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杂货港口费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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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内贸改革给外贸装卸费带来的问题
卡
车
上下车
、
起落驳费
驳
船
等
港
船
区
库场 船边
船 船边
船舱 舱
库 场
边
船
舱
1、外贸出口货物需卸车或起驳进入库场;进口货物卸进库场,提货时需装车或落驳,
应按内贸计收上下车费或起落驳费。
2、外贸货物实行包干时,将上下车费或起落驳费与外贸各项费用相加。
3、根据部规定,按内贸包干费的50%计入外贸包干费,其结果导致外贸包干费过高。
一、引航费、移泊费
1、基本引航距离为10海里。(0.50元/净吨) 2、超出10海里部分,其超出部分加收0.005元/海里。
引航费= [ 0.50+(S-10)×0.005 ]×净吨 3、超出引领点的船舶,其超出部分按基价加收30%。
引航费= [ 0.50+(S-10)×0.005+0.50×30%]×净吨 4、因船方原因不能按时起引,计收引航员滞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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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货物费用:
一、货物港务费 1、凡经港口吞吐的外贸货物,按规定计收货物港费。 2、货物港务费免征范围: 使馆及联合国物品、礼品、展品、样品、国际过境货物、
集装箱空箱(商品箱除外)等,免征货物港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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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二、堆存费 货物存放在港口的仑库、场地,港口按货物的种类、数量、
船舶具体费用:
1、船舶进出港引航费、港内移泊费 --------- 引 航 站 2、使用港口拖轮的拖轮费 ----------------- 拖轮公司 3、使用港口码头、浮筒、锚地的停泊费 ------ 港区复兴 4、船舶在港口发生的系解缆费 ------------- 港区复兴 5、船舶发生的开关舱费 ------------------- 港 区 6、根据货物交付条款计收的货物装卸费 ----- 港 区 7、装卸过程中发生的杂项作业费 ----------- 港 区 8、为船舶加水发生的水费和供水劳务费 ----- 港 区 9、船舶港务费、吨税 --------------------- 海关等
边
舱底交货:
船
由货方承担
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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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内贸改革前装卸费分段计收
上港集团
卡
车
、
上下车费或
驳
起落驳费
船
等
港
区
库
装卸船费
船
场
舶
出 口:货物需卸车或起驳进入库场,然后完成装船。 进 口:货物卸船进入库场,提货时需装车或落驳。 交通部:交通部制订的内贸费收规则中有各单项收费标准。 各港口:各港按交通部标准计收上下车费或起落驳费、装卸船费。
及时、正确完成收费行为,三项要素就必须 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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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港口费收分类:
1、外贸费收
(1)散杂货 (2)集装箱
船舶费用、货物费用均为政府定价。
2、内贸费收
(1)散杂货 : 船舶费用政府定价,装卸费用放开。
(2)集装箱 : 船舶费用、装卸费用均为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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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船舶承担的费用:
散杂货港口费收241驳运费12待时费2中转费13特殊平舱费3代理费14理货费4非货舱作业费5超长附加费16普通工时费6超重附加费17装卸指导员费7节假日夜班附加费18翻舱费19灌绞包费9机械出租费20拆倒包费10困难作业费21大件咨询服务费11拆倒包费22其它杂费散杂货港口费收25一港口建设费征收范围1开征
堆存地点和堆存时间向货方计收堆存保管费。 杂货、散货:按货物体积或重量、仓库或场地计收。 集装箱货物:按箱型及箱内货物(如危险货物)计收。 进 口:免收四天堆存费,自第五天起收至提离当天止。 出 口:进入库场的当天起,至装船的前一天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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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其他港口费用:
1、驳运费 2、中转费 3、代理费 4、非货舱作业费 5、超长附加费 6、超重附加费 7、节假日、夜班附加费 8、扫舱费 9、机械出租费 10、困难作业费 11、拆倒包费
件杂货码头现场管理人员培训中级
外贸进出口件杂货船舶
港口费收业务
photo
主讲人:邵立猛
散杂货港口费收
港口作用:
1、港口是水路货物运输的集散地、是水陆运输的枢纽、是 各种运输方式的结合点。
2、港口是整个国民经济、国防军事乃至各个领域不可缺少 的重要组成部分。
3、港口服务的对象是处于运输过程中的货物。即实现货物 在空间位置上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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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内贸改革后实施包干计费
卡
港区
车
库场
、 驳
船
船
等
货物自进栈至装船全过程
舶
计收一次装卸包干费
出 口:货物经卸车或起驳进库场、完成装船。 进 口:货物卸船进入库场,提货时装车或落驳。 交通部:放开内贸费率,实施包干计费,取消单项收费标准。 各港口:自订内贸包干费标准,不再出现单项收费标准。
(20.00元/人时) 5、因船方原因不能按时起引,须计收引航员撤回费。
(按0.25元/净吨计收,最高不超过1000元) 6、引航员登轮为船舶进行港内移泊,计收移泊费。
