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病区危重病人转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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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病区危重病人转运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危重新生儿转运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新生儿科各医护人员。

3 职责
本制度由新生儿科制定,护理部审核通过,新生儿科医护人员配合执行。

4 定义
需转科、转院的危重新生儿:NRDS、新生儿重症肺炎、新生儿重度窒息、重度HIE、胆红素脑病、重度低血糖及生命体征不稳定患儿。

5 具体内容
5.1 院内转运
5.1.1 由责班负责与配送人员共同核对检查单、表带、胸牌5.1.2 根据不同气温选择不同的包裹外套,外套上佩戴胸牌。

5.1.3 外出检查之前由配送人员提前预约送检时间及医疗电梯等候,减少外出时间。

5.1.4 开奶患儿根据医嘱携带不同奶量,禁食患儿携带安慰奶
嘴,必要时遵医嘱于水合氯醛等镇静。

5.1.5 由配送人员护送检查,检查过程注意观察面色、哭声。

5.1.6 整个过程中送检人员目光不得离开患儿,途中不得转抱、借抱病人,一次外出检查只能护送一名患儿。

5.1.7 重症患儿必须外出检查时由医生和(或)护士与配送人员一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携带氧气、呼吸囊、脉搏血氧仪和必要的抢救药物。

检查过程中注意观察患儿面色、反应、血氧饱和度等情况。

5.1.8 检查完毕由送检人员与责任护士共同核对患儿信息后由责任护士妥善安置病人。

并做好患儿进出检查的记录。

5.2 院际转运:
5.2.1 转运前对患儿病情进行评估,病情允许转运的情况下考虑转运。

5.2.2 将患儿目前病情及需转上级医院的目的、路途风险告知家长,征得家长同意。

(由医生告知)
5.2.3 白天通知医务科(夜间通知总值班),并联系上级医院,落实床单位。

5.2.4 联系救护车,并通知救护车备好相关急救设备。

5.2.5 驾驶班联系临床科室,确定出车地点、时间及收费标准。

5.2.6 做好患儿转院前准备(病历书写、物品准备、更衣、结算
费用等)
5.2.7 由医生写明本次住院期间患儿病情、治疗过程、现患儿情况等。

5.2.8 由医务人员护送至上级医院,并与上级医院医护人员详细交接患儿病情、用药、各导管及皮肤情况。

6 参考资料
6.1《JCI标准第五版IPSG6》
6.2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
6.3 《临床护理实践指南》(201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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