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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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7.04.10
•【字号】宁政办发〔2017〕85号
•【施行日期】2017.04.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
“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7〕8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10日南京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
基本公共服务是由政府主导提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旨在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的公共服务。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全体公民能够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
本规划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168号),并结合《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进行编制,主要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就业创业、基本社会保险、基本医疗卫生、基本社会服务、人口与家庭基本服务、基本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文化体育、基本公共交通、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十一个领域,是“十三五”期间南京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是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同步制定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明确各领域的服务内容、保障标准和和责任部门,以列表形式向社会公布。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南京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重生态、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市上下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认识不断深化,各级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惠及全市人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显著提高。
——政府主导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基本建立。
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不断增加,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地区的公共财政转移支付和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逐年增大,民生建设体系不断完善,民生幸福工作推进机制基本建成。
——教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
率先实行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政策。
教育布
局不断优化,全市11个区创建成“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和“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玄武、建邺两区被省政府授予首批“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区”称号。
全市普及15年基础教育,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8%,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100%(特殊教育同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100%,高考录取率超过9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65%,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5.5年。
教育主要指标已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同期水平。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日臻完善。
实施城乡一体的就业扶持政策,扩大就业扶持群体,充分发挥政策引领效应。
“创业型城市”创建取得积极成果。
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力度进一步加大。
劳动者就业能力持续提高。
——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突破进展。
社会保险提标扩面,事业单位全部参加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取消公费医疗制度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建立大病保险制度。
在省内率先出台全民参保登记管理办法。
城乡低保统一标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障、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全覆盖。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持续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化、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逐步提高城乡基本医疗保障标准。
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促进基本药物合理使用。
积极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实现卫生信息资源共享。
以公益性为导向,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加大医疗救助力度。
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河西儿童医院、南部新城医疗中心、南京江北国际医疗中心等四大医疗中心陆续建成。
15分钟健康服务圈基本形成。
至“十二五”末,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已达60元,居民健康档案达626.27万份,建档率达75%。
——人口和家庭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逐步推进人口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街(镇)、社区(村)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站)全面覆盖,全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
查覆盖率90%以上。
制定出台《南京青春健康工作五年行动计划》,在大、中学校
普遍建立青春健康教育基地。
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全面覆盖。
——基本社会服务力度不断提升。
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救助比例不断提高;农村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1.6和1.3倍;低保等12类特殊对象全部享受到政府购买的“民生惠民两险”待遇(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家庭财产险)。
率先在国内城市中开展“婴儿安全岛”试点工作,提高孤儿保障标准,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
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能力不断提高。
——住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保障覆盖面不断加大。
加大配套设施建设力度,保障房区域功能不断完善,满足了居住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
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已建成保障性住房网上展示系统。
棚户区改造取得明显成效。
——公共文化体育惠民力度加大。
“十二五”期间,南京居民综合阅读率为92.3%,位居全省第一。
2014年,我市被命名为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市。
公共文博场馆建设加快,金陵图书馆、市文化馆分别被评为国家一级馆。
全市免费开放文化场馆65座,其中文化馆和图书馆27座、文物系统场馆38座。
体育惠民工程全面实施,人均拥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面积达到3.15平方米。
市民体质合格率保持在93%以上。
——覆盖城乡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逐步建立。
公共交通客运规模稳步增长,公交线路和场站进一步优化,轨道交通、有轨电车、客运枢纽等设施建设进展顺利,车辆装备明显改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主城区公交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60%以
上。
——全市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城市空气质量稳中趋好,其中二氧化硫浓度下降明显,PM10浓度基本持平,PM2.5浓度明显下降。
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长江南京段水质保持
优良,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保持稳定,固城湖、玄武湖等湖泊水体富营养化有所
缓解。
声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较好水平,建成区声环境质量总体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残疾人服务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实现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居民医疗保险。
