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区2015年平改坡及立面美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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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区2015年平改坡及立面美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7.31
•【字号】牡政办综〔2015〕27号
•【施行日期】2015.07.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区2015年平改坡及立面美化工程实施方案
的通知
牡政办综〔2015〕2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区2015年平改坡及立面美化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31日
牡丹江市区2015年平改坡及立面美化工程实施方案
为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美丽乡村”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平改坡及立面美化工程,结合我市旧住宅区现状,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文明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为总领,坚持政府主导、居民参与的原则,不断改善城市面貌和居民生活环境,着力提高居民幸福指数,为广大市民营造整洁、舒心、有序的生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完成100万平方米旧住宅区屋顶平改坡及部分临重要街路墙体立面美化改造,解决屋面漏雨、外墙皮脱落外张、女儿墙闪裂等困扰居民生活的难题。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政府为主导、区政府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相结合的原则,由市政府统一安排,各区政府具体组织落实,街道、社区组织居民参与。

(二)坚持项目确定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由业主委员会向社区、街道反映楼房基础情况,由各区全面把关,将改造工程与美化街区相结合,注重局部节点靓化。

(三)坚持平改坡与外墙节能保温相结合原则,统筹规划、严密组织、精心协调,积极探索“平改坡”和立面美化的新途径、新工艺、新办法,实现改善功能与城市美化相统一。

四、项目确定和工作内容
(一)项目确定。

主城区内未列入封闭公告范围内的、未归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老旧住宅小区和单体楼。

各区原则上按照25万平方米确定任务,在选定项目时,要结合街路美
化与群众自行申报相结合进行,确定的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实施。

(二)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围绕屋面平改坡改造与临街楼房立面美化进行。

1.屋顶平改坡改造
对于群众反映屋面漏水严重的楼房在不影响相邻住户采光、房屋结构、抗震设防要求的前提下,将隔热、防漏功能较差的平顶屋面进行“平改坡”,彩钢瓦色调符合城市整体规划,主要采用军舰灰色调。

2.立面工程
(1)解决楼体的外立面闪裂破损、外墙皮脱落外张、女儿墙闪裂等问题。

(2)进行破损落水管问题处理。

(3)实施既有节能改造。

(4)美化临街楼房墙体的外立面。

五、实施推进
(一)制订方案阶段(6月下旬)。

明确任务分工、责任主体、资金来源、组织推进、督办验收等工作。

(二)前期准备阶段(8月底前)。

1.项目确定。

各区要在8月5日前全面完成项目确定,并报送市房产局,由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设计。

委托我市有资质、实力强的设计单位统一进行设计。

设计部门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设计内容,并注重节点设计。

设计方案要在8月中旬前完成。

3.工程招标。

各区在市财政局和市建设局的指导下,负责按照项目需求,组织完成项目建设的招标工作。

工程招投标要在8月下旬前完成。

(三)组织实施阶段(8月15日—10月15日)。

各区要责成专门机构组织推
进辖区内的工程建设,要做到督促工程进度、监督工程质量;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现场变更工程签证由市房产局、区政府、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现场查验确定。

(四)竣工验收阶段(10月15日—10月31日)。

工程竣工后,由市房产局统一组织各城区、市财政、市规划、市建设局等部门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街道、社区及居民代表等共同进行检查验收;工程保修期5年,竣工验收后,需填写《竣工验收报告》,报市质量监督站备案。

各区实施机构按工程总造价5%预留施工单位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返还质量保证金。

六、资金来源
(一)市政府承担部分。

由市财政负责落实4000万元资金。

(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

由房产局向上争取2015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用于项目中的节能改造事项。

七、组织落实
(一)明确实施主体。

市房产局负责牵头协调全市屋顶平改坡及立面美化工作,各区政府具体负责各辖区内项目的组织落实等工作。

(二)落实职责分工。

1.各区政府是屋顶平改坡及立面美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各自区域内项目的组织落实、协调督办、信访接待等方面工作;责成街道社区组织居民筹集由居民承担的改造资金。

2.市财政局做好市财政承担的资金落实工作,并负责对预算进行评审,按照形象进度分期拨付工程款。

3.市审计局按照牡政办发〔2014〕42号文件规定,负责组织落实工程决算评审等工作。

4.市建设局按照规定程序落实招标工作,以7月15日启动工程建设为节点完成全部工程的招标;建议提供监理公司进驻并做好监理工作;安排质量监督站对项目动态跟踪,做好项目的竣工备案工作。

5.市房产局负责做好屋顶平改坡及立面美化的指导和变更认定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房屋的既有节能改造工作。

6.市规划局负责落实设计单位按照城市景观要求做好项目的建筑立面设计等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以求实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切实担负起工作责任。

要把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工作安排,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具体、启动迅速。

(二)精心组织,有效推进。

各单位要把所承担的任务严密组织,合理分解,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标准组织建设,认真执行施工规范,科学施工,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保证质量。

要做好施工计划和工期衔接,做到有序施工,交叉作业,同步推进,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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