移泊费 = 0.22元×净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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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船舶费用:
一、拖轮费 1、船舶在港口靠泊、离泊、移泊、掉头、护航或其他原因,
需港口拖轮协助,港口按所派出拖轮的马力和使用时间计收拖 轮使用费:
2、按内贸费率改革后标准计算: (按内贸装卸包干费的50%) 港口包干费 = 1.40+0.50+21.80+8.40+1.00+10.00 = 43.10元/吨
在同样采用港机费率标准下,每吨钢材港口包干费相差8.10元, 在目前形势下,此价格显然无法适应港口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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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港口费用的计收:
12、待时费 13、特殊平舱费 14、理货费 15、混装分唛费 16、普通工时费 17、装卸指导员费 18、翻舱费 19、灌、绞包费 20、拆、倒包费 21、大件咨询服务费 22、其它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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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货物港口建设费:
一、港口建设费征收范围
1、开征:国务院以国发[1985]124号文规定在26个沿海港口 开征港口建设费。
4、港口所在地物价局规定 地方政府物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港口价格管理的文件。
5、港口自订费率 港口自订的相关收费办法及标准,必需报当地物价管理部门备案批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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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港口自订费率:
1、交通部颁布的《港口收费规则》中明确规定由港口经营 人自订收费标准。
2、部颁规则中未函盖的收费项目。 根据上述精神,港口根据实际需要,制订相关收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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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港建费计收对象:
1、外贸进出口货物,向国内收发货人计收。 2、外贸进口到港未卸,经换单后原船运往国内其它港口时, 由换单港向收货人计收。 3、国外进口卸船后未提离港口,又装船转国内出口的货物 (含船过船),只按外贸进口计收一次。 4、凡已提离港口库场的货物,在重新办理托运手续时,应 向托运人计征内贸出口建设费。 5、国内水陆集运转出口国外,第一装船港按国内出口计收 一次港建费,出口国外的港口按内外贸差额补收。 6、若第一装船港未对外开放,则由出口国外的港口按外贸 标准征收。
黄砂、磷矿石、碎石等低值货物暂缓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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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港口建设费征收标准:
1、外贸进出口货物、集装箱 (1)件杂货: 5.60元/每重量吨(或换算吨) (2)集装箱: 64.00元/20’ ; 96.00元/40’ 2、内贸出口货物、集装箱 (水运过程中只征收一次,故出口收,进口不收。) (1)件杂货: 4.00元/每重量吨(或换算吨) (2)集装箱: 32.00元/20’ ; 48.00元/40’ 3、水泥、粮食、化肥、农药、盐、沙土、石灰粉按上述标 准减半征收。 4、南京(不含南京)以上长江及内河港口按以上标准减半 征收。
2、修订:1993年7月1日起,征收范围扩大到全部对外开放口 岸,并提高征收标准。
3、改革:
(1)改变征收主体:于2011年10月1日起,改由各地海事 部门管理本港港建费征收工作。
(2)降低计收标准:全面降低内、外贸集装箱、散杂货物 的港口建设费计收标准。
(3)采用专用票据:统一使用港口建设费专用发票。
拖轮费 = [ 实际作业时间 + 辅助作业时间 ] × 马力总 和 × 单价
由于计费办法存在诸多弊端,港口大多已实施包干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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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二、停泊费 1、停靠在港口码头、浮筒的船舶,按每日每净吨或(马力)
征收停泊费。 生产性停泊: 0.23元/净吨天 非生产停泊: 0.15元/净吨时 在锚地停泊: 0.05元/净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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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货方承担的费用:
为货物提供的服务,费用由货方承担。
1、为货物提供的装卸、搬移、堆存等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2、由货方承担的“库场
船边”装卸费用。
3、交付条款为舱底交货时,“船边
船舱”装卸费用。
4、为货方提供其它杂项作业所发生的费用。
5、由货方承担的货物港务费、港口建设费、港口设施保安 费等。
为船舶提供的服务,费用由船方承担。 1、为船舶提供航道、泊位、码头、浮筒、锚地以及引航、 拖轮等各种港口设施所发生的费用。 2、为船舶货运业务提供的行政服务和劳务所发生的费用。 3、为船舶提供货物装卸劳务,以及装卸过程中相关服务所 发生的费用。 4、根据国家规定应计收的各项船舶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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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4、目前可行办法:仍以原内贸费率标准,酌情加入外贸包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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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内贸改革给外贸装卸费带来的问题:
