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城郊农村社区重建——基于苏州工业园区L镇CF地区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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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城郊农村社区重建——基于苏州工业园
区L镇CF地区的调查
何华玲;胡梦瑶
【摘要】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建设用地需求大量增加,特别是在大中城市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因工业化迅猛发展,出现大量的农民从土地、从农业分离,转向非农产业、进入由政府投资的拆迁安置小区的现象,推动了农村社区建设从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的转变。
文章以苏州工业园区L镇CF地区为例,探讨农村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后,城郊农村社区重建的发展过程,以及重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据此,来提出一些相应的对策及城郊农村社区转型的未来走向。
【期刊名称】《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1(032)010
【总页数】4页(P135-138)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过渡型社区;社区重建;拆迁安置;农民市民化
【作者】何华玲;胡梦瑶
【作者单位】苏州港大思培学院,江苏苏州215123;苏州港大思培学院,江苏苏州21512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1
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需求增加,城郊农村土地的征用规模越来越大。
在一片片新开发的土地上,耸立起一座座厂房、一幢幢高楼的同时,出现了主要由政府投资的失地农民拆迁安置小区。
大批农民失去土地后,在政府整体迁移的安置政策主导下,从村落散居被动地转变为小区聚居,“农转非”而成为城市居民,由此他们的身份、谋生手段、生活方式和居住条件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一变化更多的体现在失地农民以拆迁安置小区为载体的社区生活中。
苏州工业园区L镇CF地区目前正处于农村社区的重建阶段,大部分失地农民已进入了由政府投
资新建的安置小区。
失地农民在经历了地域变化、身份变化、进入新的社区后,将面对什么样的社区生活?这类尚在建成尚未成熟的“过渡型社区”该如何建设与管理?其未来的发展走向等,无不吸引着我们去研究与探索。
有关社区治理问题的研究,大部分学者对纯粹的城市社区或村落社区治理关注较多,但这些社区都是一些业已成型的社区,对于一些边缘社区的治理问题尚有缺失。
在如今城市化发展的大背景下,边缘社区的治理与转型更值得我们关注。
但既有的关注也多集中在“城中村”问题的讨论上,而有关以大规模集中安置失地农民的动迁小区的社区建设与发展问题,仍有待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和挖掘。
2000年7月,世界城市大会把城市化定义为:城市化是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和集中为特征的一种历史过程。
表现在人的地理位置转移和职业的改变以及由此引起的生产与生活方式的演变,既有看得见的实体变化,也有精神文化方面的无形转变。
城市化应既包括量的变化,也包括质的提高。
量的变化体现在城市地域范围扩大、人口规模的增加;而质的变化则是指人们的生活方式,农民的身份、地位以及价值观念的变化。
而所谓城乡一体化,是城市化发展的一个新阶段,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促进城乡居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变化的过程,是城乡人口、技术、资本、资源等要素相互融合,互为资源,互为市场,互相服务,逐步达到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上协调发展的过程。
[2]由于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农村
社区、尤其是直接面对城市扩张影响的城郊农村社区的发展与转型成为日益突出的一个问题。
