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全成本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立医院成本管理,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院等。
第三条全成本核算是以医院全部成本为核算对象,对医院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系统、准确的成本核算,为医院内部管理、外部监督提供依据。
第二章全成本核算范围
第四条全成本核算范围包括医院各项业务活动中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具体包括:
(一)直接成本:药品、卫生材料、诊断试剂、检查检验、治疗、手术、护理、住院床位等直接用于医疗服务的成本。
(二)间接成本:房屋及建筑物折旧、设备折旧、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人力资源成本、办公费、差旅费等。
第三章全成本核算方法
第五条全成本核算采用以下方法:
(一)成本核算对象:以科室、病种、诊疗项目、床日等为核算对象。
(二)成本归集:按照成本核算对象,将各项成本归集到相应的核算对象中。
(三)成本分配:根据成本分配原则,将归集的成本合理分配到各个核算对象。
(四)成本计算:根据成本分配结果,计算各个核算对象的总成本、单位成本等。
第四章全成本核算管理
第六条建立健全全成本核算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全成本核算工作的
顺利开展。
第七条建立全成本核算制度,规范成本核算流程,确保成本核算的真实、准确、
完整。
第八条加强成本核算人员培训,提高成本核算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九条定期开展全成本核算工作,及时分析成本变动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章成本控制与考核
第十条加强成本控制,合理制定成本预算,严格控制成本支出。
第十一条建立成本考核制度,将成本控制与绩效考核相结合,激励员工提高成本
意识。
第十二条定期对成本控制情况进行考核,对成本控制效果显著的科室或个人给予
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公立医院将全面、系统、准确地核算医院成本,为医院内部管理、外部监督提供依据,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