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电敏感、湿敏和易碎元件的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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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电敏感、湿敏和易碎元件的防护
1目的
规范静电敏感、湿敏和易碎元件操作,确保生产与存储活动满足防护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静电敏感、湿敏和易碎元件的防护
3 参考文件
防静电工作区技术要求 GJB3007-97
电子产品防静电放电控制大纲 GJB1649-93
4定义
4.1 静电防护区域(EPA):所有进行静电敏感物料生产、操作、周转、存储的区域都是静电防护区域,都必须进行静电电压的控制,保护物料免受静电损伤。

4.2 静电敏感器件:主要有集成电路(IC)、场效应管(MOS管)、光电器件、厚膜电阻、板卡及其组件、产品,高静电敏感器件主要有CMOS、GaAsFET等高频高速器件。

5 工作程序
5.1 静电敏感元件防护
5.1.1EPA的温湿度要求
防静电工作区有必要进行温度和湿度的控制,湿度控制是静电防护的一项关键措施。

京信公司EPA的温湿度控制要求:
1)生产制造和元器件仓库属于静电高风险区域,温度和湿度控制要求:
温度:17~26℃
70%
相对湿度(RH):30
~
2)产品物料对环境温湿度有特殊要求时,应根据物料的特性需求和实际条件采取相应的局部环境保证措施。

3)EPA内应配备温度计和湿度计,并在每班次上班之前作一次记录。

当相对湿度超出规定的范围时,必须采取适当的加湿或抽湿措施,如往地面喷洒适量水(符合安全要求)、使用加湿器或抽湿机等。

5.1.2 防静电包装材料
静电敏感器件、组件、产品在生产制造、存放和运输中所使用的包装材料必须是防静电的,因此EPA内所使用的包装材料应该是静电耗散材料,要求其防静电性能指标满足:表面电阻Rs:1.0×104Ω≤ Rs <1.0×1011Ω;
体积电阻Rv: 1.0×104Ω≤ Rv <1.0×1011Ω;
摩擦静电压V
f :V
f
<100V 或在2 秒内下降到100V以下;
屏蔽袋的屏蔽泄漏电压:小于30V。

防静电包装材料必须符合以下一般要求:
1) 发货用ESD防护的屏蔽袋、吸塑盒应该在明显位置有ESD警示标识、吸塑盒还应该在明显位置标有生产日期;粉红色防静电PE薄膜袋、防震用的防静电EPE板、防静电海绵和泡罩袋、泡罩带类可以无标识,具体按设计图纸要求执行。

周转用的ESD防护的屏蔽袋、吸塑盒、EPE应该在明显位置有ESD警示标识、生产厂商和生产日期及有效期。

2) 防静电PE薄膜袋、泡罩袋、 EPE板、海绵、泡罩带的材料颜色应采用防静电的通用警示颜色,即粉红色或黑色。

3) 用于包装ESD敏感器件的防静电材料在温度为25±5℃和相对湿度为25%±5%的环境下,应满足规定的防静电性能指标要求。

4) 原则上不允许对用于ESD防护的包装材料使用防静电液作简单的表面喷涂处理,其防静电性能应该由材料本身具有的物理特性、塑料材料添加导电材料或其它特殊的工艺来满足。

5) 防静电包装材料的防静电性能必须均匀分布。

6) 用于ESD防护的包装材料不能有异味、不能对所包装的器件有腐蚀作用。

7)防静电包装材料应满足公司颁布的相关环保规范.
8) 单板级的防静电包装应能满足至少100V的静电防护水平,其直接包装层可采用屏蔽袋、吸塑盒等包装方式,间接包装层可采用防静电缓冲材料(如防静电泡沫EPE、防静电泡罩袋等),直接包装层、间接包装层至少有一层是静电屏蔽材料(静电屏蔽的实现可以采用金属屏蔽层、低阻值材料容器、纸箱内侧涂炭层等方式)。

