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漳湾油库码头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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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漳湾油库码头改造工程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漳湾油库码头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
52.67
37.99万吨,装卸货种主要为汽油和柴油。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趸船、引桥、撑杆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码头上装卸设施,消防、供电、照明等设施。
设计代表船型为2000吨级油船,本项目建设使用原有岸线,不存在填海、疏浚等工程内容。
工程总投资622.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4.2万元,占总投资2.3%,施工期约7个月。
本项目为漳湾油库的配套码头,给排水系统、动力系统、消防系统、供电、通讯、污水处理设施及海上事故性溢油应急防范措施等公用辅助设施将依托后方的库区。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4.1.1。
2 主要环境问题
2.1 现有工程主要问题
(1)雨、污分开收集,但未完全分流排放,排放口位置不明确;罐区含油污水经三级隔油池处理后排放雨水沟。
(2)目前,油库内的生活污水仅经化粪池处理,难以达标排放;含油污水经三级油水分离池处理后不能稳定达标排放。
(3)排污口未进行规范化建设。
2.2 本工程主要问题
(1)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
施工期最主要的环境影响为:墩台改造中混凝土预制、砼锚预制过程排放的废水对附近海域水质环境和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船舶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对海域环境的影响;施工作业过程对空气环境和噪声环境的影响等。
(2)营运期主要环境问题
营运期可能产生的影响包括:码头区生活污水、到港船舶生活污水、舱底含油污水对附近海域水质及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码头装卸作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无组织排放的烃类废气对空气环境的影响;事故风险对海域水质环境、海域生态环境和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码头生产、生活垃圾等的影响。
3 工程环境影响
3.1 海域水环境
3.1.1 海域水环境保护目标
海域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福屿岛以内的漳湾港海域。
海域环境保护目标为评价区内的海域水质。
敏感目标主要包括田岐湾滩涂养殖区(W 0.67km),西坡塘围垦养殖区(SW 2.1km),云淡滩涂养殖区(NE 1.69km)。
3.1.2 海域水环境质量现状
(1)水质环境
本次布设的3个测站 pH值、DO、COD、活性磷酸盐、无机氮、石油类、硫化物、阴离子洗涤剂、铅和铜均能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二类标准;挥发酚全部超二类标准,最大超标倍数1.2,出现在X3站位大潮期低平潮时。
收集到厦门大学布设的6个测站pH值、DO、COD均能符合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均出现超标问题,超标率分别为100%、83.3%、33.3%,其中以无机氮最为严重,活性磷酸盐次之。
周边养殖废水的排放和沿岸居民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海是
导致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超标的主要原因。
工程海域为漳湾港区,来往船只跑、冒、滴、漏以及部分泊位含油废水直接排放或未达标排放,是造成工程海域石油类超标的主要原因。
(2)沉积物环境
评价海域各站位有机碳、硫化物、石油类、镉、铅、汞和砷均能达到《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2002)第一类标准,铜和锌部分站位超一类标准,超标率均为40%,最大超标倍数铜0.45倍,锌1.12倍,但可以符合第二类标准要求。
评价海域部分区域已受重金属铜和锌的污染,应引起有关部分的高度重视。
3.1.3 海域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质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废污水主要是施工生产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船舶含油废水。
由于施工属短期行为,在采取一定的环保措施,确保施工生产废水处理达标排放,同时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管力度,则工程施工期废污水的排放对受纳海域三都澳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
基于漳湾码头与后方漳湾油库废水产生和处理的不可分割性,为此,本评价将统筹考虑漳湾码头和油库对工程海域水环境的共同影响。
营运期,污水正常排放情况下,涨、退潮期时,排污口周围石油类浓度增量最大值为0.0005 mg/L,占标准值1.0%,叠加上排污口石油类背景值0.027mg/L,则排放口周围海域中的石油类浓度最大值为0.0275mg/l,可以达到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与现状相比较,运营期石油类污染源强增加很小,为此,其浓度增量与技改前基本相当。
