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隔离安全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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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隔离安全操作程序
1 目的
为防止能量(主要包括电能、液压能、气能、机械能、化学能或热能)的意外释放对人员及环境带来危害,确保各种能源都得到有效的隔离控制,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非全资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在甲方作业区域进行许可作业时,需要咨询甲方,按严格程度最高标准执行。

本程序不适用于应急流程下的能量隔离和由专业人员、特殊工艺流程控制的带压开孔、带电作业等特殊作业。

仅仅出于对设备工艺控制的考虑,而非预防误操作造成伤害,所进行的隔离,可以参考本程序实施编号、挂签和打铅封等简易上锁方式。

3术语和定义
3.1危险能量
不加控制,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电、机械、化学、热/冷、势能(任何压力的蒸汽、一个大气压以上的压缩空气、真空、一个大气压以上的加压液体、弹簧、张力杆、配重等)或任何其它形式的能量。

3.2 能量隔离
在作业或生产运行过程中,为了防止能量(包括气能、液压能、热能、机械能及电能)泄露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或环境污染等损失,对可能产生泄露的能源采用盲板盲死、关闭控制性阀门等措施实施隔离的方式。

3.3个人锁
用于锁住单个隔离点或集体锁扣的安全锁,供专人使用。

3.4 集体锁
用于锁住单个隔离点且拥有多个上锁扣的锁具,多把个人锁可同时在锁具上使用。

3.5上锁设施
保证能够上锁的辅助设施,如锁扣、阀门锁套、链条等。

3.6“危险禁止操作”标签
用来对设备作整体性的管制,有清楚的警示信息、锁具管理者的联络方式等信息的标牌。

3.7 盲板隔离
使用盲板将与作业区域相关联的可能产生能源泄露的部位盲死,确保被隔离能源不会释放而对人员健康及环境造成损失。

3.8 双重隔离与排空
使用两个能完全关断的截断阀和一个放空或排污阀组成能源隔离系统,如下图所示。

要隔离的设备
3.9 单截断阀隔离
关闭单截断阀后上锁或悬挂“危险—请勿操作”警示牌进行能源隔离的方式。

3.10 设备
适用本程序的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
•配电盘与开关
•泵
•压缩机
•管线
•锅炉、压力容器及其附件
•冷冻设备
•加热及通风系统
•室内管线系统
•含势能的设施(如弹簧、张力杆、配重)
•仪表设备
4职责
4.1 各单位根据本程序管理和维护,QHSE管理部门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4.2 设备区域负责人员
负责向工作人员告知能量隔离点,并确保工作人员正确上锁。

