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矿权申请登记书及申请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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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探矿权申请登记书及申请书(格式)
(1)
非油气探矿权
新立申请登记书
项目名称
申请人(签章)
勘查单位(签章)
填表时间
填表说明
1.项目名称:由项目所在省(区、市)名+县级行政区划名称+
勘查作业区的主要特征地名+勘查主矿种+勘查阶段组成。
勘查范围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只填写勘查作业区所
在的主要行政区划名称。
2.申请人:填写探矿权申请人名称。
3.勘查单位:填写承担勘查项目且具有从事该类矿产资源勘查资
格的施工单位。
4.填表时间:填写表格的时间。
5.勘查矿种:填写预期勘查的一个主矿种。
原则上应按照《矿产
资源法实施细则》附件“矿产资源分类细目”中的矿种填写。
6.勘查阶段:填写预查、普查、详查或勘探。
7.项目性质:按财政出资项目、市场项目、涉外项目、勘查基金
项目和其他项目五大类填写。
8.地理位置:指勘查项目所在的省(区、市)、地(市)、县级的
行政区划名称。
勘查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应填写所跨的全部
省(区、市)、地(市)、县级的行政区划名称。
9.基本区块:应填写实际申请的基本区块数。
1/4 区块:应填写实际申请的1/4 区块数。
小区块:应填写实际申请的小区块数。
10.申请期限:按实际填写。
11.勘查年度:实际勘查年度,不是年份。
1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填写探矿权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应与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一致。
13.法定代表人:应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
14.经济类型:企业法人根据营业执照证载的类型填写;事业单
位根据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填写。
15.地址(申请人):按探矿权申请人注册地址填写。
1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勘查单位):填写勘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应与勘查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一致。
17.地址(勘查单位):按勘查单位注册地址填写。
18.探矿权取得方式:根据探矿权实际取得方式填写,类型包括申请在先、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和财政出资项目。
19.探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处置方式: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区块的探矿权,需填此项。
填写经具有矿业权评
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的探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金额及国土
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处置方式(一次缴清、分期缴纳、转增国家资本
金等其他方式)。
20.主要实物工作量:应填写开展勘查项目投入的主要勘查手段及设计的工作量。
如:钻探、坑探、浅井、槽探、地质测量、地形测绘、
遥感地质、物化探、实验测试等。
21.勘查范围示意图及拐点经纬度坐标:应绘出申请工作区域连续区块范围示意图,并标明拐点经纬度坐标。
勘查矿种勘查阶段项目性质
地理位置
基本区块个1/4 区块个小区块个总面积km 2申请期限至共个月所属政区编码
计划勘查投入(万元)
勘查年度第一勘查年度第二勘查年度第三勘查年度总计
资金
资金来源中央地方企业外商其它合计(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申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
请地址
人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
开户银行帐号
勘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
探矿权取得方式应缴纳探矿权矿业
万元权出让收益(价款)
探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处置
方式
工
作
任
务
及
主
要
目
的
主
要
实
物
工
作
量
勘
查
范
围
示
意
图
及
拐
点
经
纬
度
坐
标
极值坐标:东经至,北纬至
备
注
(2)
非油气探矿权
变更
延续申请登记书
保留
项目名称
原项目名称
原勘查许可证号
申请人(签章)
勘查单位(签章)填表时间
填表说明
1.原项目名称:填写原勘查许可证上项目名称。
合并探矿权的,
填写所有原勘查项目名称,中间用“、”分隔。
2.原勘查许可证号:填写原勘查许可证上勘查许可证号。
合并探
矿权的,填写所有原勘查许可证号,中间用“、”分隔。
3.探矿权变化过程:指自探矿权首次设立至目前的历次变化情况。
4.实物工作量完成情况及成果:指原项目实物工作量完成情况及
成果。
5.本次申请类型:以在()中划“√”选择本次探矿权申请属于变更、
延续还是保留。
其次数应按变更、延续或保留的次数各自分别计
算。
6.变更内容:申请探矿权变更的填写此栏。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
