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作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与法律
经过了几周《经济法》的学习,感受和收获有很多。

了解了有关公司和合同相关法律的专业知识。

老师向我们讲授了创办公司的基本要求和公司的种类。

例如,老师就用实际按理向我们解释几个关键的专业名次。

在我学过之后的理解看,有限责任公司指就是在公司破产以后,可以不用还银行款。

而无限责任公司指就是公司破产以后,你自己要承担所有责任.公司法人可以是公司的创办者,结果要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我们这样的当代大学生,创业司空见惯,然而在创业的过程中会有很多我们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否则你就要承担很大的法律风险。

创业者需要强化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意识,主动的了解当下的法律环境,并且要很好的适应它们。

老师在课堂上经常提及《民法》、《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等与创业相关的法律,我想在课下的时候自己了解下,对创办公司会有很大助益的。

但是,在经济法中,有关公司的法律是一个涵盖面很广,实际内容很对的也很复杂的领域。

我们要学习的还有很多,老师讲课非长生动,举的案例大多引人入胜,也给我们工科学生学习法律带来了极大的兴趣。

我在课上了解到,公司是指一般依法设立的,全部资本由股东出资,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企业。

其中公司有这么几种独特的特征:(1)是独立的企业法人(2)以营利为目的经济组织(3)公司必须依法设立,并有一定的组织机构(4)是人资集合的企业法人组织。

而相应的法人企业主要分类有这么几种:合资、独资、国有、私营、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制、有限责任等等。

我国根据相应的法律对不同的企业有相应的划分,也根据企业自身的具体需求进行相关法律的设定。

例如设立的条件,程序和相应的内部组织机构。

老师在讲课的时候也提及了确定法律的标准。

不单单是企业的法律,经济的法律,基本上所有的法律都如此。

通过老师的讲解和课后的查阅资料,我了解到我国的立法制度有成文和不成文两种形式。

立法制度是国家法制整体中前提性和基础性的组成部分。

提到公司就一定会提及法人,法人是指法律上具有人格的组织。

在我听过老师的课程之后了解到,法人,是相对于自然人而言的一个概念。

自然人是以生命为存在特征的个人。

我们每个人都是自然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老师分别用不同的案例向我们介绍了自由人和法人的区别。

期间还提及我们的自由问题,纠正了我们的误区。

监狱里的罪犯是不自由的而像我们这样的自由人都是有自由的,法人则是在自由人基础上的,拥有自由人的权力和义务。

在我的认为,法人是一个单位,自由人则是个人,单位可以破产。

法人可以解散,而个人不行。

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的公司体系也逐步走向了成熟和完善,新公司法大幅度地降低了公司设立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放宽了股东出资方式的限制,允许出资的分期缴纳。

其中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最低限额从1000万元降低至500万元。

而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则进行了更大的改变,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和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为人民币10万元,并要求一次缴清。

经过改革的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并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分两年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对于现在公司的零门槛,与公司相关的法律则更显得重要。

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的主体法。

中所称公司有其特定适用范围。

其一,依据属地主义原则,为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

其二,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未对其他公司组织形式作规定,在实践中则不允许设立。

在听过老师有关公司法部分的知识点的介绍之后,我上网进行相关学习,了解到公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公司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而广义的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除包括《公司法》外,还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公司的规定。

老师帮我纠正了以前的概念上的误区。

《公司法》中的公司也有其的适用范围。

其一,依据属地主义原则,为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

其二,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未对其他公司组织形式作规定,在实践中则不允许设立。

与公司有关的还有《合同法》《物权法》,我国合同法以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共利益、法律约束力为原则而订立的法律。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终止、违反合同的责任及各类有名合同等问题。

有公司就少不了合同,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需两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责任。

其中建立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的方式有很多种,例如综述、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经公证或审批的合同。

其中还要考虑到变更解除和转让等意外事件。

时间一长,合同双方会对合同产生异议。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即对已经成立的合同内容的部分修改、补充或全部取消。

合同一方因故需要修改、补充合同某些条款或解除合同关系时,必须征得对方同意。

亦即以双方达成的新协议,变更或解除原来的旧协议。

变更、解除合同的新协议,仍按原合同的形式办理。

合同的转让,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

它包括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和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

合同转让的条件也是关键,首先,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

其次,合同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

合同的转让应当经过对方同意或者通知对方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而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最后,合同的转让必须合法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这三点是合同转让的基本符合条件。

了解《合同法》是一个公司创办者的基本要求,也是对公司今后的发展一个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对于一个去公司任职的员工,了解《合同法》也是一门必修的学问。

在《合同法》的基础上,《劳动法》于公司的人事部用人息息相关。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劳动法》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而制定颁布的法律。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也是保障劳动者权力和国家经济发展大局的基本条件。

《合同法》、《劳动法》都是重要并且与我们生活相关的法律,我们在了解的同时也应该熟练的运用,以随时保障自身的权益。

在听过老师的课程之后,不仅是在专业知识上有了很大的收获,而且更重要的是学习法律作为基本常识的这一意识和习惯。

老师给我们讲授和介绍了许多身边的典型的案例,对我们在理解抽象的条文有很大帮助,也使得我们上课积极性很高。

老师风趣幽默,给经济法课添上了独特的魅力。

最后,感谢老师幸苦的努力的传播知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