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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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论》分析
作者:likegang
一、作者简介
《六国论》的作者苏洵,字明允,北宋时眉州眉山(现在的四川眉山县)人,二十七岁才发愤为学,经过刻苦努力,下笔顷刻数千言。
宋仁宗赵祯嘉祐年间他和两个儿子苏轼、苏辙到了宋代都城汴京。
当时任翰林学士的欧阳修,把苏洵的廿二篇文章,其中《机策》二篇、《权书》十篇、《衡论》十篇,推荐给朝廷。
宰相韩琦也推荐他作官,•一时名扬京师。
•后来苏洵把文章汇编成集就叫做《嘉祐集》。
苏洵在中国文学史上与唐代的韩愈、柳宗元,宋代的欧阳修、苏轼、苏辙、曾巩、王安石合称“唐宋八大家”。
苏洵与其两个儿子苏轼、苏辙合称“三苏”。
二、课文分析
《六国论》是《权书》中的一篇。
原题只有《六国》两个字,因为《权书》和《衡论》都是评论性的文章,所以后来才在六国后面加上了个“论”字。
《六国论》是一篇议论历史的文章,表面上评的是六国,实际上讽刺的是北宋。
因为当时北宋王朝的统治者对契丹族建
立的辽国和党项羌族建立的西夏屈辱求和。
作者就借六国割地给秦国因而最后灭亡的史实,暗示北宋王朝不应重蹈六国灭亡的覆辙而应该对辽、夏的入侵采取斗争的方式。
本文的时代背景可参看有关备课参考资料。
《六国论》的第一段就提出了本文的中心论点:“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
”“破灭”和后文的“颠覆”、“革灭”、“迁灭”都是灭亡的意思。
“兵”这儿是本义,兵器、武器。
“弊”是毛病、病根儿。
赂秦的“赂”念lù,本来是指送给别人物品,本文则专指割地。
“赂秦”一词出自汉代贾谊的《过秦论》。
其中有“从(zòng)散约解,争割地而赂秦”一句。
“从”指合纵,“约”指六国订立的盟约。
所以“赂秦”就专指诸侯割让土地给秦国这件事。
《六国论》的第一句的意思是:六国的灭亡不是武器不锋利,仗没有打好,而是病根儿在于把土地献给秦国。
“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
”“力亏”指削弱了自己的力量。
“道”是原因、理由。
这句的意思是:把土地割让给秦国就削弱了自己的力量,这是六国灭亡的主要原因。
“或曰:‘六国互丧,率赂秦耶’曰:‘不赂者以赂者丧。
盖失强援不能独完。
故曰“弊在赂秦”也!’”。
在文言文中的“或”和现代用法不同,是不定指代词。
“或曰”就是有人说。
互丧的“互”是交互的意思。
是由此及彼,由彼及
此,也有相继的意思。
“丧”灭亡。
“率”这儿是副词,全都。
不赂者的“者”代国家。
“以”这里是介词,介绍动作、行为发生的原因。
“盖失强援”的“盖”在文言文中常用来表示对事物带有推测性的判断或委婉的判断,有“原来”、“大概的意思。
“完”是保全、完好。
这几句的意思是:有人说“六国一个接一个的灭亡,全都是因为赂秦吗?”回答说:“没有把土地割让给秦国的,也由于受赂秦国家的影响而灭亡。
原来是失去了强有力的援国,就不能单独保全自己,所以说弊病就在于割地给秦国。
”这里作者用了设问形式一问一答,阐明了“不赂者以赂者丧”,从另一角度强调了“弊在赂秦”这一论点。
第二段是以韩、魏、楚三国赂秦而灭亡作为论据,论证六国灭亡的原因在于赂秦。
“秦以攻取之外,小则获邑,大则得城。
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
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
则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
”“获”是得到。
“邑”是小城、市镇。
“获邑”、“得城”指的是秦依靠诸侯国家割地所得。
这句和下句“较秦之所得……其实亦百倍”是本课语句中的一个难点。
“秦之所得”就是秦在攻取之外的所得,也就是秦接受六国割地之所得。
“诸侯之所亡”就是诸侯在攻取之外的所失,也就是诸侯割地的所失。
“其实”是它们的实际。
“所大欲”的
“欲”是动词,希望。
“所大欲”就是“所”与“大欲”组成名词词组,表示动词“欲”所涉及的事物。
“患”是动词,担忧、害怕。
“所大患”和“所大欲”结构相同。
“固”是“当然”“本来”的意思。