写探矿权变更的情形。
包括:扩大勘查区块范围(含合并探矿权)、缩小
勘查区块范围(含分立探矿权)、变更勘查主矿种、变更探矿权人名
称、转让探矿权和其他探矿权变更事项,可多选。
7.申请理由:指申请探矿权变更、延续或保留的原因说明。
8.勘查矿种:填写原项目勘查矿种(变更勘查主矿种填写预期勘
查主矿种)。
原则上应按照《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附件“矿产资源分
类细目”中的矿种填写。
9.勘查阶段:填写预查、普查、详查或勘探。
10.项目性质:按财政出资项目、市场项目、涉外项目、勘查基
金项目和其他项目五大类填写。
11.地理位置:指勘查项目所在的省(区、市)、地(市)、县级的行政区划名称。
勘查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应填写所跨的全部
省(区、市)、地(市)、县级的行政区划名称。
12.基本区块:应填写实际申请的基本区块数。
1/4 区块:应填写实际申请的 1/4 区块数。
小区块:应填写实际申请的小区块数。
13.申请期限:按实际填写。
14.勘查年度:按实际勘查年度(从获得探矿权之日起计算的一
个完整年)填写。
1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填写探矿权申请人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应与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一致。
16.法定代表人:应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
17.经济类型:企业法人根据营业执照证载的类型填写;事业单
位根据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填写。
18.地址(申请人):按探矿权申请人注册地址填写。
1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勘查单位):填写勘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应与勘查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一致。
20.地址(勘查单位):按勘查单位注册地址填写。
21.探矿权取得方式:根据探矿权实际取得方式填写,类型包括申
请在先、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和财政出资项目。
22.探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处置方式: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区块的探矿权,需填此项。
填写经具有矿业权评
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的探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金额及国土
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处置方式(一次缴清、分期缴纳、转增国家资本
金等其他方式)。
23.主要实物工作量:应填写开展勘查项目投入的主要勘查手段及设计的工作量。
如:钻探、坑探、浅井、槽探、地质测量、地形测绘、遥感地质、物化探、实验测试等。
24.勘查范围示意图及拐点经纬度坐标:应绘出申请工作区域连续区块范围示意图,并标明拐点经纬度坐标。
探矿权首次设立时间设立情况勘查许可证号
探
勘查许可证号
矿
权
变
化
过
程
实
物
工
作
量
完
成
情
况
及
成
果
本次变更()第次变更
有效期限变化原因
□扩大勘查区块范围(含合并探矿权)变□缩小勘查区块范围(含分立探矿权)
□变更勘查主矿种
申请类型
申请理延续()第次延续
保留()第次保留
更
内□变更探矿权人名称
容□转让探矿权
□其他探矿权变更事项
由
勘查矿种勘查阶段项目性质地理位置
基本区块个 1/4 区块个小区块个总面积
2 km
申请期限至共个月所属政区编码
计划勘查投入(万元)
勘查年度第勘查年度第勘查年度总计
资金
资金来源中央地方企业外商其它合计(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申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
请地址
人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
开户银行帐号
勘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
探矿权取得方式应缴纳探矿权矿业权
万元出让收益(价款)
探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处置
方式
工作
任务
及
主要
目的
主
要
实
物
工
作
量
勘
查
范
围
示
意
图
及
拐
点
经
纬
度
坐
标
极值坐标:东经至,北纬至备
注
(3)
非油气探矿权
注销申请书
项目名称
勘查许可证号
申请人(签章)
填表时间
填表说明
1.注销类型:填写完成或终止。
2.有效期限:填写原探矿权有效期限。
3.探矿权使用费累计缴纳:指自第一勘查年度至探矿权申请注销
时,探矿权使用费累计缴纳的金额。
4.申请注销理由:填写探矿权申请注销的理由说明。
注销类型有效期限
勘查矿种勘查阶段
探矿权使用费累计缴纳(万元)
申
请
注
销
理
由
备
注
(4)
非油气探矿权
转让申请书
项目名称:
转让申请人:(签章)受让人:(签章)
填表时间:
填表说明
1.项目名称:即勘查许可证上登记的项目名称。
2.转让申请人:即探矿权人。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让申请人):填写转让申请人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应与转让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一致。
