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看守所迁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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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看守所迁建工程
项目建议书
XXXX [2007]字第006号
编制方:XXXX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委托方:XX市X中区公安分局
编制日期:2007年7月
目录
A.总论
概况
(一)项目名称:X中区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迁建项目
(二)项目业主:XX市公安局X中区分局
(三)业主地址:XX市X中区管家巷7号
(四)项目地址:XX市南岸区峡口镇柏林村
(五)项目用地:192.85亩
其中:划拨用地:60亩
需征地:132.85亩
(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规模及总投资
1.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X中区看守所、X中区拘留所、X中区强制戒毒所(以下简称“三所”)及其相关附属设施。

2.建设规模及总投资
“三所”迁建项目总用地面积128569平方米(约合192.85亩)。

其中:看守所总用地面积83362平方米(约合125.04亩),拘留所总用地面积13928平方米(约合20.89亩),强制戒毒所总用地面积31279平方米(约合46.92亩)。

“三所”迁建项目总建设面积45986平方米。

其中:看守所总
建筑面积30681平方米,拘留所总建筑面积3762平方米,强制戒毒所总建筑面积11543平方米。

“三所”迁建项目总投资16856万元。

其中:看守所总投资11425万元,拘留所总投资1453万元,强制戒毒所总投资3979万元。

如下表所示:
“三所”迁建项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和总投资汇总表
业主简介
X中区是XX市的母城和中心城区,现区域面积近23平方公里,辖有常住人口66余万,暂住人口13万,日流动人口达百万人次,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商贸、金融、信息集散地及水陆客运交通枢纽。

X中区公安分局前身为建国初期的城一、城二、城三、城四分局合并而成的市中区公安分局,XX市于1997年直辖后,市中区正式更区名为X 中区,X中区公安分局由此得名。

建国以来,一代代X中公安民警无私奉献、团结奋战、披肝沥胆、
惩恶扬善,在不同历史时期为巩固新生人民政权、维护全区安定团结、保障改革开放、服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卓越贡献,用鲜血与汗水凝结起忠诚英勇的不朽警魂,传承了勤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孕育出水乳交融的警民情谊。

进入新世纪,在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分局党委紧密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总任务,紧扣“创建平安X中,建设平安XX”的工作主题,大力推行以人为本的队伍管理理念,团结和带领全局民警圆满完成了各项急、难、险、重的公安工作任务,有力确保了X中半岛的平安稳定。

分局在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中取得的出色成绩受到上级领导、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和充分肯定。

编制依据
1.《建设部关于批准发布<看守所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
[2002]245号文);
2.《建设部、公安部关于批准发布<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2000]165号文);
3.《公安部关于印发<看守所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公通字
[2003]22号文);
4.《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批准发布<强制戒毒所建设标准>的通
知》(建标[2005]188号文);
5.《拘留所建设标准》(报批稿);
6.《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
7.《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驻X武警部队各中队建设有
关问题的通知》(X办发[2001]54号文);
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要目标执勤设施
建设标准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7]14号文);
9.1999年《XX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及有关配套文件;
10.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基础定额XX市基价表》;
11.1999年《XX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12.《XX市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
13.《XX工程造价信息》;
14.XX市现行有关文件;
15.有关材料和设备的现行市场询价;
16.现行各项税费收费文件。

主要包括X价[2000] 352号文、X价
[2002]662号文、X价[2000]368号文、X价[2001]345号文、X价
[2005]143号文、X府发[2007]62号文、X价[2004]32号文、X价
[2001]402号文、X府发[2001]23号文等。

编制结论
1、“三所”迁建项目的建设,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有利于支持城市建设、整合监所资源、节约行政成本,项目具有极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2、项目选址合理,符合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对建设选址的
要求。

场址建设条件良好,对环境不良影响较小。

3、经初步技术和经济论证,建设技术上可行,投资合理,资金来源明确。

综上所述,建议对本项目予以立项。

B.项目提出的背景及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提出的背景
X中区看守所位于李子坝建设新村75号,建成于1996年,总规模13851平方米,现常年关押人犯及嫌疑人900人左右(高峰1200人),为大型看守所。

该所在1989年完成选址,1990年耗资102万元从解放军56238部队购得建设用地17.4亩。

但在建设期间,因修建轻轨需要,在市府协调下,建设用地被占用了8亩,实际用地仅剩9.4亩。

致使该所不仅在先天上存在严重功能缺陷而且在使用中产生了重大安全隐患。

同时,考虑到我区拘留所、强制戒毒所(合署办公)所在地红岩村黄荆社即将实施整体开发,从支持城市建设、整合监所资源、节约行政成本、方便办公办案考虑,“三所”拟一并搬迁。