技改后,当含油污水经一体化油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一级标准后排入工程海域,石油类增量很小,对工程附近海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污水事故排放情况下,高、低平潮时,以排污口为中心,半径分别为1100m和2200m的半圆弧面,面积分别为1.90km2和7.60km2的范围内石油类将超过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涨、退潮期时,排污口附近顺涨、退潮长13km,宽100m,面积约2.6km2的范围内石油类浓度将超过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对此范围内西坡塘围垦养殖区、田岐湾滩涂养殖区和漳湾红树林生态保护区将造成污染影响。
本着污染
预防原则,本项目应加强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水的达标排放,杜绝出现事故排放。
(2)沉积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污水主要是施工生产废水。
废水经处理后排放,由于污染物排放量较小,污水成分较简单,且施工期较短,对海域水质的影响都不大,对沉积物环境基本上没有影响。
此外,施工中只要加强管理,并将施工生活垃圾和施工废弃物及时处理,避免直接排入海域,工程海域沉积物的质量基本不受影响。
工程营运后,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进入排污管道由拟设的排污口排放,对排污口附近海域的海水水质影响较小,由于本项目污染物简单,不排放金属污染物和硫化物,对底质的重金属和硫化物影响小,同时拟设排污口紧临一水道,水动力条件好,能较快将污染物降解、稀释和扩散。
因此,本项目对排污区海域的沉积物质量的影响较小。
3.1.4 污水防治措施
施工期:
(1)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后的废油(包括擦油布和棉纱),必须集中回收处
理,不得将废油(布)乱倒乱放。
含油污废水应集中处理,不得直接排海。
(2)严禁将施工过程中的砂土冲洗和混凝土搅拌产生的废水以及混浊泥浆等
直接排放入海,必须经临时沉淀后有组织排放。
(3)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禁止生活污水不经处理无序排放。
生活污水
纳入库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4)施工船舶产生的舱底含油污水不能随意排放,必须自行配备油水分离器
处理达到《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表1中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后方
可排放,未配备油水分离器的应设置油污储存舱(或容器)集中
到岸上,由海事局认可的接收单位接收处置。
(5)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合同中明确施工废水100%达标处理的条款及相应的处罚措施。
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废水管理和处理计划,不允许随意排放。
营运期:
(1)建设处理能力为10m3/h的一体化含油污水处理设施用于处理含油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库区绿化浇溉,不外排。
(2)码头投入运营时应做好油库污水管网的改造,配套污水排海管道,建设规范化的排污口。
3.2 海域生态环境
3.2.1 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海域环境保护目标为评价区内的海域自然生态、渔业资源和养殖生物。
敏感目标主要包括:田岐湾滩涂养殖区(W 0.67km),漳湾红树林生态保护区(SW 0.85km),西坡塘围垦养殖区(SW 2.1km),云淡滩涂养殖区(NE 1.69km),荷屿贝类增殖区(NE 4.92km),荷屿围垦养殖区(NE 4.04km),大洋滩涂养殖区(NE 4.33km)。
3.2.2 海域生态环境现状
(1)叶绿素α
调查海域小潮期表层叶绿素a的含量范围为0.56~1.20μg/L,大潮期表层叶绿素a的含量范围为0.22~1.03μg/L,各站大、小潮及各层叶绿素a的含量整体
相差不大。
均低于福建省近岸海域叶绿素a的年平均水平(1.56μg/l)。
(2)浮游植物
本次调查浮游植物具有丰富度、多样性指数和均匀度均较低,优势度高的特点。
多样性指数(H')范围在1.0785~2.694之间,平均1.720,除ZW05站多样性指数>2外,其余各站多样性指数均<2,其中ZW01站多样性指数最低。
均匀度的范围在0.210~0.750之间,平均0.395,其中ZW02站均匀度最高,ZW06站最低。
优势度的范围在0.673~0.808之间,平均0.728,其中ZW03站优势度最高,
ZW04和ZW06站最低。
(3)浮游动物
工程附近海域浮游动物各测站生物量波动范围在58.0mg/m3~342.0mg/m3之间,平均生物量为162.0mg/m3。
监测海域浮游动物生物量的平面分布以ZW03和ZW06站最高,为342.0mg/m3,ZW05站最低,仅58.0mg/m3。
工程附近海域,各测站浮游动物的多样性指数值和均匀度平均值分别为2.471和0.589,区间分别在1.235~3.864和0.394~0.758之间波动,浮游动物多样性指数值和均匀度最高值均出现于ZW06站。
(4)底栖生物
项目区潮下带底栖动物平均总密度为51.28个/m2。
密度组成以多毛类占优势,为26.57个/m2,占总密度的51.81%;其次是甲壳动物,为14.71个/m2,占总密度的28.68%;软体动物密度居第三,为8.86个/m2,占总密度的17.28%;再次是棘皮动物和其它动物,密度分别为0.71个/m2、0.43个/m2,仅占总密度的0.84%、0.57%。
项目区潮间带底栖动物平均总密度为89.11个/m2。