4.法定代表人:应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
5.经济类型:企业法人根据营业执照证载的类型填写;事业单位根
据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填写。
6.探矿权获得时间及方式:指转让申请人获得该探矿权的时间及
方式。
“方式”指申请在先、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转让等。
7.探矿权转让原因和方式:“转让方式”可填出售、作价出资等。
8.如在勘查区内发现了可供进一步勘查或者开采的矿产资源,有
关情况应在“勘查工作主要进展情况”栏中反映。
9.探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方式:填写一次性缴纳、分
期缴纳或转增国家资本金等。
1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让人):填写受让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组织机构代码,应与受让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
11.受让目的:填写“继续勘查”或“申请采矿权进行采矿”。
12.转让申请人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主管部门指资产行政主管部门,
若申请人无上级主管部门,此栏填写“无上级主管部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
转让申请人地址
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帐号
探矿权获得
时间及方式
探矿权转让
原因及方式
勘查许可证证号发证机关
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转让合同中的探矿权转让价格万元已完成的
万元勘查资金来源
勘查投入
2
地理
勘查面积km 位置
应缴纳的探
万元经有关部门批准减
万元
实际缴纳的探
万元
矿权使用费免的探矿权使用费矿权使用费
应缴纳的探
经有关部门批准减实际缴纳的探
矿权矿业权
万元免的探矿权矿业权万元矿权矿业权出万元出让收益(价
出让收益(价款)让收益(价款)款)
探矿权属探矿权矿业权出让收
有无争议益(价款)缴纳方式
勘查
工作
主要
进展
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
受
让地址
人
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帐号
受让
目的
准备投
万元
资规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勘查名称
单位
情况
地址
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转
让
申
请
人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印章)年月日
(5)
收到申请顺序号收到申请时间
勘查许可证号
发证时间油气探矿权
新立申请登记书
项目名称
申请人(签章 )勘查单位(签章 )填表时间
填表说明
1.项目名称:由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名 (跨省需用简称 )
或所在海域名+盆地名+二级构造单元或勘查作业区块名称+勘查矿
种(既有石油又有天然气的简写为油气、其他写全称 )+勘查组成。
例如:内蒙古二连盆地固阳凹陷油气勘查、陕晋鄂尔多斯盆地吴旗区块石油
天然气煤层气勘查、南海珠江口盆地流花06 区块天然气勘查。
2.申请人:按探矿权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注册名称填写。
3.勘查单位:承担项目勘查作业的施工单位,与企业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册名称一致。
4.勘查矿种:申请勘查的矿种。
原则上应按照《矿产资源法实施
细则》附件“矿产资源分类细目”中的矿种填写。
油气包括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及页岩气等。
5.项目性质:按自营项目、涉外项目两大类填写。
6.取得方式:根据探矿权实际取得方式填写,类型包括申请在先、
招标、拍卖、挂牌及协议出让项目。
7.地理位置:指勘查项目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
县级的行政区划名称。
勘查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应填写所跨
的全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级的行政区划名称。
8.基本区块:实际申请的基本区块数。
1/4 区块:实际申请的1/4 区块数。
小区块:实际申请的小区块数。
9.申请期限:按实际填写。
10.勘查年度:实际勘查年度,不是自然年度。
1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填写探矿权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应与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
12.法定代表人:应盖法定代表人签章。
13.经济类型:企业法人根据营业执照证载的类型填写;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填写。
14.地址:按探矿权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册
地址填写。