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分别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为全市12万名持证残疾人购买了免费乘车意外伤害保险,为全市在托养机构的残疾人和工作人员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
整体来看,全市各项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已取得较好成效。
但我市也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部分区域流动人口较快增长,群体利益诉求日趋多样等问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尤其是城乡、区域之间基本公共服务不均衡的问题,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的关键时期。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是经济新常态的挑战。
当前经济结构深度调整,财政增收压力加大,民生投入保障面临较大压力。
但人民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质量进一步提高,这就需要我们在增加服务供给、提高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上投入更多物力财力精力,以保障民生供给,满足群众期待。
二是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
当前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城乡人口流动性增强、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社会新阶层日益壮大,这就需要我们更加注重各项政策的公平正义,以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创造公平和谐社会氛围。
三是新科技的爆炸式发展。
当前科技发展快速进步,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爆炸性发展,催生了新的产业革命以及人类沟通
联络方式的革命,也要求政府部门必须深刻理解掌握新技术的特点,以更便捷的手段为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党代会目标任务,以实现城乡、区域、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构建“幸福都市”为抓手,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性安排,着力加大政府投入,着力满足促进全市人民全面发展的基本需要,着力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能力,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协调发展,加快建立健全符合市情、水平领先、功能完善、统筹协调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普惠全市人民,大力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幸福指数和获得感,着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南京。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保障基本。
从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立足我市特大型城市、公共服务发展水平不够均衡的基本市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优先保障基本生存、基本发展公共服务的提供,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
——政府主导,坚持公益。
牢牢把握基本公共服务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主导作用,明确政府的主体责任,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科学划分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权与支出责任,加强规划、投入、监管和政策支持,有效促进公平公正。
——统筹城乡,强化基层。
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一体化建设,推进区域间制度统筹衔接,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欠发达地区和弱势群体倾斜力度,把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向基层,把更多的人才、技术引向基层,切实加强基层公共服务机构设施
和能力建设,促进资源共建共享。
——改革创新,提高效率。
完善财政保障、管理运行和监督问责机制,形成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
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形成多元参与、公平竞争的格局,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三)发展目标
按照总体部署,把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制度安排大力推进。
到2020年要完成的主要任务是:
——体系更加完善。
全市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全覆盖,健全并实施市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基本公共服务的资源配置、管理运行、评估监督和动态调整等机制全面建立。
——供给有效扩大。
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大幅增加,保障工程全面完成,资源总量显著增加。
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元化供给格局基本形成。
——发展较为均衡。
资源布局更趋合理,优质资源共享机制初步建立,全市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不同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市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基本实现。
——群众比较满意。
以基层为重点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全面建立,城乡居民能够就近获得基本公共服务。
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机制有效建立,服务成本个人负担比率合理下降,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经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实现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相对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明显进展。
到2020年,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比较健全,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均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力争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十三五”时期南京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
注:标“【】”者为累计数。
三、基本公共教育
(一)主要任务
“十三五”时期,政府提供如下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
实施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
对我市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孤残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子女、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和其他因突发情况致贫家庭子女实施教育资助。
对在我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杂费、保育教育费、社会实践活动费等教育费用,对在校寄宿的困难学生免除住宿费。
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对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高于省定标准,并随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状况及时调整。
按照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十三五”期间,重点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职业教育双业提优发展。
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普及程度持续提高,不断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办学体制,办好公平普惠、优质多样、充满活力、人民满意的一流教育。
学前教育。
落实《南京市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着力抓好公益化指导服务提升、社会化托育服务提升、科学化质量管理提升三项行动,建立以社会办园为主体、公共服务为补充的多元化多层次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体系。
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全市学前教育现代化整体水平领先全省全国。
新增学前教育资源以举办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惠民园为主,重点向新城新区、郊区农村等地区倾斜。
继续实施“幼儿园增量工程”、“幼儿园创优
工程”、“民办惠民园促进工程”,到2020年,在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惠民园就读幼儿比例主城区不低于85%,其他区域不低于90%。
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施新“幼儿园课程建设促进计划”,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全市每1万左右常住人口配建幼儿园(点)总量不少于12个班,幼儿园全面实现标准班额。
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幼儿园定编标准,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并适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义务教育。