负责制定能量隔离方案,切断能量,维护整个设备所属区域安全。

负责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能源隔离单,作业结束后回收锁具和挂签。

4.3 工作人员
按照程序正确上锁、挂签、测试以及解锁。

有权要求对隔离点及隔离措施进行检查、验证,并增加必要的隔离措施。

将锁及标签置于正确的位置并保存个人安全锁。

4.4 监护人员
由设备区域负责人员指定并授权。

负责监控能量隔离方案的实施。

负责监控能量隔离过程中的区域安全。

负责隔离后工作场所和设备隔离区域的安全检查,确认工作现场安全后,汇报设备区域负责人,监督解除和回收锁具和挂签。

5 程序
5.1 能源隔离方法
5.1.1工艺流程、气能、液压能、热能及机械能的隔离
1)盲板隔离注意事项
①确认盲板的直径和厚度满足要求。

②确认设备已经泄压和排空。

③明确设备或管线内曾经盛装过的产品或材料。

如果这些物质有害,需要佩戴防护用品。

④拆除法兰螺栓时至少预留两个相对的螺栓,然后松开螺栓但不能将螺帽完全拆下。

⑤作业人员要从侧面将法兰分开,即便有突然的液体和气体释放,也不会直接对人喷射。

⑥在安装永久性盲板时必须使用新的密封垫片,确保能源隔离效果。

⑦要将盲板安装在离容器或设备最近的法兰上。

2)双截断与放泄注意事项
①截断阀的密封效果要好,且应进行上锁。

②自动阀不得用作截断阀,如果要用自动阀得用作截断阀时,必须先关闭该阀,然后使其自动功能失效。

③放泄阀的其尺寸大小应满足在关闭截断阀时能通过的最大可能泄流量的要求。

3)单截断阀隔离注意事项
①作业时上游截断阀的排污口(如果有的话)要常开。

②不得使用单截断阀的情况:
管线、设备压力超过10MPa及阀门尺寸大于150mm。

阀门曾发生过严重的泄漏。

存在严重危害人员安全的酸、碱或其它毒性流体。

5.1.2 电气隔离
1)对电气隔离进行隔离时,隔离用的锁应该锁在设备的电源开关或者合适的电路开关上,或在两个地方都进行上锁隔离,隔离锁的位置应尽可能的靠近被隔离的设备。

2)电气隔离必须由持证上岗的电工执行。

5.1.3隔离方法的选择
根据对能源隔离效果的不同,制定能源隔离方案时要优先选用盲板隔离、然后是双截断与放泄,最后选用单截断阀隔离的隔离方式。

5.1.4上锁、挂签要求
执行上述能源隔离方法时,凡是通过关闭阀门、开关等进行能源隔离时,为了防止误操作使能源泄露,必须采用上锁的方式,如果的确无法上锁,要对执行能源隔离的设备悬挂“危险—请勿操作”的警示牌,并告知相关人员。

5.2能源隔离原则
5.2.1检维修作业过程中短期能源隔离原则
1)工艺管线系统检维修作业时,应针对与检修管线直接连接的上下游带压的阀门制定能源隔离方案。

2)压力容器检维修作业时,应针对作业压力容器进口、出口阀门及与其直接连接且上游带压的阀门制定能源隔离方案。

3)放空、排污系统检维修作业时,应针对与作业管段直接连接的上下游带压的放空、排污阀制定能源隔离方案;对于放空、排污系统与上游连接管线过多的情况可以考虑结合使用上述几种能源隔离方法。

4)在工艺系统设备的检维修作业超过一天时,应针对正在检修的系统、设备上下游带压阀门制定能源隔离方案,要求在作业过程要一直保持能源隔离状态,直至检修作业完成方可解除。

5)制定上述情况的能源隔离方案按照“5.1.3隔离方法的选择”确定优先级选用隔离方法。

6)检维修作业过程中实施短期能源隔离时需使用个人锁执行上锁功能。

5.2.2生产运行过程中长期能源隔离原则
1)对存在隐患停用的工艺设备,应使用盲板将设备上下游带压阀门盲死,或者通过关闭截断阀并实施上锁的方式实现能源隔离,避免因误操作等原因导致设备损坏。

2)对下游未投运的系统、设备,应使用盲板将上游带压阀门盲死,或通过关闭该阀门并上锁的方式实施能源隔离。

3)根据生产运行需要可关闭停用的流程(计量比对流程),并对起能源隔离功能阀门上锁。

4)生产运行过程中需进行长期能源隔离时需使用部门锁执行上锁功能。

5.2.3电气系统能源隔离原则
1)电气系统检维修作业,应关闭控制检修电路或设备电能来源的电源开关或电路开关,并进行上锁或悬挂“危险—请勿操作”的警示牌。

2)电气系统日常生产运行过程中,对停用的电路或电气设备,应关闭其控制电能来源的电源开关或电路开关,并进行上锁或悬挂“危险—请勿操作”的警示牌。

5.3 上锁管理程序
5.3.1上锁用具管理
1)上锁用具包括个人锁、集体锁及“危险-请勿操作”警示牌等。

2)各生产单位应配备个人锁、集体锁等。

3)每把锁均应编号,并将主用钥匙插在锁上。

4)每个单位所有的电气锁都有一把可以打开所有电气锁的万能钥匙,钥匙由设备区域负责人员保管。

5)锁具由各设备区域负责人员保管,应保证锁与钥匙齐全,并与编号对应。

5.3.2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上锁管理
1)上锁程序
检修作前,由作业人员的主管组织专业工程师及参加作业的员工对作业过程可能造成意外伤害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识别可能产生危险源的部位,确定隔离方案,并在作业方案中明确具体的隔离措施并按规定报批。