具体迁建原因如下:
1.存在功能缺失和安全隐患
现有看守所由于轻轨占用近一半用地,实际占地面积不足现有规范标准要求的7%,无法实现功能分区,造成犯罪嫌疑人和民警、武警活动空间交叉,各功能空间狭小,导致监区内外通风报信等现象发生,给案侦、监所的正规化管理带来极大困难。

该所存在以下重大安全隐患:一是监墙临近民居和轻轨车站,最近处不足1.5米;部分轻轨轨道甚至跨越了监墙,使得哨兵的视线无法通达,存在瞭望死角,直接威胁哨兵的生命安全;二是由于周边环境复杂,一旦发生冲监、暴狱等紧急情况,值守的民警、武警无法正常使用武器。

三是李子坝地区属滑坡地带,同时位于佛图关危岩正下方,已出现了零星危岩跨落、构筑物地基不均匀沉降等地质灾害表现。

若一旦发生重大灾害,将对驻所民警、武警以及关押的1200余名犯罪嫌疑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2.各监所警力资源未得到有效整合
目前由于“三所”不在一个集中区域内,各个关押区都要配置多名武警人员监视关押人员,如果一旦出现暴狱等事件,单单一个监所的力量是不足以抵挡的,还要另聘其他的武警人员值守岗位或参与行动。

很显然,这就造成了警值人员的浪费,人力资源不能得到有效的整合利用,从另一角度来说,也相对削弱了单个监所的警力。

从而增加了隐患因素发生的几率。

另外,由于“三所”不在同一地点,在押送犯罪嫌疑人或涉毒人员的过程中,同样也会增加运输成本和押运途中的危险性。

以上问题,引起上级主管部门高度重视。

自2004年起,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公安局、市武警总队就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多次莅临我区检查,提出搬迁意见并于今年2月下发了《中共XX市委督查室XX市人们政府督察室关于进一步加强X中区看守所值勤设施整改工作的督察通知》(X委督[2007]5号),明确要求看守所必须尽快实施整体迁建。

项目建设的意义
“三所”迁建对于维护社会长期稳定,保障“三所”安全运行,整合武警力量,节约办公成本等方面都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三所”迁建有利于维护社会长期稳定,保障监所安全运行。

由于“三所”功能的特殊性,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目前的看守所功能(总关押人数、建筑面积等)已明显不能适应需要,一旦出现暴狱等事件,将对社会安定产生不安定因素,对人民群众的安全也构成严重威胁。

“三所”的迁建将改善以上状况。

其次,“三所”合并迁建,可以充分利用武警力量,整合监所资源(特别是武警值守力量的整合),为强制戒毒所提供较强的警力支持,可以有效地减少和控制暴力事件的发生。

第三,“三所”合并迁建,可以节约行政成本,方便办公办案。

C.建设条件
建设选址
“三所”占地面积大,对周边环境要求高,加上X中区土地已全部规划或使用完毕,只能在近邻区县选择适当迁建地点。

目前,经过多次踏勘和多方案比选,项目拟选址于XX市南岸区峡口镇柏林村。

根据《南岸区峡口镇小城镇规划》,柏林村被定位为基层村,未确立为城镇中心。

同时,地块周边人口密度较低。

符合“三所”选址必须避开高层建筑、繁华商业区、居民稠密区及外事活动场所的要求。

基地内部主要为苗圃和农地,附近无工业污染源、易燃易爆危险品、高压电线通过,符合“三所”选址相关要求。

地块地势较高,随着南岸区政府对峡口镇基础设施投入加大,将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条件,该地距区公安分局车程仅26公里,连接X中与南岸的东水门大桥建成后,交通条件将得到极大改善。

自然条件及地质特征
地块周边环境清幽,通风良好,日照充足,便于与外界隔离。

地质条件较好,较少发生自然灾害。

工程建设环境
随着南岸区茶园几大纵横大道的修建,项目的工程建设环境将得到很好的改善。

柏林村有约60亩为我区市政绿化局苗圃用地,拘留所、戒
毒所迁建部分费用将由两所原址开发商解决(含土地成本),因此建设成本有所节约。

D.工程方案
工程概况
按照目前的看守所看押人员数量,看守所的容量是1200人,根据建标[2002]245号文件,属于特大型看守所;拟建拘留所预计日均被拘留人数130人,属于中型拘留所;戒毒所拟关押戒毒人员470人,属于二类强制戒毒所。

