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治理自清自查工作总结(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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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治理自清自查工作总
结(5篇)
(篇一)
自7月11日收到**市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年**市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维监【**】5号)以来,襄阳街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积极对照文件精神组织开展了自清自查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

办事处主任收到文件当天就签署意见,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搞好自清自查,并落实整改。

在自清自查过程中,领导多次询问和调度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二、认真研读文件。

制订出了**市襄阳街街道办事处**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治理自清自查工作实施方案,制订了工作目标,确定了工作内容,落实了具体步骤和措施。

三、积极组织清理清查。

一是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

对涉农乱收费问题较多的领域开展治理,包括农民建房中强制服务收费、违规罚款、收取押金、超标准收取办证费等问题;办理涉农补贴“一卡通“违规收取年费问题;计划生育领域收取押金和办证时搭车收费等问题;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超范围、超标准问题等;二是开展村级组织负
担问题治理。

重点对村级组织乱收费实施清理整顿,包括将应由政府承担的公益事业项目向村级组织转嫁资金缺口、要求村级组织出工出钱出物的达标升级活动、向村级组织摊派报刊等出版物、一些部门向村级组织摊派工作任务和工作经费、一些部门和中介组织以会费、捐赠等名义向村级组织摊派费用等;三是开展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担的治理。

清查一些部门和中介组织以会费、捐赠等名义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摊派费用、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规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通过清理清查,辖区各社区、各站所都能严格履行年初与**市襄阳街街道办事处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签订的责任状条款,未发现违规现象,也未发现其他部门的违规现象。

四、自清自查工作效果
经过近半个月的清理清查,一方面,进一步宣传了各级维护和保护农民权益及各项惠农补贴政策,让干部和群众掌握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另一方面,对各社区、站所履行年初责任状条款适时警示和提醒。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办事处**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治理自清自查工作实施方案,我们将继续绷紧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治理这根玄,在职权范围内严厉查处涉农乱收费乱摊派行为,切实维护好本辖区农民权益。

并加强对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
作的日常监管,定期对监管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进行总结,确保完成全年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目标任务。

(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管理,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开展**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潭农维监办(**)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雨湖区《关于开展**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同时要求各涉农单位严格按照涉农收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部门开展自检自纠和区政府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抽检相结合,加强了责任落实,落实了目标管理,强化了政策宣传,做到了齐抓共管、共同监督、共同管理,遏制了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治理行为。

现将清理整治自查自纠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涉农乱收费乱摊派基本情况
(一)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方面
1、农村义务教育收费。

我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通过多年的政策宣传、专项检查,各学校都严格执行了“两免一补”政策和“零收费”制度。

所有的教科书都实行免费发放给学生,没有发现教师给学生统一订购教辅资料和课外读物,学生使用的教辅资料是自愿在书店购买,学生保险实行自愿购买,没有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的现象。

学校也没有违规收取校服费、补课费、试卷费、水费等问题。

2.建房收费。

对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
的农民,国土、住建等部门严格执行了国家收费政策规定,将相关政法规印制成明白纸、制作成手机短信等形式宣达到农户。

在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中没有发现强制和变相强制建房人接收咨询、设计、评估、代办等服务收费行为。

3、婚姻登记收费。

婚姻登记收费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新《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宣传力度,倡导文明、节俭婚育新风尚,简便婚姻登记手续。

对符合条件的婚姻当事人双方只需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到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彻底解决了广大人民群众因开证明难,盖章难,多跑路,多开销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杜绝了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现象。

杜绝了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以任何名义和借口乱收费和搭车收费,公开民政部门投诉电话,改革旧的婚姻习俗,引导婚姻当事人文明节俭,本着婚姻当事人自愿的原则,由当事人自主决定,引导当事人进行婚检,进一步减轻了农民负担。

4、各项惠农补贴补助补偿政策落实。

应发的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综合直补等相关惠农政策,各乡镇都是按照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上报到区农林局与财政局审核,并由基层组织单位进行公示7天无误后,交由区级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再统一打入农民的一折通账户。