根据学龄人口变化、城镇化建设进程等,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保证适龄儿童全面就近入学。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全面改善办学条件,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现代化办学标准,尤其是主城内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应争先达标。
推进“小学特色文化建设工程”,引导学校聚焦内涵发展、特色办学,建成50所小学特色文化建设示范学校。
推进“小学教学改革行动计划”,着力提升小学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推进“新优质初中提升工程”,市、区、校三级联动重点帮扶46所初中。
建设100所素质教育示范初中。
加强区域协同发展,逐步建立区域义务教育现代化水平监测与公示机制。
义务教育阶段实施严格的学区制,科学动态调整学区,坚持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免试入学制度。
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学业成绩标准研究。
关注弱势群体,全面保障留守儿童少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健全校长、教师流动机制,推行教师“区管校用”,教师合理流动比例达到15%以上。
推进“外教进课堂”项目,有专职外教任教的普通中小学达到50所。
普通高中教育。
建设一批在综合改革、学科创新、普职融通、国际交流等方面特色鲜明的高品质高中,促进学校多元发展、错位发展、特色发展。
优化普通高中布局,新建高中按照省市规定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坚持适度规模办学,逐步降低班额,坚持高中小班化教学实验改革。
加强课程基地建设,促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推
进与高考改革相适应的高中教学改革,探索教学改革新模式。
实施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内涵提升三项工程,建设书香校园、科技校园、健美校园示范学校,创建示范学校30所。
完善普通高中发展性评价体系,形成与高等院校招生改革相适应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加强普职融通改革,强化学生生涯规划指导。
探索高中阶段教育市区共管、市区两级共同遴选校长机制。
推进高中人才培养与高校的对接,完善高中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职业教育。
优化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实行市区共管体制。
构建产教深度融合,中职(含技校)、高职、应用技术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紧密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完善中职高职“3+3”、中职与应用型本科“3+4”、高职与应用型本科“5+2”等培养模式,由院校自主选择合作对象、自主确定衔接专业及课程。
职教规模结构更加合理,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比例大体相当,校均在校生规模3000—3500人。
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健全中职毕业生注册进入高职院校学习制度。
创建五年制高等职业学院1—2所,中职毕业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比例达80%。
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强化职业教育专业群建设,建成10所现代化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2—3所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20个中职现代化实训基地,建成30个对接区域主导产业的现代化职教专业群。
推进职业教育校企深度融合,共建产学研一体的实习实验实训平台与基地,共建共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协同开展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立从小学到大学完整的职业生涯教育体系,不断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力争到2020年创建10个职业学校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建设一批众创空间示范学校。
到2020年,职业院校专业课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对接比例达到25%。
(二)保障工程
素质教育提升工程。
实施青少年人格培养工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培育中小学生的创新素养,把增强学生
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穿到国民教育全过程,为每个孩子的个性发展提供适合的教育。
实施“星光计划”,提升中小学生科学素养。
深化新课程改革,重点培育一批前瞻性、示范性、特色性较强的“金陵新课程”创新项目。
落实《江苏省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标准》,全市80%的学校创成“健康促进学校”。
完善“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数字化管理系统”。
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创建青少年足球、轮滑等新的体育特色项目学校。
全面落实“2+2才艺拓展计划”,加强体育、艺术、科技特色学校和中心建设。
到2020年,全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覆盖率达到100%。
加强青少年宫建设。
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健全“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
优化城市语言文字环境,切实提升市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到2020年,全市普通话普及和汉字社会应用的规范程度江苏省内领先。
师资队伍建设工程。
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健全激励机制,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进一步发挥“江苏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奖”、“斯霞奖”、“师德标兵”、“师德先进群体”等评选表彰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
提升教师学历水平和专业发展水平,充分发挥在宁高等院校优势,加强与知名师范院校、综合性大学合作,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师资培训基地。
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
加强区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创建市级教师发展中心,各区均创成省级示范性教师发展中心。
继续做好市级优秀青年教师、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德育工作带头人、省特级教师、南京基础教育专家培养对象等培养、评选和推荐工作,形成一支名师特教、骨干教师为主体的人才队伍。
加强中小学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名特优教师、校长培训和引进力度。
加快农村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实施《南京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促进优秀教师向农村和边远地区流动,确保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
继续加大对幼儿园男教师的
免费培养力度,稳步提升男教师在教师队伍中的比例。
探索教师分配制度改革,提高教师工资待遇。
市区两级政府安排专项奖励资金,对有突出贡献的校长、园长给予奖励。
建立随班就读巡回指导教师、资源教师、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培训、考核及认证制度,对承担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进行倾斜,给予一定的岗位补助。
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鼓励民办学校为教职工办理“企业年金”。
继续实施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博)士奖励政策,探索建立学术进修假制度。
教育改革深化工程。
提高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满足多样化教育需求。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合理界定市区(街镇)在教育领域的事权、财权范围,进一步理顺政府、学校和社会办学职能,扩大学校在教育教学、人事管理、经费使用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探索建设新型校长负责制,建立新型学校民主关系。
建立教育效能委员会,完善办学效益评价体系,探索学校绩效考核新途径。
探索推动第三方评估,鼓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参与教育评估监测,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推进办学体制改革,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股份制等多种方式捐资、出资办学。
重点支持社会力量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具有办学特色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或机构。
深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办法,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
教育国际化工程。
提升城市教育品质,合理规划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布点,推进江北、仙林等新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建设。
积极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做好非义务教育阶段国际课程和项目引进及规范管理。
推进市属高校学科专业和课程引进,不断提升与国际高水平大学合作办学水平。
完善“南京市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政策,吸引更多外国学生来宁就读。
加强与世界各个城市的广泛联系,搭建常态化的交流互动平台,继续办好高层次教育国际论坛。
选派优秀校长、教师到海外进行体验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