主要设计标准
1.看守所设计标准
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建标[2002]245号文件规定,遵循国家经济建设和政法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适应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现确定看守所主要的设计标准如下:
看守所设计容量1000人以上的建筑用地标准为37.96平方米/人,训练用地标准为2.50平方米/人,停车场用地标准为1.30平方米/人,看守所围墙外安全隔离带、劳动改造用地另行考虑,绿化用地按照城市控制指标执行。

根据X办发[2001]54号文件规定,编制60人以上的武警中队,其武警生活、训练用地标准为8-9亩,并需落实生产用地。

看守所建筑标准符合《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JG127-2000J37-2000)的规定。

看守所房屋建筑单层监房采用砖混结构;其余用房按同类民用建筑要求确定。

看守所监房建筑物层高控制在5.5米-6米。

其余用房不低于3米。

看守所监区管理通道和主通道净宽不小于4米。

看守所设置围墙,外围墙高度为2.5米-3米,监区围墙高度为5米-5.5米,围墙为37墙在围墙顶部设置巡逻道。

2.拘留所设计标准
根据建设部发布的拘留所建设标准(报批稿)文件规定,遵循国家经济建设和政法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适应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现确定拘留所主要的设计标准如下:
中型拘留所综合建筑面积标准为每人24-26平方米;其中直接用于被拘留人员的拘室、教育、文体、医疗、生活、劳动及家属探视等用房,每人应不低于16平方米。

拘留所建设用地包括建筑基地、体能锻炼活动场地和公务车辆停放场地三部分。

其中建筑基地(含安全隔离、交通道路等)单层覆盖率为33%,容积率为0.3;底层和多层覆盖率为25-27%,容积率为0.8-1.2。

大型和特大型所公务车辆停放场地分别按9辆、12辆、15辆和18辆计算,每车位为25~30平方米。

拘留所拘留区、劳动区围墙高度不应低于4.5米,办公围墙或通透栅栏高度宜为2.5~3.0米。

拘留所拘留区内房屋建筑,宜采用底层或多层建筑;外墙体强度应不小于MU10砌体,厚度为37墙。

拘留区、劳动区的房屋建筑与周界围墙的间距不小于6米。

拘留所拘留室设置普通拘室、未成年人拘室和严管拘室。

普通拘室、严管拘室每室定员不宜超过8人,未成年人拘室每室定员宜为4~6人。

拘留所拘室通风、采光良好;窗地比不小于1:6。

拘室层高不低于3.3米。

拘留所各功能区连接通道净宽不小于2.7米。

拘留所走道净宽不小于2.0米。

询问室按单间设置,每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

拘室门采用金属门,设置金属防护栅栏,机械强度不小于直径18毫米圆钢的强度,横向净距不大于130毫米,纵向净距不大于400毫米。

3.戒毒所设计标准
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建标[2005]188号文件规定,遵循国家经济建设和政法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适应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现确定戒毒所主要的设计标准如下:
每个床位按不低于28平方米计算。

其中直接用于戒毒人员的病房、教育用房、文体用房、治疗用房、生活用房、康复劳动用房用房、家属探视用房等每个床位不低于20平方米。

封闭区围墙高度宜为4-5米,半封闭区围墙为2.5-3.0米。

每个病室床位不超过6个,病室净高不低于2.8米,采用钢门。

医疗技术用房、隔离病室、重病观察室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547号)和《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的有关规定执行。

戒毒所的建筑防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消防设施的配置,符合有关建筑防火的规定。

设计方案
按照建设部发布的建标[2002]245文件,建标[2005]188号文件和拘留所建设标准(报批稿)对看守所,戒毒所和拘留所建设标准的要求,现初步的设计方案如下:
看守所工程项目主要由房屋建筑、场地和警戒设施及装备构成。

