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楼安全管理制度4篇
公寓楼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公寓楼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寓楼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寓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居住人员等。
第三条公寓楼安全管理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公寓楼安全管理工作要坚持依法、科学、公正、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公寓楼所有者或管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第六条公寓楼的所有者或管理人应当设立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寓楼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公寓楼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建立健全公寓楼安全管理制度和制定安全管理方案;(二)负责组织实施公寓楼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三)及时处理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能力;(五)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六)及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记录和报告。
第九条公寓楼居民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遵守公寓楼的安全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二)配合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积极消除安全隐患;(三)发现安全问题或者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安全管理人员;(四)参与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能力。
第三章安全防范措施第十条公寓楼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公寓楼应当配备监控设备,对重要区域进行监控录像,并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
第十二条公寓楼应当设立安全控制室或安全巡查点,24小时监控公共区域。
第十三条公寓楼应当安装门禁系统,对进出公寓楼的人员进行登记和验证。
第十四条公寓楼应当在重要楼层设置消防设施,并配备消防器材,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第十五条公寓楼应当设置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并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标识。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5篇)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公寓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公寓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公寓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学生公寓居住环境的安全和秩序,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而设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1. 出入管理:学生公寓设置出入口,实行门禁管理,只有持有有效身份证和住宿证才能进入。
每位学生都被分配一个电子门禁卡,必须刷卡通过门禁系统。
同时,公寓内外都安装监控摄像头,实时监控出入口和公共区域。
2. 网络安全:为了保证学生在网络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学生公寓设立了防火墙和网络监管系统,禁止访问不安全、非法网站和下载恶意软件。
此外,学生需使用自己的设备进行上网,而不允许使用公共设备。
3. 消防安全:学生公寓配备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并定期组织学生参加消防演练和培训,确保学生了解火灾逃生知识,掌握基本的灭火技能。
4. 物品管理:学生公寓规定学生只能携带必要的物品入住,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对学生的行李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入住。
此外,学生公寓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过量电器设备。
5. 安全巡逻:学生公寓设置专门的安全巡逻队伍,定期巡视学生公寓和楼层,检查门窗、走廊、电路等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近年来,学校的规模不断扩大,学生公寓的数量也明显增加。
为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校必须建立健全的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旨在提出一套完善的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学生公寓的安全。
二、学生公寓进出制度1. 学生公寓的进出必须由专门的门禁系统进行控制,未经授权无法进入。
2. 学生公寓的门禁系统应配备视频监控设备,确保进出记录能够追溯。
3. 学生公寓的内外门口应设有明显的安全提示标识,提醒学生注意安全。
三、学生公寓宿舍安全制度1. 学生公寓宿舍门窗应安装牢固的防护设备,防止外界人员非法侵入。
2. 学生公寓宿舍应配置独立的火灾报警器,及时警示学生遇到火灾时的紧急情况。
3. 学生公寓宿舍应配备消防器材,学生应接受相关的消防知识培训。
四、学生公寓用电安全制度1. 学生公寓的用电设施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范,每年进行定期检查。
2. 学生公寓禁止使用私拉乱接电线,禁止盗用电源,避免电器安全事故。
3. 学生公寓内禁止使用高功率电器,并设置合理用电提示机制,引导学生进行节约用电。
五、学生公寓防盗制度1. 学生公寓应配备完善的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以便及时发现并报警处理盗窃行为。
2. 学生公寓应加强值班制度,定期巡逻,确保各个楼层和楼道的安全。
3. 学生公寓应要求学生妥善保管私人财物,提醒学生避免走失和遗忘物品。
六、学生公寓火灾防控制度1. 学生公寓应配备一套完善的火灾报警系统,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学生公寓应组织定期的火灾逃生演练,以增强学生的应对火灾的应急能力。
3. 学生公寓应加强对学生的火灾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消防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七、学生公寓安全巡查制度1. 学生公寓应设立安全巡查制度,明确巡查的时间和范围。
2. 学生公寓的巡查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熟悉巡查流程和注意事项。
3. 学生公寓的巡查人员应及时上报发现的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八、学生公寓安全宣传制度1. 学校应定期组织学生公寓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公寓楼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公寓楼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寓楼业主、住户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寓楼的良好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寓楼的所有业主、住户及相关管理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公寓楼的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依法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公寓楼业主、住户有义务遵守本制度并积极配合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有权提出合理的安全需求和意见。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公寓楼的安全责任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共同承担。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巡查,并制定防范和应急预案,保障公寓楼的安全。
