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法治课讲稿:法律伴我行,我伴法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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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伴我行,我伴法成长
分为四部分:
一、法律与我们的衣食住行一样,是生活中的一部分。

二、错误、一般违法、犯罪的区别。

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远离犯罪。

四、犯罪后受到的惩处,以及付出巨大的代价。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今天,坐在这里,看到同学们一张张朝气蓬勃的脸庞,我想起了自己的高中时代。

我和同学们一样,坐在宽敞的教室里,如饥似渴的学习文化知识,为能够考上一所好的大学而努力。

当时的我和同学们一样,对法律的概念还很陌生,似懂非懂、懵懵懂懂。

知对错、晓荣辱,但是不知道何为违法与犯罪。

经过大学四年系统的法律专业学习以及多年的律师执业生涯,今天我回到学校,和同学们交流法律问题,希望同学们认真听,不仅仅是因为我难得来一趟,更重要的是所讲的内容均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时间不长,大约40-50分钟,从学生时代走来,当然知道这段时间是注意力集中黄金时间段。

也希望同学们能把本次讲座中的某句话或者几句话记在心里,引导同学们健康成长。

一、法律与我们的衣食住行一样,是生活中的一部分。

说到法律,大家可能会想到庄严的法庭、英姿飒爽的警察、义正言辞的检察官、能言善变的律师甚至是血腥惨烈的犯罪现场……总之感觉法律距离我们非常的遥远。

其实不然,我们的生活、学习每一个小的细节都在法律的规划与调整范围之内。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主要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劳动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等,这些法律法规调整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比如你去超市买块橡皮,那么你与超市之间就形成了一个买卖合同关系,你们之间的买卖行为会受到合同法的调整与保护,如果你发现橡皮的质量不合格,你可以要求对方按合同法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你早上帮同学买个早饭,那么你们之间就形成了一个委托代理关系,就会受到民法通则相关条款的调整与保护;你周末放假坐公交车回家,那么你与公交公司在事实上就成立了一个运输服务合同,如若在乘车期间受伤,那么你就可以按照合同法或者是侵权责任法向公交公司索赔;你和同学玩闹,结果因言语不合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同学受伤,那么你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有可能触犯了我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面对牢狱之灾……那么同学们,法律是什么呢?有的同学可能会说,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产物,是统治阶级维护自身统治和利益的工具。

同学们的答案很标准,但今天我要给同学讲述一下法律的简单含义,对我们社会大众来说,法律没有那么复杂,法律就是调整我们人与人之间的行为准则,是我们用以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是国家用以惩治违法犯罪分子的手段。

二、错误、一般违法、犯罪的区别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对一个人的行为进行评价,比如会说这个人的行为是错误的、或者说这个行为是违法的,那个人的行为是犯罪行为,那么错误、违法、和犯罪之间有什么不同呢?说起错误的行为,大家肯定很容易就理解,作为一名高中生,大家对客观的对错肯定都有了正确的认识,错误的行为用通俗的语言讲就是不好的行为或者是不对的行为,是不被大家所认可和接受的,比如旷课、不完成作业、上课迟到等这都是典型的错误行为。

而对于犯罪与违法,常常有很多人认为违法就是犯罪,其实违法和犯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违法是指一切违反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为,其外延极为广泛。

而犯罪则必须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犯罪的规定,必须具备以下特征:第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

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

第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

也就是说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同时是触犯《刑法》规定的行为,才构成犯罪。

第三,犯罪必须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只有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才被认为是犯罪。

上述特征是确定任何一种犯罪必须具备的缺一不可的条件。

《刑法》同时还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这就说明,行为的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的程度是区分违法和犯罪的界限。

给大家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某人盗窃他人财物10000元,那么他就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的规定,有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但是一个人如果仅仅盗窃了1000元,那么从刑法角度讲,他是不构成盗窃罪的,因为我国现在对盗窃罪认定的起刑点是2000元。

