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更新“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系统(省级版)”预录软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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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更新“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系统
(省级版)”预录软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公布日期】2005.12.29
•【字号】浙土资办[2005]115号
•【施行日期】2005.12.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更新“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系统(省级
版)”预录软件的通知
(浙土资办〔2005〕115号)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根据省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等四个工作规则的通知》(浙土资发〔2005〕93号)要求,对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作业方式进行了调整,为此,自2006年1月1日起,所有报省厅的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的电子报件均采用新的电子报盘(预录)录入,省厅不再接受旧版本预录软件录入的电子报件。
省厅信息中心已制作了新的电子报盘(预录)软件和操作手册提供各地使用。
为方便各地使用,新的电子报盘(预录)软件增加了汇总表自动生成等功能。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在省厅网站http:
///zygl/juti.aspx?id=14590上自行下载新的电子报盘(预录)软件和操作手册,也可以到省厅信息中心领取(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 号,厅新办公大楼七楼,703室)。
二、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必须严把电子报件制作的质量关,报省
厅的所有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必须保证电子报件(预录数据)与相应纸质报件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因电子报件质量问题导致的审批时间延误及其他问题,由上报局自行负责。
三、该电子报盘软件仅限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内部建设用地审批报件使用,未经省国土资源厅许可,不得提供第三方使用。
电子报盘软件版权属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