我们这里强调城郊农村社区重建,源自于由城市扩张所必然带来的大规模土地征用后,建基于原有城郊农村土地资源之上的农村社区已经在空间结构上被彻底解构,当来自原先不同地域的城郊失地农民被集中安置到新的动迁小区这一完全不同于自然村落形态的全新社区空间之后,原城郊农村的社区重建问题便自然浮出水面。
本文中提到的城郊农村社区重建,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城郊农村社区的空间重建
由于城市化、工业化的迅猛发展,农村用地被大量征收,农民离开了原来自己建造的家园,告别了过去一家一户的居住环境。
政府对这些农村社区进行重新规划建设了新的拆迁安置小区。
这些小区都是统一的密集型居住模式,这是农村社区地理空间上的重建。
(二)城郊农村社区的组织重建
组织重建不是要重新建立一套新的组织,而是依托现有组织,改造现有组织,催生新的组织,以形成社区重建的新的组织支撑,其重点即是将村委会重组改造为居委会,这是农村社区转型的一个必然趋势,其功能的转变要落实到社区公共事务管理和社区服务上。
(三)城郊农村社区的文化重建
由于农民原来居住的地域空间被重新整合,以血缘、地缘作为初级关系支撑体的农村社区,完成了社区的基础建设后,不再是纯粹的原村落的居住户。
农村社区的初级社会关系,也不再是农业社会时代淳朴的乡村社会关系。
同时大量外来人口的流入,使得城郊农村社区从过去的熟人社会变成由原住民和外来人口“共享”的半熟人社会。
住民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理性化、功利化。
因此要实现社区的文化重建,即要以社区共同体意识为内核,对人际关系进行重建,形成新的互助、友爱的社区人际关系,建立一个和谐的社区新氛围。
苏州工业园区CF地区地处独墅湖畔,横亘在高教区两端的新机场路和东方大道之间。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2004年10月,CF地区九个村委会一个居委会28.9平
方公里,2.16万人口圆满划交至工业园区L镇全面管理。
CF划交意味着全面动迁的开始。
随着独墅湖高教区的开发建设,CF地区九村一居相继展开动迁征地工作。
到2008年底,基本完成规划用地拆迁。
政府在完成拆迁工作的同时,加快了安置房建设,作为大规模集中拆迁安置小区的“淞泽家园”共设计建设九个小区,形成了五个行政社区。
随着拆迁安置进程的推进,CF地区的社区重建工作体现出三个
重要的变化:
(一)地域空间变化
目前,CF地区的失地农民已陆续搬进了由政府集资建设的社区住房中,他们离开
了原来自己建造的家园,搬进了新的安置小区,实现了地域空间的转移。
与原来农民主动进入城市实现地域空间的跨度变化不一样,此地域空间的转移带有一定的强迫性。
尽管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补偿措施,但对于离开自己生活了一辈子的土地,许多人还是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安排,如在我们的调查访谈中,很多村民表示他们宁愿回到自己原来的自住房。
而这一转变也成了农民农转非的一个实质性的标志。
(二)农民身份变化
农民实现地域空间转移,同时失去土地后,也在进行着非农化职业转移,即由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过渡之后,相应地,农民的身份也发生了转变。
由农民变为了市民。
事实上,农民的市民化转变不仅表现在农村户口上的外在变化,农民市民化还伴随着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上的转变过程。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影响,农民在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上的市民化尚待时日,这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但也是最终的发展趋势。
(三)社区组织、管理上的变化
由于土地开发的时差性,一些开发尚在进行中。
因此,部分安置小区仍由镇、村管
理。
这种管理只是一种过渡,居委会是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依托,街、镇对社会事务的管理,主要通过居委会去实施和落实。
由于安置小区没有物业管理,没有业主委员会,因此,居委会承担了社区建设和管理。
CF地区淞泽家园三区发展速度最快,已经完成了村改居的过渡,而其它一些小区尚在开发进行中,处于过渡期。
随着社区重建后的进一步发展,居委会将最终取代村委会,履行对社区的建设管理职能。
目前,相较于其它地区一些成熟的社区模式来说,CF地区的社区重建尚在摸索之中。
社区经过规划建设后,居民区、商业区、活动中心逐步清晰、完善起来,原来村落社区布局的杂乱状况得以改善。
