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报告范文:关于全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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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生产技术服务,还能帮助其成员加工和销售产品,提高附加值,并按交售量实行二次收益分配。
(3)立足主导产品跨县域发展。
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以产品为纽带,体现地方特色。
从农民合作要求和消费需求出发。
目前要重点发展蔬菜、水产、畜牧、竹笋、花卉苗木、果品、茶叶、蚕茧等八大主导产业的专业合作组织。
要打破行政县域界限,根据产品布局,鼓励跨县域发展。
(4)在发展的基础上规范管理。
各地建立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接受各级农村工作部门的业务指导,县级及县以下行政县域内的专业合作组织,由县级农村工作部门负责指导,跨县、县(县)的,由组织机构所在县及县共同指导,县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县指导为主,县、县(县)配合。
要建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确认制度。
县级及县以下行政县域内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由县、县(县)农村工作部门确认,跨县、县(县)的,由县级农村工作部门确认。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确认文件办理工商登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要以县、县(县)为单位抓紧制订示范章程,规范和明确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的兴办条件、组织机构、运行机制、利益分配等基本要求,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运作有章可依。
4、要加大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
政策扶持 (1)要落实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扶持。
各级政府每年要在财政支农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县级每年要从农业产业化资金中切出一块,支持专业合作组织发展。
银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要积极给予信贷支持,提供各种低息贷款,帮助解决专业合作组织启动资金和农产品收购环节流动资金的不足。
(2)要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行税收优惠。
经登记成立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向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得的收入免征所得税;销售自产农产品及其经分等分级、整理包装、加贴品牌商标等简单加工的自产农产品,可免征增值税,或适当降低税率。
(3)要给予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用地和运输政策的优惠。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临时用地比照农业设施用地办理,建设用地要给予优先安排指标。
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运输的农产品应享受杭州县绿色通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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