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建筑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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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建筑协会章程
丽水学院建筑协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院为了从多方面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际动手能力,培养
团队合作精神,增强大学生的工程设计及实践能力,丰富校园学术氛围,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方面发展的跨世纪人才,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丽水学院建筑协会,是我院众多社团中唯一一个以创新思维和实
际动手能力相结合的学生组织,以“立足实践、勇于创新、促进合作”为发展方向,以“提升设计及实践能力,培养团队合作精神”为目标,致力于为在校学生搭建专业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平台,努力通过以丰富多彩的活动,给广大同学提供一个实现自己想法的机会
第三条建筑协会以D理论和“S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基础上,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校园主旋律为根本宗旨,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要求,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建筑协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会长助理1名,副会长助理2名,组成建筑协会主席团
第五条建筑协会最高权力机构即建筑协会会主席团,其下设办公室、采购部、组织部、技术部等部门
第六条办公室、采购部、组织部、技术部等各部门分别设部长1名,副
部长2名
第七条建筑协会由会长主持日常工作,主席团成员协助会长处理日常事
务,并监管各部门日常工作
第三章部门职责
第八条会长职责:
1、主持和开展建筑协会的日常工作,召开协会会议;
2、有权审批社联会各部门的经费申请;
3、经校团委批准,有权签发有关协会的各项制度、文件;
4、协调各部门组织工作
5、任免社联会各部部长、副部长,开除工作不合格的干事
第九条副主席职责:
1、协助会长开展各项日常工作,并及时向会长汇报工作情况;
2、会长有事或不在时代行会长部分职责;
3、协调各部门组织工作
第十条会长助理职责:
1、协助会长开展各项日常工作,并及时向会长汇报;
2、协调各部门组织工作
第十一条办公室职责:
1、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工作并解决突发事件,促进各部门交流
2、协助管理机构做好各部分工,监督工作落实,及时反映各部工作情况
3、定期进行工作总结的汇总和归档
4、代表建筑协会与其他部门联系工作
5、做好各项会议的准备工作
6、安排建筑协会办公室的常规工作
第十二条采购部职责:
1、建筑模型相关材料的了解与采购
2、经费的管理
第十三条组织部职责: 1、负责协会的招新工作
2、制作协会指导老师,协会主要负责人的聘书
3、对协会各个部门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4、组织各类模型制作活动及其时间安排
第十四条技术部职责
1、了解全国个个省市大学院校组织的大学生结构竞赛的相关内容
2、管理模型制作,给于一定的技术指导
第四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