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城市低保工作调研建议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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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城市低保工作调研建议的调研报告范
文
当下城市低保工作调研建议的调研报告范文
在经济发展快速的今日,报告的运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留意逻辑的合理性。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当下城市低保工作调研建议的调研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当下城市低保工作调研建议的调研报告1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国目前社会保障体系的最终一道防护网,它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切和照看。
我区自20xx年全面推行低保政策以来,为保障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减轻政府压力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起到了主动作用。
但在详细操作中还存在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就当前城市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谈些粗浅的看法。
一、问题
1、对象收入的难以确定。
进入城市低保,一个最硬性的指标就是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作为审核部门的街道居委会和民政部门,只要申请对象供应了相关的收入证明,就可以此作为进入低保的依据。
而事实上,由于目前城市居民就业的多样性和隐藏性,对象的实际状况是很难驾驭到的,假如他们通过隐报、瞒报等手段掩盖自己的实际家
庭收入,审核部门无法鉴别,特殊是一些用人单位缺乏社会责任感,他们为给申请对象大开便利之门,可以毫无顾忌地随意开出一张与实际收入不相符的收入证明,不受任何约束,审核部门也奈何不得。
所以,我认为,申请对象收入的难以确定,势必给低保工作带来“错位”,即不该进来的进了,该进的有可能还在门外。
2、有“进”无“出”的现象严峻。
低保工作是一项动态管理,理应随着低保家庭经济条件的改变而改变。
经济条件未好转的,尚在低保范围的,应接着享受低保,经济条件好转的,超过低保标准的,理应退出低保。
这才能让低保金真正起到对困难群体的救剂作用,而不是演化成一种带有“工资性”、“福利性”的收入。
我区自推行低保政策6年以来,进入低保的人源源不断,每个月都有肯定数量的新增低保户,但退出低保的人,除个别退休及死亡的,几乎没有其他退出人员,出现了有“进”无“出”的现象。
而正是这一现象,给正在享受和还没有享受到低保的人造成一个事实:低保是一个“保险箱”,一旦进入低保,就可以终身享受。
于是,人人都想吃低保,人人都争着吃低保,低保成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零花钱”、“水果钱”,低保队伍也随之一每天地壮大,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缘由就是我们现有低保工作程序中,缺少一个事后跟踪再审核制度。
3、人员不足难以提凹凸保工作质量。
低保工作的程序是:本人申请、社区居委会入户调查、社区评议、街道入户调查并评议、民政部门审核,经三审核三公示,从这些程序
来看,大多数工作都落在街道社区,工作量最多、难度最大的是入户调查,由于社区居委会担当着大量的行政事务工作,工作人员只有4—5名,街道也只有2名民政助理员,很难抽出足够的时间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他们往往是走马观花似的到对象家中了解些诸如家庭人口、家庭摆设、住房等表面状况,至于家庭收入、健康状况等进一步的取证,一般是听之任之,无暇深究,严峻影响了低保工作质量。
另外,人员的不足,对于开展事后再审核工作几乎成为不行能。
4、部门的不协作使低保工作时时断路。
低保工作是一项全社会的工作,是民生工程。
虽说目前低保工作由社区街道民政负责,但低保工作的性质确定了离不开相关部门的大力协作,文秘站-中国最强免费!如工商、房管、劳动、医院等部门。
我们曾接到举报,某某低保户几年前就买了贫困房的柴火间,我们到房管部门调查,却遭到该部门领导的拒绝,理由是:侵扰隐私权。
无奈,此事也就这样不了了之,因为我们取不到证!