实例:<外贸进口钢材港口包干费>(舱底交货)
港口包干费 = 货物港务费 + 货物安保费 + 装卸费(船舱至船 边) +装卸费(船边至库场) + 堆存费(10天) + 上车费
1、按内贸费率改革前标准计算:(按原部颁上车费率) 港口包干费 = 1.40+0.50+21.80+8.40+1.00+1.90 = 35.0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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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建设费的免征范围:
1、我国军用、使馆、联合国机构物品; 2、国际过境货物、国际中转货物、保税货物; 3、邮件(不含邮政包裹)、托运的行李包裹; 4、船舶自用燃、物料、垫舱物料,随货同行的包装备品; 5、鱼船的捕获品及防腐用的冰和盐,随活畜禽同行的饲料; 6、空集装箱(商品箱除外);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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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港口收费行为:
1、港口在为船舶提供货物装卸服务过程中,必定要消耗大 量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作为补偿,港口经营人势必按规定向 服务对象(船方及货方)收取相关费用。
2、港口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各项成本、承担各种 税赋、企业也需要合理的利润。
为维持企业的再生产,港口在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就一 定会发生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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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港口收费依据:
1、交通部颁发的《外贸收费规则》 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外贸进出口的货物在港口发生费用,适用
《外贸收费规则》。
2、交通部颁发的《内贸收费规则》 航行国内航线的船舶、国内进出口的货物在港口发生费用,适用
《内贸收费规则》。
3、交通部颁发的文件规定 交通部根据需要临时下发的有关港口费收的文件。
并靠在船舶外档的船舶,视同停靠码头或浮筒。 2、在同一航次内,多次挂靠我国港口,第一港按实征收停 泊,以后挂靠的港口给予30%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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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三、开、关舱费
1、杂货船:采用舱口包干,分别按舱口以卸船计收开、关 舱费各一次,装船计收开、关舱费各一次。
(1)单独拆、装、移动舱口大梁,视同开关舱。 (2)有纵、横梁按两个舱口计收开、关舱费。 (3)大舱口外的小舱口,按4折1计算。 (4)遇有节假日,以首、末次中高者计收开关舱费。 2、集箱船:按舱盖板块数,分别计收卸船开舱一次、装船 关舱一次;只卸不装或只装不卸时,分别计收开、关舱费各一 次。
集装箱船舶装卸过程中舱盖板全部动过, 即按该舱口舱盖板块数的2倍计收开关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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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四、起货机工力费 1、谁付装卸费,就由谁支付起货机工力费。 2、使用港机作业时,按港机标准计收货物装卸费,免计收
起货机工力费。 3、浮吊作业,按船机计收装卸费,免收起货机工力费。 4、起货机工力费费率(按货物装卸费的计费单位) (1)按重量吨计费:每重量吨 1.08元 (2)按体积吨计费:每体积吨 0.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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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港集团
外贸出口货物交付条款
库场 船边
无论何种条款
装船 船
库
均由货方承担
船边 船舱
船
船边交货时:
舱
由船方承担
边
舱底交货时:
场 外贸出口
由货方承担
船
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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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港集团外贸进口货物交付条款库场 Nhomakorabea船边
库
无论何种条款 均由货方承担
卸船 船
船边 船舱
船
船边交货:
舱
由船方承担
场
外贸进口
报交通部或地方物价部门审批或备案。
例如:货物堆存保管费、冷藏箱制冷费; 危险箱降温费、集装箱中转包干费; 集装箱清洗费、集装箱翻装费; 内贸货物装卸包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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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港口收费基本要素:
港口收费工作的三要素:费目、费率、付费人。 1、费 目 ------ 收费项目的名称。(收什么费) 2、费 率 ------ 各项费用的收取标准。(收多少) 3、付费人 ------ 承付港口费用的责任人。(向谁收)
散杂货港口费收
内贸改革给外贸装卸费带来的问题
卡
车
上下车
、
起落驳费
驳
船
等
港
船
区
库场 船边
船 船边
船舱 舱
库 场
边
船
舱
1、外贸出口货物需卸车或起驳进入库场;进口货物卸进库场,提货时需装车或落驳,
应按内贸计收上下车费或起落驳费。
2、外贸货物实行包干时,将上下车费或起落驳费与外贸各项费用相加。
3、根据部规定,按内贸包干费的50%计入外贸包干费,其结果导致外贸包干费过高。
一、引航费、移泊费
1、基本引航距离为10海里。(0.50元/净吨) 2、超出10海里部分,其超出部分加收0.005元/海里。
