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温式汽化器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空温式汽化器
成都清源低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I 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和型号编制 (2)
5 要求 (3)
6 试验方法 (5)
7 检验规则 (5)
8 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 (6)
9 包装、运输、贮存 (6)
前言
根据市场需要,公司自主开发设计的空温式汽化器,经查,该产品目前尚无国家、行业和地方产品标准,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特制定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和销售的依据。

本标准主要技术指标和试验方法参照GB 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和TSG 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等相关标准以及结合本产品的特性而制定。

本标准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与表述。

本标准由成都清源低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成都清源低温科技有限公司批准。

本标准由成都清源低温科技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小和、宁望正、王道德。

空温式汽化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空温式汽化器(简称汽化器,下同)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型号编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LNG、LO2、LCO2、LN2为输送介质、表压不大于25.0 MPa的空温式汽化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90—2008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份
GB/T 3880.2—2006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第2部分:力学性能
GB/T 8163—2008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T 16474—2011 变形铝及铝合金牌号表示方法
HG/T 20592~20635 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
JB/T 4730.2—200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2部分:射线检测
JB/T 4730.5—200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5部分:渗透检测
JB/T 4730.5—2005 压设备无损检测
JB/T 6896—2007 空气分离设备表面清洁度
NB/T 47014—2011 承压设备用焊接工艺评定
TSG D0001—2009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空温式汽化器
也称空浴式汽化器,其主体材料为星型翅片导热管。

当低温流体进入汽化器,周围空气与星型翅片导热管内介质发生热交换使管内流体温度升高(对液体汽化、对气体加热)的加热装置称为空温式汽化器。

3.2
星型翅片导热管
在管道外表面加装翅片,增大换热面积,从而提高换热效率的换热管道称为星型翅片导热管。

3.3
饱和温度
饱和温度指流体在各相含量和压力都不改变的条件下,冷却到饱和时的温度。

3.4
单列式汽化器
只有单一功用的汽化器。

3.5
组合式汽化器
两台及以上单列式汽化器组合而成的汽化器。

3.6
增压器
将低温液体汽化为略高于当前介质饱和温度的气体为储存空间增压的汽化器称为增压器。

3.7
EAG加热器
将低温气体加热为接近环境温度的气体放散的汽化器称为EAG加热器。

4 分类和型号编制
4.1 分类
4.1.1 按压力等级不同,汽化器分为高压汽化器(压力范围:PN≤30.0 MPa)和低压汽化器(压力范围:PN≤1.6 MPa)两种。

4.1.2按组合形式不同,汽化器分为单列式汽化器和组合式汽化器。

4.2 型号编制
示例:
QHQ(LNG)300+150(G)/25.0—(QY)表示由成都清源低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输送介质为液态天然气、设计压力为25.0MPa、增压器汽化量为300Nm3/h、EAG加热器汽化量为150Nm3/h的高压组合空温式汽化器。

5 要求
5.1 正常工作条件
5.1.1 设计适用介质:LNG、LO2、LCO2、LN2;
5.1.2环境温度:≥-20 ℃;
5.1.3 工作温度:≥-196 ℃。

5.2 一般要求
5.2.1表面应无明显伤痕,边缘无毛刺。

5.2.2 标记应明显、清晰、牢固,且标记应在容易看到的部位。

5.2.3工作压力下,汽化器运行8小时内无异响,结霜在设计计算允许范围之内。

5.2.4零部件应完好、无错装漏装。

5.2.5对应介质应和型号编制中介质一致。

5.3 原材料及外购件
5.3.1 原材料
5.3.1.1 汽化器主体材料变形铝合金牌号表示应符合GB/T 16474—2011中5.3的规定;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3190-2008中4.1的规定;力学性能应符合GB/T 3880.2—2006中2的规定。

