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安全施工作业票填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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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填用说明
为加强配电网工程建设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落实施工作业过程中防高坠,防倒断杆,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等风险预控措施,确保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规范配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用,现将有关规定明确如下:
一、填用配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工作如下:
1. 非运用中配电设备的施工作业。
2. 新建、改建、扩建配电工程的施工作业。
3. 电力用户业扩配电工程的施工作业。
4. 拆除非运用中的配电设备的作业。
二、填用配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工作,如需设备运行单位将运用中的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应按规定同时填用配电工作票,将新(扩、改)建中的作业部位及作业内容等填入作业票中,运用中的配电线路设备的工作地段及工作内容填入工作票中。
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按规定同时办理相应等级的动火工作票。
安全施工作业票和工作票不得相互代替。
三、在新(扩、改)建配电网工程施工作业前,参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网建设部分)》按以下2种方式填用作业票:
1.填用配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A票(见附录1);
2.填用配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B票 (见附录2);
四、填用配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A票的工作为:
依据《配电网工程施工风险等级分级标准(见附录3)》,二级及以下的风险作业办理A票。
作业票编制完成后,A票应报施工项目部安全员、技术员审查、确认,由施工队长签发。
五、填用配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B票的工作为:
依据《配电网工程施工风险等级分级标准(见附录3)》,三级及以上的风险作业办理B票。
B票及其风险控制卡还应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确认,由施工项目经理签发。
六、安全施工作业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一份由施工负责人收执并随身携带,另一份由作业票签发人或项目部留存备查。
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应与手工填写的安全施
工作业票格式一样,由作业票审核人、签发人审核无误,签名后方可执行。
七、作业票上的时间、工作地点、主要内容、主要风险等关键字不得涂改。
八、不同作业工序,当满足同一区域、同一班组、同一类型的条件时,可依据工程施工实际,合并办理一张作业票,按其中最高的风险等级确定作业票种类。
鉴于配电网工程特殊性,工期较短,一天内可能出现N个工序,需每日按N个工序合并办理一张作业票,将N个工序的风险控制措施合并到一张作业票中执行。
若一个工序N天完成,可多日办理一张作业票。
九、由同一施工负责人和施工班组负责施工,且依次完成的若干个同一类型施工作业项目,可以填用一张安全施工作业票。
一个施工作业项目中,多个点不同作业内容同时作业,需办理多张作业票同时执行。
所谓同一类型作业项目,系指在作业方法、步骤和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基本相同或一致的作业项目。