引航费= [ 0.50+(S-10)×0.005 ]×净吨 3、超出引领点的船舶,其超出部分按基价加收30%。
引航费= [ 0.50+(S-10)×0.005+0.50×30%]×净吨 4、因船方原因不能按时起引,计收引航员滞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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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费用:
一、货物港务费 1、凡经港口吞吐的外贸货物,按规定计收货物港费。 2、货物港务费免征范围: 使馆及联合国物品、礼品、展品、样品、国际过境货物、
集装箱空箱(商品箱除外)等,免征货物港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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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二、堆存费 货物存放在港口的仑库、场地,港口按货物的种类、数量、
船舶具体费用:
1、船舶进出港引航费、港内移泊费 --------- 引 航 站 2、使用港口拖轮的拖轮费 ----------------- 拖轮公司 3、使用港口码头、浮筒、锚地的停泊费 ------ 港区复兴 4、船舶在港口发生的系解缆费 ------------- 港区复兴 5、船舶发生的开关舱费 ------------------- 港 区 6、根据货物交付条款计收的货物装卸费 ----- 港 区 7、装卸过程中发生的杂项作业费 ----------- 港 区 8、为船舶加水发生的水费和供水劳务费 ----- 港 区 9、船舶港务费、吨税 --------------------- 海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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舱底交货:
船
由货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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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贸改革前装卸费分段计收
上港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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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车费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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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落驳费
船
等
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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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
装卸船费
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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舶
出 口:货物需卸车或起驳进入库场,然后完成装船。 进 口:货物卸船进入库场,提货时需装车或落驳。 交通部:交通部制订的内贸费收规则中有各单项收费标准。 各港口:各港按交通部标准计收上下车费或起落驳费、装卸船费。
及时、正确完成收费行为,三项要素就必须 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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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港口费收分类:
1、外贸费收
(1)散杂货 (2)集装箱
船舶费用、货物费用均为政府定价。
2、内贸费收
(1)散杂货 : 船舶费用政府定价,装卸费用放开。
(2)集装箱 : 船舶费用、装卸费用均为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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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船舶承担的费用:
散杂货港口费收241驳运费12待时费2中转费13特殊平舱费3代理费14理货费4非货舱作业费5超长附加费16普通工时费6超重附加费17装卸指导员费7节假日夜班附加费18翻舱费19灌绞包费9机械出租费20拆倒包费10困难作业费21大件咨询服务费11拆倒包费22其它杂费散杂货港口费收25一港口建设费征收范围1开征
堆存地点和堆存时间向货方计收堆存保管费。 杂货、散货:按货物体积或重量、仓库或场地计收。 集装箱货物:按箱型及箱内货物(如危险货物)计收。 进 口:免收四天堆存费,自第五天起收至提离当天止。 出 口:进入库场的当天起,至装船的前一天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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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其他港口费用:
1、驳运费 2、中转费 3、代理费 4、非货舱作业费 5、超长附加费 6、超重附加费 7、节假日、夜班附加费 8、扫舱费 9、机械出租费 10、困难作业费 11、拆倒包费
件杂货码头现场管理人员培训中级
外贸进出口件杂货船舶
港口费收业务
photo
主讲人:邵立猛
散杂货港口费收
港口作用:
1、港口是水路货物运输的集散地、是水陆运输的枢纽、是 各种运输方式的结合点。
2、港口是整个国民经济、国防军事乃至各个领域不可缺少 的重要组成部分。
3、港口服务的对象是处于运输过程中的货物。即实现货物 在空间位置上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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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内贸改革后实施包干计费
卡
港区
车
库场
、 驳
船
船
等
货物自进栈至装船全过程
舶
计收一次装卸包干费