那么盗窃1000元的行为就仅仅是一个违法行为,因为与盗窃10000元相比,他的社会危害性明显要小,还没有达到刑罚处罚的严重程度,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你可以高枕无忧,因为你这是个违法行为,你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惩处,会被公安机关给予拘留及罚款等处罚。

那么可能有同学就会想,那一个行为人如果每次盗窃的数额都低于2000元,岂不是她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了,其实不然,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多次盗窃的(三次及以上),不管你每次盗窃的数额是多少,都按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定罪处罚。

说到犯罪,我再给大家普及一下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

我们高中的同学大多是15周岁至
18周岁左右吧?有的同学可能要问:对我们这么大的学生来说,如果触犯了法律是不是都要受到刑事处罚呢?那么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处罚都有哪些规定呢?我国刑法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又规定了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

但是同时又规定,对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时候,可以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所以,并不是说,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就可以为所欲为,无所约束了。

同时我在这里说明一下,现在中国实行的户籍档案制度是非常严格的,如若你受到过刑事处罚,这项纪录将会跟随你一辈子,对你以后的求学、求职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而且如果你曾经受过刑事处罚,那么你以后就不会被允许入党、参军和考公务员等公职人员等,确实不同程度影响一生,甚至会对你家庭的其他成员也产生影响。

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远离犯罪。

高中时期,是一个人人生观和价值观成型的重要阶段。

这个时期的学生明显有两个特点:一个是排斥心理强,对正统的思想教育容易有逆反态度,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诱惑与鼓动,自制力差;二是主体意识强,以自我为中心,容易产生自满自负情绪,追求标新立异与同龄人之间的认可。

所以说在高中时期,同学们一定要注意自身的修养,时刻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学校纪律与家长的教导牢记。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切忌养成不良的习惯。

在工作实践中,我发现,很多未成年犯与他从小养成的不良习惯有着必然的联系。

小时候的不良习性如果不及时改正,对我们学生来说危害是极大的,因为以后很有可能发展成犯罪,成为犯罪的根源。

据我所知,现在的各中、小学都很重视培养学生的好习惯。

一个人的行为将改变他的习惯,他的习惯将养成他的性格,而他的性格又将决定着他的命运。

所以我们必须明白一个道理——是你的习惯决定着你的未来。

我在网上看到过一个讲述有关习惯方面的资料,资料里说:一种行为重复了若干次就会形成习惯,而一个习惯重复若干次就会形成一种观念,而一种观念在你脑海中出现若干次后就会成为一种信念。

可想而知,习惯对于我们来说,是多么的重要。

一个好习惯会让你终生受益,一个坏习惯却会让你终生遗憾。

在工作中我们有很多与青少年接触的机会,我们了解到,有些学生在不自觉中养成了一些不良的习惯,这些不良习惯看似平常,但其中却蕴含着潜在的危机,它会潜移默化的将青少年引向犯罪的道路,也容易使青少年受到不法行为的危害。

有这样一起抢劫案件,两名在校的学生为了满足个人的虚荣心,多次在校园里向低年级的同学索要钱财和学习用品,不给就拳脚相加,小同学都对他们敢怒而不敢言,大有校园雄霸之
势头。

后来天长日久,他们胆子也越来越大,最终因犯抢劫罪被判刑,受到了刑法的惩罚。

更可悲的是,有的青少年在犯了罪后,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因为学生身上一般也不带多少钱,都是家长给了一些零花钱。

所以每次抢劫学生时,有时只抢到几元钱。

有些抢劫案发生了,自己还无任何意识,三名被告人看到两个中学生在路上走,就上前跟两个学生要钱,在遭到反抗时,又用砖头和拳脚对被害人进行殴打,被害人害怕了,赶紧将身上的七元钱给了三名被告。

三名被告拿钱到游戏厅,又拿一元钱买了游戏币,开始玩游戏。

被公安机关抓到时,三名被告也承认自己的行为是不对的,但是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罪。

