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改善城市人居环境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改善城市人居
环境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5.07.15
•【字号】
•【施行日期】2015.07.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
正文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运城市改善城市人居环境2015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15日
运城市改善城市人居环境2015年行动计划
为扎实推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特制订2015年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要与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相结合,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与全市推进“三个方案”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大力实施设施提升、城市安居、城中村改造和环境提质“四大工程”,确保2015年城市人居环境有明显改善。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设施提升工程
1.加快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管网建设。
全市新建城市供水管网90公里、燃气管网180公里、供热管网75公里;改造城市供水管网70公里、燃气管网30公里、供热管网30公里。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供热供气办、市供水公司)
2.实施电网改造。
加快城市电网老旧线路及变压器的改造,新建10千伏线路45.72公里,新增配变16台。
(牵头单位:运城电力公司)
3. 加快宽带网络建设。
推进“宽带运城”示范城市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固定宽带接入互联网用户新增8.3万户,新增4G用户40.8万户,使用高宽带的用户不断提升。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住建局)
4.加快防洪排涝设施建设。
按照建设“海绵城市”的要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城市雨污分流制管网建设和改造,全市新增雨水管网60公里,完成雨污分流改造110公里。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5.加强地下管线管理。
中心城市、永济市、河津市完成地下管线普查,编制地下管线规划,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加快推进城市主干道和商业核心街区的管线入地。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勘测局、市经信委、市文化局、市安监局、运城电力公司)
6.加快道路新建和改造。
进一步优化主、次、支路网级配,全市新建城市道路130公里、改造30公里,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3.8平方米。
加快人行步道、自行车道、无障碍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残联)
7.推进公共交通建设。
进一步完善公共设施、设备和车辆,加快运能增长,拓展公交网线,全市新增和更新公交车辆110辆,新开11条公交线路,新增公交运营线路网100公里,中心城区不含步行公交出行分担率达16.8%,全市达到
16.1%,规划建设4个公交站(场),筹建1个公交智能化调度系统。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二)城市安居工程
8.大力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积极推进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加快实施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同步完善配套设施;积极推行共有产权住房建设。
全市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1353套(其中棚户区改造7790套,不含城中村),基本建成13300套。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9.促进房地产业发展。
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给,规范存量住房市场,发展租赁住房市场。
全市商品房新开工面积300万平方米,竣工220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三)城中村改造工程
10.科学编制城中村改造规划。
完成中心城市、各县(市)城中村改造规划编制工作,在规划指导下开展改造。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11.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
开工改造城中村805户,改造面积10.46万平方米;同步配套水气热电、道路、绿化等市政设施,设施维护和环卫管理纳入城市体系,统一管理。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1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改造后的城中村居民纳入相应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四)环境提质工程
13.提高污水垃圾处理水平。
全市新建污水处理配套管网100公里,完成运城富斯特、永济市、临猗县、新绛县、夏县共6座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20%以上。
建成垣曲县、闻喜县、夏县等3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14.加强废弃物资源处理处置。
鼓励支持回收站(点)进社区,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推进分拣中心和交易市场建设。
运城市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在盐湖区机电园区,建设占地30亩的分拣中心和交易市场,2015年在全市设立10个再生资源回收网点。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环保局)
15.强化大气污染防治。
加快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建设,开展好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和空气质量指数预报,提高重污染天气的预报预警能力;加强对城市规划气候论证和城市运行的气象风险预警。
及时启动县级或市级应急预案;中心城市淘汰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炉,推广应用安全性好、经济性佳的电器混合锅炉、蓄热式电锅炉、燃气锅炉和生物质锅炉;加快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完成1.05万辆淘汰任务,并全部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类黄标车辆。
工地扬尘控制合格率达到90%以上。
推进有机化工、表面涂装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2家企业治理。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气象局、市质监局、运城电力公司)
16.加强市容环卫工作。
以城中村、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车站广场等部位为重点,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进一步规范清理户外广告、招牌设置、集贸市场和
占道经营,推进生活垃圾密闭化收运。
市本级、河津市和永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提高6个百分点,创建省级保洁示范街和容貌示范街各3条。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17.抓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对城市旧城区内的历史建筑进行调查,提出保护措施,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2015年10月中旬完成龙兴寺大殿、东西官厅整体保护修缮任务;编制舜帝陵庙整体保护规划;加快永乐宫古建维修和壁画数字化监控步伐,完成芮城永乐宫三大殿修缮任务,启动永乐宫壁画数字监控工作;完成万荣东岳庙整体修缮任务。
(牵头单位:市规划勘测局、市外事侨务和文物旅游局)
18. 提高园林绿化水平。
全市新增城市绿化面积100万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8%。
中心城市编制完成绿岛绿廊规划,并开展绿道绿廊试点工作。
永济市舜帝山森林公园升级改造成防灾避险公园,河津市莲池公园新建成防灾避险公园。
垣曲县和临猗县力争创建为省级园林县城。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19.加快城市外围绿带建设。
