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银行营业网点优化建设工作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银行营业网点优化建设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本行良好品牌形象,推进营业网点建设规范化、流程化与标准化,依据《XX银行分支机构管理暂行办法》、《XX银行安装装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营业网点是指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本行分支机构(包括旗舰支行、全功能支行和专业支行)、支行功能区域延伸场所(如财富管理中心、个人金融服务中心)以及离行式自助银行与单体自助取款机(ATM)。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网点优化建设,是指营业网点的新设、搬迁、装修改造、场地新增租赁和机构变更(机构升格、机构调整、名称变更、临时停业、终止营业)等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工作事项,包括:营业网点设立,装修改造立项,房屋租赁、设计、费用预算、施工和验收等;机构变更事项的审批。
第五条总行及分行“网点优化建设领导工作小组”负责营业网点优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与监督。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本行营业网点优化建设工作由总行零售业务管理部牵头,总行计划财务部、行政保卫部、运营管理部、信息科技部、发展规划部、法律合规部、综合管理部、XXX按工作职责要求开展工作。
分行相应成立网点优化建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分行的网点优化建设工作。
第七条总行零售业务管理部主要职责
(一)根据全行营业网点优化建设发展规划,编制营业网点年度改造计划、费用预算与分配方案。
(二)牵头组织全行营业网点装修设计标准化以及营业网点优化建设相关制度、标准、流程与规范的设计与制定。
(三)负责牵头分行以下营业网点的设立、革新、机构变更事项的批办。
(四)负责组织营业网点平面设计方案的审查。
(五)负责在年度费用预算计划内,对单个营业网点建设费用预算进行审核和批办;负责对预算外新设分行的新建营业网点费用预算的报批。
(六)负责自助设备年度安装计划的编制与自助设备品牌选型。
(七)负责协调营业网点优化建设过程中的相关工作,确保完成网点优化建设年度计划。
(八)负责组织总行相关部门对分行装修工程进行验收。
第八条总行计划财务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营业网点建设量本利分析方法,单个营业网点量本利分析与审查。
(二)负责单个营业网点费用预算会审。
(三)负责分行超授权范围房屋租赁事项(含租金、转让费用)的审批。
(四)负责发布营业网点装修主要用材和设备价格范围,明确营业网点优化建设费用标准。
(五)参与营业网点装修工程验收。
第九条总行行政保卫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和管理营业网点装修设计公司、费用预算造价咨询公司、施工单元备选库。
(二)负责制订营业网点装修粉饰、暖通、成品家具、安防消防工程建设标准,并指导施行。
(三)负责审查设计方案
1、负责审查平面设计方案中装修装饰、暖通、成品家具、安防消防工程,以及行政、办公区等项目的设计。
2、参与对筹建分行、旗舰支行网点设计效果图进行会审。
3、审查施工图
(1)分行、旗舰支行的安防、消防施工设计图;没有设置保卫部的分行,其新设支行的安防、消防施工设计图。
(2)分行、旗舰支行的综合布线、强电和中央空调施工图。
(四)负责制定网点装修装饰、暖通、成品家具、安防消防工程项目费用标准。
(五)负责审查分行、旗舰支行、没有设置保卫部门分行的新设支行的安防消防工程费用预算。
(六)负责依照《XX银行网点装修设计规范手册》标准,在不改变规范标准要求的风格、色彩前提下,制定装修粉饰、安防消防、家具器具、暖通的选材与用材标准,作为计划财务部发布指导代价的参考依照,并建立主要材料与设备供给商备选库,供分行选择。
(七)参与营业网点装修工程验收。
第十条总行运营管理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依照营业网点设计优化新标准,制定营业网点运营人员事情职责和事情流程,确保实现营业网点设计的相干功能。
(二)负责营业网点排队叫号机选型和招标,制定设备配置、安装与使用的指导意见,并协调设备供应商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三)参与营业网点平面设计方案会审。
(四)参与营业网点装修工程验收。
第十一条总行信息科技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订营业网点机房建设、信息科技网络构建及安全标准,并指导施行;负责营业网点信息技术方面的建设。
(二)负责同一招标采购自助设备,提供安装技术指导,协调设备供给商做好售后服务。
(三)参与营业网点平面设计方案会审,具体负责机房、信息网络、自助设备安装设计方案的审查。
(四)参与营业网点装修工程验收。
