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

这种类型的合同风险得到较合理分摊。

对于发包人来说,单价合同可以缩减发包人在招标阶段的工作量及准备时间,并可鼓励承包人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从成本节约中提高利润。

发包人的风险在于工程结束前总价是未知的,尤其是无法在招标阶段较准确工作量的项目。

在遇到善于运用不平衡报价的承包商时,风险会加大。

而对发包人来说,出现工程量列表以外的漏项,可就此再报价,减小了风险。

单价合同分为以下几种方式:(1)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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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的区别

工程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的区别

工程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的区别在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是常见的合同形式。

两者都是为了明确工程建设的成本和费用,但在合同的具体内容和约定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下面将从不同方面对工程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进行比较,以便更好地了解它们的区别和适用场景。

一、定义与约定工程总价合同是指根据工程的总体规模、工程量和技术要求等因素,由施工承包方按照合同总价进行工程设计、材料采购、施工安装以及其他相应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的合同形式。

合同一般按照总价进行签订,施工单位所承担的风险较高。

单价合同则是按照总价合同的分项工程和工程量进行划分和计价的合同形式。

合同中明确了各项工程的单价及工程量,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费用的结算。

这种合同形式对施工承包方有更高的责任要求,需要严格控制工程量和工程质量。

二、费用结算方式工程总价合同的费用结算是以工程的总体量为基础进行计价的。

施工承包方需要按照合同总价完成全部工程,并在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

由于无法精确预测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变动和调整,因此施工单位在费用控制方面需要更加谨慎。

而单价合同的费用结算更加灵活,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价。

施工承包方只需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量完成相应的工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阶段性结算。

这种方式更加适用于工程建设过程中需频繁调整和变动的情况。

三、变更和索赔处理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者发生索赔情况。

对于工程总价合同,施工承包方需要经过合同变更程序,并与业主进行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合同价款。

针对索赔问题,施工单位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以获得合理的赔偿。

单价合同在变更和索赔方面相对更加简单。

由于合同以分项工程和工程量为基础进行划分,变更和索赔都可以在各个分项工程中独立进行处理。

施工单位只需就变更或索赔的具体事项进行协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费用的调整或赔偿。

四、风险承担工程总价合同的风险承担主要由施工承包方承担。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一、定义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双方约定的工程或商品的总价款,无论实际成本如何变化,合同金额不变。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双方约定的工程或商品的单价,根据实际的数量或工程量进行计算,合同金额会随实际数量的变化而变化。

二、结算方式1. 总价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进行结算,无论实际成本如何变化,合同金额不变。

2. 单价合同:根据实际的数量或工程量乘以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结算,合同金额会随实际数量的变化而变化。

三、费用变动1. 总价合同:无论实际成本如何变化,合同金额不变。

如果实际成本低于合同总价,承包商可以获得更高的利润;如果实际成本高于合同总价,承包商需要承担额外的费用。

2. 单价合同:合同金额会随实际数量的变化而变化。

如果实际数量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合同金额会减少;如果实际数量多于合同约定的数量,合同金额会增加。

四、变更管理1. 总价合同:变更管理相对简单,因为合同金额不变。

如果需要进行变更,双方可以协商修改合同的其他条款,但总价款不变。

2. 单价合同:变更管理相对复杂,因为合同金额会随实际数量的变化而变化。

如果需要进行变更,双方需要重新协商修改合同的单价和数量等相关条款。

五、风险承担1. 总价合同: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因为无论实际成本如何变化,合同金额不变。

2. 单价合同:风险主要由业主承担,因为合同金额会随实际数量的变化而变化。

如果实际数量超出预期,业主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

六、适用场景1. 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或商品的成本相对稳定,预测较为准确的情况下,可以明确约定总价款。

2. 单价合同:适用于工程或商品的成本难以准确预测,或者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数量进行计价。

总结: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在结算方式、费用变动、变更管理、风险承担和适用场景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总价合同适用于成本相对稳定、预测准确的情况下,而单价合同适用于成本难以准确预测、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

根据具体的业务需求和风险承担能力,合同双方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合同类型。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总价承包就是将一个单位工程按照定额以及各种费用一次性包死,中间不在增加费用的承包方式。

单价承包就是按照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或其他单位进行承包,即按照工程单价承包的一种承包方式。

当然,建筑面积或其他单位的计算办法应该事先说明或按照国家规范规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或其他建筑法规进行。

相应合同就是总价合同、单价合同。

以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划分,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价酬金合同三种形式。