危险源包括转动设备(如水泵轴)、高压液体、易燃液体、高压气体、易燃气体、电气伤害等。

设备区域负责人员通知值班人员向指定专业工程师或作业监护人发放个人锁、钥匙、上锁用具及挂签;设备区域负责人员在无法到场的情况下可以授权并发放备用钥匙给指定专业工程师或指定的作业监护人,发送锁具时发放人要填写《能源隔离单》“一、实施隔离、上锁前的准备工作”一栏前的所有内容。

指定专业工程师或作业监护人通知作业人员即将对预先确定的设备进行上锁,解释上锁的原因,说明上锁要求和方法后,向作业人员发放个人锁、钥匙、上锁用具及挂签。

指定专业工程师或作业监护人关闭正在运行的设备,通过操作开关、阀门或其它能源隔绝设备将设备与能源隔开。

指定专业工程师或作业监护人按照《能源隔离单》中“一、实施隔离、上锁过程检查”的要监督操作人员对隔离设备的操作、作业人员对隔离设备的上锁过程,隔离、上锁实施完毕后作业监护人需签字确认。

作业人员将钥匙随身携带,开始作业。

2)解锁程序
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通知指定的监护人员准备解锁,指定的监护人通知所有上锁人现场确认是否可以开锁。

确认可以开锁后,指定的监护人员向值班人员申请解锁,值班人员确认通知需开启设备区域内的所有人员并批准解锁。

监护人按照《能源隔离单》中“二、解除上锁、隔离过程检查”的要求监督检查上锁人实施解锁、运行人员实施操作的过程。

将隔离设备(如开关、阀)恢复到原来的操作状况。

监护人回收锁、钥匙、上锁用具及挂签,并通知设备区域负责人员设备可以运行。

监护人员将个人锁、钥匙、上锁用具、挂签交值班人员或运行主管。

如出现上锁人将钥匙丢失的情况,作业监护人应向设备区域负责人员申请使用备用钥匙。

监护人员经授权可以使用备用钥匙。

如果作业时间超过一天的话,每天作业结束后不需解锁,直至作业全部完成后方可执行解锁程序。

5.3.3 应急解锁程序(包括作业过程中上锁及生产过程中长期上锁的应急解锁)
1)设备区域负责人员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开锁程序。

当设备区域负责人员不在场时监护人
员有权决定启动应急开锁程序。

2)决定启动应急开锁程序后,监护人通知解锁区域内所有人员即将解锁。

3)开锁前,设备区域负责人员或作业监护人应与上锁安装人员联系确定设备的状态,如果无法找到个人锁的安装者,可先检查设备确定维修工作是否已完成。

4)确认安全的情况下,现场负责人或监护人员立即使用备用钥匙拆除锁和挂签。

5)将隔离设备(如开关、阀)恢复到原来的操作状况
6)通知设备区域负责人员设备可以运行。

7)尽快通知锁具安装人,锁已打开。

5.3.4 电气系统上锁管理
高压电器设备上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5.4能源隔离培训
5.4.1在三级教育、作业前安全会前,涉及能源隔离、上锁操作的人员,必须接受本规定培训。

5.4.2培训内容必须包括:
1)如何识别有危害的能源;
2)能源隔离方法;
3)上锁目的;
4)设备意外通电的危害;
5)阀门误操作的危害。

5.4.3以下情况下,各需要参与上锁程序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再培训或重新培训:
1)检查发现能源隔离、上锁程序未得到遵守;
2)因为没有遵守程序造成事故发生;
3)本程序已修改;
4)设备或装置已更换。

附录A 能源隔离单
编号:QHSE-R-10.3.1-05 A/0 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
隔离位置:
隔离性质□作业过程中短期隔离□长期隔离能源隔离方式
隔离方法□盲板隔离□双阀截断并上锁\ 挂签□单阀关闭并上锁\挂签
锁类别:□个人□集体锁锁编号:
一、实施隔离、上锁过程检查
1.发出相关通知:
□设备区域负责人员□专业工程师□作业人□现场监护人
我已按照上述内容要求确认隔离部位、上锁方法正确,且已实施完毕!
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解除上锁、隔离过程检查
注:保存期限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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