密度组成以甲壳动物和多毛类为主,分别为为36.11个/m2和36.00个/m2,占总密度的40.52%和40.40%;余下是软体动物,为17.00个/m2,占总密度的19.08%;没有采到棘皮动物和其他动物。
3.2.3 海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内容包括旧浮码头的拆除、码头水工项目及陆域墩台改造等,其中浮码头拆除采用拖船运至工厂拆除,钢制趸船、引桥、撑杆等均在造船厂制作,运至现场吊装。
现场施工主要包含墩台改造中混凝土预制,砼锚预制,施工内容少且时间短。
因此,该项目在施工期海域生态影响基本没有。
营运期,污水经处理达标排放,对海域生态的影响不大,但可能导致生态环境的慢性恶化;若事故性排放则会对项目区周边较小范围内的水生生物造成急性中毒,产生一定影响,对田岐湾滩涂养殖区、漳湾红树林生态保护区影响不大。
3.2.4 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
(1)对鱼类产卵和仔鱼生长明显影响的施工应尽可能避开6~7月。
(2)施工作业会对生物栖息地造成的短时间破坏,应限制在施工范围,防止不可恢复的破坏和影响,同时避开作业区内底栖生物、鱼类的产卵密集期,浮游动物的快速生长期,鱼卵、仔鱼、幼鱼的高密度季节进行作业。
营运期:
(1)加强库区和码头运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污染源。
坚决杜绝污染事故特别是人为溢油事故发生,投入必要的资金、人员,建立对突发性溢油事故的应急队伍、应急措施和配备应急器材。
(2)严格禁止向海域倾倒各种垃圾和排放未达标的含油废水,以及其它有害有毒废水。
加强排污口水质监测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排污情况。
(3)建议建设单位与渔业有关部门协商,规定在排污口附近用海范围内海区不允许进行张网捕捞或网箱养殖等渔业生产。
3.3 环境空气
3.3.1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环境保护目标为周边的田螺自然村(SW 0.74km),雷东村(SE 1.36km),确保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划要求。
3.3.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评价区SO
2、NO
2
、TSP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范围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田螺村、雷东村非甲烷总烃均未检出,厂界非甲烷总烃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0mg/m3),表明项目所在地空气质量良好。
3.3.3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
施工期影响环境空气的污染物主要是施工场地的扬尘和逸散尘,其次是施工车
辆、施工机械和施工船舶排出的含NO
、CO、THC等尾气。
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会产
2
生一定的影响,但影响较小;田螺村因位于进库道路沿线,将受到道路扬尘的一定影响;施工期机械及车船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营运期
项目运营后,除NW风向下NMHC厂界浓度有所降低,其他预测风向下厂界浓度均有增加,但增加量不大,NMHC各厂界和敏感点落地浓度均能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油库运营过程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对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油罐区卫生防护距离为50m,汽车装卸站台为200m,从周边环境看,漳湾油库最近的田螺村距离项目所在地约740m,处于卫生防护距离之外,漳湾油库运营过程产生的烃类废气对村民生活环境影响不大。
3.3.4 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
加强施工区的管理,建筑材料的堆放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干燥天气,对散料堆场应采用水喷淋法防尘;汽车运输砂土、水泥、碎石等易起尘的物料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的完好运行,既节约能源又可减少污染的产生;加强施工船舶和施工车辆的合理调配,以减少尾气的排放。
(2)营运期
在落实现有工程采取的措施和在建工程提出的措施基础上,本次工程建议输油管线及工艺设备采用高效密封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避免设备故障或操作失误造成的跑、冒、滴、漏,以减少有害挥发气体进入大气中;加强作业管理,配备一定的人员防护用具,尽量减少蒸发气体对人员的影响。
3.4 声环境
3.4.1 声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保护目标为油库周边的田螺自然村(SW 0.74km),雷东村(SE 1.36km)。
3.4.2 声环境现状
厂界各测点昼间均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Ⅱ类标准,夜间除了1#测点略超Ⅱ类标准外,其余测点均能达到Ⅱ类标准;油库
宿舍区、田螺村居民区昼间和夜间环境噪声声级均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3.4.3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
施工场界噪声一般可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规定的要求。
