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011年8月核发卫生许可情况的通报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011年8月核发卫生许可情况的通
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局
•【公布日期】2011.09.22
•【字号】京卫法监字[2011]169号
•【施行日期】2011.09.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爱国卫生
正文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011年8月核发卫生许可情况的通报
(京卫法监字〔2011〕169号)
各区县卫生局、燕山文卫分局,市卫生监督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我局对提出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单位进行了审查,有5家单位符合规定的发证条件,经我局批准颁发卫生许可证(名单见附件)。
各区县卫生局、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强化日常监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新办、延续、变更卫生行政许可的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进行全面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附件:2011年8月获证单位信息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附件:
2011年8月获证单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