但调查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方面的矛盾与纠葛
(1)过渡费偏低、过渡时间较长。
政府承诺给拆迁居民一年过渡期,过渡费是每月人均150元,若超过一年,则过渡费翻番。
但据当地居民反映,有一些居民过
渡了两年多,政府也没给解决。
而过渡费用有些也达不到标准,尤其是考虑物价因素后,更是不够日常开支。
(2)拆迁补偿标准不一,民众对拆迁有不同程度的不公平不公正感。
据当地拆迁办负责人透露,农民房屋拆迁,按照国家标准,人均40平方米,同时辅以一定的优惠政策。
但笔者所访谈到的不少居民反映拆迁不公平不公正。
在访谈中,六区的一名保安提到,“同样的房子,同样的面积,有的人就赔几万,而有的人就赔到了十几万”。
三区的居民提到,“现在拆迁都是要靠势力的,有关系的就能多赔一些,分到好房子,先搬进房子的,都是一些‘好人’。
”二区的居民也提到,“补偿如果按照统一的标准透明化操作,不搞暗箱操作,那也就无怨言了。
但现在制定了标准,却不按标准来,完全是在谈价格,谁都不知道谁家的情况,这就很不公正了”。
尽管政府官员承诺,拆迁按照人口来安置,充分享受人口资源的优势,但也出现这种情况:有的村民家中人口很少,但祖上留下来的房子很多,拆迁时根据人均40
平米的标准,分到的房源就少;而有的村民人多房子少,根据人口资源的优势,自然分到的房子就多,村民之间会相互攀比,部分人觉得自己吃了亏,必然会对政府存有怨气。
(3)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就业问题。
改革开放以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是维持农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来源,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
如今,土地被征用,失地农民失去土地,等于失去了一笔家庭财富,也失去了基本的生活保障。
虽然政府对农民发放补偿费,但有限的补偿费只能维持短期内的生活,它不能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不能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问题。
因此,一些失地农民成了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门的“三无游民”。
二区的受访人提到,“发给老百姓的钱不够花,现在没有土地,像我们这样年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又赚不到钱,一直在家里玩啊!”这种现象在小区中比较普遍,而政府就业安置政策也不够完善到位,只有一个人力资源中心发布一些招聘信息,但工资普遍都很低。
而一旦找到了工作,政府就不再发放补偿款。
因此,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迫在眉睫。
(二)动迁小区中的困扰与隐忧
(1)小区设计规划不合理,存在问题较多。
新建的安置小区一般有四层楼,但每层楼的高度达不到标准高度2.8米,现在只有2.68米,不足有10多厘米。
室内
空间显得狭小,给人以沉闷、压抑之感;小区外的楼道与楼道之间,死胡同较多,尤其在四区比较严重。
据入住村民反映,有些小区的楼梯过道里还没有路灯,老人上下楼梯很不方便。
当我们就这一问题访谈小区管理人员时,他们竟然一无所知,更别说如何去解决这一问题。
至于小区里的采光问题,由于小区楼底下不给晾晒衣服,住在北面的居民以及底层的居民抱怨声很大,普遍反映衣物晾晒成问题。
(2)小区的安全问题令人堪忧,保安管理不到位。
由于外来人口流动量大,居住在小区里,造成人员复杂,管理难度加大,小区里偷盗现象严重。
有受访人反映,
“小区里三天两头丢车,有人车子放在自己车库里也被偷”。
有的保安也是从当地村民中“升迁”至此,因为没有了土地,失去了工作,就在小区里做了保安。
但他们并未经过专业培训,因此,在管理上显得很不到位。
一位妇女提到,“小区里的保安都没有用的,报警也不敢报,连个老太婆都不如,他们也只是混口饭吃”。
(3)小区的环境状况不佳,绿化带面积不大。
据受访居民反映,一些外地的大卡车开进小区,这些拖车车身带泥,本身的污染就很严重,开进小区更是影响到小区的环境卫生。
而笔者在走访各小区时,也发现小区内居民在过道里烧煤炉的现象很普遍,烟雾弥漫,给小区造成了严重污染。
而且小区的绿化带面积不大,绿化质量档次很低,草坪里还有些种了油菜、青菜等,高高低低,杂草丛生。
(4)小区的设施配套不到位。
由于各个小区发展速度不一致,健身器材、娱乐设施等方面配套到位程度参差不齐。
商店、医院、菜场等都程度不同的滞后于居民住房建设,居民日常生活需要不便。
(5)小区的停车问题没有得到重视。
随着现代化水平的高速发展,小部分村民的收入有所提高,小区没有考虑汽车车库,室外停车也是车多位少,车辆占用大量过道,给过往行人带来不便。