第八条公寓楼业主、住户应当自觉遵守公寓楼的安全管理制度,注意自身安全,不得从事危险行为。
第三章安全设施第九条公寓楼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施、监控设备、门禁系统等。
第十条公寓楼的消防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受到专业机构的审核。
第十一条公寓楼的监控设备应安装在重要区域,并保持正常运转,不得随意拆除或私自调整。
第十二条公寓楼的门禁系统应有效控制人员进出,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楼内。
第四章风险防控第十三条公寓楼应加强对内外部安全风险的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第十四条公寓楼应建立应急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安全问题。
第十五条公寓楼应定期组织进行消防演练,提高住户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六条公寓楼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供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增强住户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公寓楼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和流程。
第十八条公寓楼应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公寓楼应建立安全档案,记录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和成效,并留存相关材料和证据。
第二十条公寓楼应建立安全投诉反馈机制,及时处理住户的安全问题和意见。
公寓管理制度8篇
公寓管理制度8篇1、住宿人员必需遵守公寓相关治理规定,听从公寓中心的安排和治理,协作公寓中心的安全检查等工作。
2、住宿人员须爱惜公寓内公共设施设备,如有人为因素损坏设施,将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3、公寓内的全部设施设备、管网线路等不得私自撤除或更换,如确需修理或更换的请报告值班室,公寓中心将安排专业人员修理。
4、个人珍贵物品要妥当保管,离开公寓要关好门窗、切断全部电器设备的电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住宿人员要努力营造安全的住宿环境。
严禁在公寓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劣质电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和明火炉具。
6、严禁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以及腐蚀性、传染性等阻碍公共卫生和安全的危急物品。
7、住宿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带校外人员进入教师公寓,不得将床位转借或转租他人使用、不得擅自调换房间,不得随便占用他人床位。
8、严禁在公寓内酗酒滋事、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
9、严禁在公寓内从事赌博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10、住宿人员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寓中心将依据情节进展劝告、教育或通报学院、部门,直至取消住宿资格。
11、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后勤保障处公寓治理效劳中心公寓楼治理制度篇二一、住宿治理制度1、入住治理制度(1)学生宿舍的安排和调整由公寓效劳中心负责,每年新生进校前,公寓效劳中心依据男女生招生人数,按院(系)、专业、班级安排住宿,并建立学生宿舍信息档案;新生入学时,必需与公寓效劳中心签订太原师范学院学生入住公寓安全协议。
(2)学生入校时凭录用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寓效劳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后即可住宿。
宿舍内家俱设备等公共用品按配备标准配齐后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挪用。
如有丧失、损坏需照价赔偿。
(3)学生必需按安排的房号、床号住宿,未经治理人员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或强占其它床位。
如有特别状况确需调换,由学生所在院系出具证明,经公寓效劳中心批准前方可重新安排。
(4)假期考研(考博)学生住宿时,需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入住手续。
公寓楼安全管理制度(4篇)
公寓楼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公寓楼内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管理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一份常见的公寓楼安全管理制度:1.出入管理:- 出入公寓楼必须刷卡或使用指纹识别等安全认证方式,严禁非居民或未经授权人员进入。
- 居民应妥善保管出入钥匙、门禁卡等,不得随意借、留或转让给他人。
2.安全设备管理:- 公寓楼应安装监控摄像头、消防设备等安全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 居民不得损坏或私自移动安全设备,如有问题应及时报修。
3.消防安全:- 公寓楼应设置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并定期组织消防演习。
- 居民不得在公共区域或楼道内乱丢垃圾、存放易燃物品等,发现火情应立即报警。
4.电梯安全:- 公寓楼应对电梯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张贴电梯安全使用须知。
- 居民在使用电梯时应遵守规定,不得私自停止、改动或超载电梯。
5.公共区域管理:- 公寓楼应定期进行公共区域的清洁、维修和保养。
- 居民不得在公共区域随意放置物品、乱刻乱画,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和卫生规定。
6.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公寓楼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培训与演练。
- 居民应遵守公寓楼的紧急疏散指示,积极配合公寓管理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以上是公寓楼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常见内容,具体的制度和规定根据不同公寓楼的实际情况而定。
公寓楼的业主和居民应积极遵守和配合,共同维护公寓楼的安全环境。
公寓楼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以确保住户在公寓楼内的生活和财产安全为目标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
下面是一个公寓楼安全管理制度的示例:1.入住登记:每位住户在入住时需填写相关信息,并办理入住手续,包括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
2.门禁系统:公寓楼需配备门禁系统,住户只能通过刷卡、密码等方式进入,陌生人需由住户邀请方可进入。
3.巡逻及警卫:公寓楼管理方需配备专职巡逻人员,定期巡视公寓楼的各个区域,保持安全和秩序。
4.防火措施:公寓楼应设置火警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疏散通道和灭火器等,住户需经常检查并确保灭火器可用。
公寓楼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公寓楼内居住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寓楼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目标1. 确保公寓楼内居住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2. 维护公寓楼内良好的居住环境;3. 预防和减少火灾、盗窃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管理职责1. 公寓楼管理员:负责公寓楼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日常巡查、安全隐患排查、消防设施检查、应急处理等。
2. 居住人员:自觉遵守公寓楼安全管理规定,配合管理员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公寓楼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置门禁系统,居住人员凭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进入。
