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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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 5. 论述题
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下列不属于大陆法系别称的是( )(2013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3题) A.民法法系
B.日耳曼法系
C.罗马法系
D.盎格鲁法系
正确答案:D
解析: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系、罗马德意志法系、日耳曼法系、法典法系、成文法法系。

答案为D。

知识模块:法理学
2.人们能根据法律预见自己和他人行为的法律后果,这体现了法律规范作用中的( )(2008年综合课单选第5题)
A.评价作用
B.指引作用
C.预测作用
D.强制作用
正确答案:C
解析:法的预测作用是指人们根据法可以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

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的相互行为。

本题应选C。

知识模块:法理学
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正式法律渊源的是( )(2010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6题)
A.制定法
B.习惯法
C.国际惯例
D.国际条约
正确答案:B
解析:ACD项是我国正式的法律渊源,习惯法不是。

本题应选B。

知识模块:法理学
4.下列关于法律效力等级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1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5题)
A.新法优于旧法
B.一般法优于特别法
C.普通法优于根本法
D.下位法优于上位法
正确答案:A
解析:关于法的效力等级,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因此本题选A。

知识模块:法理学
5.下列关于法的类别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2008年综合课单选第6题)
A.程序法有助于实体法的实现
B.合同法相对于民法而言是特别法
C.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程序法
D.行政法与刑法都是公法
正确答案:C
解析:实体法是指规定和确认权利和义务或职权和职责的法律,程序法是指以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施或职权和职责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

程序法是实体法的保障,A项说法正确。

民法调整所有民事法律关系,合同法调整合同法律关系,其相对于民法而言是特别法,B项说法正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实体法,C项错误。

公法主要是调整国家与普通个人之间关系的法律,行政法和刑法都是公法,D项说法正确。

本题选C。

知识模块:法理学
6.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4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13题)
A.一个法律条文就是一个法律规则
B.一个法律规则只能由一个法律条文表达
C.一个法律规则可以通过不同规范性文件的不同条文表达
D.法律规则的某些要素必须在法律条文的表达中予以省略
正确答案:C
解析: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是直接规定法律规则的,也不是每一个条文都完整地表述一个规则或只表述一个法律规则。

AB项错误,C项正确。

D项错误,法律规则的要素不是必须予以省略。

知识模块:法理学
7.下列选项中,属于狭义的执法活动范畴的是( )(2008年综合课单选第13题)
A.派出法庭法官甲对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B.居民委员会主任乙对邻里纠纷进行调解
C.市检察院对一起贪污案件进行查处
D.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某公司违规使用商标的行为进行处罚
正确答案:D
解析:狭义的执法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行政主体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权,履行职责,行使法律的活动。

A项的主体是法庭,是司法机关,C项的主体是检察院,也是司法机关,AC项都不是行政机关,其行为不是执法。

B项居委会不是国家机关,不是执法。

D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国家行政机关,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活动是执法。

知识模块:法理学
8.下列关于法律监督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5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9题)
A.某检察院对同级法院的判决提起抗诉,属于国家监督
B.政协委员张某在“两会”期间对地方政府提出批评,属于行政监督
C.某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有贪污嫌疑的赵某进行调查,属于司法监督
D.某省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孙某举报其领导以权谋私,属于权力机关监督
正确答案:A
解析:国家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和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

检察院对同级法院的判决提起抗诉是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属于国家监督,A项正确。

国家行政监督是指以行政机关为监督主体进行的监督,B项中政协不属于我国行政机关,因此不是行政监督,B项错误。

在我国,司法机关的监督包括检察机关的监督和审判机关的监督,C项中省纪委不是检察机关或审判机关,其行为不是司法监督,C项错误。

D项中孙某是省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不是人大代表,其监督不是权力机关监督,D项错误。

本题应选A。

知识模块:法理学
9.我国《婚姻法》第21条第1款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王律师认为,该规定中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又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

王律师采用的法律解释方法是( )(2012年非法学综合课单
选第14题)
A.比较解释
B.扩充解释
C.字面解释
D.限制解释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解释尺度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限制解释、扩充解释与字面解释三种。

