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修改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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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单据条款的审核
• • • • • 4)产地证/GSP证书 A、确认证书由哪个机构出具。 B、是否需要认证。 C、信用征要求的份数。 D、是否加打其他语句,如证明货物为中国 产、出口为中国等。 • E、产地证/GSP证书日期可迟于发票日 期,但不能迟于提单日期。
对单据条款的审核
5)保险单 • A、保险单据的被保险人。 • B、保险单据的背书,当被保险人是受益人时, 须加注受益人背书。 • C、保险单具的条款及险别,如信用证对此无要 求,则投保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一切险,如有要 求,则照信用证条款投保。 • D、信用证要求出具的保单的份数。 • F、保险单的日期要早于提单同期,但不能早于 发票日期,可为提单日前一天。
6.审核信用证的印鉴、密 押是否相符。 凡是信开信用证都须审核印 8.审核信用证条款之间 鉴是否相符 。 是否相互矛盾。
7.审核信用证的有效期 和到期地点 信用证有效期应与合同 的运输问题相协调, 效期一般比装运期晚 15天左右。
(二)受益人对信用证的审 核
1.对照买卖合同条款审核 1)是否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2)开证申请人、受益人名称、地址是否正确 3)商品名称、规格、包装等是否与合同相符 4)商品数量、金额大小写、货币种类是否相符 5)付款期限是否合理
三、改证
• (一)信用证修改的一般程序: • 受益人→开证申请人提出→开证行→通知 行→受益人。
(二)改证原则
• 修改信用证时应注意的问题 • (1)凡是需要修改的内容,应做到一次性 向客人提出,避免多次修改信用证的情况. • (2)当修改项目不止一项时,受益人必 须全部接受或全部不接受,不能只接受其 中一项或几项,而拒绝其他各项。 • (3)有关信用证修改必须通过原信用证 通知行才具真实,有效;通过客人直接寄送的 修改申请书或修改书复印件不是有效的修 改. • (4)修改手续费一般由提出修改方承担。
常见的错误出单日期
• • • • • • • • • 1、汇票日期早于发票日期 ; 2.汇票日期早于提单日期 ; 3.发票日期晚于交单日 ; 4.保单日期晚于提单日期 ; 5.箱单日期早于发票日期 ; 6.产地证日期晚于提单日期 ; 7.检验证书日期晚于提单日期 ; 8.出口许可证日期晚于提单日期 9.受益人证明或声明日期早于提单日期。
对单据条款的审核
6)汇票 • A、汇票的付款人。 • B、汇票的受款人。 • C、付款期限。 • D、信用证要求的汇票份数。 • E、汇票的日期要晚于提单的日期,可以 写交单的日期。
对单据条款的审核
7)装船通知 • 船通知日期一般为提单日期后2日内。 • 8)商检证书 • A、商检证书的签发日期一般早于提单日期。 • B、信用证要求出具证书的内容及格式是什 么,受益人是否能够接受。 • C、信用证要求出具证书的机构是哪家。
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
一、审核信用证的意义
二、信用证审核的内容 银行:着重审核开证行的政治背景、资信能 力、付款责任和索汇路线等方面的内 容,它的审核与买卖合同无关; 出口企业:以货物买卖合同为依据,将信用 证条款与合同条款逐项逐句进行对照, 审核信用证内容与买卖合同条款是否一 致。
三、审核依据
各种单据必须符合有关国际惯例和进口国的有关 法令和规定。 ◆ UCP500: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 URC522: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 托收统一规则 ◆ ISBP: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anking Practice for the Examination of Documents under Documentary Credits (关于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 行实务
(一)银行审核信用证的主要范围 3.索汇路线是否合理 如果索汇路线和索 汇方法迂回曲折, 就会影响到收汇时 间甚至不能安全收 汇。 4.对信用证性质和 开证行付款责任 的审查信用证的 付款责任取决于 信用证的种类
(一)银行审核信用证的主要范围
5.如信用证是来自与我国 签有支付协定的国家,要 审查信用证的内容是否与 支付协定的规定相符。
对单据条款的审核
• 2)箱单 • A、货物的详细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余 额与信用证严格相符且单单相符。 • B、箱单抬头为信用证开证申请人。 • C、信用证要求箱单的份数。 • D、信用证对箱单的其他要求,如需要 详细装 箱单等。 • E、箱单日期同发票日期。
对单据条款的审核
• 3)提单 • A、提单的抬头:提单的抬头一般分为记名指示 提单和不记名指示提单,但提单为不记名指示提 单时,须加注受益人的背书。 • B、货代提单或第三方提单是否接受。 • C、是预付还是到付。 • D、信用证要求提单的份数。 • E、被通知人是谁。 • F、信用证对提单的其他要求,如需写目的港代 理,承运人的名字等。 • G、提单的签发日期不能晚于最迟装运日,但也 不能早于信用证的开证日期。
对单据条款的审核
• 10)受益人证明 • A、信用证要求出具此单据的时间 • B、信用证对其内容的要求是否能够接 受。 • 11)重量单 • A、重量单的份数。 • B、信用证对其内容的要求。
对信用证软条款的审核
检查信用证中有无陷阱条款 应特别注意下列信用证条款是有很大陷阱的 条款,具有很大的风险: 1、 1/3 正本提单直接寄送客人的条款。 如果 接受此条款,将随时面临货、款两空的危 险。 2、将客检证作为议付文件的条款。 接受此 条款,受益人正常处理信用证业务的主动 权很大程度上掌握在对方手里,影响安全 收汇。
(一)银行审核信用证的主要范围
1.从政策上审核 包括开证行所在国是否 与我国有往来关系,对 我国政治态度如何,开 证行的政治背景,该行 对我国是否持友好态 度,信用证中是否有歧 视性内容等。
2.对开证行的经营作 风和资信情况进行审 查。 主要是审核信用 证的金额是否与开证 行的资信状况相称, 一般地,银行开立信 用证的最高金额是其 总资产的15/10000。
2.对运输条款的审核 1)起运港(地)与目的港(地)是否与合同相 符。 2)关于分批装运和转运的规定 3)关于运输工具和运输路线的审核 4)关于装运期限和有效期
对单据条款的审核
• 1)商业发票: • A、根据信用证确定发票的标 • B、货物的详细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与信用证严格相符且单单相符。 • C、发票的抬头为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 • D、信用证要求发票的份数。 • E、信用证对发票的其他要求,如需要认证等。 • F、发票的日期要早于或等于提单日期,但必须 早于交单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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