一、总价合同。

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单位依此完成合同的全部工作。

这种类型合同有利于建设单位确定最低报价的承包商,并有利于支付进度款及结算。

这种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的项目。

建设单位必须具备详细的设计图纸,一般要求详尽到施工图,使承包人能够计算出工程量。

总价合同又可分为两种:(1)固定总价合同。

在图纸及工程要求不变的情况下,总价不变。

而当施工中图纸或工程质量或工期有变动,则总价也应相应变动。

这种合同中承包人承担了绝大部分风险,因此标价较高,因此对建设方也并不完全有利。

(2)可调总价合同。

合同条款中约定,如果在执行合同中由于通货膨胀引起工程成本增加到一定限度时,合同总价根据事先约定的调价工式作相应调整。

二、单价合同。

是指投标人就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部分项工程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

这种类型的合同风险得到较合理分摊。

对于发包人来说,单价合同可以缩减发包人在招标阶段的工作量及准备时间,并可鼓励承包人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从成本节约中提高利润。

发包人的风险在于工程结束前总价是未知的,尤其是无法在招标阶段较准确工作量的项目。

在遇到善于运用不平衡报价的承包商时,风险会加大。

而对发包人来说,出现工程量列表以外的漏项,可就此再报价,减小了风险。

单价合同分为以下几种方式:(1)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

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就分部分项工程的工作量作出估计,投标单位在工程量表中填入项目单价,并可依此算出总价作为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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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的工程量清单内所开列的工程量为估计工程量,而非准确工程量。

所谓总价合同(Lump Sum Contract),是指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额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明确的总价。

总价合同也称作总价包干合同,即根据施工招标时的要求和条件,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业主付给承包商的价款总额就不发生变化。

总价合同又分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两种。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定施工计划。

变动总价合同又称为可调总价合同,合同价格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Current Price)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合同价格。

它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而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

当然,一般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他工程条件变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也可以进行调整。

因此,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业主承担,对承包商而言,其风险相对较小,但对业主而言,不利于其进行投资控制,突破投资的风险------------------------------------------------------------------------------我在一份招标文件中看到,有提及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但后面还提及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的计价方式,请问这样的情况是否有冲突?不冲突。

固定总价合同其实是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还是要按照规定用变化工程量* 包干单价,予以增减造价的。

如果没有设计变更,结算=预算(中标价)------------------------------------------------------------------------------------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区别悬赏分:5 - 解决时间:2008-4-11 09:40固定总价合同就是签了合同后总价不能改变,但经过审计后,若有问题还是要变;固定单价合同就是可以改变总价,那这两者到底区别在哪里呢,不是都可以变了吗,还分什么总价单价?理论上说固定单价合同有利于乙方,那为什么甲方还会和乙方签订固定单价合同呢?问题补充:你最后说,固定单价利于乙方,而甲方签订固定总价时又可以投入较少的管理人力,那么还要固定单价做什么,既然针对甲方来说,都是固定总价好,为什么甲方还会和乙方签订固定单价呢?固定总价合同其实是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还是要按照规定予以增减造价的。

如果没有设计变更,结算=预算(中标价)单价合同是指按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单价,而工程量按实结算。

一般情况招标方都是给一个暂定量的。

结算=审计工程量*中标单价。

固定单价是有利于乙方,但如果固定总价,业主在施工过程中,投入的管理人员会少些,省心,二就是利于控制造价。

不知道你明白了没有。

温政园提字[2007]19 号温州市财政局:市九三学社温州市委提出的关于“推广总价合同工程管理从体制上预防工程建设中的腐败的提案”,我局作为会办单位,经调查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一、建设工程合同从付款方式进行划分,可分为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一)单价合同是指承包商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所列出的工程量表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合同类型。

其风险可以得到合理的分摊,并且能鼓励承包商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从成本节约中提高利润。

这类合同能够成立的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计算方法的确认。

在合同履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双方对实际工程量计量的确认。

(二)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建设工程的总价、承包商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

这种合同类型能够使建设单位在评标时易于确定报价最低的承包商、易于进行支付计算。

采用这种合同类型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准备详细而全面的设计图纸(施工详图)和各项说明,使承包商能够准确计算工程量。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建设工程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

业主需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此也就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

这类合同的缺点是业主对工程总造价不易控制,承包单位也往往不注意降低项目成本。

主要适用于以下项目:1、需要立即开展工程的项目,如震后的救灾工作;2、新型的工程项目,或对工程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未确定;3、项目风险极大。

作为特例不在我们这次探讨的范围之内。

二、工程单价合同是以工程量表为基础,以工程单位表为依据来计算合同价格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形式。

(一)工程单价合同有两种形式: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

1、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是按照估计的工程量表,乘以合同中的单位工程量价格,从而得到工程的总价格,采用这种合同时,要求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原估计的工程量不能有实质性的变更。

2、纯单价合同是招标人只向投标人给出工程的各分项工程以及工程范围,而不对工程量做任何规定。

投标人只需对这种给定范围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报价即可。

(二)工程单价合同的优点:1、在招标前,招标人无需对工程范围做出完整的、详尽的规定,从而可以缩短招标准备时间;2、能鼓动投标人提高工作效率,因为按国际惯例,低于工程单价的节约算作“成本节约”,节约的工程成本便是承包人的利润;3、招标单位只按分项工程量支付费用,因而可以减少意外开支;4、合同结算时,只需对那种不可预见的、未预先规定的工程单价进行调整,结算程序比较简单。