2. 公寓楼内禁止停放电动车、摩托车等非机动车,禁止在楼道、电梯间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3. 公寓楼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禁止在楼内做饭、烧烤等。
4. 公寓楼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在楼内进行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
5. 公寓楼内消防设施完好,居住人员应熟悉消防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6. 公寓楼内安装监控系统,确保24小时监控覆盖。
7.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8.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居住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9. 公寓楼内禁止饲养宠物、赌博、酗酒等违法行为。
10. 公寓楼内禁止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禁止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公寓楼安全管理规定的居住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公寓楼安全管理规定的居住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限期整改、解除租赁合同等处罚。
3. 对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寓楼管理员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寓楼安全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公寓楼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寓楼住户的安全和居住环境,提高公寓楼的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寓楼安全管理制度是公寓楼住户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所有住户都应当遵守并配合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公寓楼安全管理委员会是负责公寓楼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由公寓楼业主、物业公司和住户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公寓楼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公寓楼住户应当积极参与公寓楼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配合进行消防演习和安全培训。
第六条公寓楼住户应当遵守公寓楼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建筑、消防、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影响他人的居住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七条公寓楼业主应当配合物业公司制定公寓楼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器材,定期进行维护检查。
第八条物业公司负责公寓楼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维护安全设备和器材,组织消防演习和安全培训,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理突发事件等。
第九条公寓楼住户应当自觉遵守公寓楼安全管理制度,不得违反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要求,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擅自改动建筑结构。
第十条公寓楼住户应当保持公共区域的干净整洁,不得随意堆放杂物,不得占用楼道、走廊等公共通道。
第十一条公寓楼住户应当自觉参加公寓楼组织的安全培训和消防演习活动,掌握必要的自救技能和基本的消防知识。
第十二条公寓楼住户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立即报告物业公司,并配合处理,不得隐瞒或拖延。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三条公寓楼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器材,包括消防设施、防盗报警设备、视频监控系统等,确保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公寓楼消防设施应当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设置,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十五条公寓楼应当设置合理的防盗报警系统,对重要区域和出入口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生活区内装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生活区内装安全管理规定范文1. 每栋楼房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2. 生活区内不能临时搭建随意使用的电线和插座,电线应固定在墙壁或地面上,并定期检查是否有损坏或老化。
3. 生活区内应设立警示标志,标明禁止吸烟、禁止乱倒垃圾、禁止酗酒等。
4. 生活区内禁止乱堆杂物,确保通道畅通,防止堆放物品引发火灾。
5. 生活区内禁止乱拉乱接电线,禁止私拉乱接电源,避免电器过载引发火灾。
6. 生活区内的楼道、楼梯和公共区域必须保持清洁干净,严禁乱丢垃圾、乱涂乱画。
7. 生活区内的大门、楼栋门和门锁必须保持正常状态,确保居民可以正常进入和离开。
8. 生活区内设立监控摄像头,加强对公共区域和重要设施的监控,防止不法行为发生。
9. 生活区内严禁非住户私自进出,严禁闲杂人员在生活区内滞留,保证居民的人身安全。
10. 生活区内的户外照明设施必须正常运转,夜间保持室外照明,提供安全保障。
生活区内装安全管理规定范文(2)1目的为确保船舶及海工建造生活区内装作业施工安全,避免发生事故,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船舶及海工建造生活区内装作业后的施工安全管理。
3管理要求3.1生活区热工作业基本结束后方可开始生活区内装作业,减少生活区内装作业阶段的热工作业量,降低施工风险。
3.2生活区开始敷设隔热保温层等敷料后,区域内的热工作业按照二级热工作业进行审批;隔热保温层等敷料敷设完毕后,区域内的热工作业按照一级热工作业进行审批。
3.3内装作业使用的电钻、电锯、电刨、电动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缆线辊子应有漏电保护装置。
作业人员离开作业区应拉下电闸拔掉插头。
3.4内装作业产生的可燃物、杂物应在当日下班前彻底清扫干净,禁止堆放在房间内。
3.5内装作业使用的材料要随用随上,不得堵塞通道或随意放置在施工现场。
3.6安装绝缘保护材料、壁板、穿线等施工使用的简易脚手架工作平台应安全稳固,施工结束应放置在不影响人员通行的安全位置。
公司公寓管理规定范文(4篇)
公司公寓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公寓的管理,维护公司公寓的秩序,保障职工的正常生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公寓是由公司为职工提供的住宿和生活设施的集中区域,职工入住公司公寓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和程序。
第三条公司公寓的管理包括日常维护、安全保障、环境卫生、公共设施使用等方面,职工须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共同营造和谐的居住环境。
第四条公司公寓管理委员会是负责公司公寓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由公寓管理员、安保人员、环境卫生人员等组成,负责公寓的安全、卫生、设施维护以及管理规定的宣传和执行等工作。
第二章公寓入住和退房第五条任职期满一年的正式员工,年满18周岁,无住房困难且工作地点在公司所在地的,有权申请入住公司公寓。
第六条入住公司公寓的职工,需填写入住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公司公寓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入住。
第七条公司公寓的住房分配原则按照工作地点、岗位职级、工作年限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平合理。
第八条公司公寓的住房租金由公司自行制定,职工应按时缴纳。
第九条职工需要退房时,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公寓管理委员会提出退房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居住秩序第十条公司公寓居住的职工应保持良好的居住秩序,不得在公寓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第十一条职工在公寓内需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播放高音量音乐,避免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二条职工自行购买的家具、电器等物品须经公司公寓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方可搬进公寓,搬出时需还原原状。