如:采取同样的方法和安全措施依次进行的若干基电杆的组立作业。
十、一张安全施工作业票中,作业票签发人不得兼任施工负责人。
一个施工负责人不能在同一时间内担任两个及以上施工任务的施工负责人。
十一、作业票有关人员条件、责任和作业票的填写规范等参照《国网内江供电公司基建工程施工作业票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十二、作业票最大使用期限为1个自然月(30天),超过1个月时,需重新办理、并重新交底。
十三、因省公司《配电网工程施工风险等级分级标准》正式文件未下发,暂按附录3风险等级分级标准执行,待省公司正式文件下发后做调整。
十四、作业票中作业过程风险预控措施参照《配电作业风险控制措施(附录4)》。
附录4列入了部分配电作业过程风险预控措施,在实际填用过程中,根据作业现场实际情况自行增加(修改)完善。
十五,《配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A、B》版本代替现行配网中使用的安全施工作业票,自2108年3月1日起执行。
附录1
配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A
附录2
配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B
作业风险控制措施卡
一、重点控制措施
1.□□2.□□3.□□二、补充安全措施
附录3
配电网工程施工风险等级分级标准
附录4
配电作业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场勘察、复测定位、清障作业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提前对施工道路进行调查、修复,必要时采取措施。
2.施工人员携带必要的通讯工具。
3.在路滑或无路及遇到沟、崖、坑、墙、洞时,有防护措施。
4.不得穿越不明深浅的水域,随时与其他施工人员保持联系。
5.落实防止误踩深沟、陷阱的措施,严禁带火种进入山区及森林,禁止明火或抽烟,采取防山火措施。
6.进入有毒蛇、野兽、毒蜂或其他有害生物的地区时,携带必要的保卫器械、防护用具及药品。
7.砍伐树木时,设监护人,树木倾倒前呼叫警告,砍伐人员向倾倒的相反方向躲避。
8.砍伐树、竹时,控制其倾倒方向,不得多人在同一处或在不足树、竹高度的1.2倍范围内砍伐。
9.使用砍伐工具前认真检查,砍刀手柄安装牢固,并备有必要的辅助工具。
10.上树砍伐不得攀附脆弱、枯死或尚未砍断的树枝、树木,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不准系在待砍剪树枝的断口附近或以上,并注意蜂窝。
二、机动车运输作业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车辆在运输时,遵守车辆交通规则。
2.运输超高、超长、超重货物时,车辆尾部设警告标志。
超长架与车厢固定,物件与超长架及车厢捆绑牢固。
3.除押运和装卸人员外,载货机动车不得搭乘其他施工人员,押运或装卸人员处于安全位置。
4.出车前,要对车辆外观进行检查:车厢板连接挂钩无裂纹;栏杆无开焊现象;车厢与车体连接的销子无丢失;轮胎气压正常等,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消除。
运输途中加强检查,物件有松动的及时紧固和调整。
5.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严禁人货混装。
6.严禁超员、超载,严禁乘坐非载人车辆。
三、人力运输作业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事先清理路面障碍物,山区抬运笨重物件或钢筋混凝土电杆的道路,宽度不小于1.2m,坡度不大于1∶4。
2.搬运较大或笨重器材时,事先判别物体的重心位置,选择抬运工具和绑扎工具,使抬运人员承力均衡。
3.重大物件不得直接用肩扛运。
多人抬运物件时设专人指挥,口令步伐一致,同起同落。
4.每次使用前做检查人力运输用的工器具牢固可靠。
5.雨雪天后抬运物件时,应有防滑措施。
在陡坡地段抬运,适当减轻人均抬重。
6.用跳板或圆木装卸滚动物件时,用绳索等措施加以控制,物件滚落前方不得有人。
7.圆管形构件卸车时,车辆不停在有坡度的路面上;每卸一件,其余掩牢;每卸完一处,牢固绑扎剩余管件后方可继续运输。
四、坑洞及沟(槽)开挖作业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挖坑前,应与有关地下管道、电缆等设施的主管单位取得联系,明确地下设施的确切位置,做好防护措施。