5.3.1.2高压汽化器选用的钢管应符合GB/T 8163中关于06Cr19Ni10(S30408)的规定。

5.3.1.3 焊条化学成分应与母材相同或相近,抗拉强度不得低于母材抗拉强度规定值的下限,并应符合NB/T 470145-2011中4.1和5.1的规定。

5.3.2 外购件
法兰、垫片及紧固件应符合HG/T 20592~20635的规定。

5.4 无损检测
焊缝无损检测应符合GB/T 20801.5—2006中6.3的规定。

5.5 油脂检测
油脂检测应符合JB/T 6896—2007中5.2的规定。

5.6 耐压试验和泄漏试验
5.6.1 耐压试验
耐压试验应符合TSG D0001—2009中89、90条的规定。

5.6.2 泄漏试验
泄漏试验应符合TSG D0001—2009中93条的规定。

5.7 尺寸及允差
尺寸及允差应符合设计图纸以及客户的要求,检验项目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尺寸及允差
5.8 性能
性能参数应符合表2、表3和表4的规定。

表2 组合式汽化器性能参数
表3 单列式汽化器性能参数
表4 高压汽化器性能参数
6 试验方法
6.1 一般要求
采用目视、听觉、触觉的方法进行检验。

6.2 原材料及外购件
由供货方提供合格的质量证明。

6.3 无损检测
无损检测按JB/T 4730.2—2005中5.1、5.2和JB/T 4730.5—2005中5的规定进行检验。

6.4 油脂检测
油脂检测按JB/T 6896—2007中4的规定进行检验。

6.5 耐压试验和泄漏试验
6.5.1 耐压试验
耐压试验按TSG D0001—2009中88、89、90、91条的规定进行检验。

6.5.2 泄漏试验
泄漏试验按TSG D0001—2009中93条的规定进行检验。

6.6 尺寸及允差
采用卷尺、游标卡尺、角尺等工具进行检验。

6.7 性能
设计压力在耐压试验中测定;汽化器正常工作时,使用控制柜上的压力传感器测定最大工作压力;进出口温度分别使用温度传感器在进出口位置测定。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7.1.1汽化器必须经过检验部门逐台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7.1.2 检验项目:5.2、5.4、5.5、5.6、5.7。

7.1.3判定规则:出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该产品合格;检验中,若出现不合格项,允许返工后在进行复检;若仍有不合格项,判定该产品不合格。

7.2 型式检验
7.2.1 产品正常生产4年时,应进行型式检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 产品定型时;
b) 当工艺条件、原材料来源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 停产一年重新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7.2.2 抽样:型式检验的样品从出厂检验的合格品中随机抽取2台。

7.2.3 判定规则:型式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该产品合格;检验中,若出现不合格项(除安全外),可自同批产品中两倍量抽样,进行复检;若仍有不合格项,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8 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
8.1 标志
汽化器明显部位应有固定的标识,标识上包含以下内容:
a)产品型号及名称;
b)设计压力(MPa);
c)最大工作压力(MPa);
d)额定流量(Nm3/h);
e)适用介质;
f)毛重(Kg);
g)制造日期;
h)出厂编号;
i)公司名称、地址、电话、邮编、传真等内容;
8.2 标签
8.2.1 产品说明书包含以下内容:
a) 公司名称、商标;
b) 产品名称、型号;
c) 产品编号;
d) 质量检验专用章;
e) 检验责任人签字;
f) 出厂日期。

8.2.2 装箱单包含以下内容:
a)产品出厂文件1份;
b)配件清单。

8.3 使用说明书
使用说明书包含以下内容:
a)主要技术参数;
b)使用与保养;
c)安装图。

9 包装、运输、贮存
9.1 包装
9.1.1 汽化器完工后,应将管口密封;
9.1.2 包装材料不能接触油脂;
9.1.3 使用泡沫带或薄膜胶纸将汽化器包裹缠紧,然后将包裹好的汽化器固定在运输架上。

9.2 运输
汽化器采用一般交通工具或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避免碰撞,避免与腐蚀性物料混运。

9.3 贮存
9.3.1 汽化器应存放于空气干燥、通风良好、无腐蚀性气体的地方,避免日晒雨淋。

9.3.2 汽化器不能堆叠存放。

Q/06695542—4·2—2014
空温式汽化器
《编制说明》
1、任务来源与背景
根据市场需要,公司自主开发设计的空温式汽化器。

经查,该产品目前尚无国家、行业和地方产品标准,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特制定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和销售的依据。

2、标准主要技术指标制定依据
本标准主要技术指标和试验方法参照GB 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和TSG 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结合本产品的特性而制定。

3、标准编写与表述依据
本标准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与表述。

8。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