我国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是其他方法强行抢劫公私财物的,就构成了抢劫罪。

哪怕是抢了一元钱,只要是符合了抢劫罪的构成要件,那么都要按抢劫罪定罪处罚。

且抢劫罪的起点就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的无知带给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他们将为此付出大好的青春时光作为代价。

所以,不健康的心理和行为一定要从小杜绝。

同时,现在的未成年人很多都存在这样一种问题,因为在家里都是小皇帝、小公主说一不二,所以到了学校里也总是容不得别人有一丝的埋怨自己或者是批评自己的情形,稍有不慎就会恶意报复。

有这样一起校园伤害事件,被告人王某系高中二年级的一名学生,平时学习成绩非常好,在班级里名列前茅,又是班里的班长。

他和同学葛某平时是很要好的朋友,葛某从外地转学来到这所学校时,王某是葛某在这所学校里交的第一个好朋友,二人平时交往甚密。

一次开班会,老师组织同学们用纸条互相写出对方的缺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目的是使学生能够发现自己的不足,以便于今后改正。

同学葛某就写了几条王某的缺点,王某很生气,觉得葛某很不够朋友。

当天下课后,葛某因玩弄手中的水瓶子,将水弄洒在王某的书桌上,王某让葛某将水擦干,葛某笑嘻嘻地说:“我不擦能怎么的啊?”然后又用手拍了拍王某的头。

王某很生气,认为葛某不把他当朋友看,是故意和他过不去。

越这么想就越生气,他的拳头就凶猛地打到葛某的头上、身上,导致其重伤,留下身体残疾。

王某的梦想是考取北京外国语学院,他的学习成绩很好,本来是很有希望考取的。

可是现在,当他的同学正在紧张的迎接高考,准备向自己的理想发起挑战的时候,他却在法庭上接受审判,身陷囹圄。

也给葛某的家庭和亲人也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不但父母因此承担了巨额的经济赔偿,自己也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更与自己的理想失之交臂。

宣判后,王某深深的忏悔了自己的行为,可是一切都太晚了,葛某的健康再也无法挽回,王某也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这个案件对我的感触特别深,因为王某的不冷静,改变了两个花季少年的命运,甚至是两个家庭的命运。

试想一下,如果在王某和葛某发生矛盾的时候,王某能多宽容一点,再冷静一些,或是换另外一种
方式解决这个问题,可能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

同学们,听到这些案例,你们是不是也很有感触。

同窗数载,同学之间难免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矛盾,但终归都是一些琐事,彼此没有什么深仇大恨,道个歉也就心平气和了,如果非要逞一时的口舌之快,往往会使矛盾激化,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被害人可能会因此失去健康的身体甚至生命,被告人也因此失去人身自由,受到法律的严惩,这对双方来说都是巨大的伤害,谈不上谁赢谁输,谁胜谁负,实则都失败了。

因为这些经历会影响自己的大好前程,会给日后的生活留下阴影。

当你们走上工作岗位,回忆起上学时的时光,这份同学之间的友情是非常可贵的。

我们一定要珍惜这份友谊,互谅互让。

再就是,现在很多的同学痴迷于网络游戏,甚至到了食不甘味、茶饭不思的地步。

但是,作为一名未成年人,自身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还非常的孱弱,而网络游戏中充斥的暴力、血腥场面会对我们的世界观、人生观造成极大的扭曲,稍有不慎就会将我们引入歧途,荒废学业不说,甚至会使我们走上犯罪的道路。

同学们的心理还不成熟,容易模糊虚拟世界和现实生活的差异,这对我们同学的身心健康是极为不利的。

因网络诱发的犯罪事件也屡见不鲜。

中学生胡某在网吧玩一种暴力游戏,也就是我们常听到的网络用词PK,由于技术欠佳,每次都被别人撂倒,在一旁的一名少年也在玩同一种游戏,忍不住对其冷嘲热讽。

在网络上已经失去理智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挥拳向该少年头部击打,导致其当场死亡。

