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服务项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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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服务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率,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信息服务项目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
系统集成、数据分析、咨询服务等。

第三条信息服务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的方法和程序,确保项目目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系统性原则:项目管理应将项目视为一个整体,统筹规划,协调各方面资源,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动态性原则:项目管理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调整管理策略,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四)效益性原则:项目管理应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项目投资回报率。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成立信息服务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项目的总体规划和决策。

第五条项目管理委员会由以下成员组成:
(一)主任: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负责项目的总体决策和协调。

(二)副主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三)委员:由相关部门业务骨干担任,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协调。

第六条项目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和流程;
(二)审批项目立项、预算、进度安排等;
(三)监督项目实施过程,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四)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评估项目成果,总结经验教训。

第七条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其主要职责如下:(一)组织项目团队,明确团队成员职责;
(二)制定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目标、范围、进度、预算等;(三)协调项目资源,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监控项目进度,及时调整项目计划;
(五)组织项目验收,总结项目经验。

第三章项目立项与审批
第八条项目立项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提出项目建议书,包括项目背景、目标、范围、预算等;(二)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项目可行性;
(三)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提交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批;
(四)审批通过后,下达项目立项通知。

第九条项目审批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项目目标明确,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二)项目预算合理,投资回报率高;
(三)项目团队具备实施能力;
(四)项目实施周期合理。

第四章项目计划与执行
第十条项目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目标;
(二)项目范围;
(三)项目进度;
(四)项目预算;
(五)项目风险;
(六)项目团队;
(七)项目沟通机制。

第十一条项目执行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执行项目计划,确保项目进度;
(二)加强项目团队协作,提高项目执行力;(三)及时沟通,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四)加强项目监控,确保项目质量。

第五章项目监控与评估
第十二条项目监控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进度监控;
(二)项目质量监控;
(三)项目成本监控;
(四)项目风险监控。

第十三条项目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成果评估;
(二)项目效益评估;
(三)项目团队评估;
(四)项目过程评估。

第六章项目验收与总结
第十四条项目验收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项目团队提交项目验收报告;
(二)项目管理委员会组织验收;
(三)验收合格后,下达项目验收通知。

第十五条项目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成果总结;
(二)项目经验教训总结;
(三)项目团队建设总结;
(四)项目管理制度完善建议。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信息服务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八章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项目管理过程中,因管理不善、失职渎职等原因导致项目目标未实现或
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可由信息服务项目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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