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临夏回族自治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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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临夏回族自治州经济社
会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
临夏回族自治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1年4月19日)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临夏州的发展。
改革开放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临夏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现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阶段。
但由于自然、地理、历史等原因,临夏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还比较滞后,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需采取特殊政策予以大力支持。
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精神,以及国家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政策,结合临夏州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支持临夏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支持临夏州发展的重要意义。
临夏州紧靠兰州,毗邻甘南和青海,既和兰州有着经济上的互补性,又同藏区有着特殊联系。
临夏州地处青藏高原向黄土高原过渡地带,水土流失治理和水源涵养关系整个黄河流域生态安全。
临夏州多民族聚居,中国伊斯兰教各个教派门宦主要发源于此,对国内穆斯林聚居区和信教群众具有较大影响力。
临夏州自然条件严酷,人口与资源矛盾突出,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处于末位。
支持临夏州发展,是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需要,是加快全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需要,也是关系全局的一项政治任务。
(二)战略定位。
着眼于全省发展大局,围绕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把临夏州建设成面向藏区的物流中心,黄河上游的生态安全屏障,全省清真食品和民族特需用品的生产基地,兰州都市圈和回藏风情线上的旅游区,促进全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示范区。
(三)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围绕省委“四抓三支撑”总体工作思路和“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区域发展战略,按照“依托藏区大市场、融入兰州都市圈”的思路,坚持“强基础、抓教育、兴商贸、育产业、保民生、促和谐”,突出建设全省重点区域经济中心,不断完善保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努力促进临夏州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四)基本原则
——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发展。
既要抓紧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亟需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又要从长远考虑,深入研究和着力破解深层次的发展难题,不断增强发展活力和后劲。
——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人的发展。
要把发展基点放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优先发展以教育为主的社会事业,带动经济更快发展,努力把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
——坚持民生优先,改善群众生活。
要把尽快解决贫困问题和提高各族群众生活水平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战略重点。
统筹城乡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加快重点通道和重点城镇建设,着力培育重点产业,努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坚持自力更生,加大支持力度。
在国家的帮助下,省直各部门要千方百计加大对临夏州的支持力度。
临夏州要用足用好各种支持政策,大力发扬艰苦奋斗、苦干实干精神,依靠自身努力加快发展。
(五)发展目标
——到2015年,临夏州地区生产总值在“十一五”末基础上翻一番,城乡居民收入增速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基础设施瓶颈制约有效缓解,生态环境有所改善,特色优势产业初具规模。
——到2020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建成全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示范区。
二、着力改善民生,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六)加大城乡低保工作力度,实现应保尽保。
突出保主保重的原则,将城乡低保政策向最困难地区倾斜,确保最困难群众救助水平有明显提高,将全州符合城乡低保条件贫困人口逐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七)加大以危旧房改造为主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用5年时间完成全州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建设,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到2015年建立健全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多层次的供房体系,基本解决临夏州城镇
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问题。
(八)加快解决城乡居民安全饮水问题。
加大投入力度,建设一批城乡供水工程,2013年前解决纳入全国规划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加强城镇饮用水源地保护,支持临夏市供水水源工程建设,建设重点县城供水水源工程,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
(九)实施转移就业工程。
针对临夏州人地矛盾突出的现实,坚持不懈地搞好转移就业工作。
在搞好传统劳务输出、适当增加公益性岗位考录指标的同时,提高对“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标准,鼓励和支持更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两后生”到发达地区实现就业。
继续加强临夏州各级就业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十)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争取国家将临夏州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落实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政策。
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国家补助标准和医疗保障水平。
进一步健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
争取国家对建设工伤康复中心和老工伤人员纳入社会保险的补助资金支持。
加强社会保障福利体系建设,支持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基层就业社保服务、综合服务、综合福利以及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省级财政对孤寡老人和社会孤儿等非赢利性质的福利院生活保障经费给予补助。
适当提高优抚对象的抚恤标准,对新增抚恤事业费给予补助。
(十一)适当增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津贴。
争取国家有关部委适当提高临夏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类别。
省财政对临夏州的地方性津贴补贴给予必要的补助。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消除发展瓶颈制约
(十二)加快交通主干道建设。
坚持适度超前原则,以州内主干道和对外通道建设为重点,加快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加快折达二级公路建设,开工建设临夏-积石山、临夏-东乡、临洮-康乐-和政二级公路,实现县县通二级公路。
建设临夏-合作高速公路。
启动永靖至兰州沿黄高等级公路,建设部分干线公路与主要旅游景点连接线。
加快兰州-临夏-合作铁路建设。
(十三)加强农村道路和沼气建设。
继续实施农村通达通畅工程,提高通乡通村公路等级,到2015年主要乡镇实现四级以上公路连通,具备条件建制村基本通沥青(水泥)路。
大力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争取国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到2015年适宜地区基本实现沼气化。