而胡某仍旧沉浸在暴力游戏中,真到警方赶到才如梦初醒。

惊呼:“我是不是杀了人了,我会不会坐牢?”从这个案例不难看出,胡某已沉浸在暴力游戏中失去理智,分不清虚拟网络和现实世界了。

有些玩过游戏的同学可能知道,在游戏中的人物一般都有好几条命,死了之后还可以重新活过来。

这些错误的引导使沉迷于网络游戏的青少年往往并不理解生命的可贵性。

我们要知道,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一旦死了,即便你有多后悔自己的行为,生命都是不能复生的,所以同学们一定要处事冷静,珍惜我们自己的生命,同时也珍惜他人的生命。

另外,学生经常出入网吧容易对网络游戏产生依赖性,也就是说有瘾。

开始是课余时间上网玩,后来就发展到旷课、逃学、夜不归宿、甚至辍学等。

使一些孩子过早的进入了社会,更多的接触了社会上的不良影响。

同时,作为一名中学生,心理发育不成熟,自控能力不强,辨别是非能力相对较差,好奇心又强,喜欢模仿,容易受一些不健康的文化制品的腐蚀而诱发犯罪。

所以我们中学生一定要引以为戒,远离这些不健康的东西。

XX监狱对XX籍青少年犯罪犯罪前学历统计分析,在押青少年犯超过95%为初中、中专以下学历。

青少年心理不成熟,情绪不稳地,在面临复杂问题时容易形成错误判断,导致错误的行为。

同时因为学历低,没有响应的生存技能,而且没有接受相应的法律教育,辨别是非能力
较低,容易受到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服刑人员金某,22岁,山东文登人,因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该犯从小受到《古惑仔》系列电影影响,幻想江湖义气,初中便辍学混迹社会,充当所谓“大哥”的爪牙,最终锒铛入狱。

同学们,你们正处在人生中最好的阶段,在家里有父母百般的疼爱,在学校有老师的谆谆教诲,所以同学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多读书,读好书。

人一生最系统读书的时间就是上学时期,以我自己的感触,上班后再读书的质量远不如上学时期,而且我希望同学们穷尽自己以及家庭的所能去接受高等教育,这不仅是学专业技能使然,同时为树立一生的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打下坚实的基础。

而且专业和技能学得越好,你的路就会越宽广。

同时希望同学们广交良友、交益友,不要结交不良的朋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古语,说明了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有多重要。

四、犯罪后受到的惩处,以及付出巨大的代价。

在我国,对刑事犯罪的处罚主要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的自由,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被判处管制的人如果未经相关机关的批准将不能行使出版、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也不能随便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管制的期限一般为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不超过三年。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一般是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拘役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拘役的期限一般为1个月到六个月,数罪并罚的不能超过一年。

有期徒刑大家可能了解的比较多,就是剥夺犯罪人一定期限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在监狱执行,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这个25年是2011年刑法修正案8刚刚改的,以前是20年。

无期徒刑就是剥夺犯罪人终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这个是比较严厉的。

再就是死刑,在我国死刑又分为两种,一种是死刑立即执行,再就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死刑立即执行这个大家比较容易理解,就是在法院判定生效后即对罪犯执行死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我国特有的一项死刑制度,是指在对罪犯判处死刑后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如果在这两年中罪犯表现良好,没有其他犯罪行为,两年后将自动减刑为无期徒刑,死刑就不再执行。

除以上五种刑罚外呢,我国刑法还规定了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附加刑罚,因为比较简单,我就不再赘述。

在我十几年的律师生涯中,我曾代理过多起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见证过许多未成年人在犯罪后留下的悔恨泪水,也目睹了太多因为未成年人犯罪而导致的人间悲剧,同学们,犯罪行
为害人害己,我在这里绝不是危言耸听,这是血淋淋的教训。