出 口:货物经卸车或起驳进库场、完成装船。 进 口:货物卸船进入库场,提货时装车或落驳。 交通部:放开内贸费率,实施包干计费,取消单项收费标准。 各港口:自订内贸包干费标准,不再出现单项收费标准。
(20.00元/人时) 5、因船方原因不能按时起引,须计收引航员撤回费。
(按0.25元/净吨计收,最高不超过1000元) 6、引航员登轮为船舶进行港内移泊,计收移泊费。
移泊费 = 0.22元×净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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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船舶费用:
一、拖轮费 1、船舶在港口靠泊、离泊、移泊、掉头、护航或其他原因,
需港口拖轮协助,港口按所派出拖轮的马力和使用时间计收拖 轮使用费:
2、按内贸费率改革后标准计算: (按内贸装卸包干费的50%) 港口包干费 = 1.40+0.50+21.80+8.40+1.00+10.00 = 43.10元/吨
在同样采用港机费率标准下,每吨钢材港口包干费相差8.10元, 在目前形势下,此价格显然无法适应港口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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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港口费用的计收:
12、待时费 13、特殊平舱费 14、理货费 15、混装分唛费 16、普通工时费 17、装卸指导员费 18、翻舱费 19、灌、绞包费 20、拆、倒包费 21、大件咨询服务费 22、其它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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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货物港口建设费:
一、港口建设费征收范围
1、开征:国务院以国发[1985]124号文规定在26个沿海港口 开征港口建设费。
4、港口所在地物价局规定 地方政府物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港口价格管理的文件。
5、港口自订费率 港口自订的相关收费办法及标准,必需报当地物价管理部门备案批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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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港口自订费率:
1、交通部颁布的《港口收费规则》中明确规定由港口经营 人自订收费标准。
2、部颁规则中未函盖的收费项目。 根据上述精神,港口根据实际需要,制订相关收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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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港建费计收对象:
1、外贸进出口货物,向国内收发货人计收。 2、外贸进口到港未卸,经换单后原船运往国内其它港口时, 由换单港向收货人计收。 3、国外进口卸船后未提离港口,又装船转国内出口的货物 (含船过船),只按外贸进口计收一次。 4、凡已提离港口库场的货物,在重新办理托运手续时,应 向托运人计征内贸出口建设费。 5、国内水陆集运转出口国外,第一装船港按国内出口计收 一次港建费,出口国外的港口按内外贸差额补收。 6、若第一装船港未对外开放,则由出口国外的港口按外贸 标准征收。
黄砂、磷矿石、碎石等低值货物暂缓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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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港口建设费征收标准:
1、外贸进出口货物、集装箱 (1)件杂货: 5.60元/每重量吨(或换算吨) (2)集装箱: 64.00元/20’ ; 96.00元/40’ 2、内贸出口货物、集装箱 (水运过程中只征收一次,故出口收,进口不收。) (1)件杂货: 4.00元/每重量吨(或换算吨) (2)集装箱: 32.00元/20’ ; 48.00元/40’ 3、水泥、粮食、化肥、农药、盐、沙土、石灰粉按上述标 准减半征收。 4、南京(不含南京)以上长江及内河港口按以上标准减半 征收。
2、修订:1993年7月1日起,征收范围扩大到全部对外开放口 岸,并提高征收标准。
3、改革:
(1)改变征收主体:于2011年10月1日起,改由各地海事 部门管理本港港建费征收工作。
(2)降低计收标准:全面降低内、外贸集装箱、散杂货物 的港口建设费计收标准。
(3)采用专用票据:统一使用港口建设费专用发票。
拖轮费 = [ 实际作业时间 + 辅助作业时间 ] × 马力总 和 × 单价
由于计费办法存在诸多弊端,港口大多已实施包干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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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二、停泊费 1、停靠在港口码头、浮筒的船舶,按每日每净吨或(马力)
征收停泊费。 生产性停泊: 0.23元/净吨天 非生产停泊: 0.15元/净吨时 在锚地停泊: 0.05元/净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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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货方承担的费用:
为货物提供的服务,费用由货方承担。
1、为货物提供的装卸、搬移、堆存等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2、由货方承担的“库场
船边”装卸费用。
3、交付条款为舱底交货时,“船边
船舱”装卸费用。
4、为货方提供其它杂项作业所发生的费用。
5、由货方承担的货物港务费、港口建设费、港口设施保安 费等。
