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意见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意见方案
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意见方案
摘要:为全面贯彻《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1号文件精神,适应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提高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就业,经研究决定开始启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完善工作。

本次完善后的人才培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1号文件精神,适应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提高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就业,经研究决定开始启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完善工作。

本次完善后的人才培养方案适用于2016级及其以后各年级,其他按原方案执行。

现就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的完善工作
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

人才培养质量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人才培养方案则是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首要和决定性环节,也是培育学校办学特色和核心发展力的基础环节。

要从学校生存与发展的高度重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完善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教育厅关于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的要求,积极调查和认真研究,形成科学的、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方案,为进一步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学校快速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
1、深入社会调研,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在确定专业服务方向和教学内容时,既要立足当前,又要面向未来;既要从地方经济的实际出发,又要重视世界新技术的发展。

要从产业背景、企业需求、岗位典型工作任务、毕业生及用人单位、行业职业标准、人才市场等多个方面展开调研工作。

利用灵活多样的调研方式,准确把握行业企业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为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提供坚实的依据。

要依据行业、企业技术标准及国际通行的职业资格标准,针对区域经济发展需求,与行业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
养方案,开发专业标准、技能标准和评价标准,使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区域产业发展需求相吻合。

在提交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应同时附带提交该专业基于行业、社会调研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完整论证报告,报告必须包括行业企业特点、职业标准特点、人才规格要求以及需求变化趋势分析等基本内容,还要包括该专业的职业定位设计。

对典型工作任务、学生职业能力的分析及相应的知识结构设计和课程设置应建立在科学、客观的社会调研基础之上。

对2016级、2016级个别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也应上报基于社会实际调研的论证报告。

各学院在社会调研中积累的调研材料,应做好整理和存档工作,可同时作为专业建设的重要材料和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基础材料。

2、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点是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

做到实践性,实验、实训、实习是三个关键环节。

各学院在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的同时,应该有科学完善的实施和保障方案,切实加强实验、实训室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双师型教师的比例,加强完善教学资源的建设。

做到职业性,则要求在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过程中,努力探索工学结合、工学交替的新模式,课堂教学要走出教室,走进实训室,走进企业。

顶岗实习是重要的手段之一,让学生走进企业,在真正的企业环境和人文环境中,在职业道德标准和企业标准的衡量下,在学校和企业的双重考核下,真正实现人才培养与企业人才需求的无缝对接。

做到开放性,关键在于校企合作。

要努力探索校企合作的新模式,在人才培养,学生就业,教师培训,实习实训等各方面开展全方位的合作。

在人才培养方案设计中,要注意吸收和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模式改革,推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教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改革。

要注重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加快教学条件建设。

大力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不断整合实践教学资源,提高实习实训技术装备水平。

有条件的专业可以积极探索校中厂、厂中校等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模式,吸纳行业企业参与实训基地建设与
人才技能培养,确保实习实训的教学效果和技能训练水平。

要积极改革课程考核模式,根据课程特点,探索灵活多样的考试考核方法。

突出过程考核、技能考核在课程考核中的重要作用,发挥考核方式对学生技能学习的引导作用。

要使职业技能考核与社会职业资格接轨,职业技能竞赛与专业教学相结合。

3、开展校企合作,开发构建实用化职业课程体系
贯彻产学研结合的思想,主动争取企事业单位的参与,努力探索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的新模式。

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根据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标准和职业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专业核心课程和教学内容应覆盖相应职业资格要求,突出职业能力的培养。

要以课程体系改革为抓手,推进优质课程建设。

根据相关产业和领域的新发展和新要求,加强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材、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改革与建设;充分发挥精品课程的示范带动作用和课程网站的辅教辅学功能,提高教学效果;吸收行业和企业参与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构建以能力为核心的课程体系;建设适应专业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的优质课程群。

课程设置要注重课程内容体系的优化与课程间的协调搭配与相互支持,避免课程间内容的重复。

要科学设置课程开课顺序,恰当处理好前置课程和后续课程的关系,体现知识的递延性和学生职业能力的生成性特点,符合人才培养规律。

4、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培育专业特色
专业特色是专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生命线,是一个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独特优势。