第十三条公寓内禁止养宠物,禁止饲养禁用动物。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公寓安全是公司公寓管理的重要内容,职工入住公寓后应切实负责自己的安全。
第十五条公寓内设有监控系统,为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职工应使用公寓内配备的门禁卡,不得私自将门禁卡借给他人。
第十六条公寓内禁止任何形式的火灾行为,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公寓楼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公寓楼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寓楼的安全管理,保障住户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住户和工作人员,并由公寓楼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
二、安全责任1. 公寓楼管理委员会是全面负责公寓楼安全工作的机构,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2. 公寓楼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指导住户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并组织安全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3. 住户和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安全工作,遵守公寓楼的安全规定,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管理委员会报告。
三、安全防范措施1. 出入管理:建立完善的出入登记制度,住户和工作人员进出公寓楼必须登记并佩戴有效证件,未经登记不得入内。
2. 电梯管理:住户和工作人员使用电梯时应注意操作规范,不得超载。
电梯故障应及时报修,严禁私自修理。
3. 消防安全:公寓楼应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住户和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消防演练,掌握逃生和灭火技能。
4. 安全电器使用:住户和工作人员应合理使用电器设备,避免长时间无人看管、乱拉乱接电线等不安全操作。
5. 安全出口和通道:公寓楼应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口标志,保持通道畅通,不得堵塞或占用。
6.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寓楼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确保住户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排查:公寓楼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安全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2. 安全培训:公寓楼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住户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3. 保安力量:公寓楼应配备足够的保安,定期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安全工作的有效执行。
4. 安全监控:公寓楼应安装安全监控设备,并建立相应管理制度,监控设备要保持正常运行。
5. 报警系统:公寓楼应配备报警系统,并组织住户和工作人员进行使用培训,以便及时报警和求助。
五、安全隐患的整改1. 如果住户或工作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公寓楼管理委员会报告,并配合整改工作。
公寓楼公共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公寓楼内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寓楼内所有居民、工作人员及访客。
三、安全管理职责1. 公寓楼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确保公寓楼安全有序。
2. 居民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3. 工作人员应负责公寓楼内公共设施的安全运行,定期检查维修。
4. 访客应遵守本制度,不得在公寓楼内从事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公寓楼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置门卫,24小时值班,确保出入人员身份核实。
2. 公寓楼内公共区域设置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检查、更换。
3. 公寓楼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4. 公寓楼内禁止吸烟、乱扔烟蒂,不得在公共区域使用明火。
5. 公寓楼内禁止乱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等高耗电电器。
6. 公寓楼内禁止乱扔垃圾,保持公共区域整洁。
7. 公寓楼内禁止在楼道、电梯间堆放杂物,确保通道畅通。
8. 公寓楼内禁止饲养宠物,如有特殊需求,需经管理部门批准。
9. 公寓楼内禁止私自改装水电设施,如需改装,需经管理部门同意。
10. 公寓楼内禁止私自安装防盗窗、防盗网,如有需要,需经管理部门同意。
五、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损失。
2. 报告事故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
4. 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奖励与处罚1. 对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维护公寓楼安全的居民,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影响的居民,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3. 对故意破坏公共设施、扰乱公共秩序的居民,依法予以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寓楼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城中村公寓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篇)
城中村公寓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城中村公寓楼居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城中村公寓楼的消防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城中村公寓楼,所有居民都有责任遵守并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安全管理人员是指被授权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栓、疏散指示标志等。
第五条消防演练是指定期组织的模拟火灾等事故情况的全员演练。
第六条消防安全责任制是指居民与业主、物业公司、消防管理部门等之间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的制度。
第二章消防设施及安全设备管理第七条城中村公寓楼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和安全设备。
第八条消防设施和安全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运行正常。
第九条灭火器应根据建筑的不同区域合理配置,并放置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以备紧急使用。
第十条灭火器箱应定期检查,确保其密封良好,灭火器完好。
第十一条消防栓应设在易于操作、能够正常供水的地方,周围无遮挡物。
第十二条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楼道、走廊、过道、电梯间等易于识别的位置,并保持整洁明亮。
第三章火灾隐患排查管理第十三条城中村公寓楼应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对电器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等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居民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私自改动燃气设备,不得私藏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条物业公司和业主应加强对消防隐患的监管,严禁触电、着火等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有权进行制止,并及时上报相关人员。