看守所房屋建筑包括在押人员用房、民警用房、武警用房以及附属用房四类。

在押人员用房包括监室、禁闭室、卫生间、物品储藏室、图书阅览室、医务室、浴室、伙房等生活用房,留所服刑罪犯劳动用房、活动室、餐厅、教室以及在押人员家属会见室。

看守所场地建设包括停车场、武警训练场地、民警文体活动场地、集中绿化场地等。

看守所警戒设施包括围墙、岗楼、电网、大门等。

拘留所工程项目主要由房屋建筑、场地及装备构成。

拘留所房屋建筑由拘室和教育、医疗、文体、劳动、行政管理、生活保障等功能用房和附属用房组成。

拘留所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场地和装备三个部分。

拘留所场地建设包括体能锻炼、车辆、车辆停放、绿化以及劳
动等场地。

拘留所的装备包括:交通工具、通讯、信息、技防、电教、医疗、应急电力,厨房、热水供应、消毒等生活卫生设备,警械、武器、防暴、防护等器材。

戒毒所拟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场地和装备三个部分。

强制戒毒所房屋建筑由病房、医技、教育、康复劳动、技能培训、文体活动、行政管理、生活保障、民警备勤以及附属用房等有关建设设施组成。

戒毒所场地建设包括戒毒人员康复劳动场地、体能锻炼场地、民警活动场地、停车场地、绿化场地等。

设备包括:医疗设备、交通工具、通讯设备、信息设备、技防设备、电教设备、警械、防暴武器器材、防护的器材厨房设备、热水供应等生活卫生设备以及劳动、消防、排污等所需的其他设备。

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本项目推进总周期约为2.5-3年。

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前期工作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建设阶段,设备安装及调试阶段以及竣工验收阶段,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及重点工作内容如下所示:
工程建设进度计划表
E.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
主要工程量匡算
项目工程量主要包括“三所”迁建所涉及的项目用地规模、建筑体量规模、围墙长度等。

(一)总用地面积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128569平方米(约合192.85亩),其中看守所用地83362平方米(约合125.04亩),拘留所用地13928平方米(约合20.89亩),强制戒毒所用地31279平方米(约合46.92亩)。

如下表所示:
“三所”用地面积测算表
1.看守所
《看守所建设标准》第三十一条规定,看守所用地包括建筑用地、训练活动用地(含民警体能训练用地)、停车场用地和绿化用地。

在满足看守所安全和管理等各项功能的前提下,坚持科学、节约的原则,统一规划,合理使用。

《看守所建设标准》第三十二条规定,设计容量1000人以上的看守所建筑用地标准为37.96平方米/人,训练用地标准为2.50平方米/人,停车场用地标准为1.30平方米/人,看守所围墙外安全隔离带、劳动改造用地另行考虑,绿化用地按照城市控制指标执行。

根据X办发[2001]54号文件规定,编制60人以上的武警中队,其武警生活、训练用地标准为8-9亩,并需落实生产用地(按1亩考虑)。

合计按照10亩考虑。

考虑到看守所已经迁入外区,为了便于提讯,需解决公、检、法相关工作人员在会见、审讯、提讯时的临时住宿以及就餐需求,需设置备勤用房1500平方米,按照4层考虑,需备勤用地1.9亩。

考虑到预审科随迁,预审科人数28人,考虑预审科办公用地约1亩。

依据以上相关标准和规定,本看守所本看守所约需用地83362平方米。

2.拘留所
《拘留所建设标准》第二十四条规定,拘留所用地在保证各项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坚持科学节约用地的原则,提高土地利用率。

《拘留所建设标准》第二十五条规定,拘留所建设用地包括建筑基地、体能训练活动场地和公务车辆停放场地、种植养殖业等劳动用地共四部分。

其中建筑基地(含安全隔离、交通道路等)单层覆盖率取为33%,容积率为0.3;体能训练活动场地按拘押人数取每人10平方米计算;公务车辆停放场地按照12辆,每个车位30平方米考虑;同时适当考虑种植养殖等劳动用地。

依据以上相关标准和规定,本拘留所约需用地合计13928平方米。

如下:
1)建筑基地:按照拘留所用房建筑面积指标,中型所25平方米/人,
考虑到直辖市以及近年来拘押人数的增长率,上浮10%考虑,建
筑面积:25平方米/人×110%×130人=3575平方米。

基地面积:
3575平方米÷0.33=10833平方米。

2)体能训练活动场地:10平方米/人×130人=1300平方米
3)公务车辆停放场地:30平方米/辆×12辆=360平方米
4)种植、养殖业等劳动用地:按照人均10平方米计算,约1300平
方米。

5)备勤用地:考虑到拘留所、戒毒所已经迁入外区,为了便于提讯,
需解决公、检、法相关工作人员在会见、审讯、提讯时的临时住
宿以及就餐需求,按照0.93亩考虑备勤用地,拘留所分摊0.2亩
(135平方米)。

3.强制戒毒所
《强制戒毒所建设标准》第二十七条规定,强制戒毒所用地在满足强制戒毒人员戒毒治疗、教育、体能锻炼、康复劳动等功能的前提下,坚持科学、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