2.挖坑时,应及时清除坑口附近浮土、石块,路面铺设材料和泥土应分别堆置,在堆置物堆起的斜坡上不得放置工具、材料等器物。
3.在超过1.5m深的基坑内作业时,向坑外抛掷土石应防止土石回落坑内,并做好防止土层塌方的临边防护措施。
4.在土质松软处挖坑,应有防止塌方措施,如加挡板、撑木等。
不得站在挡板、撑木上传递土石或放置传土工具。
禁止由下部掏挖土层。
5.在下水道、煤气管线、潮湿地、垃圾堆或有腐质物等附近挖坑时,应设监护人。
在挖深超过2m的坑内工作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如戴防毒面具、向坑中送风和持续检测等。
监护人应密切注意挖坑人员,防止煤气、硫化氢等有毒气体中毒及沼气等可燃气体爆炸。
6.在居民区及交通道路附近开挖的基坑,应设坑盖或可靠遮栏,加挂警告标示牌,夜间挂红灯。
7.塔脚检查,在不影响铁塔稳定的情况下,可以在对角线的两个塔脚同时挖坑。
8.杆塔基础附近开挖时,应随时检查杆塔稳定性。
若开挖影响杆塔的稳定性时,应在开挖的反方向加装临时拉线,开挖基坑未回填时禁止拆除临时拉线。
9. 弃土堆高不大于1.5m。
一般弃土堆底至基坑顶边距离不小于1.0m,不得在软土场地的基坑边堆土。
10.禁止将电源线直接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11.电动机械或电动工具应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移动式电动机械应使用绝缘护套软电缆。
12.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基坑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大于 15mA,额定动作时间不应大于 0.1s。
13.发电机外壳必须接地。
14.禁止直接采用挂钩挂接架空配电线路取电。
五、混凝土基础浇制作业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作业人员上下基坑时有可靠的扶梯,不得相互拉拽、攀登挡土板支撑上下。
作业人员不得在基坑内休息。
2.人力在安装模板构件,用抱杆吊装和绳索溜放,不得直接将其翻入坑内。
3.模板的支撑牢固,并对称布置,高出坑口的加高立柱模板有防止倾覆的措施;模板采用木方加固时,绑扎后处理铁丝末端。
4.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在下钢筋笼时设置控制绳,控制钢筋笼的方向。
地脚螺栓或插入式角钢有固定支架,支架牢固可靠。
5.浇筑混凝土平台跳板材质和搭设符合要求,跳板捆绑牢固,支撑牢固可靠,有上料通道。
上料平台不得搭悬臂结构,中间设支撑点并结构可靠,平台设护栏。
6.发电机、搅拌机、振动棒等单独设开关或插座,并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器),金属外壳接地,搅拌机、振捣器电源线架空。
7.基坑口搭设卸料平台,平台平整牢固,用手推车运送混凝土时,倒料平台口设挡车措施;倒料时严禁撒把。
卸料时前台下料人员协助卸料,基坑内不得有人;前台下料作业要坑上坑下协作进行,严禁将混凝土直接翻入基础内。
中途休息时作业人员不得在坑内休息。
8.电动振捣器操作人员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在高处作业时,设专人监护。
移动振捣器或暂停作业时,先关闭电动机,再切断电源,相邻的电源线严禁缠绕交叉。
9.拆除模板自上而下进行,集中堆放拆下的模板,及时拔掉或打弯木模板外露的铁钉。
10.基础养护人员不得在模板支撑上或在易塌落的坑边走动。
使用刷涂过氯乙烯塑料薄膜养护基础时,有防火、防毒措施。
11.采用商混浇筑基础遵守下列规定:1)运输混凝土前确认运输路况、停车位、泵送方式等符合运送规定和条件;2)运送中将滑斗放置牢固,防止摆动,避免伤及行人或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运行;3)在检查、调整、修理输送管道或液压传动部分时,应使发动机和液压泵在零压力的状况下进行。
12.机电设备使用前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机电装置完整、绝缘良好、接地可靠。
13.夜间施工时,施工照明充足,不得存在暗角。
对于出入基坑处,设置长明警示灯。
所有灯具有防雨、水措施。
六、钢筋混凝土杆排杆作业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滚动杆段时滚动前方不应有人。
