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新《破产法》之破产原因——债务超过不能作为独立破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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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雄飞
作者机构: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沈阳110034
出版物刊名: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页码: 37-37页
主题词: 破产法;破产原因;债务超过
摘要:2006年8月27日经过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新破产法获得了通过,并将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新破产法的出台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一部标志性法律.表明我国的市场经济进入到一个新阶段。

破产原因的存在与否是判断破产申请能否成立、法院能否受理申请以及能否作出破产宣告的重要依据。

本文结合新破产法中破产原因的规定,着重从新破产法的破产原因及理论界中争议较大的债务超过能否作为独立的破产原因.还是同停止支付一同列为推定原因加以分析。

希望能使读者对新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有全面地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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