(十四)配套完善城镇基础设施。
支持修编城镇总体规划和行政村建设规划。
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临夏州乡镇、村建设规划编制,使村镇规划编制覆盖率达到100%。
进一步加快城镇道路、供排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完善州府和县城所在地市政公用设施。
加快临夏州城市天然气利用项目建设。
(十五)加大水利建设力度。
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和水资源管理。
开展积石山、临夏、东乡引黄工程和提黄济临、引洮济康(乐)济广(河)等项目前期论证工作,规划论证一批小型水库、引提水等城乡供水水源工程,解决东乡、临夏、积石山等县(市)水源不足问题。
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城镇防洪工程以及洮河、大夏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
加快灌区节水改造和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大力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完善末级渠系配套。
积极推进农村水电电气化县建设,加强刘家峡、盐锅峡库区扶持水利配套设施建设。
(十六)改善电力通讯设施。
完善和优化电网网架结构,新建330千伏变电站布点,进一步提高供电能力和可靠性。
加快城乡电网建设,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应用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提升城乡电网技术和装备水平。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和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国道、省道移动通信覆盖水平,扩大农村通信覆盖面,提高信息安全和应急保障能力。
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构建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十七)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开展黄河上游临夏段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实施。
稳步实施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规划,以刘家峡、盐锅峡、八盘峡库区水土流失治理为重点,开展洮河、大夏河、湟水流域水保生态治理。
按照山水田林路村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的要求,以梯田建设为重点,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
(十八)加大地质调查和地质灾害治理。
加大对临夏州地质调查与重点成矿区勘察支持力度。
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对威胁城镇乡村居民点、重点工程安全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优先治理。
加快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建立健全防灾减灾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应对自然灾害能力。
支持东乡县城地质灾害治理和灾后重建。
(十九)实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
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和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不断加大投放力度,大力推进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森林资源保护。
巩固发展退耕还林成果,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启动实施临夏市南北两山造林绿化、临夏州东北部干旱半干旱山区生态修复、太子山麓水源涵养、黄河洮河湿地保护等林业生态重点项目。
把临夏州列为全省造林补贴和中幼林抚育试点范围。
(二十)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
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坚决避免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向临夏州转移。
加大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有计划地关闭高耗能高污染企
业。
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及回水再利用项目建设。
实施以奖促治政策,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着力解决重点流域水污染、农村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
五、坚持农牧结合,不断夯实农业发展基础
(二十一)大力发展旱作节水农业。
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全膜双垄沟播技术推广,大力发展高效节能日光温室、膜下滴灌等高效节水农业,把临夏州建设成全省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区。
合理调整种植结构,进一步培育玉米、马铃薯、双低油菜、无公害蔬菜、中药材、育苗、特色林果等区域性支柱产业,着力提高规模化种植和产业化经营水平。
(二十二)培育壮大草食畜牧渔业。
按照种养加相结合的路子,支持临夏州大力开展玉米秸秆转化利用,加快发展草食畜牧业。
扩大牛羊产业大县实施范围,提高补助标准,支持牛羊繁育体系建设,全面实行牛羊良种补贴和能繁母牛补贴政策。
把千家万户养殖与规模养殖结合起来,扶持建设一批标准化的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扩大养殖规模和饲养总量,努力把牛羊产业培育成临夏州的战略性主导产业。
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进一步强化免疫、监测、检疫监管等综合防控措施,全面提高防控质量。
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治,积极探索推行区域化防控机制,切实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保护渔业资源,发展水库渔业、冷水渔业、休闲渔业。
(二十三)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把临夏州作为特殊贫困区域,争取国家实行连片开发,将所有贫困村纳入整村推进项目支持范围,提高补助标准。
临夏市比照享受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政策。
继续实施以工代赈工程,争取国家提高易地搬迁补助标准。
加大对库区移民安置区项目的扶持力度,解决好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产业发展。
加大对保安族、撒拉族人口较少民族和东乡族特困民族的扶持力度,在扶贫资金、两州一市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
进一步搞好对口帮扶,在厦门市对口帮扶的基础上,争取中央企业对口帮扶临夏州。
六、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培育,稳步推进城镇化进程
(二十四)做大做强特色旅游业。
加强旅游景区规划、建设和管理,支持景区道路、停车场、环卫、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整合旅游资源,把临夏州打造成兰州休闲度假游和“回藏民族风情”游的重要旅游地。
突出旅游文化品位,支持临夏州建设民族文化产业园,支持和政县建设古动物化石博物馆,支持永靖县黄河三峡太极岛建设,形成综合黄河山水、古动物化石、彩陶文化、穆斯林风情、人文景观、森林生态于一体的独特旅游品牌。
(二十五)大力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业。
支持临夏州城乡市场体系建设。
以东乡县达板镇、广河县三甲集镇、永靖县城、康乐县城为节点,建立清真牛羊肉、无公害蔬菜、茶叶等商品配送中心。
以临夏市为中心,以积石山县、临夏县的重点集镇为补充,建设一批面向藏区的粮油、蔬菜、建材、汽车配件、百货、民族特需用品以及农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
加大对仓储、交易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物流信息服务,不断完善市场功能。
(二十六)支持发展清真食品和民族特需用品加工业。
设立临夏州特色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扶持清真食品、皮革制品、穆斯林服饰、民族手工艺品以及面向藏区的生活用品、制药等特色产业发展。
加强生产基地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扶持龙头企业发展,支持出口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争取国际清真食品认证代理权,鼓励企业开拓中亚、中东市场。
(二十七)加快园区建设和城镇化进程。
把产业培育同城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园区建设为载体,加快城镇化进程。
加大对临夏州4个省级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临夏经济开发区申报国家级开发区。
统筹临夏市和临夏县的发展,支持临夏市新区建设,拓展城区发展空间,按照商贸、旅游、宜居城市定位,用10年左右时间把临夏市建成规模50万人口的区域经济中心。