1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勘查单位):填写勘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应与勘查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一致。
16.勘查单位地址:按勘查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注册地址填写。
17.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及缴纳方式: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确定
的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及缴纳方式填写。
18.工作人员配备:勘查单位直接承担项目任务的各类技术人员的
专业、职称及数量。
注意要与申请项目的实际工作量匹配。
19.申请勘查期拟开展主要实物工作量:开展勘查项目投入的主要勘
查手段及设计的工作量。
如:二维地震、三维地震、探井、试油试采、
其他物化探、分析测试、综合研究等。
实物工作量要与勘查投入相匹配,且要与勘查实施方案相一致。
20.备注:可填写如使用费减免等情况。
勘查矿种项目性质
增列矿种取得方式
地理位置
基本区块1/4 区块小区块总面积km2申请期限所在行政区
计划勘查投入(万元)
勘查年度1234567总计
资金
资金来源中央地方企业外商个人其它合计(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签章)经济类型
申
地址
请
人
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
开户银行帐号
勘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
如本项目有外方合作公司,请填写以下信息:
外方合公司名称
作公司
通讯地址
矿业权出让收益(价
款)及缴纳方式
工
作
任
务
及
主
要
目
的
工
作
人
员
配
备
申
请
勘
查
期
拟
开
展
主
要
实
物
工
作
量
勘
查
范
围
示
意
图
与
极
值
坐
标
极值坐标:东经至,北纬至
备
注
勘查登记拐点坐标及区块编号表
项目名称
序号各区序号经度纬度序号分级序号区块号
(6)
收到申请顺序号收到申请时间
勘查许可证号
发证时间油气探矿权
变更
延续
申请登记书
保留
项目名称
原项目名称
原勘查许可证号
申请人(签章 )勘查单位(签章 )填表时间
填表说明
1.项目名称:由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名 (跨省需用简称 )
或所在海域名+盆地名+二级构造单元或勘查作业区块名称+勘查矿
种(既有石油又有天然气的简写为油气、其他写全称 )+勘查组成。
例如:内蒙古二连盆地固阳凹陷油气勘查、陕晋鄂尔多斯盆地吴旗区块石油
天然气煤层气勘查、南海珠江口盆地流花 06 区块天然气勘查。
探矿权保留项目,填写申请保留的原探矿权名称。
2.原项目名称:填写原勘查许可证上项目名称。
合并探矿权的,
填写所有原勘查项目名称,中间用“、”分隔。
3.原勘查许可证号:填写原勘查许可证上勘查许可证号。
合并探
矿权的,填写所有原勘查许可证号,中间用“、”分隔。
4.申请人:按探矿权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注册名称填写。
5.勘查单位:承担勘查作业项目的施工单位,与企业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册名称一致。
6.探矿权变化过程:指自探矿权首次设立至目前的历次变化情况。
探矿权变化过程要根据勘查项目追溯填写项目纵向变化历程,不填写横
向其它相关项目。
7.上一持证期实物工作量及成果:指原项目在上一持证期间实物工
作量完成情况及成果。
8.本次申请类型:在()中划“ ”选择本次探矿权申请为延续、变
更或保留。
其次数应按延续、变更或保留的次数计算,只计算纵向
变化次数,不计算横向变化次数。
9.变更内容:申请探矿权变更的填写此栏。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
写探矿权变更的情形,可多选。
10.申请理由:指申请探矿权延续、变更或保留的原因。
11.勘查矿种:申请勘查的主矿种。
原则上应按照《矿产资源法实
施细则》附件“矿产资源分类细目”中的矿种填写。
油气包括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及页岩气等。
12.项目性质:按自营项目、涉外项目两大类填写。
13.增列矿种:按实际情况填写 ,应与项目名称中的矿种相对应。
14.取得方式:根据探矿权实际取得方式填写,类型包括申请在先、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及转让项目。
15.地理位置:指勘查项目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级的行政区划名称。
勘查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应填写所跨
的全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级的行政区划名称。
16.基本区块:实际申请的基本区块数; 1/4 区块:实际申请的 1/4 区块数;小区块:实际申请的小区块数。
17.申请期限:按实际填写。
18.勘查年度:实际勘查年度,不是自然年度。
1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填写探矿权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应与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
20.法定代表人:应盖法定代表人签章。
21.经济类型:企业法人根据营业执照证载的类型填写;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填写。
22.地址:按探矿权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册