惠农补贴“一卡通”不存在违规收取年费问题。

5、农业用水用电收费。

我区不存在农业用水用电乱收费、乱摊派的问题。

电力部门的电网改造、变压器更新、电表更换都
不存在乱收费现象。

6、计划生育收费
(1)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相关征收标准和征收程序执行。

采取“专票专用、以旧换新、票款两清”的管理办法。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对所收取的社会抚养费及时足额上缴县财政所设专户。

通过对全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目前未发现截留、挪用、贪污和私分社会抚养费的情况。

(2)计生调查费、放环信用金、孕前检查费、计生保证金收取情况,未出现以各种名义收取计生调查费、孕前检查费的情况。

7、农机服务收费。

在开展农机监理行政许可工作中,需进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内容严格按照农机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取,没有发生任何乱收费和乱摊派行为。

8、殡葬服务收费。

基本殡葬服务收费火化费、运尸费、遗体存放(含冷藏)、骨灰寄存,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选择性服务收费是指根据丧属需求而自愿要求殡仪馆为其提供的
服务。

经查,未发现自立项目违规收费及捆绑、强制服务收费问题。

9、“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面。

严格按照“群众自愿、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共同受益、事前预算、上限控制、严格管理”
的原则,加强了审核监督,严格执行了限额标准,没有出现超范围、超限额筹资筹劳的行为。

(二)贫困地区农民负担专项治理方面
一是贫困地区涉农收费和扶贫资金使用等强农惠农富农政
策均落实到村到户,减轻贫困地区农民负担问题;二是贫困地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负担问题,严格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配套资金的政策,不存在向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民层层摊派的问题;三是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杂费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三)村级组织专项治理方面
村级的报刊全部是由乡镇政府统一订购,免费发放到村级,通过检查村级组织的财务检查,没有任何单位和组织向村级组织乱收费和乱摊派相关费用的情况;不存在部门向村级组织摊派工作任务和工作经费问题;也不存在部门和中介组织以会费、捐赠等名义向村级组织摊派费用等问题。

(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治理方面
经检查,除按照有关文件收取工本费外,不存在其他任何乱收费;不存部门和中介组织以会费、捐赠等名义向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摊派费用等问题;不存在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规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按照开展涉农乱收费和乱摊派清理整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减负惠农政策为依据,规范农民负担管理为目标,以查处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为突破口,以解决目前农民负担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减负惠农政策监管力度,推进规范化制度建设,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谁负责,谁监管”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有效防止农民负担反弹,雨湖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开展**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下发到各乡(镇)及涉农部门进行落实,并明确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清理整治涉农乱收费乱摊派问题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切实为广大农民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务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全区各乡镇和涉农部门认真对照部门涉农收费的特点和项目广泛开展自查,重点围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统一购买教辅材料,商业保险学杂费等问题,计划生育领域的放环信用金,计生保证金问题,殡葬服务领域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违规收费问题,农村电网改造以及加重农业用电负担问题,各项惠农补贴发放过程中以补贴为条件要求缴纳其他费用问题。

认真开展涉农乱摊派专项整治,对《方案》涉及的四个方面逐一进行排查,未发现违规进行乱摊派问题。

(三)加大监督检查,务求工作实效
紧紧围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等农民负担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重点内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紧紧依靠基层干部和群众,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各乡镇、各涉农收费主管部门组织下属部门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区有关单位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及涉农收费部门进行检查,监督各涉农收费部门严格执行国家的涉农收费政策。

(四)突破问题导向、全面整改提高
制定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下发到相关单位,进一步明确职责,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内容进行年度考核。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重视不够。

个别乡(镇)及相关单位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认识不到位,认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是政府的事,重视程度还不够。

(二)体制不健全。

农业部门作为农民负担监督检查机构对于平级部门很难实施监督检查。

(三)公示制度还不够完善。

一些部门对未取消的收费项目未按规定设定公示栏进行公示。

(四)农经工作面广量大,队伍有待加强。

四、下步工作打算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农民负担减负政策,持之以恒抓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各涉农收费部门严格按照文
件要求进行收费,做到收费有公示,不突破权限和标准;二是定期不定期开展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加大宣传,及时传递新的减负信息,让农民真正知晓收费项目,自觉抵制违规收费行为;四是坚决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积极引导农民发展农业产业化,自我减负奔小康。