由于施工场地周围200m没有居民,因此码头施工建设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影响很小,施工现场的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田螺村与雷东村基本没有影响;但进库公路两侧的居民在施工期间将受到运输土石方的车辆交通噪声的影响。
(2)营运期
项目运营后,整个库区及码头西面厂界、东面厂界、南面厂界噪声昼、夜间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Ⅱ类标准;北面厂界噪声昼间能达到Ⅱ类标准,夜间略有超标,但由于北厂界外没有声敏感点而影响不大。
由于码头前沿及在建工程新增噪声机械设备距离附近的的田螺村和雷东村距离在700m以上,中间有山体相隔,噪声对田螺村和雷东村产生的影响不大。
因此区域敏感点声环境基本保持现状,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3.4.4 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
选择性能良好的新型高效低噪设备,日常应注意对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使各种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
时间,避免在夜间22:00至次日6:00进行打桩、混凝土搅拌等高噪声作业,确需施工,应向当地环保局提出申请,获准后方能在指定的日期内进行施工,并予以公告。
(2)营运期
在落实现有工程采取的措施和在建工程提出的措施基础上,本工程噪声控制以控制噪声源为主,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运行期应注意维护与保养,避免非正常运行的噪声。
对船舶加强管理、限制鸣号。
3.5 固体废物处置及影响分析结论
(1)施工期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因施工量小固体废物产生量不多,在施工过程应做好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避免起风引发的扬尘影响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运输过程车辆要加盖,严禁沿途散落。
经过采取措施,可将施工固废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2)营运期
本项目油库和码头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罐底渣、隔油池的污泥、拆卸发油台清洗过程产生的清洗油水混合物和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产生量为9t/a,罐底渣4t/a,油泥10t/a。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
罐底渣、含油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其危险废物编号为HW08,应设置暂存场所,场地地面应水泥硬化,同时应设置防雨防渗漏设施,由福建省实华石油物资装备有限公司接收,最终交由处置协议单位—福建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予以安全处置。
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3.6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码头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船舶运输油品的溢油事故和码头作业区油品泄漏火灾爆炸事故。
其中溢油事故考虑两种情况,其一,考虑油轮进港时,在口门温福铁路田螺大桥处,与大桥桥墩相撞溢油;其二,码头前沿装卸过程输油管破裂溢油。
本项目一旦发生泄漏产生火灾,主要会对装卸油品泄漏处附近产
生较大损害,特别是近距离有部分操作工将处于Ⅰ级损害范围内。
码头发生爆炸时,其A级损害级别最大影响范围在167米以内,主要是对船舶船员和码头工作人员造成危害,可得出该类事故的风险值为1.5×10-6/a,低于化工行业风险统计值8.33×10-5/a。
一旦发生溢油事故时,虽然对海水水质不会造成长期影响,但在溢油发生后初期对海水水质的影响是巨大的,进而将导致评价海域的海洋生态和海水养殖业遭到重大影响和破坏。
船舶油品溢油事故的风险概率为9.36×10-3次/年。
①田螺大桥附近发生溢油事故时,当溢油量为200t时,海水中油污水团中心浓度超过第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持续时间达30个多小时,最大超标面积40.524km2;一个潮周油膜最大扫海面积可达15.59km2。
若在高低潮和涨急时发生,均是在无风条件下溢油范围最大;若在落急发生,则SW风条件下溢油范围最大。
根据油膜迁移扩散轨迹图可以看出,若在田螺大桥附近发生溢油,在不同潮时各风况下,将对漳湾红树林生态保护区、荷屿贝类增殖区、田岐湾滩涂养殖区、云淡滩涂养殖区、荷屿围垦养殖区和大洋滩涂养殖区等造成污染。
②码头前沿发生溢油事故时,当溢油量为100吨时,海水中油污水团中心浓度超过第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持续时间达26小时,最大超标面积24.5km2;一个潮周油膜最大扫海面积可达9.57km2。
若在高潮和落急时发生,均是在无风条件下溢油范围最大;若在低潮时发生,则在SE风条件下溢油范围最大;若在涨急时发生,则在大风条件下溢油范围最大。
根据油膜迁移扩散轨迹图可以看出,若在码头前沿发生溢油,在不同潮时各风况下,将对漳湾红树林生态保护区、田岐湾滩涂养殖区、云淡滩涂养殖区等造成污染。
综上所述,一旦发生船舶溢油事故,其造成的后果是很严重的,码头要应加强事故防范意识,配备必要充足的围油栏、消油剂等溢油应急设备,同时与后方油库统筹制定好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以降低风险影响程度和影响后果。