扩充解释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窄时,作出比字面含义广的解释。

扩充解释不是也不能任意扩大法律的内容,它是为更好地实现法律条文文字未能包含的立法意图而设定的解释方法。

因此,它始终必须以立法意图、目的和法律原则为基础。

本题中,通常意义上的“子女”是指婚生子女,王律师扩大了“子女”的含义,认为“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而且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属于扩充解释,B项正确。

知识模块:法理学
10.下列关于法律推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3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11题)
A.辩证推理和类比推理都属于实质推理
B.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都采用三段论的推理模式
C.类比推理在我国的司法活动中是被严格禁止的
D.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主要适用于判例法系国家
正确答案:D
解析:类比推理属于形式推理,A项错误。

归纳推理不采用三段论的推理模式,B项错误。

在我国的司法活动中,类比推理一般是被禁止的,但是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比推理可以被接受,C项错误。

D项正确。

知识模块:法理学
11.李某因车祸致双腿残疾,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司机王某负全责。

李某遂向法院起诉,除要求王某赔偿30万元医疗费外,还主张对她因车祸而受侵害的“正常行走权”予以赔偿。

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3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12题)
A.李某主张的“正常行走权”属于法定权利
B.王某赔偿30万元是绝对义务的承担方式
C.李某与王某之间的侵权法律关系因王某的肇事行为而产生
D.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C
解析:“正常行走权”不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权利,不属于法定权利,A项错误。

王某的义务是相对义务,不是绝对义务,B项错误。

王某与李某之间法律关系的形成是由于王某的侵权肇事行为,C项正确。

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D项错误。

本题选C。

知识模块:法理学
12.下列关于法治思维的理解,正确的是( )(2017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12题,2017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5题)
A.法治思维是实体思维而不是程序思维
B.法治思维须以合法性判断作为其核心内容
C.法治思维主要是立法机关采用的思维方式
D.法治思维是一种认识思维而不是实践思维
正确答案:B
解析:法治思维是指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的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是将法律规定、法律知识、法治理念付诸实施的认识过程。

法治思维是规则思维,是平等思维,是权力受制约思维,是程序思维,A项错误。

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要求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行使国家公权力时,应始终关注至少五个方面的内容,即目的是否合法、权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合法、手段是否合法以及程序是否合法,法治思维以合法性判断为核心内容,B项正确。

法治思维是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准绳,它要求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法治思维主要是行政机关采用的思维方式,C项错误。

法治思维是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的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是实践思维,D项错误。

知识模块:法理学
多项选择题第46-63小题,每小题2分,共36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13.下列关于法理学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2009年综合课多选第51题)
A.法理学与部门法学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B.法理学为部门法学的研究提供了立场、观点和方法
C.法理学属于应用法学和国内法学
D.法理学只研究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
正确答案:A,B
解析:法理学从总体上研究法和法律现象的一般规律,研究对象是一般法,是法和全部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不限于现行法律规范。

A项正确,D项错误。

法理学属于理论法学,而不是应用法学,C项错误。

法理学与部门法学之间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法理学为部门法学提供了立场、观点和看法,B项正确。

因此本题选AB。

知识模块:法理学
14.下列关于法的基本特征的理解,正确的有( )(2016年法学综合课多选第21题)
A.法具有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
B.法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制定、认可
C.法既可以调整行为,也可以调整思想
D.法与道德、习惯不同,其实施由国家强制力予以保障
正确答案:A,B,D
解析:ABD项正确,C项错误。

法只调整行为,不调整思想。

知识模块:
法理学
15.下列关于法的产生和发展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2013年法学综合课多选第25题)
A.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B.法的产生先于私有制的产生和国家的产生
C.法的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D.法的产生未受到宗教、道德等因素的影响
正确答案:A,C
解析: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法的产生不早于私有制和国家,A项正确,B项错误。

法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也受到宗教、道德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C项正确,D项错误。

知识模块:法理学
16.划分部门法应考虑的主要原则有( )(2010年非法学综合课多选第47题)
A.合目的性原则
B.讲求效率原则
C.适当平衡原则
D.相对稳定原则
正确答案:A,C,D
解析: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1)客观原则;(2)合目的性原则;(3)适当平衡原则;(4)辩证发展原则;(5)相对稳定原则;(6)主次原则。