在原荒山绿化的基础上,重点对永济市舜帝山森林公园周边范围内的宜林荒山进行色彩景观再提升。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20.实施“绿色建筑”行动。
重点抓好新建居住建筑执行65%的节能标准。
全市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0万平方米;新增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面积5万平方米;全市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比例达到20%;实施2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21.开展城市河湖水系综合治理。
实施运城涑水河河道临猗县城段2.875公里的治理。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三、保障措施及责任分解
(一)优先保障用地。
科学分配并合理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建设用地;整合利用各类存量建设用地,拓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用地保障渠道,确保年度用地需求。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1.调规划。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及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确保2015年全市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用地需求。
2.强服务。
对全市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项目,建立“项目用地联系人”和“24小时用地直通车”制度,做到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套人马、一抓到底,全过程、无缝隙做好用地服务。
在用地报批上,做到“三先、四快”,即:在指标上优先保证、在报批上优先安排、在供地上优先办理;坚决做到用地选址快、组件报批快、补偿安置快、土地供应快,简化程序、提质提速,24小时提供用地服务,绝不因土地问题影响项目建设。
(二)确保政府投入。
用好用足国家和省现已出台的各类资金支持政策,整合各类现有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重点对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综合管廊和轨道交通等项目开展PPP模式给予奖补。
(牵头单位:市
财政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
(三)加大金融支持。
积极和省金融办沟通对接,及时了解省金融办在改善全省城市人居环境上的各项工作措施和指导意见,并以此为指导,结合运城市实际,做好我市改善城市人居环境金融支持工作。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1.明确信贷支持重点,加大信贷投入。
以设施提升工程为重点,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大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城市道路建设,供水、供气、供热管网建设,电网改造建设,宽带网络建设,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地下管线管理,公共交通建设等项目的信贷投放;以城市安居工程为重点,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以城中村改造工程为重点,加强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信贷支持;以环境提质工程为重点,加强对治理环境污染项目的信贷投放。
2.创新金融产品,提高服务质量。
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通过创新产品、服务和机制,不断优化信贷服务,改进和完善信贷管理,合理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增强基层金融机构的自主经营能力;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整合信贷流程,简化贷款审批程序,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提高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金融服务质量。
3.完善城市发展投融资机制,支持新型城镇化。
紧紧围绕城镇化建设信贷需求,通过联合贷款、银团贷款、土地储备贷款等方式,对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等主动给予信贷倾斜;积极推进政府投资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更好地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4.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将做大做强金融产业作为重要的目标定位,不断丰富和完善区域性金融服务体系和服务功能。
一是不断完善现有的金融机构体系。
积极引导各商业银行调整分支机构,延伸服务网点,不断完善金融机构布局。
二是大力开展金融招商,积极引进异地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租赁、资产管理公司等优质金融资源来我市入驻设点,增加地方金融机构总量。
三是加快新型金融组织发展,深化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
四是加强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增加ATM、银行卡受理设备数量,积极推广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等新型支付业务,方便城乡居民。
(四)加大对重大项目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国家、省对我市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市级投资安排继续对城市人居环境重大项目给予重点倾斜。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五)完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的政策措施。
对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的情况进行调研分析,根据国务院、国家相关部委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督促检查,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规范运作。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
(六)进一步完善市政公用价格形成机制。
贯彻落实国家、省各项政策,同时研究制定我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阶梯气价政策,逐步在全市推行居民阶梯气价;稳妥推进热力价格改革,加快落实国家、省关于全面推进用热计量收费的政策措施。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住建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了运城市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宏观指导、规划制订、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督促检查,各级、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比照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工作机构,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狠抓工作落实。
各牵头单位对每项重点任务,要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一项重点任务、一个牵头单位、一位责任领导、一个责任机构、一套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表,责任要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工作人员。
(三)建立工作推进制度。
各牵头单位每月要及时、准确、全面填报工作进度表,市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要按时统计汇总并上报市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四)强化考核奖惩。
把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年度任务全面完成。
市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对领导重视、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行动迟缓、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以确保我市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