第四章灭火救援及自救逃生第十七条在发生火灾时,居民应立即报警,迅速疏散,并根据情况采取灭火或逃生措施。
第十八条居民在逃生时应尽量使用楼梯,禁止使用电梯。
第十九条发生火灾时,居民应尽量避免往高处逃生,可以采取就地躲避等自救措施。
第二十条每户居民应定期参加消防演练,了解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逃生技巧等。
第二十一条灭火救援人员应遵守消防救援相关制度,参与消防演练,不得违规操作。
城中村公寓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城中村公寓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城中村公寓楼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因消防安全管理需要,城中村公寓楼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或委托专业公司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城中村公寓楼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楼主、物业管理人员和住户代表组成,负责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应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第六条物业管理公司或专业消防管理公司应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消防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设施第七条城中村公寓楼应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报警器、灭火器箱等,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八条每个住户所在楼层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和灭火器箱,并保持通畅,易于使用。
第九条公共区域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无阻。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条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住户的火灾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人员或消防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巡查,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和消防通道的畅通。
第十二条每个住户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堆放易燃物品,不得私自改造公共区域。
第五章应急预案第十三条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制定并落实火灾应急预案,明确住户的应急疏散路线和疏散集合点。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住户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住户在发现火灾或火灾隐患时,应迅速报警,并根据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疏散。
第六章处罚措施第十六条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可以采取警告、罚款等措施。
第十七条对严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可以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所有。
公寓楼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寓楼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寓楼正常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生公寓楼。
三、管理职责1. 学生公寓管理部门负责公寓楼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防盗、用电、食品卫生等。
2. 学生宿舍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公寓楼的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日常巡查、安全宣传教育、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
3. 学生宿舍长负责协助管理员做好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宿舍成员遵守安全规定。
4. 学生宿舍成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公寓楼的安全。
四、安全管理措施1. 消防安全(1)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电热毯、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
(3)宿舍楼内应配备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2. 防盗安全(1)宿舍门、窗要随时关闭,离开宿舍时务必锁好门窗。
(2)不得将钥匙借给他人,不得在宿舍内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
(3)夜间睡觉时,要关闭宿舍内所有电源,确保安全。
3. 用电安全(1)遵守国家有关用电安全的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2)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热毯、电热杯等。
(3)宿舍内禁止使用电饭煲、电磁炉等电器,如需使用,应在规定区域使用。
4. 食品卫生安全(1)宿舍内不得私自烹饪,禁止在宿舍内存放食品。
(2)宿舍内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有异味的食品。
(3)宿舍内不得饲养宠物。
五、处罚措施1. 对违反本制度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2. 对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生公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如有未尽事宜,由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职工公寓楼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职工公寓楼的安全,维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一个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1. 成立公寓楼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寓楼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公寓楼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公寓楼入住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公寓楼的安全秩序。
(2)入住人员应主动向公寓楼管理部门登记个人信息,不得隐瞒、伪造。
(3)入住人员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
2. 用电安全管理(1)公寓楼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床铺、窗帘等易燃物品附近使用电器。
(2)使用电器时,应确保插头、插座完好无损,不得使用破损的电器。
(3)禁止在楼道、走廊、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确保用电安全。
3. 消防安全管理(1)公寓楼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2)禁止在楼道、走廊、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4. 安全巡查(1)公寓楼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公寓楼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入住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公寓楼管理部门报告。
5. 应急处置(1)公寓楼发生火灾、盗窃等突发事件时,入住人员应立即报警,并配合管理人员进行处置。