地址填写。
2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勘查单位):填写勘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应与勘查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一致。
24.勘查单位地址:按勘查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注册地址填写。
25.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及缴纳方式: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确定
的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及缴纳方式填写。
26.工作人员配备:勘查单位直接承担项目任务的各类技术人员的
专业、职称及数量。
注意要与申请项目的实际工作量匹配。
27.申请勘查期拟开展主要实物工作量:开展勘查项目投入的主要勘
查手段及设计的工作量。
如:二维地震、三维地震、探井、试油试采、
其他物化探、分析测试、综合研究等。
实物工作量要与勘查投入相匹配,且要与勘查实施方案相一致。
28.备注:可填写如使用费减免等情况。
探矿权首次
设立情况探
矿
权
变
化
过
程
上
一
持
证
期
实
物
工
作
量
及
成
果
本
次
申
请
类
型
申
请
理
由
设立时间
勘查许可证号
勘查许可证号
变更()第次变更
延续()第次延续
保留()第次保留
有效期限变化原因
□扩大勘查范围(含合并探矿
权)
□缩小勘查范围(含分立探矿
变权)
更
内
□改变勘查工作对象
(勘查矿容种)
□改变探矿权人名称或地址
□转让探矿权□其他内容探
矿权变更
勘查矿种项目性质增列矿种取得方式
地理
位置
基本区块1/4 区块小区块总面积
2 km
申请期限所在行政区
计划勘查投入(万元)
勘查年度18192021222324总计资金
资(中央地方企业外商个人其它合计金万
来元
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申
法定代表人(签章)经济类型
请地址
人
勘查单位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电话
帐号
联系人
如本项目有外方合作公司,请填写以下信息:
公司名称
外方合作公司
通讯地址
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
及缴纳方式
工
作
任
务
及
主
要
目
的
工
作
人
员
配
备
申
请
勘
查
期
拟
开
展
主
要
实
物
工
作
量
勘
查
范
围
示
意
图
与
极
值
坐
标
极值坐标:东经至,北纬至
备
注
勘查登记拐点坐标及区块编号表
项目名称
序号各区序号经度纬度序号分级序号区块号
(7)
油气探矿权
转让申请书
项目名称
转让申请人(签章 )受让人(签章 )填表时间
填表说明
1.项目名称:申请转让的勘查许可证上登记的项目名称。
2.转让申请人:即探矿权人。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让申请人):填写转让申请人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应与转让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
4.法定代表人:应盖法定代表人签章。
5.经济类型:企业法人根据营业执照证的类型填写;事业单
位根据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填写。
6.地址:按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册地址填
写。
7.探矿权获得时间及方式:指转让申请人获得该探矿权的时间
及方式。
“方式”指通过申请在先、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
及转让等。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让人):填写受让人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应与受让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一致。
9.探矿权转让原因和方式:“转让方式”可填出售、作价出资
等。
10.地理位置:即勘查许可证上登记的地理位置。
11.勘查工作主要进展:如在勘查区内发现了可供进一步勘查
或者开采的矿产资源,有关情况可在此栏中反映。
12.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方式: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的缴纳方式填写。
13.受让目的:填写“继续勘查”或“申请采矿权进行采矿。
”
14.受让人资质条件 :按应达到的规定要求填写。
1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勘查单位):填写勘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应与勘查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一致。
16.勘查单位名称:承担勘查作业项目的施工单位,与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册名称一致。
17.勘查单位地址:按勘查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地址填写。
18.转让申请人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主管部门指资产行政主管部门,若申请人无上级主管部门,此栏填写“无上级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