今年10月份,XX职业学院、XX交通学校、XX二中的数十名同学之间发生了一起聚众斗殴事件,在参与斗殴的数十名同学中,大部分都是和我们一样,还只是十六七岁的学生。

而整个事情的起因,也仅仅是因为五十元的借款,但就是这五十元借款引发的斗殴事件,造成了一人死亡、数人受伤的惨烈结果。

目前十几名未成年人被刑事拘留,等待法庭的审判。

同学们,一个十几岁的青春少年,就因为一时的义气用事,一时的哥们义气失去了自己的宝贵生命,这是多么惨痛的教训啊。

一个十几岁的生命,可以说人生才刚刚起步,才刚刚要进入人生中最美好的阶段,却就这样撒手人寰,如何不叫人惋惜,想想这位少年的父母,含辛茹苦养育了十几年的儿子突然死去,要承受一种怎样的悲伤?本来一个美好的家庭,经历了这样惨痛的事件后,会陷入一种怎样的沉沦?这都是让人不忍去想象的。

而本案中的另几名主要当事人,将无可避免地承受长期的牢狱之苦。

十几岁的少年,本是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的激昂岁月,却要从此面对寒冷铁窗孤苦悔过,当你昔日的小伙伴们在大学的校园里享受自己的青春、在社会上打拼自己的事业、在家中陪伴自己的父母、甚者组建了自己幸福的小家庭时,你却只能在冷清的牢狱中为自己曾经的一时冲动偿还代价。

十几年的牢狱,十几年都被关在一个只有巴掌大的监狱中,十几年不能回家看望自己的父母、十几年不能吃上一顿可口的饭菜、十几年与世隔绝不能踏入社会半步……同学们这将是一种怎样的磨难啊?当十数年后,当初的少年再重新踏入社会,他还如何再在这个社会中生存?同学们,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千万不要因一时的气愤而做出悔恨终生的事情。

据了解,在我们青少年学生当中,在一些学校的学生当中,也有拉帮结派,讲哥们义气,一人有事,便邀约多人与对方打群架斗殴,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

我们选择这个案例来教育大家,目的是要警示同学们,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是违法的,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

像该案中帮忙型的违法犯罪也是时有发生的。

俗话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世界需要热心肠。

人在社会中生活,是需要互相帮助的。

同学之间,朋友之间有事互相帮忙,本乃人之常情,也是无可非议的。

但是,不问是好是坏,不问青红皂白,乱帮一气,不行,那是要出问题的。

因此,同学之间,朋友之间,要请帮忙,一定要三思而后行,是好事,就积极主动热情地,用心地去帮;是坏事,违法的事,甚至是犯罪的事,不仅不能帮,而且要劝阻,制止,举报。

如果不分是非曲直地乱帮忙,就会越帮越忙,还可能把自己和同学、朋友都帮进牢房,害人害己。

看见同学之间,朋友之间发生争吵、矛盾时,要努力从中斡旋、劝解,促进双方互谅互让,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消除隔阂,化解矛盾,切勿火上浇油,激化
矛盾。

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诱惑,面对社会上随时可能发生的各种诱惑,我们青少年如何把握自己,如何选择正确的道路,这是一个考验意志的过程,是一个磨炼性格的过程,也是一个认识自我的过程,更是一个塑造人生的过程。

我相信,在我们聪明的学生面前,没有什么诱惑是不能抵制的,没有什么弱点是不能克服的,没有什么恶习是不能改变的。

中学生的犯罪类型主要是以下三种,哥们义气型、交友不当型、口角冲动型。

同学们,尤其是男同学可以比照自己的性格、平日的习惯,引以为鉴,修正自己的缺点,远离犯罪。

同学们,你们正在成长,有很多事情需要你们去学习,希望你们能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在做一个守法公民的同时也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法律既会保障你的合法权利,也会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同学们一定不要触犯、违犯法律,害人害己。

愿同学们都能把握好自己,把握好前进的方向,等待你们会是更美好的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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