(三)社区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的碰撞与摩擦
(1)入住居民生活方式上的不适。
农民离开土地,搬出家园,没有了熟悉的生活方式、生产手段。
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够加之小农经济的思维习惯,因此很难改变一些旧有的生活方式。
调查中我们发现,以前住惯了一家一院的农民住进密集型楼后不能适应新的环境。
有的居民仍在过道内点煤炉,有的村民家中办喜事办丧事的,在小区底层的空地上搭棚生火、宴请宾客,有的村民出租车库,有的在公用地段堆放杂物,在绿地上开辟小路,这些现象在小区都普遍存在。
(2)思想观念上的不适。
城市化不仅意味着地域上和生产方式的转变,也意味着人们文化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的变迁。
CF地区的村民在社区重建中身份发生了转
变,从农民变为市民,但这也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变化,人还是原来的人,他们的想法、思想观念没有随之改变,至少在短时间内还没有变化。
(3)小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不强。
社区归属感是指社区居民对自己所属社区感情上和心理上产生的一种认同感。
小区居民由原来的熟人社会逐步向半熟人社会过渡,传统的农村社区村民们更多遵循的是血缘、地缘等传统情感规范,而不是现代理性原则。
随着城郊农村的社区重建,外来移民人口增多,一些农村社区的行政建制打乱,使得原来高密度的同质性人口呈现出异质性的特点。
如:金园村的村民当初根据就近原则,靠七区近的选择了搬迁至七区,而靠二区近的则选择了二区,村民之间的社会互动发生了变化。
虽然在小区内也能看到村民在楼底下三三两两的聊天,但村民之间的交流已不及从前,邻里之间的交往也越来越少,村民更趋向于过一种理性的生活,对于新的社区归属感不是很强。
(一)基层政府主导作用的不可或缺
CF地区的社区重建尚未结束,还处于过渡期,呈现出典型的“过渡型社区”形态。
因此,由政府主导下的强制性社区变迁所带来的社区重建与发展同样还是离不开政府的主导作用。
具体来说:
(1)首先要实现政府工作方式的转变,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农村社区重建中涉及到征地和拆迁问题引起的上访事件较多。
如果管理者的管理方式粗暴简单,很容易与被管理者发生冲突和对抗,且外来人口与本地人口之间的文化冲突也会时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和安宁。
因此,政府要积极主动地化解各种矛盾和调节各方利益。
如:要按照市场价格,提高征地补偿的最低标准、保证征地程序的公正透明;要坚持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宗旨,让安置小区的农民切实感受到社区重建后带来的实惠;政府在关注解决动迁农民的物质生活问题的同时,更应关注他们的精神生活问题,对于因拆迁被迫离开祖祖辈辈生活土地的失地农民,要给他们以更多的关爱,通过营造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氛围,培育居民的社区认同意识。
(2)合理规划建设小区,保证动迁小区质量建设,保证居民高水平城市化。
动迁小区宁可适当降低动迁速度,也要保证动迁质量。
不论是安置房还是商品房,标准都不能低。
小区要合理规划、合理设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居民休闲活动场所、车库等要配备齐全,绿化带要留足面积,商业店面等要与居民住房建设保持一致。
要科学合理利用小区空间,为将来的发展留有余地。
(3)促进农民就业,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保障和就业是农村社区向城市社区转型的一个重要问题。
只有让农村社区农民衣食无忧、安居乐业,才能建立稳定和谐的社会。
若只对失地农民发放一笔补偿款了事,而对安置政策引发的问题不管不顾,将会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
政府要建立、完善农民培训、就业服务体系,加大对农转非人员培训的资金支持力度,要加强其职业技能教育,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提高他们的就业素质和能力,增强信心。
要更好地发挥社区在解决城市化后农民就业中的作用,如社区服务中心可不断拓宽渠道,成立一系列的专业企业,这些公司让农民由一个个孤立的个体成为有竞争力的集体。
同时,促进农民向市民的转变,关键还要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目前的补偿机制,充其量只是一种“生活保障”制度。