二、建议
1、建立事后跟踪再审核制度。
事后跟踪再审核制度就是对已进入低保人员,按其进入时间先后,定期随访,反复进行,发觉超标,马上清理,做到有进有出,实行动态管理。
实施再审核制度:
一可以避开有进无出的现象;
二可以减轻政府筹资压力;
三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公正公开;
四可以使有限的低保金真正起到对弱势群体的救助作用。
难度是工作量大,仅凭现有的民政助理员很难做到,必需要由一个特地机构来完成。
2、设立低保工作站。
目前我区低保户有几万人,要对这几万人实行动态管理,推行跟踪再审核制度,仅靠现有的几个兼职人员是远远不够的,更何况低保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他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更不是某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此项工作开展得好,不仅可以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使之最终走出逆境,更重要的是可以起到减压阀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倘如做得不好,好事有可能变坏事,会引起新的冲突。
因此,我认为,在街道设立低保工作站,是规范低保工作所需。
3、整合信息资源,实现资源共享。
我认为低保既是一项全社会的工作,那么应当由全社会共同来监督,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低保部门对申请对象的调查取证,更不能为申请对象供应伪证。
低保工作只有得到全社会的支持,才能真正规范起来,才能真正做到应保尽保。
当下城市低保工作调研建议的调研报告2
为全面驾驭我县城乡低保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服务水平,刘多良副主席带领调研组一行深化到县民政局及定城、炉桥等乡镇,通过听取汇报、走进社区、走访低保户等方式,对全县贯彻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安徽省城市居民最
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法》以及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方法》的状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状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城乡低保工作的基本状况
我县城市低保工作20xx年正式开展,截至20xx年度,保障对象共计6047户9107人,其中A类保障对象186户186人,B类保障对象560户1120人,C类保障对象5313户7801人。
20xx年1—9月份发放低保金1629万元,人均每月低保金200元,低保覆盖面6.7%。
我县农村低保工作20xx年正式启动,20xx年实际保障人数14056户35242人,其中A类1926户2150人,B类3391户9444人,C类8739户23648人。
1—9月份实际发放低保金2849万元,保障对象人均月补助93元,低保金全部通过财政涉农资金“一卡通”发放。
二、城乡低保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从20xx年9月至今,我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全面绽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动,成效明显,也有许多值得总结的阅历和必需加以仔细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主要成效
1、党的惠民政策得到有效实施。
在农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实行党中心、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生活问题,切实维护和有效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主要举措。
20xx年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下发后,县政府刚好启动了此项工作,县、乡分
别成立了领导机构,结合定远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法,广泛开展了宣扬活动,民政等有关职能部门深化实际,工作扎实而富有成效,使城乡低保工作在我县得以顺当开展,党的惠民政策得到有效实施,深受广阔干群的赞誉和拥护。
2、城乡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基本得到保障。
截至今年9月份,共发放城乡低保金4478万元。
资金额度大,履盖面广,城乡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基本得到了保障。
3、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
农村低保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困难群众得到了实惠,他们的生活得到了基本的保障,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同时,他们也亲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注。
困难群众的生活有所改善,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了党群、干群关系的进一步融洽。
(二)主要阅历
1、加强领导,细心组织,部门联动。
实施农村低保工作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分别成立了由领导牵头,相关部门组成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协调协作、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
为指导农村低保工作,规范操作程序,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定远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对保障对象、标准、家庭收入的计算、保障对象的审核审批、资金发放、低保工作的日常管理及民主评议等环节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了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当开展。
2、关注弱势群体,突出保障重点。
低保制度是一项新型的社会救济制度,它为人民的基本生活保障筑起最终一张平安网,反映了党和政府对广阔困难群体的关爱。
我县在低保工作实施中,严格把握原则,突出保障重点,特殊是对困难企业下岗职工、农村因病因灾的常困户、重点工程建设中的拆迁困难户,赐予优先纳入保障范围。
目前全县城乡低保保障对象近5万人,其中:在城市低保保障对象中,下岗职工占64%;农村低保保障对象中,因残、因病的常困户占40%;炉桥盐化工程失地农夫4139人全部纳入低保,确保了将有限的资金全部用到了最困难的群众身上,实现了保障贫困人员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允、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