(篇三)写作服务网址:
新减负办[**]2号《关于在全区内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活动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我市减负办积极组织各相关部门,在全市内全面开展了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制定实施方案。

为指导各区县、各涉农收费部门各司其职,有序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下发了《关于转发<关于在全区内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吐市减负办[**]1号),同时结合各部门职能,制定了《吐鲁番市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吐市减负办[**]2号),进一步强调了开展涉农乱收费等农民负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
总体要求,整治内容,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节点安排。

各区县、各涉农收费部门也结合当地和部门实际,制定了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

2、广泛开展宣传。

“三农”问题是倍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重大问题,各区县农经部门及涉农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对国家各项
惠农政策及农民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广泛宣传,共发放宣传单5.2万余份。

通过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国家的惠农政策,提高农民自觉抵制不合理负担和增加依法收费的意识,又促使一些涉农部门和单位加大对惠农政策的落实,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3、深入实地调查。

为了开展好涉农收费的专项检查,把握和了解涉农乱收费的真实情况,区县各级农经部门和各涉农收费单位改变了以往听汇报、查账目的例行检查形式,采取了与其它业务相结合,通过下乡村、进学校、访农户等没有隔阂,能拉近与基层距离的方式开展调查,在了解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不走过程,以此提高工作效率,掌握真实情况。

二、具体检查情况
此次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活动共对全市173个行政村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通过检查,大部分涉农收费单位都能够按规定的标准、范围收费,没有出现乱收费现象。

(一)涉农乱收费方面
1、农村义务教育领域。

坚决执行“两免一补”教育政策,各区县教育局年初都与农村各中、小学校长签订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目标责任书,强化了教育收费责任意识。

学生教辅资料在征求学生及其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由学生自愿征订或购买;学生食堂在征询学生家长意见及其监督下,明码实价,由学生自由搭配选用。

2、农村计划生育领域。

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规定的标准,足额征收,不存在收取其他费用的现象。

各级计生部门还免费对农村适孕夫妇做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除育龄妇女节育措施的各项手术及检查费用。

3、农民建房领域。

各区县国土部门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关于公布农民建房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对依法利用本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农民,只按标准收取5元/户的土地证书工本费,不存在变换形式,变换名目等名义向建房农民收取其他费用现象。

4、动植物疫病防控领域。

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78号)文件精神,没有其他乱收费现象。

5、殡葬服务领域。

殡葬服务按要求只收取相应的费用,没有违规收取其他自立项目和捆绑强制项目。

6、农业用电领域。

农网改造等各项项目都属于中央投资范围,除收取正常的0.322元/每千瓦时的电费,没有其他加重农业用电负担等问题。

7、惠农补贴补助补偿等方面。

各项惠农补贴都能够及时拨付到位,未发现代扣代缴、搭车收费、以领取补贴为条件要求缴纳其他费用等问题。

(二)涉农乱摊派方面
近些年,国家对公益事业建设、村级学校修建、综治维稳等方面都给予了大量的资金投入。

各级减负部门也把农民减负作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成立了减负领导小组,明确了减负第一责任人,并将减负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目标,经检查,各区县未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政策,向村级组织乱收费、乱摊派行为。

报刊订阅费还仍然采用以前的标准,随着农业科技化的不断发展,农民对技术知识及外界的信息量不断增强,这个标准已无法满足现代农民的需求,为了给广大农牧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科技文化学习环境,部分乡镇都建立了图书室,以此解决村级报刊费用不足的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涉农收费一直是党和政府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几年各相关部门虽然不断采取各种方式组织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活动,涉农收费的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止,农村市场经济秩序明显改善,但目前工作还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减负监管力度不够用。

加强农民负担监管管理的力度与上级各有关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是政策宣传不够到位。

农民对一些国家及地方惠农政策了解还不够到位,缺乏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和能力。