杆段顺向移动时,应随时将支垫处用木楔掩牢。
2. 用棍、杠撬拨杆段时,应防止其滑脱伤人。
不得用铁撬棍插入预埋孔转动杆段。
3.排杆处地形不平或土质松软,应先平整或支垫坚实,必要时杆段应用绳索锚固。
4. 杆段应支垫两点,支垫处两侧应用木楔掩牢。
5. 作业点周围 5m 内的易燃易爆物应清除干净。
6.对两端封闭的钢筋混凝土电杆,应先在其一端凿排气孔,然后施焊,焊接结束应及时采取防腐措施。
7.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不得超过 5m,二次侧引出线不得超过 30m。
一、二次线应布置整齐,牢固可靠。
8. 电焊机的外壳应可靠接地或接零。
接地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4Ω。
9.露天装设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的场所,并应有防雨、雪措施。
10.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穿戴专用工作服、绝缘鞋、防护手套等符合专业防护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衣着不得敞领卷袖。
11. 作业人员在观察电弧时,应使用带有滤光镜的头罩或手持面罩,或佩戴安全镜、护目镜或其他合适的眼镜。
七、钢管杆、铁塔组立安装作业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区域必须按规范做好安全围栏及警示措施。
2.起重机工作位置的地基必须稳固,附近的障碍物清除。
3.起重臂及吊件下方划定作业区,地面设安全监护人,吊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4.指挥人员看不清作业地点或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均不得进行起吊作业。
5.吊装构件前,对已组杆段进行全面检查,螺栓紧固,吊点处不缺件。
6.吊件离开地面约100mm时暂停起吊并进行检查,确认正常且吊件上无搁置物及人员后方可继续起吊。
起吊速度应均匀,缓提缓放。
7.分段吊装杆段时,上下段连接后,严禁用旋转起重臂的方法进行移位找正。
分段分片吊装杆段时,设置控制绳。
8.钢管杆底段就位后,上齐匹配的垫板和螺帽,组立完成后拧紧螺帽及打毛丝扣。
9.使用临时拉线的安全要求:(1)不得利用树木或外露岩石作受力桩。
(2)一个锚桩上的临时拉线不得超过两根。
(3)临时拉线不得固定在有可能移动或其他不可靠的物体上。
10.当风速达到六级及以上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停止露天的起重吊装作业。
重新作业前,先试吊,并确认各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后进行作业。
11.临近带电体附近组塔时,起重机必须接地良好。
接地线截面不小于16mm2。
起重机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吊物等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安规要求。
12.起重机在作业中出现异常时,应采取措施放下吊件,停止运转后进行检修,严禁在运转中进行调整或检修。
13.钢管杆、铁塔吊点选择要准确或适当,钢丝绳绑扎点应加软垫保护。
14.铁塔组立过程中及钢管杆组立后,应及时与接地装置连接。
15.组装杆塔的材料及工器具严禁浮搁在已立的杆塔和抱杆上。
16.构件连接对孔时,严禁将手指伸入螺孔找正。
17.作业人员攀登杆塔、杆塔上移位及杆塔上作业时,手扶的构件应牢固,不得失去安全保护,并有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或被锋利物损坏的措施。
18.在杆塔上作业时,宜使用有后备保护绳或速差自锁器的双控背带式安全带,安全带和保护绳应分挂在杆塔不同部位的牢固构件上。
19.绞磨和卷扬机应放置平稳,锚固应可靠,并应有防滑动措施。
受力前方不得有人。
并设置在1.2倍塔高距离外。
20.拉磨尾绳不应少于两人,且应位于锚桩后面、绳圈外侧,不得站在绳圈内,距离绞磨不得小于 2.5m;当磨绳上的油脂较多时应清除。
21.机动绞磨宜设置过载保护装置,不得采用松尾绳的方法卸荷。
22.卷筒应与牵引绳保持垂直。