(2)公寓楼管理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四、奖励与处罚1. 对遵守本制度,积极参加安全活动的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职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公寓楼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寓楼安全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公寓住房管理规定(四篇)
公寓住房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寓住房管理,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的和谐稳定,根据《住房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寓住房是指由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统一管理的、按独立单元出租给个人或家庭的住房。
第三条公寓住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利的原则,依法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住户的自主管理和自治能力,形成居住和谐的社区环境。
第二章出租管理第四条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作为公寓住房的出租方,应当具备合法权益。
第五条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应当依法进行公寓住房的登记备案,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备相关信息。
第六条公寓住房出租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不得转租、转借。
第七条出租方应当向承租方提供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住房,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家具、电器等设施。
第八条出租方应当定期对公寓住房进行维修保养,并保持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第九条出租方不得擅自变更出租住房的用途。
第三章承租管理第十条住户可以通过租约或租房合同的方式取得公寓住房的使用权,享有与其他住户平等的权益。
第十一条住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公寓住房,不得违法违规使用住房。
第十二条住户应当遵守公寓住房的管理制度和公共秩序,尊重邻里关系,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
第十三条住户有权要求出租方及物业公司提供住房维修、设施维护等相关服务。
第十四条住户应当按时缴纳租金,并承担相应的水、电、燃气等公共费用。
第十五条住户有权参与公寓住房管理委员会的选举和活动,行使住户的自治权。
第四章物业管理第十六条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应当设立公寓住房管理委员会,由住户选举产生。
第十七条公寓住房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物业服务质量,处理住户之间的纠纷,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等。
第十八条物业公司应当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住户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公寓住房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住户的人身安全。
第二十条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公寓住房的维修保养制度,及时处理住户的维修请求。
公司公寓管理规定(四篇)
公司公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公司公寓的管理,维护租赁人员的正常生活秩序,促进人员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出租的公寓,所有租赁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租赁公司公寓的人员,包括租户、员工及其家属。
第三条管理原则公司公寓的管理以有序、公平、公正为原则,维护租户合法权益的同时,保证公司公寓的安全和环境的卫生。
第二章租赁申请和终止第四条租赁申请1.员工可根据个人情况向公司提出租赁申请。
2.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员工的租赁申请。
3.公司公寓的租赁周期为一年,到期后可申请续租。
第五条租赁合同1.公司和租户租赁公寓时需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
2.租赁合同中包括租赁期限、租金、押金、违约责任等条款。
3.双方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按照合同履行相关义务。
第六条终止租赁合同1.租户有正当理由需要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时,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
2.公司有权在以下情况下终止租赁合同:(1)租户未按时交纳租金的;(2)租户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的;(3)公司需要回收公寓使用的。
3.合同到期后,如租户未提出续租申请或未按时交付续租费用,公司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回收公寓使用。
第三章入住和居住秩序第七条入住前准备1.入住前,租户必须按要求准备相关证件及入住所需物品。
2.入住前,公司将对公寓进行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完好。
第八条入住登记1.租户入住后,需到公司办理入住登记手续。
2.登记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租赁合同。
第九条居住秩序1.租户必须按规定使用和保护公寓内的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拆除、改装或损坏。
2.租户必须保持公寓内的卫生,不得在公共区域乱扔垃圾。
3.租户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扰乱公寓内的居住秩序。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条火灾安全1.租户在使用电器设备时必须注意安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2.租户不得私自使用明火,不得在公寓内进行烟火活动。
城中村公寓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城中村公寓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为保障城中村公寓楼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制定本城中村公寓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是消防安全工作的首要目标。
2. 预防为主:着力于消防安全的预防工作,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3. 综合施策: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参与城中村公寓楼消防安全管理。
4. 依法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5. 公开透明:居民和相关人员有权了解和参与消防安全管理,相关信息公开透明。
二、组织机构和责任1. 设立城中村公寓楼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2. 建立城中村公寓楼消防安全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3. 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明确各自在消防安全管理中的责任,并按照职责划分进行工作。
三、隐患排查和整改1. 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对楼道、消防通道、电线电路、用火用气设备等进行检查。
2. 发现消防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及时上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和相关职能部门。
3. 对重大隐患要迅速采取措施整改,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四、消防设施和器材1.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疏散通道等。