模块(定义为有金属件外壳,但有单板接口外露)直接包装层可采用粉红色PE防静电袋包装,间
接包装层可采用防静电缓冲材料(如防静电泡沫EPE)。

整机级的包装采用防潮袋的包装方式,包装外的缓冲材料(如EPE)可以不做防静电要求。

具体防静电性能指标见下表:
5.1.3防静电包装材料的使用
公司目前使用的防静电包装材料主要有: 粉红色防静电PE 袋、吸塑盒、粉红色防静电气泡袋、粉红色防静电泡沫板和气泡带、多层防静电屏蔽袋等,同时可以有效利用供应商的器件来料的防静电包装材料(如IC 管、IC
托盘等),这些防静电包装材料都可以用于静电敏感器件、组件的直接包装或间接包装。

直接包装层指和器件直接接触的材料,例如IC 包装管、芯片托盘、卷带、防静电泡沫、防静电胶袋、屏蔽袋、吸塑盒等。

间接包装层指和直接包装层接近的部分,对器件提供防静电、防震等保护但不和器件直接接触,如卷盘、防静电泡沫、防静电胶袋、防静电气泡袋、吸塑盒等,部分包装可能无间接包装。

外包装指物料的最外层包装,如纸箱、木箱等,一般不作防静电要求(但是不能采用高静电的塑料材料作最外层包装),特殊要求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粉红色防静电气泡袋应和屏蔽袋配合使用,用于屏蔽袋外的防震、防挤压碰撞。

粉红色防静电泡沫板和气泡带一般用于用于间接包装,放置在直接的防静电包装材料的外部作填充、防震、防碰撞。

各类静电敏感物料的直接包装材料推荐选取:
静电敏感器件原则上应采用法拉第笼的包装方式,即处于屏蔽保护状态之中。

因此所
有ESSD在使用前不得拆开防静电包装,拆包和器件操作必须在防静电工作台上进行,位于EPA内不被操作的ESSD也应采用屏蔽包装放置。

处于被操作状态和在EPA内运转的ESSD一般不要求屏蔽处理。

由于IC 管和吸塑盒对高静电敏感器件不能提供足够的防护,因此CDM模式低于500V的高静电敏感器件应不采用IC管和吸塑盒包装,该类高静电敏感器件的包装必须采取屏蔽措施。

一些高静电敏感器件可以使用金属短路器(隔离器)处理器件的管脚(如光放大模块)。

严禁在防静电包装材料外部使用普通塑料胶带、拉伸膜等高静电材料缠裹处理,需要捆扎时应采用防静电胶带或橡皮筋。

在日常的ESD检查和例行的ESD稽查中应对生产现场的防静电包装材料(包括器件来料包装)进行防静电性能的抽测,以检验包装材料防静电性能的时间有效性,对于防静电性能失效的包装材料应直接作报废处理。

5.1.4 周转工具
用于EPA内、EPA和EPA之间周转运输的工具必须是防静电的。

其防静电性能应满足:表面电阻Rs:1.0×103Ω≤ Rs <1.0×109Ω;
体积电阻Rv: 1.0×103Ω≤ Rv <1.0×109Ω;
摩擦静电压V
f :V
f
<100V ;
周转车台面对车轮系统电阻:<1.0×109Ω。

常用的周运工具有:周转箱、周转车,防静电器件盒、防静电成形泡沫盒(生产周转用防静电成型泡沫盒表面电阻为1.0×103Ω≤ Rs <1.0×1010Ω;体积电阻为1.0×103Ω≤ Rs <1.0×1010Ω)等,防静电周转工具在其醒目位置必须贴有防静电警示标识。

防静电器件盒一般为黑色或深色,主要用于器件的周转和临时存放。

防静电成形泡沫盒一般为粉红色或黑色,主要用于小单板的周转和临时存放。

周转箱通常用于周转或临时存放单板。

当周转箱为防静电材料时,一般为黑色,内侧有隔槽,可直接将单板插入其中并保证单板的垂直放置和相互隔离;若周转箱为纸质材料,则单板必须单独采用防静电袋或吸塑盒包装后才可放入纸箱。