3、建立低保评议制度,确保低保工作公开透亮。
低保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也是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
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对申请程序进行了严格的规定: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城市低保,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通过上门核实,调查申请人收入状况,低保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社区进行张榜公示,报乡镇政府审核、民政局审批。
农村低保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详细是个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两委扩大会议(村民代表不少于3人),对申请人家庭生活状况进行评议,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张榜公布,群众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审核。
乡镇政府调查核实后报民政局审批。
民政局审核批准后,托付乡镇政府在政务公开栏对批准享受低保对象名单进行公示三天,对群众无异议的,发放《农村低保证》,对
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缘由。
通过规范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保证了城乡低保工作的公正、公允、公开。
4、实施分类施保,加强动态管理。
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规定:为照看低保对象中的特困人群,对城市低保对象进行了三类划分,A类保障对象为城市“三无”人员,低保金按低保标准金额补助;B类人员为重病、重残、单亲家庭、子女上高校等家庭,补助标准在人均补差标准上上浮30%;C类对象为一般困难对象,补助标准为人均补差标准。
根据省里要求,依据参保对象的实际状况,将农村低保对象共计35242人划分为三个类别,A类保障对象是农村“三无”对象,即应保未保的五保户,月人均补助120元;B类保障对象是大病、重残、单亲困难家庭,月人均补助101元;C类保障对象是因天灾人祸、无劳动实力等缘由造成生活特殊困难的,月人均补助70元。
为加强城乡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县民政局每年对农村低保审核一次,城市低保对象审核二次,对享受低保待遇的低保户家庭进行复核,要求村、社区居委会低保工作人员通过上门核实,充分驾驭每一个低保家庭收入改变状况,对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人员坚决予以取消低保待遇。
通过审核,做到人员有进有出,保持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同时,对每次核查的保障对象进出,补助标准的升降进行登记,保持动态管理工作资料的完整性。
5、重视档案管理,实现微机、纸质双重存档。
对低保对象家庭的档案,实行一户一档。
目前已形成个人申请、
家庭成员户籍证明、审批表、审核表、动态管理记录等详实的档案资料。
在实践中,乡镇民政办还对辖区内公示栏内公示的低保户状况进行拍照留存。
在做好手工档案的`同时,对全部低保户档案进行微机录入工作,为城乡低保信息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低保指标与实际状况尚有差距。
现行的低保对象是由省政府贫困监测办公室核定并干脆下达到各县(区),扶贫办供应的数据反映,截至20xx年底,我县肯定贫困人口与省下达的低保指标数有肯定差距。
尽管如此,我县已多方实行措施加大低保的资金投入,目前城乡低保人数已超过省下达的指标数,但仍不能满意城乡困难群体的实际需求。
2、部分基层干部对低保工作的政策性、肃穆性和程序性学习驾驭不够。
在实际操作中仍旧存在有优亲厚友,甚至要吃要喝的问题。
虽然只是少数现象,但影响很坏。
部分群众不满足进而造成新的干群冲突。
3、低保对象界定难、管理难。
确定低保户时,由于农村居民收入中粮食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在折算成现金收入时有很大的随意性,一些隐性收入难以货币化,务工等收入当事人不申报难以知晓等等,受这些因素的影响,要精确计算出哪些家庭月人均收入在最低保障线以下就很困难。
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困难。
“进低保易,出低保难”的现象较普遍,有的村民认为享受低保就象工作人员领工资一样是终身的,经济条件好转后不愿让出低
保指标,一旦被取消就到处反映上访;也有的村民看到与自己条件上差不多的农户领取低保心理难平衡。
4、人、户分别享受低保的状况渐渐增多。
按低保的原则是“保户不保人”,一个家庭应是一个整体,家庭成员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
而一些地方在实际操作中,将因病残等丢失劳动实力的、年老体弱的从家庭中分别出来享受低保,与法定的赡养义务相违反。
5、人员不足,经费缺乏,工作手段滞后。
由于我县农村居民居住地比较分散,加上人口流淌频繁,农村低保管理工作难度大。
目前,由于编制限制,基层民政工作人员配备较少,不但要从事农村低保人员的核查、管理、资金发放等工作,还要从事残疾人、五保户、抗震救灾救济等其他民政工作,无法保证低保工作正常开展。
另外,经费缺乏,工作手段滞后,从县、到乡(镇)、村几乎没有此项工作的特地经费,低保工作微机配备不足,大部分借用乡镇其他办公微机工作,甚至有的乡镇、村完全靠手工记录,工作量大,不能适应低保工作的要求,严峻影响了低保政策实施的质量和此项工作的推动。
三、对我县城乡低保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县政府及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城乡低保政策、法规的宣扬,实行宣扬车、宣扬栏、定点宣扬、网络宣扬等方式,让全县人民都了解城乡低保的相关政策。
(二)县民政部门要加大对民政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民政干部
的政治业务素养,加强业务指导,加强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低保工作的督促检查。
(三)从实际动身,安排低保户数。
由于受自然条件,人口素养、经济条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肯定贫困人口的分布状况及贫困程度存在着差异,各社区、乡镇、村应依据当地实际状况,因地制宜安排低保人数。
(四)在全县开展一次城乡低保清理订正工作。
20xx年面对清理“关系保”“人情保”这个难题时,炉桥镇政府确定先从镇干部起先清理,再从社区、村两委干部清理,最终到一般群众,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据镇民政办的同志介绍,炉桥镇现在没有一户因低保不公到县信访。
炉桥镇的这种做法值得在全县加以推广。
(五)县政府及民政部门加快制定《城乡低保责任追究暂行方法》,方法要具有可操作性,用制度管人管事,做到有章可循。
(六)建立低保资金运用状况跟踪审计制度和监督纠错机制,确保把有限的救助资金用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