(三)实行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招标单位必须对工程单价的划分做出明确规定,以便承包人能够进行合理的定价。

除了要认真研读综合单价所包含的内容外,还要注意施工阶段的增补项目和增减工程量。

对增补项目,审计人员首先应根据工程管理人员的签署意见对增补内容进行分析,区分该项工作是否有必要重新列项,是否已包含在合同中;如果有必要重新列项,要注意从以下三个方面去审核其单价的真实性:1、在工程量表中有同种工作内容的单价,应以工程量表中的价格计算变更费用。

实施变更工作未引起工程施工组织或施工方法发生实质性变动,不应调整该项目的单价。

2、工程量表中没有列出同类工作的单价,但有可参考的项目,则其单价应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进行调整。

3、在工程量表中没有同类或可参考的工作内容的单价,应按照与合同单价水平相一致的原则去审核该项目的单价。

也就是说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各项费用等应参照中标时的标准调整。

尤其是企业管理费、利润,应执行中标时的承诺,不得任意调整。

对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应该审核其工程量增减幅度,对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中标时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也应按照中标时的承诺和合同的约定进行调整。

三、工程总价合同是以一次包死的总价委托,且价格不因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增减而变化的工程承发包合同。

(一)工程总价合同的优点:1、工程造价易于结算。

由于总价固定,因此只要业主不改变合同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

对于业主来说,这样的价款确定形式可以节省大量的计量、核价工作,从而能集中精力抓好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2、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

对承包单位而言,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承包商首先要承担的是价格风险。

这里投标时的询价失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上涨风险均由自己承担,业主不会给予补偿。

其次,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风险。

在总价合同中,业主往往只提供施工图纸和说明,承包商在报价时要自己计算工程量,再根据申报的综合单价,得出合同总价。

即便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也仅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参考,业主往往声明不对工程量的计算错误负责。

这样,承包单位还要承担工程量漏算、错算的风险。

但是,材料市场不会永远只涨不跌,因此签订总价合同对业主同样具有一定的风险,只是基于业主在工程合同中的优势地位,往往可以逼迫承包单位减少合同价款,因此,总价合同中业主的价格风险相比承包商要小得多。

3、承包商索赔机会少。

总价合同,业主往往在合同中明确只有业主变更设计和增减工程量可以调整合同价款,这样一来承包商索赔的机会大大减少,而业主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就能做到基本不突破预算。

(二)总价合同的局限性尽管对业主而言,总价合同有那么多的优势,但总价合同并不适用所有类型的工程项目。

仅适合以下类型工程:1、合同履行周期短的小型工程。

由于固定总价是价款不变的合同,因此承发包双方都要承担材料价格起伏的风险。

虽然承包商承受的材料涨价的风险更大,但有涨总会有落。

如果双方签订合同时正是材料大幅度涨价的时候,而在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又大幅回落,那么吃亏的将是作为发包人的业主。

2、适合工程结构相对简单的工程。

因固定总价是量、价均不调整的合同,对于结构相对简单的工程,工程量误差率较小,报价的准确性更高。

而结构复杂的工程,承包单位漏算、错算工程量的概率较大,虽然业主可以施工图纸已经明确、双方已经通过询标、答疑解决了设计细节问题,工程量疏漏的损失应由承包单位自己承担为由拒绝承包单位的调价要求,但如果承包单位确实因此而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因业主给予的投标时间过短无法准确计算工程量,造成工程量差异太大,损失严重,承包单位依然会要求业主分担,甚至通过停工、诉讼或仲裁途径解决这些问题。

这样一来,对工期十分敏感的业主将不得不花大量精力、时间处理这些争议。

(三)由于国际通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适用于业主提供全部设计文件的单价合同,采用这种合同类型时要注意应对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出详细说明、修改或用专门的计量方法。

1、承包商的工程责任范围扩大,通用规则的划分难以包容。

例如由承包商承担大量的设计,在投标时承包商无法计算工程量,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考虑到这些的情况。

2、通常合同采用阶段付款。

如果工程分项在工程量表中已经被定义,只有在该工程分项完成后承包商才能得到相应付款,则工程量表的划分应与工程的施工阶段相对应,必须与施工进度一致,否则会带来付款的困难。

(四)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有时在形式上很相似。

总价合同是总价优先,承包单位报总价,双方商讨并确定合同总价,最终按总价结算。

通常只有设计变更,或符合合同规定的调价条件(例如法律变化),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

对于总价合同,承包商往往处于两难的境地:工作量算高了,报价没有竞争力,不易中标;算低了,自己要承担风险和亏损。

在实际工程中,这是一个采用总价合同带来的普遍性的问题,在这方面承包单位损失常常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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