牵引绳应从卷筒下方卷入,且排列整齐,通过磨芯时不得重叠或相互缠绕,在卷筒或磨芯上缠绕不得少于 5 圈,绞磨卷筒与牵引绳最近的转向滑车应保持 5m以上的距离。
八、钢筋混凝土杆组立安装作业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立杆设专人统一指挥。
开工前,交待施工方法、指挥信号和安全措施。
2.居民区和交通道路附近立杆,设警戒范围或警告标志,并派人看守。
3.立杆时,禁止基坑内有人。
除指挥人及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在杆塔高度的1.2倍距离以外。
4.立杆及修整杆坑,采用拉绳、叉杆等控制杆身倾斜、滚动。
5.使用临时拉线的安全要求:(1)不得利用树木或外露岩石作受力桩。
(2)一个锚桩上的临时拉线不得超过两根。
(3)临时拉线不得固定在有可能移动或其他不可靠的物体上。
6.利用已有杆塔立杆,检查杆塔根部及拉线和杆塔的强度,必要时应增设临时拉线或采取其他补强措施。
7.使用吊车立杆塔,钢丝绳套应挂在电杆的适当位置以防止电杆突然倾倒。
8.使用固定式抱杆立杆,抱杆基础应平整坚实,缆风绳应分布合理、受力均匀。
9.在带电线路、设备附近立杆,杆塔、拉线、临时拉线、起重设备、起重绳索应与带电线路、设备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且应有防止立杆过程中拉线跳动和杆塔倾斜接近带电导线的措施。
10.绞磨和卷扬机应放置平稳,锚固应可靠,并应有防滑动措施。
受力前方不得有人。
并设置在1.2倍杆高距离外。
11.拉磨尾绳不应少于两人,且应位于锚桩后面、绳圈外侧,不得站在绳圈内,距离绞磨不得小于 2.5m;当磨绳上的油脂较多时应清除。
12.机动绞磨宜设置过载保护装置,不得采用松尾绳的方法卸荷。
13.卷筒应与牵引绳保持垂直。
牵引绳应从卷筒下方卷入,且排列整齐,通过磨芯时不得重叠或相互缠绕,在卷筒或磨芯上缠绕不得少于 5 圈,绞磨卷筒与牵引绳最近的转向滑车应保持 5m以上的距离。
14.临近带电体附近组塔时,起重机必须接地良好。
接地线截面不小于16mm2。
起重机臂
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吊物等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安规要求。
15.严禁使用汽车或拖拉机直接牵引起吊电杆。
九、杆、塔拉线安装作业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杆上有人工作,禁止调整或拆除拉线。
2.拉线剪切时线头应用铁丝扎牢,并防止线头回弹伤人。
3.拉盘坑深应符合设计要求,马道开挖和拉盘坑的回填应满足要求。
4.拉盘应用绳索吊入坑内,要做好防止拉棒回弹伤人的措施。
5.导线分段施工时,起(终)端及转角耐张杆塔紧线前应加装临时拉线。
6.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带,正确佩戴安全帽,杆塔转位时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
7.上杆前应先检查杆根是否牢固,登高工器具外观合格。
8.穿着软底工作鞋,使用工具袋和绳索传递工器具。
9.严禁利用树木、外露岩石等作受力临时桩锚。
10.禁止攀登杆基未完全牢固或未做好临时拉线的新立杆塔。
11.禁止携带器材登杆或在杆塔上移位。
12.禁止利用绳索、拉线上下杆塔或顺杆下滑。
十、横担、金具及绝缘子安装作业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带,正确佩戴安全帽,杆塔转位时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
2.上杆前应先检查杆根是否牢固,登高工器具外观合格。
3.穿着软底工作鞋,使用工具袋和绳索传递工器具。
4.禁止攀登杆基未完全牢固或未做好临时拉线的新立杆塔。
5.禁止携带器材登杆或在杆塔上移位。
6.禁止利用绳索、拉线上下杆塔或顺杆下滑。
7.金具、材料、工器具在杆塔上不能随意放置并应绑扎牢固。
8.小件物品或材料应用工具袋装好。
9.横担、金具安装时垂直下方不得部人。
10. 邻近带电线路作业的,应使用绝缘绳索传递。
十一、导线放(紧)线作业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放线、紧线工作均应有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并做到通信畅通、加强监护。
