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管理制度规定范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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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管理制度规定范本8篇
店铺管理制度规定范本【篇1】
一、店上应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会议主要的内容应以研讨、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如触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随时组织召开专题性会议。
二、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与,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下发有关部门并存档。
三、会议议程主要有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讨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
四、触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详细落实措施。
五、本店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召开特地会议,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应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按时开展防火巡查。
二、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门店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小时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退遗留火种。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设备、器材是否在位、完好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楚;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
二、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立刻消退隐患;不能当场消退的,按时上报主管负责人消退解决。
三、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备运行情况;
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8、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9、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1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学问的把握情况。
店铺管理制度规定范本【篇2】
为了标准店铺财务运作,确保公司财产物资安全、躲避资金、财产损失等风险,现对相关业务流程标准如下:
一、盘点规定:
1、盘点方法:定期、不定期、全盘、抽盘等
(1)不定期抽查盘点:指由财务部组织不定期的对店铺各库区及卖场的库存商品进行抽盘或全面盘点。
(2)定期盘点:是依据每日或每周营业完成后进行的盘点,定期盘点要求进行的是全面盘点。
2、盘点前的准备工作:
(1)清点全部货品数量,与电脑库存数据初步核对;
(2)核对货品标签与货品(货品印记)是否相符;
(3)将各类票据进行分门别类的整理与清点;
(4)更新电脑数据库;
(5)准备盘点所用的计量器具及各类销售票据;
(6)由盘点总负责人指定人员参与盘点,盘点期间暂停进、退货;
(7)避开销售顶峰期(周末、双休日,节假日)。
3、盘点操作流程:
(1)由特地指定人员对柜台珠宝首饰进行盘点,盘点时按珠宝首饰商品分类、品名、编号、单价、数量进行逐一核对,用扫描枪将标签条码逐个扫入盘点系统,确认系统内货品图片与实货相符;
(2)全部扫描后查询盘点差异,核对实盘数量及货品是否与数据库相符;
(3)依据柜台实物盘点情况,电脑自动生成盘点结果报审表,打印并由全体盘点人员签字确认,分送会计、商品等有关部门。(日盘、周盘由店铺主管组织销售人员进行;由销售人员按实盘数量照实填写盘点表,店铺主管或主管要指定专人负责监盘,盘点完成后,双方和主管要在盘点表上签名确认)。
4、盘点结果处理:
每次盘点完成后将制成盘点表,由相关盘点人员及监盘人、店铺主管签名确认,盘点表要先与店铺台账核对确定是否存在差异,如有差异要马上找出差异原因并分析。
正确无误的盘点表将上交财务部,由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核对账实是否相符,如有差异,要按时跟进和找出差异原因。
对于盘亏的物品,要落实到相关责任人,要对责任人和店长等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为了实时对店铺的现有库存进行监控,要求店铺每天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销售日报表至财务部(详细看格式),由财务部相关人员核对库存商品是否正确,从账面上对商品进行监控,如确有必要,财务部将派出专人至店铺进行突击或通知盘点形式进行实地盘点,以确保账实相符。
二、店铺的现金及备用金管理规定:
1、店铺营业款(碎银)和备用金必需分开管理,营业款(碎银)不得挪作备用金运用,一经发现,将对相关责任人罚款元。当天的营业额与碎银分别独立存放,当天营业款现金由店长清点审核独立上锁存放,第二天店长自己取出存款;如店长休息,营业款由组长锁好存放,直至存钱人员(店长/销售主任)在同事见证下,开锁复核。要求在有监控摄像头下复核。
2、店铺备用金的金额按店铺面积大小、商场经营模式(专卖店/商场租赁柜台)确定。商场租赁柜台500元/月;专卖店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XXX0元/月,专卖店面积大于50平方米小于XXX平方米的1500/月。
3、备用金应用于日常店铺开支及低值易耗品等购置,购置物品需要保存凭证及票据,并每两个礼拜按既定报销流程到财务部报销一次。
4、备用金由店长保管,和费用票据单独存放于保险箱内。
5、各店铺要对备用金的领用、报账等情况进行登记,合理领用备用金,登记本上要求有日期,用途、收入、支出、报账日期或是返还日期等事项,要求经领人和批准人签名。备用金报账后的余额要按时进行返纳,返纳要求在事项完成后三天内办理完毕(如有特别情况应先与店铺主管沟通,可以推延二天办理),备用金登记本要求专人登记保管(详细格式如附表)。每天营业终了店铺要把当天的备用金情况上报财务人员,上报内容包括:上日余额,本日支出(具体说明支出内容),本日收入(列明收入内容),本日余额。
6、店铺营业款(碎银)必需锁入保险箱,第二天当班人员上班后应按时清点并确认是否与台账相符。
7、原则上店铺的每日库存现金金额不得超过3000元(除碎银、备用金外),超出规定金额必需在当日下午四点前,由店长或主管如数存入公司为店铺开设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并保存存款回执以备核查;店长或主管外出存款时必需在其他员工见证下,在存款签出本上登记、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