4 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4.1 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属交通运输港口工程类型,属于旧码头的改造工程,码头规模为2000吨级泊位,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及有关产业发展导向政策等文件,相关产业政策所限制发展和淘汰的产业之列;基本符合交通部《2001~2010年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政策及产业发展序列目录》(2001.2.20)和《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战略目标》(2001.11.19),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及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
4.2 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的选址符合《宁德市海洋功能区划》(2006年修编)、《宁德港总体规划》(2005年编制),与《环三都澳区域发展规划》(2008~2020年)相协调;本项目在旧码头原址改造,交通、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条件已具备,可满足本项目的建设需要,选址合理。
4.3 清洁生产水平
本项目在技术工艺、设备尤其是过程控制等方面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在总体上
能够达到清洁生产的要求,建议本改造项目建成后进行全面清洁生产审核,并建立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以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4.4 达标排放
(1)污水达标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将纳入拟建后方库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含油废水采用“隔油+气浮+油水分离”的方法处理,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
(2)废气达标排放
油品装卸、储存过程挥发损失所排出的烃类废气(NMHC)无组织排放,经大气扩散后油库及码头厂界外非甲烷总烃浓度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符合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后,北面厂界噪声昼间能达到Ⅱ类标准,夜间略有超标;其余厂界噪声昼、夜间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Ⅱ类标准;田螺村和雷东村声环境基本保持现状,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建成后,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可送福建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安全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可基本实现零排放。
4.5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0.453t/a,石油类≤本项目的污染物总量控制为:污染物允许排放量COD
cr
0.023t/a,工业固废物零排放;由于新增的排放量很小,完全可由当地政府进行调配。
4.6 公众意见
公众基本认为本项目建设是必要的,多数公众认为该工程建设对本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是有利的。
本项目建设公众支持率较低,33.9%的公众支持项目建设,47.5%的公众因对工程不甚了解或该工程建设对其不造成影响未表示支持与否,18.6%公众反对该工程建设。
对公众关心的油库运输车辆带来的道路粉尘、营
运期海水污染等问题,在项目可研及本评价中都已考虑提出了有效的防治措施。
希望建设方能够加强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保护,结合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要求,环境保护措施应落实到位,加强环境管理,将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5 主要环保对策措施与建议
5.1 主要环保对策
本项目许多设施依托后方陆域库区,与库区技改工程存在很多衔接问题,因此本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时,应与库区工程同步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主要内容见表5.1。
5.2 与油库技改工程的衔接关系
漳湾油库技改工程(在建工程)与本项目建设基本同期进行,而码头的供、排
水系统、动力系统、消防系统、供电、通讯、水污染防治设施及海上事故性溢油应急防范措施等又依赖库区工程,因此两者存在许多衔接关系。
主要如下:(1)本码头的供、排水系统、动力系统、消防系统、供电、通讯等公用工程依托库区,库区技改工程设计时应考虑到码头的需要。
(2)本码头水污染防治设施依赖库区工程,因此,库区新建污水处理装置建设必须先于本工程前完成。
5.3 建议
(1)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不断完善《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漳湾油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处理突发性事故的应急队伍,配齐应急设备,加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当地人群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