要实行政府、社区、个人合理负担机制。
从征地补偿费和劳动力安置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和医疗统筹。
对老年人的养老保险和统筹费则由社区一次性缴纳,切实消除农民的后顾之忧。
(4)推进农村股份合作社改革,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自然村组向社区转变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实施农村合作经济向社区集体经济的顺利过渡,这也是一个利益关系的调整问题。
”由于村里的土地是集体的,而集体土地是按人头分配的,于是按人入股、按股分红成为集体经济开展股份合作的最自然的形式,为此,应借鉴国企改革的经验,按《公司法》股份制原则,推进农村合作股份制改革,成立社区股份合作社,切实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
(5)转变农村生活方式,强化社区服务功能。
由农村社区重建带来的农民向市民
的转变,是一大进步,但村民身上固有的小农意识和落后的生活方式,尚在顽强的延续。
因此,必须推进社区文化建设,引导农民,提高农民素质,转变农村生活方式。
过去农民习惯于家事自办、求人帮办的生活生产方式,而将来一些日常生活中的具体事情可以由社区服务承担过来。
不仅包括一些面向弱势群体的社会福利服务,如为老年人提供的各类服务,为儿童提供的各类服务等;还包括一些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包括咨询、法律顾问、家务劳动、美容等服务。
通过这些服务方便居民需求,提升“过渡型社区”中居民的生活质量。
(二)引导社区居民提升素质,参与社区建设
(1)培养居民自我学习能力,提升素质,尽快适应新的生活。
城市化的进程,同时也是农民市民化的过程。
农民变市民不仅意味着身份的改变,更重要的是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等要跟着转换和提升。
因此,要加强农村学习型社区的建设,居民要从自身做起,要主动去学习适应新的生活。
将自主自觉的学习变为自己的一种生活方式。
通过学习了解现代社会生活中所需的各种科学文化知识,掌握现代社会生活中求职的基本技能。
同时,多方面地提升自身的素质,从思想和素质上实现转变才能让他们能够有能力变被动为主动,迎接城市化进程。
(2)提升人际信任度,培养社区居民的社区归属感。
“居民的社区参与是社区发展的内在动力源泉。
离开了居民的社区参与,就没有真正的或完整意义上的社区发展。
”由于动迁小区是一个由失地农民与外来人口共享的居住空间,这类过渡型社区中的人口结构和人际关系的复杂化,使得许多居民之间的信任度和社区参与意识有待提升,对社区活动和事务的参与缺乏热情,而要实现农村社区向成熟社区的顺利过渡,必须通过增加社区人际互动,提升居民之间、尤其是本地人和外地人之间的人际信任度,培养居民的社区参与意识,致力于形成人人了解社区、人人支持社区建设、人人参与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培养起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共同体意识。
(三)摸索“政府-社区-社区-企业-居民”良性互动的社区治理新模式
随着城郊农村的社区重建的逐步推进,该类社区的发展应向“政府-企业-居民”良性互动的社区治理新模式演进,即要合理界定政府、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其他群众组织各自的角色,更好地发挥各自的功能。
基层政府要随着社区的逐步成熟,适时弱化对社区社会生活的全面干预,把一部分职能剥离、交给专门的企业和中介去管理;同时,社区居委会要进一步密切与社区居民的联系,更好地满足居民群众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在“政府-企业-居民”之间建立分工合作、互利互惠的良性互动关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推进城郊农村社区的良性转型与发展。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土地将会被征用,农村房屋将会被拆迁。
在这一发展过程中,必然会伴随着由土地征用和农村房屋拆迁等引发的矛盾,而农民的身份、生活方式也将会在此过程中改变。
只有通过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来更好地解决问题,城郊结合部的这些过渡型社区才会有一个美好的前景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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