这段话的意思是:秦用攻取的手段得到土地以外,小的可以得到诸侯割让的市镇,大的可以得到诸侯割让的城池。
秦接受诸侯割地的所得与战胜所得的土地相比较,实际大百倍。
诸侯割地所失与战败而失去的土地相比较,实际也大百倍。
那么秦国最希望的事,诸侯最担忧的事,当然不在战争了。
这几句论述了秦之所得与诸侯之所失并不在战。
呼应第一段“非兵不利,战不善”这一论点。
“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
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之,如弃草芥。
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
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
”“思”是想一想。
“厥”是代词,表示领属关系,相当于“他们的”。
“先”是先人,指死去的长辈。
“先祖父”这里是说先祖和先父,是祖辈和父辈的意思。
“暴”念pù,是暴(pù)露的意思。
“暴霜露”是暴露在霜露之中,也就是冒着霜露的意思。
“以”这里是连词,相当于“而”,它的作用是把“暴霜露”、“斩荆棘”两个动宾词组和“有尺寸之地”这个动宾词组连接起来,表示后一个动作是前一个动作的结果。
子孙和祖父相对是儿辈和孙辈。
视之的“之”指“尺寸之地”。
“举以
予人”,“举”是拿出去、端出去;“以”是连词,这里是“而”的意思,连接“举”和“予”两个动词。
“举以予人”,把地给予了秦人。
“芥”是芥菜,也是一年生草本植物,这几句的意思是:想一想他们的祖辈父辈,冒着霜露,披荆斩棘,才得到了一点点土地。
子孙们看这些土地不十分爱惜,拿它给予了秦人,好象扔掉小草一样。
今天割五座城,明天又割十座城,然后才得到一夜的安睡,等到起来一看四面的国境,那秦国的兵又来侵犯了。
“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与“举以予人,如弃草芥”相对照,极力写出祖先创业的艰难,和子孙割地的轻易,点明了赂秦的弊病。
“今日”、“明日”形容割地的多而且快。
“夕”、“起”形容苟安的时间的少而短。
两句都用夸张手法,再一次强调了赂秦之弊。
“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
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
”“然则”是“然”与“则”组成的复合词,作连词用,是“那么”“既然如此”的意思,是连接上面“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这段话的。
“厌”是满足,“无厌”是不能满足。
“奉”是送、给的意思,指割地给秦。
“弥”和“愈”相对,都是更加的意思。
两个“之”字,前一个奉之的“之”代秦国,后一个侵之的“之”字代诸侯国家。
“故”这里是“所以”的意思。
“判”是判别清楚。
“至于”和今天表示转折关系的连词用法不同,是“终究”或
“到……的结果”的意思。
也可以译作“到了”。
“宜”是合适、应该。
“然”这里用作代词,是“这样”、“如此”的意思,用来代上面所说的情况。
这段话的意思是:既然如此,诸侯的土地是有限的,残暴的秦国的欲望是不能满足的。
六国送给秦国的土地越多,秦国侵犯他们就更加急迫。
所以不用打仗谁强谁弱、谁胜谁负已经清清楚楚的了。
六国终于遭到了灭亡的结局,道理当然应该是如此。
这几句是对第一段“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的具体分析。
“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两组排比句式,加强语气,痛切说明赂秦之弊。
“有限”与“无厌”,“繁”和“急”两相对照进一步说明了赂秦力亏的道理。
“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
此言得之。
”古人云引的是战国时策士苏代说(shuì)魏安釐(xǐ)王的话。
“以”这里是介词“拿”的意思。
“犹”是犹如同。
“薪”是干柴。
“得”用作动词有“得到”、“合乎”的意思。
“之”在这是代词,代上面所讲的事理。
“得之”是合乎道理。
这句话的意思是:古人说:“拿土地去送给秦国,如同抱着干柴去救火,柴烧不完,火灭不了。
”这话是合乎上面所说的道理的。
苏代这段话见于《史记·魏世家》。