三是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力度不够。

个别部门对一些涉农收费标准公示力度不够,农民对一些收费项目还不是很清楚。

四、采取措施
目前,农民的自我保护能力还不是很高,随着税费改革的推进,乡镇政府财政收入的减少,涉农乱收费还存在很大的反弹压力,各涉农部门应当高度警惕,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

(一)、充分运用各种方式加大对各项惠农政策及涉农收费价格的宣传力度。

使广大农民了解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涉农收费价格,以及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

(二)、加大涉农收费公示力度,提高涉农收费的透明度。

涉农部门将面向农民的各项收费在分别通过电视,宣传单以及政务、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将收费项目、依据、标准、范围、监督单位、投诉电话进行全面公示,让广大农民依法交费,农民可以拒绝交纳任何乱收费,对乱收费现象可以及时向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举报等。

(三)公开曝光涉农乱收费的典型案件。

对一些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涉农乱收费案件,一经查实,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使乱收费单位在经济上得不到好处,在形象上名誉扫地,双管齐下,坚决杜绝涉农乱收费的再次发生。

总之,通过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使农民群众看到了各级政府制止农村乱收费的决心。

通过治理,使广大党员干部警钟长鸣,从源头上制止和预防了腐败的发生,真正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强化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公仆
意识,有效制止了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切实规范了涉农收费行为。

防止了农民负担反弹,促进社会和谐,加快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篇四)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县相关强农惠农政策,我局涉农乱收费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专门成立了治理涉农乱收费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的实施方案,按照要求深入开展了治理工作,现就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治理情况
1、惠农补贴资金发放规范。

抓好全县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资金发放,严格规范各类补贴资金的发放程序,无存在挤占、挪用、骗取资金等问题,切实维护好了农民的权益,把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了实处。

2、农民建房收费基本规范。

各乡镇及县级相关部门对农民利用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在办理建房手续时,不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建房及农民接受咨询、设计、评估、代办等服务收取费用行为,不存在变换形式、变换名目向建房农民收取费用的做法,也不存在其他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3、一事一议筹资严审核、财政奖补政策执行基本规范。

建立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方法,加强对“一事一议”筹
资筹劳的监管,坚持群众急需、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的原则,实行上限控制,认真审核把关,切实做到村议、乡审、县批、市备案。

不存在超范围议事、超标准筹资和平调挪用筹劳资金等现象。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基本规范。

各乡镇及县
级相关部门对农村中小学校已全面实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已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保险、补课、校服、教辅资料等服务性收费在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全部由相应的服务机构直接办理和收取费用,不存在强制学生购买保险、强制收取补课费、校服费以及强制订阅杂志、学习资料等行为。

对生猪养殖户、林木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办事程序基本规范。

不存在违反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乱收税或搭车和变相收取其他费用的现象,也不存在摊派报刊杂志等做法。

5.修建通村乡公路未向农民或村集体摊派集资款。


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在修建村通乡公路时,一贯坚持村民自愿捐款的原则,不存在强制摊派农民出资出劳的行为,也不存在向村集体摊派或变相摊派集资款的做法。

6.未发现其他乱收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加
重农民负担的行为。

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通过自查,未发现水利、交通、卫生、计生、供电等部门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

二、采取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是成立了以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农业局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教育局、民政局、建设局、农机局、水务局、畜牧局、全县26个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为成员的涉农乱收费治理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局纪检室,具体负责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总结和提高。

二是及时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入治理涉农乱收费的相关文件,明确各单位治理范围,要求各单位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按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报表及总结。

(二)清理核查,深入治理。

各单位在接到治理通知后,积极组织人员开展清理核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建立治理涉农乱收费的相关制度及长效机制。

(三)强化教育,提高素质。

以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为契机,在全局农业系统内开展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切实树立一支风清气正的农业干部队伍,为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今后努力方向
1、涉农乱收费是关系民生的大问题,我们将继续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做好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坚决维护农民切身利益,治理农村乱收费行为,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2、进一步强化减负工作重要性的宣传。

减轻农民负担是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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