为船舶提供的服务,费用由船方承担。 1、为船舶提供航道、泊位、码头、浮筒、锚地以及引航、 拖轮等各种港口设施所发生的费用。 2、为船舶货运业务提供的行政服务和劳务所发生的费用。 3、为船舶提供货物装卸劳务,以及装卸过程中相关服务所 发生的费用。 4、根据国家规定应计收的各项船舶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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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4、目前可行办法:仍以原内贸费率标准,酌情加入外贸包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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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内贸改革给外贸装卸费带来的问题:
实例:<外贸进口钢材港口包干费>(舱底交货)
港口包干费 = 货物港务费 + 货物安保费 + 装卸费(船舱至船 边) +装卸费(船边至库场) + 堆存费(10天) + 上车费
1、按内贸费率改革前标准计算:(按原部颁上车费率) 港口包干费 = 1.40+0.50+21.80+8.40+1.00+1.90 = 35.0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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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建设费的免征范围:
1、我国军用、使馆、联合国机构物品; 2、国际过境货物、国际中转货物、保税货物; 3、邮件(不含邮政包裹)、托运的行李包裹; 4、船舶自用燃、物料、垫舱物料,随货同行的包装备品; 5、鱼船的捕获品及防腐用的冰和盐,随活畜禽同行的饲料; 6、空集装箱(商品箱除外);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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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收费行为:
1、港口在为船舶提供货物装卸服务过程中,必定要消耗大 量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作为补偿,港口经营人势必按规定向 服务对象(船方及货方)收取相关费用。
2、港口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各项成本、承担各种 税赋、企业也需要合理的利润。
为维持企业的再生产,港口在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就一 定会发生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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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港口收费依据:
1、交通部颁发的《外贸收费规则》 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外贸进出口的货物在港口发生费用,适用
《外贸收费规则》。
2、交通部颁发的《内贸收费规则》 航行国内航线的船舶、国内进出口的货物在港口发生费用,适用
《内贸收费规则》。
3、交通部颁发的文件规定 交通部根据需要临时下发的有关港口费收的文件。
并靠在船舶外档的船舶,视同停靠码头或浮筒。 2、在同一航次内,多次挂靠我国港口,第一港按实征收停 泊,以后挂靠的港口给予30%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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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关舱费
1、杂货船:采用舱口包干,分别按舱口以卸船计收开、关 舱费各一次,装船计收开、关舱费各一次。
(1)单独拆、装、移动舱口大梁,视同开关舱。 (2)有纵、横梁按两个舱口计收开、关舱费。 (3)大舱口外的小舱口,按4折1计算。 (4)遇有节假日,以首、末次中高者计收开关舱费。 2、集箱船:按舱盖板块数,分别计收卸船开舱一次、装船 关舱一次;只卸不装或只装不卸时,分别计收开、关舱费各一 次。
集装箱船舶装卸过程中舱盖板全部动过, 即按该舱口舱盖板块数的2倍计收开关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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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四、起货机工力费 1、谁付装卸费,就由谁支付起货机工力费。 2、使用港机作业时,按港机标准计收货物装卸费,免计收
起货机工力费。 3、浮吊作业,按船机计收装卸费,免收起货机工力费。 4、起货机工力费费率(按货物装卸费的计费单位) (1)按重量吨计费:每重量吨 1.08元 (2)按体积吨计费:每体积吨 0.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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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杂货港口费收
上港集团
外贸出口货物交付条款
库场 船边
无论何种条款
装船 船
库
均由货方承担
船边 船舱
船
船边交货时:
舱
由船方承担
边
舱底交货时:
场 外贸出口
由货方承担
船
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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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港集团外贸进口货物交付条款库场 Nhomakorabea船边
库
无论何种条款 均由货方承担
卸船 船
船边 船舱
船
船边交货:
舱
由船方承担
场
外贸进口
报交通部或地方物价部门审批或备案。
例如:货物堆存保管费、冷藏箱制冷费; 危险箱降温费、集装箱中转包干费; 集装箱清洗费、集装箱翻装费; 内贸货物装卸包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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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收费基本要素:
港口收费工作的三要素:费目、费率、付费人。 1、费 目 ------ 收费项目的名称。(收什么费) 2、费 率 ------ 各项费用的收取标准。(收多少) 3、付费人 ------ 承付港口费用的责任人。(向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