法律部门的划分是主客观相结合的产物。

一方面,法律部门的划分离不开客观的社会关系,它有客观的基础;另一方面,法律毕竟是人们尤其是立法者主观活动的产物,法律部门的划分又带有主观的因素。

ACD项正确,B项错误,没有讲求效率原则。

知识模块:法理学
17.下列关于现代立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2018年非法学综合课多选第43题,2018年法学综合课多选第23题)
A.立法是国家一项专门职能活动
B.立法主体是特定的国家机关
C.立法是政府部门管理社会手段
D.立法是国家治理法治化的一种方式
正确答案:A,B,D
解析:立法是国家的一项专门活动,立法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机关,立法是国家治理法治化的方式,但立法不是政府部门管理社会的手段,政府部门管理社会的手段是执法,C项错误。

ABD项表述正确。

知识模块:法理学
18.村民甲为修建房屋,盗伐了某林场木材若干。

事发后,公安机关依法对甲的违法行为展开调查,并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文对甲处以罚
款。

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有( )(2016年法学综合课多选第23题) A.甲的盗伐行为引发了多个法律关系的产生
B.公安机关依法对甲进行处罚运用了演绎推理的方法
C.甲与林场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平权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
D.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法的效力
正确答案:A,B,C
解析:甲的盗伐行为引发了多个法律关系的产生,在甲与林场之间产生损害赔偿关系,在甲与公安机关之间产生行政处罚关系。

损害赔偿关系是在平等主体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是平权型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行政处罚关系是隶属型法律关系。

A、C项正确。

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文对甲进行处罚,是在有法律规定的大前提下,对甲的盗伐行为这个小前提适用法律,运用了演绎推理的方法,B项正确。

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书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D 项错误。

知识模块:法理学
19.下列关于法治与法制的表述,正确的有( )(2012年非法学综合课多选第46题)
A.法制的核心是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
B.法治与法制的区别之一在于是否要求“良法之治”
C.法治社会也可能出现严格遵守法律制度却牺牲个案正义的情况
D.法治要求法律全方位介入社会生活,但并非完全取代其他社会规范
正确答案:B,C,D
解析:法治的核心是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不是“法制”,法制则侧重于形式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及其实施,A项错误。

法治关注法律制度的内容,讲究“良法”之治,强调法律的公正性、稳定性、普遍性和平等性以及对权力的制约与对人权的保障;而法制则侧重于关注法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法律本身的内容和价值取向并无特殊的规定性,B项正确。

立法者不可能全知全能,法律不可能将社会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都事无巨细地规定下来,所以严格适用法律也可能会出现牺牲个案正义的情况,C项正确。

法的作用具有局限性,法律的调整范围是有限的。

法只是众多社会调整手段的一种,而不是唯一的,D项正确。

知识模块:法理学
简答题第64-66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20.简述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2010年非法学综合课简答第64题)
正确答案: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包括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

(1)假定(条件)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的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景下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

它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法律规则的适用条件,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什么地域生效,对什么人生效;二是行为主体的行为条件,包括行为主体的资格构成和行为的情境条件。

(2)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具体行为方式的部分,
包括可以怎样行为、应该怎样行为和不得怎样行为三种模式。

(3)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则中对遵守或违反规则的行为予以肯定或否定的评价的部分,包括肯定性法律后果和否定性法律后果。

涉及知识点:法理学
21.简述我国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内涵。

(2015年非法学综合课简答第64题)
正确答案:(1)司法权的专属性。

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各级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无权行使此项权力。

(2)行使职权的独立性。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行使职权的合法性。

司法机关审理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正确适用法律,不得滥用职权,枉法裁判。

涉及知识点:法理学
22.简述我国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2012年法学综合课简答第31题)
正确答案: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律责任的归责,也叫法律责任的归结,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或国家授权的机关依法对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和确认。

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1)责任法定原则。

要求法律责任应当由法律规范预先规定,反对没有法律依据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的做法。