作者在这里引用这句话,再一次说明了六国灭亡弊在赂秦。
本文第三段再从不赂秦的国家——齐国、燕国、赵国也终于灭亡的具体事实来论述第一段中提出的“不赂者以赂者丧。
盖失强授,不能独完”这一道理。
这一段先用设问句“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何哉”开头,“尝”是曾经,“未尝”是不曾。
“继”是继续。
“迁灭”的“迁”是改变的意思,“迁灭”就是灭亡。
六国中齐国是最后被秦灭亡的,所以说继五国迁灭。
这句话的意思是:齐国不曾割地给秦国,但终于继五国之后灭亡了,是什么原因呢?下面答话是“与嬴而不助五国也。
五国既丧,齐亦不免矣。
”“与嬴”的“与”是“相与”、“友好”的意思。
既丧的“既”是副词,表示动作行为的完了。
可译作“已经”或“以后”。
“既丧”是已经灭亡或灭亡以后。
“齐亦不免矣”,“不免”后面承前句省略了“灭亡”,是不免于灭亡。
这句话的意思是齐国和秦国交好,而不帮助五国,五国灭亡以后,齐国也不免于灭亡了。
作者又把不赂秦的国家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和秦交好,如齐国;一种是反抗秦国,如燕和赵。
但都是不赂秦的。
所以这一段把三国事实合起来论述,说明“不赂者以赂者丧”这个道理。
上面说与嬴的齐,下面说抗秦的燕赵。
“燕赵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秦。
”“始”,起初、开始的时候。
“远略”,长远的打算。
指抗秦这件事。
“其”这儿是代词,
“他们的”。
“义”是坚持大义。
这句话是说:燕赵的国君,起初有长远的打算,能够保卫他们的土地。
坚持大义不把土地割给秦国。
这里合论燕赵的抗秦。
下面分论燕赵对秦用兵的好处和最后失败的原因。
“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
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
”“是”是指示代词“这个”,“是故”就是因此。
“斯”也是指示代词“这”的意思。
“用兵”指对秦作战。
“效”是效果。
“以荆卿为计”的“以”是介词,“用”的意思。
以“荆卿为计”是用荆卿刺秦王作为对付秦国的策略的意思。
荆卿就是荆轲,“卿”是古代对人的爱称。
如荀况也称为“荀卿”。
“始速祸焉”的“始”与“始有远略”的“始”不同,是“才”的意思,表示后面“速祸”紧接着前边的事情——“刺秦”而发生。
“速”和现代汉语“迅速”的意义不同,是“招来”的意思。
和成语“不速之客”的“速”字意义相同。
这几句的意思是:因此燕国虽然是小国,最后才灭亡,这是使用武力抗秦的效果啊!到了燕太子丹用派遣荆轲刺秦王的办法,作为对付秦国的策略,才招来了亡国祸患。
下边是“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
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
洎牧以谗诛,邯郸为郡,惜其用武而不终也。
”五战于秦的“于”是介词对于,“于秦”这个介词结构作动词“战”的补语,意思是对秦国五次作战。
五次和后边的二败而三胜的“二”和“三”可以是虚指,也可以是实指,
“五”虚指就是多次,“二败而三胜”虚指就是败的时候少,胜的时候多。
所以说虚指是因为根据《史记·六国年表》赵与秦作战不只五次。
如果作为实指则应是赵与秦的几次大战役。
下句击赵者再,“再”是第二次,这里也可以是虚指,指不只一次,和下文“连”相对。
下一句“洎牧以谗诛”的“洎”是介词,常用来介绍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有“等到”的意思。
“以”也是介词,这儿是介绍出原因。
“以谗诛”是因为遭受诋毁而被杀。
邯郸是赵国的国都,“郡”是秦国的地方区划。
秦灭六国分天下为三十六郡。
这段话的意思是:赵曾经五次和秦作战,二败而三胜。
后来秦又一次进攻赵国,李牧连续打退了它。
等到李牧由于遭受诋毁而被杀,赵国的邯郸就成了秦国的一个郡。
可惜的是它用武力抗秦不能坚持到底啊!李牧被杀的事在赵王迁七年,公元前二二九年秦派王翦攻赵,赵派李牧、司马尚带兵抵抗秦国。
秦贿赂了赵王的宠臣郭开说李牧要谋反,赵王听信谗言就派赵葱和颜聚去代替李牧。
李牧不肯接受命令,赵王就派人悄悄地逮捕了李牧并杀掉了他。
“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