第十二条总行展开计划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营业网点的计划布局。
(二)负责分行之间营业网点指标的调配。
第十三条总行法律合规部主要职责
负责审查、修订营业网点房屋购买、租赁合同或拟定标准格式合同文本。
第十四条总行综合管理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营业网点VI标准与规范,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制定营业网点告白及宣扬用品标准与规范,明确使用材质及制作工艺标准,并指导施行。
(三)负责建立并管理VI标识与告白宣扬制作公司备选库。
(四)参与营业网点平面设计方案会审,具体负责VI标识、广告、宣传等设计审查。
(五)参与营业网点装修工程验收。
第十五条分行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分行近期与远期营业网点优化建设实施方案。
(二)负责依照“拓、并、搬、撤”的原则对分行营业网点举行优化建设,并提出可行性报告报总行审批。
(三)负责营业网点装修方案的设计与审查。
包括设计公司的选取、沟通、跟踪与督办等。
1、平面设计方案。
包括设计方案初审,并将总行会审意见反馈给设计公司进行修改。
2、设计效果图。
筹建分行、旗舰支行网点设计效果图初审;其它网点设计效果图审查。
3、施工图。
新设分行、分行旗舰支行、没有设立保卫部门的分行新设支行,其安防消防施工设计图、网点综合布线、强电和中心空调施工图提交总行行政保卫部审查,其网络与机房方案提交总行信息科技部审查,其VI标识及告白宣扬设计提交总行综合管理部门审查,除此之外,上述未涉及的其它负责核定不需总行相干部门审查的施工设计方案由分行核定(。
分行如缺少专业与资格审查人员,可外聘专业监理人员评审,但应约定义务任务)。
(四)预算造价。
从总行备选库中选择预算造价公司,举行造价预算,并召开分行财审会议审查预算报告,连同造价公司预算报告,向总行批发业务管理部出具《立项、预算申请报告》。
(五)招标施工。
从总行施工单位备选库中选择施工单位,在总行核定费用预算额度内按规定组织项目招标,并组织施工和监理。
(六)营业网点装修工程验收
1、安防消防项目验收。
设有保卫部门的由分行组织验收;分行、旗舰支行、没有设立保卫部门的分行新设支行,报总行行政保卫部组织验收。
2、其它项目由分行组织验收。
(七)负责根据授权向当地XXX、工商、公安等部门办理报批(或报备)手续。
(八)项目决算。
从总行备选库中选取审计公司举行项目审计,在规按时间内提交决算报告;向总行计划财务部申请决算审批,账务处置惩罚。
(九)负责做好业务和客户稳定维护工作,并妥善保管营业网点改造建设相关资料。
第三章网点设立、搬迁、革新事情流程
第十六条网点设立、搬迁、改造、场地租赁工作流程
(一)事项提出与批办
1、分行以正式文件方式提出请示报总行综合管理部批办
(1)网点设立、搬迁、场地扩租事项,需提出可行性论证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
(2)网点搬迁、全面改造,需提出业务与客户处理方案。
2、总行批办
(1)网点设立、搬迁、改造事项,统一归口总行零售业务管理部牵头承办。
(2)场地租赁(含租金)事项,统一归口总行计划财务部牵头承办。
(二)衡宇租赁,羁系报批(报备)
分行收到批复——分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或合同——分行向当地XXX、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办理报批(报备)手续——分行做好社会公告,处理好原有招牌、广告等。
如因网点选址、羁系审批等原因不能按批复要求履行,时间超过三个月(含)的,分行须向总行批发业务管理部提交情况说明,以便及时调整革新计划与费用预算。
(三)装修设计
1、提出设计方案。
分行与总行行政保卫部联系,在总行设计公司备选库中选取设计公司——向设计公司提供相关资料,进行意向沟通——提出时间要求——分行初审——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总行零售业务管理部组织会审。
2、审查平面设计图。
总行零售业务管理部组织平面设计方案会审——与分行沟通——提出修正方案反馈分行——设计公司修改——分行最终确认。
3、审查结果图。
分行、旗舰支行网点设计结果图报总行批发业务管理部、行政保卫部、综合管理部会审;其它网点结果图由分行审查。
4、施工设计图纸审查
(1)安防、消防施工设计图。
分行、旗舰支行、没有设置保卫部的分行的新设支行,由总行行政保卫部审查;其它类型网点由分行审查。
(2)综合布线、强电和中央空调施工图。
分行、旗舰支行由总行行政保卫部门审查;其它全功能支行、专业支行、XXX和综合管理部审查。
(3)网络机房方案。
分行、旗舰支行由总行信息科技部审查;其它类型网点由分行审查。
(4)VI标识及告白宣扬设计由总行综合管理部门审查。
上述未涉及的其它施工设计方案由分行核定。
(四)费用造价预算
1、造价咨询公司造价。
分行从总行造价咨询公司备选库中选取公司——与造价公司签订协议——造价公司造价预算。
2、审查预算。
分行召开财审会议审查预算——分行出具《XX银行网点装修革新建设工程立项、费用预算申请审批表》(附分行财审意见和预算造价报告)通过电子文件提交总行批发业务管理部审查。
3、费用预算审批。
总行零售业务管理部提出初审意见——总行计划财务部会签——总行分管零售业务和计划财务的行领导审批。
年头纳入预算额度的网点,按上述流程审批;没纳入预算的,须逐笔报总行财审会议审批。