(2)因果联系原则。

在追究法律责任时应确定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3)责罚相称原则。

即责任与处罚相适应。

(4)责任自负原则。

要求行为人独立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5)责任公平原则。

包括公正、平等地依法追究责任。

涉及知识点:法理学
23.简述法律与国家的一般关系。

(2015年法学综合课简答第31题)
正确答案:(1)国家是法律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法律的产生、制定和实施,法律的性质、内容和表现形式以及法律的发展变化都依赖于国家。

这表现为三个方面: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的实现以国家政权的运行为必要条件,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影响法的形式。

(2)法律保障国家职能的实现,保障和规范国家政权的正常行使。

这表现为三个方面:法律确认和宣称国家权力的合法性,组织和完善国家的权力结构体系;法律促进国家职能的实现;法律制约和监督国家权力的运行。

涉及知识点:法理学
分析题第67-69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

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24.某村民委员会在开展“争创精神文明户”活动中,将子女是否孝敬老人作为一项重要的指标,要求村民对孝敬老人做出承诺。

张老汉的儿子张三写了书面承诺书,保证每个月至少给父亲50元的赡养费,保证书一式三份,村民委员会在保证书上盖章后,张老汉、张三和村民委员会各存一份。

之后,张三被评为“精神文明户”。

但是张三始终没有履行过承诺。

一次张老汉向儿子要钱看病,
张三以其儿女上学需要学费,经济紧张为由拒绝。

村民委员会据此撤销了张三家的“精神文明户”的称号,并支持张老汉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张老汉的请求,判令张三每月向张老汉支付赡养费50元,并支付张老汉看病的费用。

几个月后,张老汉再次找到原审法官,请求撤销原判决。

理由是判决生效后,虽然张三付清了他看病的医疗费,每月也按时给他50元赡养费,但是他的孙子和孙女从此不再喊他“爷爷”了,他为此非常伤心。

法官听后也很同情,但却感到无能为力。

阅读上述材料,结合法理学知识和原理,谈谈你对村民委员会的举措、法院的判决以及张老汉的遭遇的认识。

(2008年综合课分析第67题)
正确答案:本案例主要体现了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以及法律作用的局限性。

(1)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和评价标准,是法律的理论基础、价值基础以及法律运作的社会基础。

道德是法律的补充,具有弥补法律漏洞的作用。

道德对法律的实施有促进作用,社会主义道德观念的培养和道德水平的提高有助于我国法律的实施和实现,村民委员会提倡孝敬老人和支持张老汉起诉的举措有利于法律上相关规定的落实。

(2)法律是传播道德,保证道德实施的有效手段。

通过立法,将社会中的道德理念、信念、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制度化、法律化,赋予社会道德以法律的强制力,进一步强化、维护、实现道德的基本信念和要求。

就本案而言,张老汉作为老年人应该享有的权利和张三作为子女应尽的赡养义务得到了我国宪法和法律的确认。

法院的判决体现了法律传播社会主义道德和保障社会主义道德实现的功效。

(3)法律的作用具有局限性。

虽然法律在社会生活调整中居于主导地位,但是并非所有的问题都可以适用法律,在有些社会关系的调整中,法律无法发挥其作用,而更多地需要道德手段来调整。

就本案例而言,关于张老汉赡养费的问题,法律和道德可以共同调整,可以通过法律的适用来解决,但是,对于张老汉的孙子和孙女不喊他“爷爷”的苦恼,并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围,这正好体现了法律作用的局限性。

涉及知识点:法理学
论述题第70小题,本题15分。

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25.试述法的作用的局限性理论及其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启示。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

(2014年非法学综合课论述第70题)
正确答案:(1)法的作用的局限性理论:法调整的对象是人的行为,其调整的范围是有限的;法的特性,如概括性、稳定性、滞后性、普遍性等,与社会生活的具体性、复杂性存在着矛盾;法的制定和实施受人的因素的制约;法的实施还受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的影响。

(2)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前提条件: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高度的民主政治体制,全民较高的文化素养。

(3)应清醒地认识到,法的作用的局限性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启示: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要不断修正,在适用中进行解释;法律不能独自发挥作用;要注意法律运行的社会环境建设。

涉及知识点: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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