在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时,要注意认真总结以往的专业办学经验,在发挥原有优势的基础上,紧密结合行业企业及其发展对人才的需求,通过继承、发展和创新,科学定位专业人才培养规格,探索创新适合该专业特点和教学要求的专业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法,努力培育和形成专业育人特色。

要树立专业品牌意识,实施专业建设品牌战略。

对基础条件较好、已经形成某些自身特点的专业,应重点通过大力深化改革,整合校内外各类相关教育资源等,争取尽快建设成省级或国家级品牌、特色专业。

5、重视德育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全面贯彻落实素质教育理念是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要求,在关注学生技能培养的同时,要重视加强德育教育,突出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培养,教会学生如何做人。

要重视学生非智力因素在学生成功成才中的重要作用,着重培养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与人相处的能力、团队合作的能力。

6、以就业为导向,积极实行双证书制教育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要求,为实现各专业的职业化人才的培养,各个专业都要切实落实双证书制度,即毕业生除获得毕业证,还要获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其中职业资格证书是指本专业对应的社会行业资格证书。

计算机二级证书和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证书应当作为所有专业学生毕业应达到的基本要求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7、推行大平台、小模块教学模式,协调好人才普适性与职业特殊性的关系
大平台是指重视专业基础知识的传授和基本素质的培养;模块化是指基于职业能力的课程模块和技能模块设计。

以工学结合为有力措施,以行业系统化为平台开发专业课程,增强人才培养的普适性;以职业能力培养需要和职业生涯发展为平台,通过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开发理论性课程,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以职业岗位为平台,根据具体岗位职业技能培养要求,按照模块化思路开发工具类课程,构建定向明确、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技能教育课程组,充分实现教育的职业化要求。

三、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的有关规定
1、在课程体系组织方面,可以遵循两种方式归类:一是在课程性质上,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

二是在课程类别上,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就业方向课四类。

其中公共课包含公共必修课和公共选修课两个部分,公共选修课由教务处统一规定,由20到30门课程组成,学生从中选择3门。

专业基础课应立足专业群,设置群内各专业适用的课程。

专业课立足专业特点,设置适合本专业学生提高专业技能的相关课程。

就业方向课建议大专业(学生数50人的专业)开设,要基于专业调研,确定专业的就业方向,根据人才培养方向,旨在进一步提高学生专业素养和技能的专业课程,可以模块化方式开
设。

鼓励开设独立的实践课,实践教学学时(包括理论课程中的参观学习等实践教学环节)不能低于总学时的50%。

2、本次完善2016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有专业的课程门数(不含公共选修课)均应控制在27 29门为宜,不超过29门。

各专业包含校外实习等实践教学学时在内的全部学时(不含公共选修课)应在2400以内,其中课内总学时量(不含公共选修课)要严格控制在1800学时以内,专业方向课课时量要控制在200学时以内;实行 2+1 模式的专业实践教学学时量增加,课内学时量应相应递减。

需要注意的是,不论采取何种模式,所有专业在校内教学的平均周学时(包括就业方向课)控制在24学时左右为宜,不超过26学时。

考虑到学生分布的学期差异性和学校教学资源情况,为更有利于总体教学调节安排,建议各学院可以安排第2、4学期周学时多一点,第1、
3、5学期周学时少一点。

特别是考虑到以往第5学期由于学生升本、择业、校外实习等多种因素对正常教学的影响,建议各学院在设置第5学期课程和周学时要少些,也尽量不要安排重要课程。

选修课程要安排在第2、3、
4、5学期开设。

3、根据教育厅关于校历中学期周数的规定要求,考虑我校近年来实际执行情况和需要,将各学期教学运行实际有效周数固定为:20周,授课学时第1.6学期16周,第2 5学期各18周。

各学院可依此设计课时量及其分布。

4、在选配课程时,根据已发给各学院的课程编码实施办法和所有学院的课程信息库数据,要严格按照规定名称选用,并编入完整的课程编码,不可因教材名称差异而随意更改课程名称。

确实属于新增加的课程,一定要首先联系教务处并说明理由,特别是需要跨部门承担任务的新增课程,都要经教务处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编码工作和信息库的调整完善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