2. 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其正常使用。
3. 严禁占用、堵塞和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
五、消防演练和培训1.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升居民的消防应急处理能力。
2.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强化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对消防安全的重视和参与度。
六、消防宣传和教育1. 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如制作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
2. 加强对居民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
3. 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加大对消防安全的宣传力度。
七、应急处置1. 建立城中村公寓楼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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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楼安全管理制度4篇一、为加强我厂设备设施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完善生产工作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检修期间的安全作业和检修后的安全正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备设施小修、中修、大修以及临时停机抢修范围。
三、在设备设施检修前,必须认真做好下列工作:(一)各单位必须明确检修内容,检修时间和检修作息时间。
(二)确定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安全监督员和参加检修的人员。
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对参加检修的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教育及防范措施负责。
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必须掌握检修人员的工种持证情况,技术素质状况及身体、精神状况,以便科学安排检修分工,进行安全警示。
(三)所有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熟悉检修现场环境和安全作业条件,并拟定好安全防范措施。
(四)重大检修项目必须制定好安全预案,特别是对高空作业、悬空作业、平行交叉作业、停(供)电作业,运转设备检修起重作业及易燃易爆、易中毒、易腐蚀、易窒息部位的作业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防范措施,向参加检修的人员作技术交底,并报机动、安全部门备案。
(五)设备设施检修的安全用具和检修工具、器具应进行严格检验,确认安全可靠。
(六)必须坚持班前派班制度,明确工作内容,注意事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班前检修人员的安全思想和防范意识教育,确定好联保对子,做到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到位,项目负责人不盲目指挥,检修人员不违章冒险作业。
四、设备设施检修中应做好下列工作:(一)进入检修岗位必须做好安全确认,确保无危险因素后方可作业。
(二)特殊工种岗位的检修作业,必须配备相应持证的作业人员。
严格按照安全要求作业。
(三)联保对子要注重相互提醒、相互督促,自觉做到“四不伤害”。
(四)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检查工作,对检修人员的安全作业状态进行监督,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发现险情应及时停止检修作业,撤离人员,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五)严格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杜绝酒后作业等行为。
五、设备设施检修结束后,必须做好如下工作:(一)拆除检修临时设施,确保设备设施试运行的安全条件,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二)临时拆除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即时恢复,完善生产工作现场安全防尘技术措施,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三)认真做好检修项目的总结工作。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职业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是保护员工健康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是指发给员工穿戴和使用的各类着装、用品、用具和器材。
公司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和项目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负责个人防护用品实施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的部门和使用人员。
一、安全防护用品管理职责1、安全部门负责审查进入本公司的外部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认可工作。
制定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审批防护用品的发放,负责监督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及使用管理,并对购进的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2、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购买防护用品必须到有《定点生产证》、《经销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对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
3、财务部门负责提供购买防护用品的资金,对购置防护用品经费须凭安全部签署的报销凭证列支报销。
4、各项目部负责对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人员、数量、种类的进行统计上报。
按照公司的要求领用个人防护用品并发放到员工。
对员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指导、督促正确佩戴。
5、工会是防护用品的监督部门,有权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进行监督。
6、安全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内防护用品进行抽查与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送国家授权的防护用品检验站检验。
二、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1、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项目部提出,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由项目部材料员统一购买。
采购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并在项目部入库、建账。
2、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前,材料员应向安全部提供生产和经营安全防护用品单位的营业执照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安全部签字认可。
采购发票复印件应在安全部备案,加强安全部在采购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3、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是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LA”标识)的产品。
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加盖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印章。
4、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必须在专门从事劳保用品生产经营的厂家或商家处采购,经营商家必须在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正规合法的供购手续。
5、项目部租赁的旧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合格品,并具有齐全、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
