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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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放射科的安全防护管理,保障工作人员和患者的身体健康,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根据《放射防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放射科工作人员进行放射性检查和治疗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管理。

第三条放射科的安全防护管理原则是预防优先、安全第一、科学合理、依法管理。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培训和知识背景,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设定的工作职责进行工作。

第五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各项安全防护规定,严禁擅自调整放射设备的参数和剂量,确保检查和治疗安全。

第六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应当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和工作指导,确保工作符合法规要求。

第七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定期的安全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和知识水平。

第三章设备管理
第八条放射科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九条放射科设备应当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性能稳定和精度准确。

第十条放射科设备的放射剂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医疗机构设定的规定,确保患者接受检查或治疗时的安全。

第十一条放射科设备禁止私自拆卸、改装、调整参数,必要时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授权和检验。

第四章安全操作
第十二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在进行放射性检查和治疗操作前,应当详细核对患者的身份、检查项目和用药情况,确保操作正确。

第十三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应当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服、手套、护目镜等,保护自身的安全。

第十四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应当掌握放射性物质的特性和安全操作知识,严禁对放射物质的储存、运输和处理进行违规操作。

第十五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设定的剂量和时间进行放射性治疗,严禁超过安全剂量范围。

第五章废弃物处理
第十六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医疗机构的规定,正确进行放射性废弃物的分类、包装和标识,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理。

第十七条放射性废弃物应当专门由相关部门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或与其他垃圾混合处理。

第十八条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确保废弃物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第六章突发事件处理
第十九条放射科突发事件包括设备故障、放射性物质泄漏、辐射事故等,放射科工作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按照紧急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身和其他人员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应当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及时总结和反馈突发事件处理经验,加强安全防护措施。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管理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十三条监督检查机构应当定期对放射科进行安全防护的抽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四条针对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的督导检查结果,应当及时上报医疗机构管理层,进行改进和提升。

第八章处罚与奖励
第二十五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如果违反安全防护管理规定,将会受到相应处罚,包括警告、记过、停职、辞退等。

第二十六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对于积极提出安全改进措施的,医疗机构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激励其积极参与安全防护管理工作。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由医疗机构管理层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历史遗留问题相关应尽快整改。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二)
一、建立健全放射防护机构及三级防护责任制
1、放射科防护负责人,应对本科安全防护负主要责任,每年一次对全科放射防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向院防护负责人(院长)出书面汇报。

2、设备维修人员负责防护措施中硬件的落实。

3、各班组防护负责人,负责安全操作制度的落实。

4、放射科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5、每次检查会议汇报内容应有书面记录,列入科内文书档案。

二、新从事放射工作人员,须经健康检查后,方能从事放射线工作,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应有上岗证。

三、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要佩带个人剂量监测仪,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记录在个人剂量档案内。

四、放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定期检查身体,建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性健康档案。

五、工作场所必须有醒目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门上方设有警示红色信号灯,并有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意外照射的安全连锁装置。

每日检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六、新放射设备启用前,须对机房面积(不得小于____平方米)、机房高度(不得小于____米)、门窗防护不得有放射线外漏、工作人员控制台防护(应有隔室操作)事先有论证,设计有要求,启用前有检查,确实符合要求方能使。

七、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并告知病人和相关人员辐射的危害性,使用场所张贴醒目的辐射有害健康的标识。

八、制定放射安全应急预案,每年评估检查,不断完善。

发生事故后应及时上报。

九、工作时严格按照放射质控(QA/QC)标准,维修工程师、物理师定期对机器进行机械精度及剂量的监测和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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