完善各县城的城市功能,加快重点镇建设,增强人口和产业聚集能力,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坚持本地城市吸纳和向外转移农村人口相结合,到2020年使临夏州城镇化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七、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十八)优先发展各级各类教育。
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建立和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完善学生保障体系。
提高中小学公用经费。
加快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013年前完成中小学校布局调整。
继续支持寄宿制学校建设,扩大寄宿制教学规模,逐步在重点乡镇建立寄宿制小学。
大力支持农村幼儿园建设,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加快特殊教育发展。
支持发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
按照示范性高中的要求,加强临夏州普通高中建设。
支持农村中小学建设实验室、图书室、电教室等教学功能教室,支持边远山区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广“9+3”免费职业教育模式,支持临夏州职业技术学校建设,省财政对职业学校的办学经费给予适当补助。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适当增加教师编制和农村教师招录名额,加大对教师培训的支持力度。
提高省内外普通高校和职业技术院校在临夏州的招生比例,扩大定向培养规模。
扩大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规模,努力满足当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大学的需求。
(二十九)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全面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水平。
支持临夏州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强州、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设备配置,加快培养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提高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到2015年,实现县有标准化综合医院、乡有标准化卫生院、村有标准化卫生室、城市社区有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支持实施临夏州人民医院搬迁项目。
加快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加大大骨节病、碘缺乏病等地方病和传染病防治力度。
支持妇幼保健机构设施建设,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实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
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督网络。
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政策,逐步提高“少生快富”项目户扶持标准。
(三十)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大力支持州级文化馆、
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体育活动中心建设,加快基层文体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工作经费予以适当补助。
加强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加大对花儿艺术的研究、传承、创新和推广力度。
大力发展广播电视事业,加快实施西新工程,改善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和设备配置。
加快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
加强出版物市场监管。
积极发展文化产业,促进花儿、砖雕、葫芦雕刻等文化产品的产业化发展。
(三十一)增强科技支撑服务能力。
积极争取国家通过“科技富民强县行动计划”和“科普惠农兴村专项计划”等项目加大对临夏州的支持。
加大对科学技术事业的扶持,增加对适用科技研发、普及、推广资金投入,加强和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
加强院地院企合作,鼓励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参与临夏重大产业项目科技攻关,研发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
建立健全科技综合服务体系和信息服务网络,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支撑服务能力。
(三十二)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
支持建设一批城镇疏散场地和避险场所、救灾物资储备设施和救灾应急装备。
进一步健全粮食储备体系,保障粮食安全。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消防特勤中队,建立防爆、防化、防毒专业救援队,提升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规划建设临夏州直升机起降点。
八、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全力维护临夏州和谐稳定
(三十三)大力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把民族政策法规作为干部培训的主要内容。
坚持尊重少数民族文化习俗与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的统一,坚持依法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与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统一,坚持享有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与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的统一。
深入开展多层次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和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三十四)建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长效机制。
认真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各项政策法规,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改扩建的审批管理。
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培养培训。
健全完善跨地区宗教工作协作机制,有效规范跨地区宗教活动。
继续规范朝觐活动管理,制止零散朝觐。
健全州、县、乡、村四级宗教工作网络,完善宗教活动场所内部民主管理制度。
坚持独立自主原则,坚决抵制境外宗教极端势力的渗透。
妥善处理宗教领域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
宗教领域的和睦和顺。
(三十五)加强对宗教界人士的培训和培养。
研究制定宗教界人士中长期培养规划,每年由省委统战部组织宗教界人士参加省内外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和考察活动,省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落实民族宗教优惠政策,对宗教界人士生活给予补助。
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宗教界人士制度,充分调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积极性。
九、采取特殊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
(三十六)实行特殊财税扶持政策。
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和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办法,使省对临夏州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系数高于其他市3个百分点以上。
积极争取中央对临夏州财力补助和生产发展基金转为长期补助政策,争取补助额度,每年不少于1亿元。
争取中央支持,加大对临夏州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寄宿制学生生活费、基层政权建设、村级医疗卫生建设的投入力度。
争取中央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项目国债转贷资金全部转为拨款,进一步加大对临夏州的财源建设项目贷款贴息力度。
帮助临夏州各级政府化解政府性债务。
适当提高国家征收的土地出让金返还当地比例。
用足用活西部大开发、扶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全力支持临夏州经济社会发展。
(三十七)进一步扩大投资规模。
将临夏州发展、稳定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优先纳入全省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给予特殊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