2.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地方放线,应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做好跨越架搭设、封航、封路、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双向设置警示标志等安全措施。
3.工作前应检查确认放线、紧线工具及设备符合要求,导线过滑轮关闭滑车门。
4.放线、紧线前,应检查确认导线无障碍物挂住,导线与牵引绳的连接应可靠,线盘架应稳固可靠、转动灵活、制动可靠。
5. 紧线前,应检查拉线、桩锚及杆塔。
必要时,应加固桩锚或增设临时拉线。
6.放线、紧线时,遇接线管或接线头过滑轮、横担、树枝、房屋等处有卡、挂现象,应松线后处理。
处理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卡线处外侧,采用工具、大绳等撬、拉导线。
禁止用手直接拉、推导线。
7. 放线、紧线时,作业人员不应站在或跨在已受力的牵引绳、导线的内角侧,展放的导线圈内以及牵引绳或架空线的垂直下方。
8.放导线应有人监护,注意与高压导线的安全距离,并采取措施防止与低压带电线路接
触。
9.放线通道中有带电线路和带电设备,与之保持安全距离,无法保证安全距离时应采取搭设跨越架等措施或停电。
10.在交通道口跨越施工时,应搭设简易跨越架或挂设过线滑轮。
11.绞磨和卷扬机应放置平稳,锚固应可靠,并应有防滑动措施。
受力前方不得有人。
并设置在1.2倍杆高距离外。
12.拉磨尾绳不应少于两人,且应位于锚桩后面、绳圈外侧,不得站在绳圈内,距离绞磨不得小于 2.5m;当磨绳上的油脂较多时应清除。
13.机动绞磨宜设置过载保护装置,不得采用松尾绳的方法卸荷。
14.卷筒应与牵引绳保持垂直。
牵引绳应从卷筒下方卷入,且排列整齐,通过磨芯时不得重叠或相互缠绕,在卷筒或磨芯上缠绕不得少于 5 圈,绞磨卷筒与牵引绳最近的转向滑车应保持 5m以上的距离。
15.棘轮紧线器、手板葫芦挂在耐张线夹上做好后备保护措施,防止导线脱落弹出。
16. 邻近带电线路施工,导、地线及牵引绳索与带电线路要保持安全距离;有防止导线过牵引跳动或反弹与带电没备触碰的措施。
17. 杆(塔)使用的滑轮应与导、地线相匹配,滑轮直径比导线直径大于 10 倍,并设专人看管,重要跨越应设双重保护,滑轮要有关门保险。
18. 感应电压较高地段展放,导、地线及牵引机具应挂临时接地线,接地棒埋深大于0.6m。
19.牵引绳与导、地线连接要可靠,连接口应缠胶布,应用旋转连接器及连接网套。
20.紧线时角铁横担滑轮挂点应加软垫保护,受力点应使用钢质滑轮。
21.使用临时拉线的安全要求:(1)不得利用树木或外露岩石作受力桩。
(2)一个锚桩上的临时拉线不得超过两根。
(3)临时拉线不得固定在有可能移动或其他不可靠的物体上。
22. 邻近带电线路作业的,应使用绝缘绳索传递,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
十二、10KV柱上设备安装作业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隔离开关、闸刀型开关应处在合闸位置才可以开始搬运。
2.起重设备应持有效检验合格证,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3.按规定使用安全、合格的登高用具。
4.用绳索传递工器具、材料,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5.使用开关固定金属受力点搬动。
6.线缆敷设进入设备后及时对线缆进出口进行封堵,并检查其可靠性。
十三、台架式配电变压器安装作业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按规定使用安全、合格的登高用具和双保险安全带。
2.用绳索传递工器具、材料,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3.现场按规定设置防围措施和警示标示,防止外人进入工作区域。
4.起重设备应持有效检验合格证,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5.施工作业现场协调并设专人统一指挥,回转半径内严禁站人。
6. 起重设备各支承点必须牢固可靠,各支腿下加枕木,土质松软处加垫钢板。
7.选择适当,钢丝绳绑扎点加软垫保护。
8.利用抱杆起吊时,抱杆基础应设置牢固,防止倾斜。
9.起吊时应设2 根或2 根以上调整绳,起重设备的接地装置齐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