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高校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学高校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保障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 号)、《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X办发〔2016〕73 号)、《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X教科〔2017〕5 号)等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横向科研经费是指学校与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开展科研合作,以市场委托方式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性质的经费,以及学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并以合同方式获得的项目经费。

具体形式包括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委托开发、规划设计等。

第三条横向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横向经费的使用按照“谁投入、谁负责”的原则,学校根据委托单位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合同进行管理。

第四条学校禁止个人私自利用职务成果和学校的仪器设备等资产对外承接横向科研项目并收受经济利益,违者将给予相应处分,造
成经济损失的由个人承担,触犯法律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管理机制
第五条科技处是学校横向科研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合同管理,建立横向科研项目台账;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核定横向科研经费的类型, 审核科研外协费的拨付,跟踪合同经费到位、拨付情况;办理技术合同登记(含申报政府主管部门登记)和技术收入的核定;负责组织或协助开展项目验收;协助财务处做好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审核、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第六条各学院(部)是横向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对横向科研活动及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承担监管责任。

各学院(部)应根据科研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为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配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合同、资产及耗材管理等,监督项目执行。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是横向科研活动的实际组织和实施者,对合同履行承担直接责任,并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承担完全责任,接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和学校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立项与入账管理
第八条项目经费到账后,项目负责人持合同原件、经费到账凭证、《X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登记表》等材料至科技处办理立项手续。

立项后,财务处根据科技处开具的《立项经费下达通知函》办理项目经费入账手续。

第四章经费预算及使用
第九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原则上应在合同中体现。

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执行,合同报科技处备案;合同中没有约定的,采用预算制进行管理,在立项时提交预算表,并报科技处备案。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合同任务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第十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到账后,提取到账经费的 3%作为管理费上交学校,提取到账经费的 2%作为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科研管理费,按照《X学院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人文社科类项目提取到账经费的 2%作为资源占用费(水电费),自然科学类项目提取到账经费的 4%作为资源占用费(水电费)。

第十一条横向科研项目必须进行经费预算。

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仪器设备费、材料费、差旅费、外协费、加工费、通讯费、业务
费、人员经费、水电费、税费等,其中:
1.人员经费预算(包括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不得超过项目到账经费的 30%。

2.外协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合作(协作)单位、合作(协作)费用执行,原则上不得更改合作单位,转拨经费须经学校批准,并附合作协议和合作单位证明,方可转拨。

第十二条科研经费报销。

一次性开支在 0.5 万元以下的(含 0.5 万元),由项目负责人审批,开支由项目负责人经手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0.5 万-2 万元的(含 2 万元),经项目负责人签批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2 万-5 万元的(含 5 万元)经上述程序后,经科技处签批、财务处审核后,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5 万元以上的,经上述程序后,报校长审批。

大额资金支付按照《X学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办理。

报销时需提供相关会议纪要。

第十三条项目负责人应依法依规使用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项目预算(或合同书)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使用经费。

不得擅自调整外拨经费,不得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合同、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不得通过虚构测试化验内容、提高测试化验支出标准等方式违规开支测试化验加工费。

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擅自截留、挪用、侵占、骗取横向科研经费;禁止利用横向科研经费为小团队牟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用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支付各种罚款、捐款和赞助;禁止利用横向科研经费参股或参与投融资活动;严禁将横向科研经费转拨、转移到利益相关的单位或个人;严禁在横向科研经费中报销个人家庭消费支出;严禁设立“小金库”。

第五章财务决算与结余经费管理
第十四条所有项目都应按项目合同规定的时间结题。

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应在三个月内向科技处提交项目结题资料,并填写《X学院横向科技项目结题登记表》,办理结题手续。

第十五条项目结题后,结余经费使用可选用以下两种方法之一:
1.项目结题后,横向经费的结余部分可由项目团队根据工作内容和合同约定自主安排用于相关科研业务活动支出。

2.项目结题后,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对结题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课题组可申请发放结余经费 80%(含税)的绩效奖励,20%上交学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