《强制戒毒所建设标准》第二十八条规定,强制戒毒所用地包括建筑用地、训练活动场用地、停车场用地和康复劳动用地共四个部分。

建筑用地建筑覆盖率33%,容积率3.0,绿化率不低于35%;训练活动场用地按照4平方米/人计算;停车场用地按照15辆,每个车位30平方米考虑,按照配备数的200%计算;所内康复劳动用地按照20平方米/人计算。

另考虑所外康复劳动用地。

参照以上相关标准和规定,本戒毒所约需用地合计31279平方米。

如下:
1)建筑用地:按照强制戒毒所用房建筑面积指标,二类所25平方米
/人,考虑到X中区流动人口较多较复杂的情况,上浮30%考虑,
建筑面积:25平方米/人×130%×470人=15275平方米。

考虑
到戒毒所迁建保持现有戒毒所标准,建筑用地按照建筑覆盖率取
33%计算,平均与现有层数标准相同(3层),容积率约为1.0。

建筑用地面积:15275平方米÷3÷33%=15275平方米。

2)训练活动场用地:4平方米/人×470人=1880平方米
3)停车场用地:30平方米/辆×15辆×200%=900平方米
4)所内康复劳动用地:20平方米/人×470人=9400平方米
5)所外康复劳动用地:参照《强制戒毒所建设标准》第二十七条,
按照5亩考虑,约合3334平方米
6)备勤用地:考虑到拘留所、戒毒所已经迁入外区,为了便于提讯,
需解决公、检、法相关工作人员在会见、审讯、提讯时的临时住
宿以及就餐需求,按照0.93亩考虑,戒毒所分摊0.73亩(约合
490平方米)
(二)总建筑面积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45986平方米,其中看守所建筑面积30681平方米,拘留所建筑面积3762平方米,强制戒毒所建筑面积11543平方米。

如下表所示:
“三所”建筑面积测算表
1.看守所
看守所用房包括在押人员用房、民警用房、武警用房、附属用房。

《看守所建设标准》第十九条规定,看守所各类用房建筑面积以设计的关押容量乘以指标数加以确定。

直辖市可根据需要增加面积指标,但不应超过35%。

鉴于XX市和X中区公共安全的特殊性,并考虑到按照《看守所建设
标准》第二十五条规定,大型以上看守所设置民警健身和室内活动室、武警训练场地的规定。

按照不突破35%,并适当按照中限考虑的原则,将各功能用房的面积分别调增20%计算。

同时,设置了备勤用房,方便前来办案的法院工作人员、检察院工作人员、律师等人员临时就餐和住宿。

依据以上标准和规定,本看守总建筑面积约为30681平方米。

2.拘留所
《拘留所建设标准》第二十三条规定,拘留所用房包括拘室、教育用房、医疗用房、文体用房、劳动用房、行政管理用房、生活保障用房、附属用房等。

《拘留所建设标准》第二十一条规定,拘留所各类用房建筑面积以设计的关押容量乘以指标数加以确定。

直辖市可以经过批准适当增加不超过本标准20%的建筑面积。

鉴于X中区近年来的拘留人数的增长率,本拘留所考虑按照10%调增计算。

按照以上标准和规定,本拘留所总建筑面积约为3762平方米。

3.强制戒毒所
《强制戒毒所建设标准》第二十四条规定,强制戒毒所各类用房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均以设计的病床位数乘以指标数确定。

《强制戒毒所建设标准》第二十五条规定,二类戒毒所每个床位应不低于25平方米。

直辖市可最到调增15%。

考虑到X中区的特殊情况,
本戒毒所按照调增30%考虑。

《强制戒毒所建设标准》第二十六条规定,强制戒毒所分为病室、教育用房、医技用房、文体用房、康复劳动用房、生活用房、行政管理用房和附属用房组成,并可考虑禁毒教育用房。

按照以上标准和规定,本戒毒所总建筑面积约为11543平方米。

(三)围墙长度
1.看守所围墙
《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4.7条规定,监区围墙应用构造柱加基础梁,无墙垛;墙身为5.0-5.5m,墙体厚度为370mm,用MU10砖、石和M5水泥砂浆砌实;围墙顶部作弧形并根据有关规定预埋电网铁件,设巡逻道并加护栏;内外墙面用混合砂浆粉刷。

《看守所建设规范》第三十八条规定,外围墙高度为2.5-3m。

依据看守所用地面积和XX市第二看守所的建设经验,预计内监墙长度约1000米,外围墙长度约1200米。

2.拘留所及拘留所围墙
依据拘留所以及强制戒毒所的具体用地面积,两所紧邻布局,与外界通过围墙分隔。

预计两所围墙长度合计约为10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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