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水务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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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LPZB-2023-001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黎平县水务局委托,对黎平县某水务建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黎平县某水务建筑工程
2. 项目地点:黎平县
3. 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园林景观等全部工程
内容。
4. 工程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5. 工程投资:约人民币XXX万元。
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 招标类型:资格后审
8.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投标人须有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完成的类似工
程业绩,并取得良好的工程业绩评价。
6.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证
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三、招标文件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X月X日17:00时止。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前往黎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网上报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办理电子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XXX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X月X日9:00时。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黎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2023年X月X日9:00时。
2. 开标地点:黎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的资格、业绩、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七、其他事项
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人员进行贿赂、欺诈等不正当行为。
2.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确保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完
整性和合法性。
3.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
4. 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5.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次招标活动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黎平县水务局
地址:黎平县XX路XX号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
招标代理机构:X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黎平县XX路XX号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
特此公告。
黎平县水务局
2023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