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井束管监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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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井束管监测管理制度
第一条监测分析井下各安装地点的气体情况。
第二条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的操作规程和操作制度执行。
第三条每天由束管巡检工下井检查维修束管连接盒、管路吊挂、除尘器、放水器。
对损坏的设施要立即更换,升井后记录台帐。
第四条安装的管路建立台帐和移交清单。
第五条安设束管检测的主管和支管由通风队负责管理,设置在采区作业区域内由所在区队负责看管,防止损坏。
第六条各队必须由队长负责把责任落实到人头。
否则,损失或丢失,按原价处罚责任者或队长。
第七条束管监测点的设置:采煤工作面
第八条束管管缆(线)敷设:
(1)、敷设管缆时应尽量敷设在直线巷道内,以减少管内阻力,防止曲线破坏。
(2)、所选路径应在行人少、支护完好的巷道内,防止管缆被破坏。
管缆穿过风门墙体时应打孔通过。
(3)、所选路径巷道环境温差变化幅度应较小,在温度急剧变化的地点应在温度低的一侧设置除水器或其它设施,标高差较大的斜巷(或立井)应在底部设置除水器。
(4)、接管箱、除水器、采样箱的接头要严密不漏气,且安设位置应与人体高度相适应。
(5)、管缆(线)吊挂要整齐有序,2条以上的分散管缆应设置管夹板,以便于检查和维修。
(6)、从地面监测室到井下各测点,整个系统要进行统一编号,并用压气检查管缆顺序是否混乱。
每一条管缆安装完毕后,必须在测点释放标准气体,详细记录管缆负压值、气体传输时间,并与地面仪器分析数值进行比较,管缆传输损失应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否则应进一步检查管路气密性。
第九条井下束管管缆(线)维护:
(1)、应经常检查管缆漏气、堵塞、破坏等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当地面压力表负压值突然降低时,说明管缆可能出现断路漏气现象;压力表负压值增高时,说明管缆可能发生堵塞;应立即汇报调度室,通知维护人员查找管缆故障,及时进行处理。
(3)、发生水堵时,应用空气压缩机加压空气反吹有故障的管缆(先用低压吹3-5分钟,后用0.3-0.5兆帕的压力吹,一般吹20分钟),进行除水处理,除水后应再次检查管缆的气密性。
(4)、应定期打开接管箱、除水器,排除积水。
第十条详细检查仪器各部位是否良好、正常,接头有无脱落。
第十一条通入载气,检查整个仪器的气路是否漏气。
第十二条接通电源,检查电压、电流指示数值是否正常。
第十三条确定监测室、恒温箱、转化炉的温度。
打开仪器开关,通电预热观察温升有无异常变化,并活化转化柱。
第十四条根据分析的需要,分别或同时启动火焰离子检测器和热导检测器等,开动记录仪,进行基线调零和记录调零。
零点漂移和噪音不得超过说明书的规定。
第十五条其线稳定后,用适量的标准气体标定仪器的灵敏度,求出定量校正值。
第十六条对一氧化碳的分析要反复试验找出最佳操作条件,保证能较好的分离和有较高的精度。
第十七条严禁将老化的转化柱连接在检测器上,以免仪器被柱内蒸汽污染。
第十八条用氢气作为载体时。
在活化时不经燃烧的氢气不得排进炉膛,以免氢气与炉体接触发生爆炸,应尽量使载气排出到室外。
第十九条严禁油污、有机物及其它物质进入检测器及管道,以免造成管道堵塞或仪器性能恶化。
第二十条监测分析人员应及时把仪器记录纸上描出的监测数据,按档次换算成气体的实际浓度,填入记录表内。
第二十一条根据分析数据,描绘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气等气体浓度的变化曲线。
第二十二条监测日报表必须经主管部门、通风队、总工程师、矿长审阅签字,并按日送达相关部门和领导。
第二十三条凡应安设束管监测点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安设位置、线路敷设及控制区域等明确规定,并绘制相应系统图。
因故不能按要求安设装的地点,由通风队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第二十四条矿井防灭火束管监测系统对存在自然发火预兆及自然发火的地点应连续监测,并保证网络正常传输。
第二十五条束管监测管缆(线),须由专人负责维护。
拆除时,须经通风队同意。
第二十六条束管装置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
在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填写故障登记记录。
第二十七条维护人员应定期对管缆进行除水处理,每天至少对井下管缆、装置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八条束管管缆(线)移动只能由专职维护人员
按规定移动,严禁其他任何人员擅自截断束管管缆(线),否则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九条为保证系统正常工作,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设备、零配件、材料和维修、校正用仪器仪表。
第三十条束管监测应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
(1)、设备、仪器、仪表台帐;
(2)、使用管理卡片;
(3)、故障登记记录;
(4)、检修记录;
(5)、矿井束管监测使用情况月报、季报表;
(6)、矿井束管监测日报表。
第三十一条监测数据、资料存储:计算机存储一般不得少于三个月;日报表储存不得少于三年。
对发生事故的记录应长期保存。
第三十二条矿安全监测主管部门必须绘制矿井束管监测系统图,图上标明束管监测管缆线路及管缆规格、型号、长度、监测点、除水器、相关设施位置及有关通风、防灭火、防尘设施和风流方向等,系统图应按季绘制、按月修改,由通风队及主管部门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