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三鑫:关于确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201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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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确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经认真审议后认为,提高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是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定后提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一次会议审议的。

本次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同意将《关于确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提请公司201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王琦 周成新 张佰恒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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