”“且”是连词“况且”,用在下一句的开头,有承接上句表示更进一层的意思。
“殆”这里是副词,是“将要”的意思。
智力孤危就是智孤力危,是计谋穷尽,力量薄弱的意思。
“亡”和前边“灭”相对,是灭亡的意思。
“诚”是
副词,“实在”的意思。
这句话是说:况且燕和赵国处在秦国把各国将要消灭完了的时候,可以说是既缺乏计谋又没有力量,战败而亡国,实在是不得已。
这一层肯定燕赵守土抗秦,卓有成效,战败而亡,诚不得已。
也说明了“盖失强援,不能独完”,从而证明了“不赂者以赂者丧”的道理。
“向使三国各爱其地,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
”“向使”是当初假使、当初如果的意思。
“爱”当吝惜讲。
“附于秦”的“于”是介词,表动作的趋向。
“刺客”指荆轲,“良将”指李牧,“数”是命运、结局。
“当与秦相较”,“较”应解释为“较量”,这句是说胜败存亡六国还是可以和秦较量一下的。
“或未易量”是或许不容易估量,说不定谁胜谁败。
“呜呼!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
”两个“以”字都是介词,拿、用的意思。
“事”是侍奉,“礼”这里用如动词,以礼相待的意思。
“食之不得下咽”,是不得咽下吃的东西。
下句“悲夫!有如此之势,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趋于亡。
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势”指形势。
“为”这里是介词“被”的意思。
“积威”,多年形成的声势威力,指的是秦与六国作战经常获胜所形成的威力。
“日”、“月”这儿都是作副词,是“每日”、“每月”的意
思。
“使”介绍出动作的施动者,可以省略宾语。
“无使”就是“无使之”,就是不要让它,“它”指国家。
这几句的意思是:唉,六国诸侯假如把赂秦的土地封赏给天下的谋臣,用侍奉秦国的诚意,去礼敬天下的奇才,合力向西对付秦国。
那么我恐怕秦人连饭都吃不安稳呢?可悲啊!有这样的形势却被秦国的积久声威所吓倒。
土地一天天、一月月地割让出去,以至走向灭亡。
治理国家的人不要让你的国家被积威吓倒啊!这一段作者提出一个假设:如果六国不赂秦而对秦齐心作战就不致被秦所灭。
但实际情况是六国因为害怕秦国而赂秦,最后终于灭亡。
最后一句是从上述历史教训中得出来的结论。
最后一段。
“夫六国与秦皆诸侯,其势弱于秦,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
苟以天下之大,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国下矣!”六国与秦对周天子而言都是诸侯国家,弱于秦的“于”字用在形容词后表示比较,并介绍出所比较的对象——“秦”,“弱于秦”就是比秦弱。
“犹”这里是“仍然”的意思。
胜之之势前一个“之”字代秦,后一个“之”字是结构助词“的”。
其势的“势”是势力、力量。
第二个“势”是情势。
“苟”是假设、如果。
“天下之大”指统一天下的大国与诸侯国家相对。
“故事”是过去的事或前例。
“是”还是指示代词。
这段话的意思是:那六国和秦都是诸侯,它们的力量比秦弱,仍然有可以不割地给秦而战胜它的情势。
如果拿一个
一统天下的大国,而走六国赂秦灭亡的老路,这又在六国之下了。
“天下之大”暗指北宋。
“从六国破亡之故事”暗指北宋每年以银、绢、茶送给辽和西夏,甚至割地求和,这和六国赂秦一样是丧权辱国的可耻行为。
文章最后一段在论述六国破亡史实的基础上抒发了作者的感慨,借古讽今。
这是作者写这篇文章的本意。
两点说明:
1.六国灭亡先后实际上不过九年之差。
秦在公元前二三○年灭韩,前二二九年灭楚,前二二五年灭魏,前二二二年灭赵灭燕,前二二一年灭齐。
《六国论》为了强调赂秦之弊与抗秦之效所以突出了先后。
2.刺客招祸:公元前二二六年秦攻赵,虏赵王迁。
燕见秦兵已临近易水才派荆轲刺秦。
《史记·刺客列传》中说:“秦将王翦破赵,虏赵王尽收其地,进兵北略地至燕南界。
太子丹恐惧,乃请荆轲曰:‘秦兵旦暮渡易水,则虽欲长侍足下,岂可得哉?’”由此看来秦要灭燕是秦的既定政策,并不在于荆轲刺秦与否。
荆轲刺秦失败只不过是增加灭燕的借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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