装入屏蔽袋的单板在纸箱中不能平放,必须竖放,且单板之间须用隔槽或防静电泡沫相互隔开,防止碰撞。

周转车分为单板专用周转车和普通周转车。

单板专用周转车专用于单板的转运或临时存放,通常由金属车架、防静电车轮和多层防静电槽位或金属网组成,单板可直接插入槽位或通过周转箱再置于各金属网层上。

普通周转车一般未采用防静电材料,必须借助防静电周转箱来转运单板,因此静电敏感物料不得直接采用普通周转车转运,并且要求用于公司生产制造环境的周转车必须是防静电的。

周转车底部必须连接一根金属链条保持周转车金属架和地面的连接。

周转车必须至少有两个轮子是防静电的,在此基础上再增加接地链,缺一不可。

由于周转车属于移动式接地,有时轮子接地不可靠,需要铁链进行接地补充。

使用防静电周转车和周转箱较长时间存放单板(如存放于库房)时,应采防静电屏蔽袋罩住周转车、采用屏蔽袋或周转箱盖板盖住周转箱箱口,以保证其防静电效果并防灰尘。

5.1.5存储
1)静电敏感器件存储环境一般要求:
温度:17~26℃
70%
相对湿度(RH):30
~
当存储区域(库房)的自然温湿度达不到要求时,应使用空调或增湿器、抽湿机予以调节,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静电敏感器件和组件的存储环境中中不得有强静电、强电场、磁场或辐射场存在。

2)存储器具:
存储静电敏感器件及其组件必须采用防静电的包装材料或器具,并保证存储的封闭性。

可用于直接存储静电敏感器件及组件的器具有:防静电屏蔽袋、IC管、防静电托盘、卷盘卷带、吸塑盒、防静电周转箱、单板周转车等。

3)存储操作要求:
静电敏感器件及其组件不得直接放置于货架或不具有防静电功能的周转箱内或周转
车上,应通过防静电屏蔽袋或防静电周转箱等储放。

静电敏感的单板、组件的存放主要采用屏蔽袋、吸塑盒、防静电周转箱、单板周转车等。

周转箱和周转车一般用于生产现场的短时间存放,当使用防静电周转车和周转箱较长
时间存放单板(如存放于库房)时,应采用防静电屏蔽袋罩住周转车、采用屏蔽袋或周转箱盖板盖住周转箱箱口,以保证其防静电效果并防灰尘。

静电敏感器件可以采用IC管、防静电托盘、防静电的卷盘卷带、防静电屏蔽袋等存放。

存放时要保证包装的封闭性,因此使用防静电托盘存放IC类物料时外部应采用防静电屏蔽袋(或防潮袋)包装。

防静电器件盒一般只用于生产现场的器件短期放置,不用于库房的器件存储。

静电敏感器件尽量保持原包装状态,严禁随意拆封。

用于静电敏感器件散装清点、分料和发料的工作台必须铺设防静电台垫,并可靠接地。

操作人员应佩带防静电手套、指套或将有绳防静电腕带接入防静电接地系统。

5.2 湿敏元件防护
5.2.1 凡包装上标有字样的元件为湿敏元件
5.2.2 凡湿敏元件注意防潮、防水,要有防潮、防水包装。

5.2.3 湿敏元件通常放在干燥柜中,并放入干燥剂。

5.2.4 湿敏元件使用时拆开包装,剩余元件重新包装。

5.3 易碎元件防护
5.3.1 易碎元件应有防震包装,运输、使用必须轻拿轻放。

5.3.2 易碎元件使用时拆开包装,大纸盒包装时堆高小于六层。

5.3.3 软包装光纤材料必须平放,包装堆高小于30cm.
5.3.4 要求防震的晶体,包装堆高小于2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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