6、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由安全部门验收后方可入库。
7、安全部负责及时收集已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的安全防护用品供方名录,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作为他们采购的.参考依据。
三、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1、施工项目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进场的验收,新采购或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应质量合格,质量证明文件齐全、有效。
2、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包括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和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LA”标识)两部分。
3、为了保证安全防护用品质量,安全防护用品厂家应提供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
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书、产品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和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在产品的明显位置应有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
4、安全部负责对安全防护用品的检验过程和合格性进行监督、检查。
5、公司工会对安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并对纠正情况进行监督。
四、安全防护用品的保管1、检验验收合格后的安全防护用品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2、各部门、项目部对所有合格入库的安全劳动防护用品,遵循产品说明书或厂商建议,妥善保管,注意防潮、变质,做到先进先出的原则,防止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到劳动者手中。
五、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发和使用1、施工项目部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__)和国家有关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发安全防护用品;2、安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从“安全、文明措施费”中提取,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代替按规定配发的安全防护用品;3、施工现场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使用:4、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特种劳动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5、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应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相关检验标准和说明书的使用期限及实际使用情况,定期对其进行检验和外观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发现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应及时进行维修、更换或报废。
6、安全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综合管理。
统一建立管理台帐,实行每人一卡制,详细记录姓名、工种、品名、发放标准、领用时间等事项。
发放标准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不得降低标准或减少劳动防护用品种类。
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六、安全防护用品的更换或报废1、根据安全防护用品国家标准和使用说明书的使用期限及实际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更换、报废。
对于安全防护用品性能明显下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或检定不合格,又无法修复和无修复价值的,由使用单位填写报废申请表,经安全部、材设部批准后报废,并且在安全防护用品台账中注消。
2、由材设部负责集中收集破损、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随便乱丢,按规定集中进行报废处理,并建立报废台账。
3、公司安全部应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对超期,失效或不能继续使用的劳保用品,应当予以报废。
一、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和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调查、责任认定及处理决定等事宜。
3、负责对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4、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5、协助安检员管理所驾车辆的证照,按时参加车辆年检、综合性能检测、二级维护、年度审验及投保业务。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驾驶员不带情绪开车,保证行车安全。
2、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1)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2)保持车容整洁。
3、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1、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2、严格按规定进行装货,并做好途中检查工作。
3、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5、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的资格及聘用。
(1)驾驶员应有与驾驶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证、相应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2)从业务人员须经相应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有效合格证件方可上岗。
(3)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查询拟聘用从业人员相关情况,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从业人员资格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4)不与没有固定住所或住所、患有严重疾病、休息时间得不到保证的从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本单位从业人员应参加单位组织的例会和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安全操作水平。
五、安全例会制度1、单位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2、例会内容:(1)传达国家省市及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形式,会议,文件精神;(2)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分析,安排相应的整改措施;(3)、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3、会议由安检员负责记录,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1、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
2、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实行签到制,请假人员事后必须补课。
3、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内容:(1)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2)事故应急处理及现场自救知识;4、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负责记录,对学习资料,培训讲义,试卷及考核资料进行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