(五)招标、施工
1、施工单位招标。
分行在总行备选库中选取施工单位进行招标。
2、组织施工。
分行组织施工和监理,总行相关部门对口进行指导。
由总行统一集中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家具等,分行应提前15天进行申报。
(六)项目验收、交付使用
1、验收
(1)新设分行的网点装修验收由总行行政保卫部牵头组织,总行相关部门参与;原有分行营业部、旗舰支行的网点装修验收,由分行提出申请,总行零售业务管理部牵头组织,总行相关部门参与。
(2)其它网点装修验收由分行组织施行,总行批发业务管理部组织抽查,抽查面不低于20%。
2、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详见《XX银行营业网点装修建设验收工作规则》)。
(七)项目决算
中介公司审计——分行有权审批人审核——总行计划财务部审核——账务处理。
(八)分行归档保管项目资料。
第四章机构变更工作流程
第十七条机构变更(含机构升格、机构调整、名称变更、临时停业、终止营业)工作流程
(一)分行以正式文件提出请示报总行综合管理部批办。
1、网点临时停业、终止营业。
附复业或撤并说明,以及客户稳定、业务处理方案。
2、机构升格、机构调整、名称变更。
附背景、理由和相关依据。
(二)监管报批(报备)。
分行收到批复后,向当地XXX、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办理报批(报备)手续,并报总行零售业务管理部备案。
(三)社会公告。
(四)做好人财物及业务处理工作。
(五)提出恢复或延期营业申请。
第五章工作要求
第十八条工作规范
按总行、外联单位(包括设计公司、造价公司、施工单位和供应商)及分行三个层面,对工作事项、责任部门、时间要求进行规范管理。
(一)总行
工作事项
文件受理与批办
请示受理
与批办批复
义务部门
总行综合管理
部
时间要求备注
不超过1个事情从文件接收日起
日
总行相关部门不超过3个工作不包括分行补充材
日料时间设计方案
审查
平面设计审查总行批发业务
管理部牵头组
织
不超过2个工作从收到图纸之日起
日
效果图审查总行零售业务不超过1个工作从收到图纸之日起
管理部牵头组
织
施工图审查总行政保卫
部、信息科技
部、综合管理
部
预算审批
预算审批
总行零售业务
管理部经办,
计划财务部会
签
安防消防、暖通、
成品家具、装修主
材工作对接与协调
IT网络、机房、信总行信息科技
息科技工作对接与
施工对接
与协调
协调
VI标识、广告、宣总行综合管理传、自助设备机罩、部
显示屏工作对接与
协调
自助设备发货工作
对接
排队叫号机、运营
总行零售业务
管理部
总行运营管理
部
总行行政保卫
部
日
单个部门不超
过2个工作日
从收到图纸之日起
不超过4个工作从收到资料之日起日
按相关制度规
定执行
电子的安装与协调部
新设分行验收
项目验收
总行行政保卫
部牵头,相干
部门参与
不超过2工作日从接到申请之日起原分行营业部、旗
舰支行网点装修验
收
总行批发业务
管理部牵头,
相关部门参
与。
不超过2工作日
验收抽查总行零售业务
管理部牵头,
相关部门参与
不超过2事情日
审计决
算
总行计划财务
部
不超过10个工
作日
从收到资料之日起
(二)外联单位
事情事项
平面图设计(不方案设计
超过8个工作
日)调整、确定方分行与设计公案
效果图制作(不设计制作
装修设计
超过8个工作
日)调整、确定方分行与设计公案
施工图制作(不施工图设计
超过12个工作
日)方案调整设计公司
司
设计公司
司
设计公司
责任单位时间要求
XXX不超过6个工作
日
不超过2个事情
日
不超过5个工作
日
不超过3个工作
日
不超过9个事情
日
不超过3个工作
日
造价预算(不超造价预算方过10个事情日)案
造价预算
出具正式报
告
造价公司不超过7个工作日
造价公司不超过3个工作日项目施工
决算
项目施工
审计决算
施工、交付
提出决算审
计报告
施工单元
项目原预算造
价公司
不超过45天
不超过30个工
作日
(三)分行
工作事项
批办事项材料补充
网点选址
羁系机构批筹、批办
预算初审、财审会议与预算报不超过7个工作日告提交
项目招标
项目施工(分行对施工单位管不超过45个事情日理义务)
项目验收
网点开业前期准备
项目审计决算审查
项目资料入档
档
第十九条工作协调、监督与管理
(一)各单元应按时完成相干事情,总行批发业务管理部建立《事情流程跟踪表》,跟踪督办。
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不超过7个工作日
不超过7个事情日
按各阶段完成时间及时归
不超过15个事情日
时间要求
不超过3个事情日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不超过15个事情日
(二)若外联单元存在以下问题,经网点优化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后,退出备选库。
1、半年内有2次(含)超时服务或3起服务投诉的;
2、服务质量达不到本行要求的;
3、发生重大义务变乱或违反法律法规的;
4、本行认为应退出的其他事件。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未尽变乱按本行相干规定履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总行批发业务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