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街道中心小学2006年秋新生招生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西乡街道中心小学2006年秋新生招生通知
附件2、宝安区2006年秋小学新生学位申请表
附件3、小学升初中一年级工作安排
附件4、2006年秋初中新生学位申请表
附件5、2006年秋宝安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问答(26问)
附件6、《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简称“1+5”文件)
附件1
西乡街道中心小学2006年秋新生招生通知
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全面贯彻市政府人口管理“1+5”文件精神,做好2006—2007学年度新生招生工作,切实保障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均衡优质发展,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提高教育的执行力和工作效率,我校2006—2007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坚持“服务群众、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在招生时间、程序及有关工作方面“统一要求,规范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年满六周岁(2000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力口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简称“1+5”文件)的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
二、申请学位须提交的有效证件资料(验原件、交A4纸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交原件)
(一)深圳户籍学生:
(1)《宝安区200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见备注1)。
(2)户口本、儿童出生证。
(3)《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需查看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或街道房屋租赁办公室出具的已在本学区租房一年以上的《租房合同》(2005年8月31日前签定合同,租期跨越2006年8月31日)。
(4)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开具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二)非深圳户籍学生:
(1)《宝安区200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见备注1)。
(2)户口本、儿童出生证,父、母、儿童暂住证(见备注2)。
(3)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需查看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或街道房屋租赁办公室出具的已在本学区租房一年以上的《租房合同》(2005年8月31日前签订合同,租期跨越2006年8月31日)。
(4)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见备注3)。
(5)父母双方在深圳的合法就业证明或合法经营证明(如营业执照)(见备注4)。
(6)父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见备注4)。
(7)适龄儿童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见备注5)。
(8)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要提供优惠政策规定的资料(见备注6)。
三、学位类型(录取顺序)
四、西乡街道小学招生范围划分
招生原则:先招有深圳户籍的学生,还有学位的可按实际招一些非深圳户籍学生。
说明:1、“三围社区”、“九围社区”和“劳动、麻布”社区符合条件的学生按原来规定分别到华胜实验学校、康桥书院及中英公学就读。
2、天骄小学在西乡的招生范围:天骄世家、丽景城、富盈门、御龙居和75区。
五、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1.学位申请时间:4月20至23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学位申请地点:西乡街道中心小学一楼汇演中心
3.公布录取名单:6月15日(西乡街道中心小学学校门口公布)
注册时间:6月16日至20日,不按时注册,学位安排给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有关招生信息请登录查阅,区教育局咨询电话:27781394)
备注:
1.《宝安区200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在宝安教育在线网站()下载。
2.暂住证到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
3.关于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方面的材料
①非深圳户籍的广东户籍人员: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及有关证明到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
②非广东户籍人员: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有关证明到现居地住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
③违反计划生育人员持社会扶养增收票据或计划外生育增收票据及有关证明到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
4.关于提供父母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和《社会保险证明》有关材料
的说明:
①父母具有《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视作具有合法就业和社会保险证明。
②如父母是个体经商户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③如父母是企业员工,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深圳市暂住人员就业证明》和社会保险证明。
④社会保险证明指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管理处或街道管理站办理的保险。
⑤驻深单位工作人员同样必须办理深圳社会保险证明。
5.关于非深圳户籍学生提供《就学联系函》有关说明
①出具部门:原籍乡政府教育办(教委)或区(县)教育局。
②提供的理由:这个《就学联系函》主要是要让原籍政府知道其户籍人口的流向,以便更好地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
③格式:该证明没有统一格式要求,主要内容包括适龄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同意该适龄儿童到宝安学校借读等,证明公章应与户籍所在地一致。
6.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指持《人才居住证》、《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高学历、高职称证明》、《绿色通道企业证明》人员,驻深部队干部、内地政府派驻深圳单位工作人员、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等。
7.港澳籍人士子女申请到我区学校就读须提供父母及子女港澳身份证和回乡证;父母在宝安区购买房产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需查看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一年以上租房合同。
8.讲诚信,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六、说明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2.提交的深圳户籍(含蓝印)户口本由学校统一到有关派出所验证,计划生育证件交有关部门验证。
3.申请学位须提交有效的证件资料,若虚假取消申请资格。
4.申请学位时证明资料不齐者,学校不受理学位申请。
5.暂住人口子女如果不能提供小孩入学证明材料,请回原籍学校就读。
6.咨询电话:27918229——8804
西乡街道中心小学
2006年3月30日
附:西乡街道相关咨询电话
附件2
宝安区2006年秋小学新生学位申请表
(盖章) 申请流水号___________ 审核人:
附件3
西乡街道中心小学
2006年小学升初中一年级工作安排
一、入学条件
初中一年级的入学条件为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或符合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有关条件的暂住户口儿童,以及享受我市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适龄子女。
三、初中一年级招生重点工作与进程安排
1.宣传准备阶段(3月27日-4月20日)。
2.3月27日至4月19日,学校开展面向六年级家长和学生的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
详细说明升学需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
3.4月20日,学校发放《宝安区200年秋初中新生学位申请表》,指导学生准备升学资料。
4.学位安排及检查核准阶段(4月21日—7月7日)。
(1)5月12日下午2:30-5:30,街道教育办组织由小学六年级老师组成的核查组交叉检查小学(包括公、民办)学生的升学资料。
经核定符合入读条件的学生名单(附件6)(及电子文档)由核查组带回街道教育办,区教育局将抽查各街道检查初一升学资料的有关情况。
(2)5月22日-26日,5月22日各街道教育办严格按照年度招生计划,核准初一招生学校的招生数、拟录新生名单,并发到招生学校。
6月25日前各初一招生学校将本校录取学生的《初一新生报到注册通知书》发至各小学。
(3)7月7日,公布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名单,六年级各班主任代发《初一新生报到注册通知书》。
(4)新生报到注册(7月8日—10日)
7月8日至10日,初一新生到中学报到注册。
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四、有关材料须知
1、暂住证到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
2、房产证有关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需查看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或街道
房屋租赁办公室出具的已在本学区租房一年以上的《租房合同》(2005年8月31日前签定合同,租期跨越2006年8月31日)
3、关于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方面的材料(交原件)
①非深圳户籍的广东户籍人员: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及有关证明到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
②非广东户籍人员: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有关证明到现居地住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
③违反计划生育人员持社会扶养增收票据或计划外生育增收票据及有关证明到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
4、关于提供父母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和《社会保险证明》有关材料的说明
①父母具有《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视作具有合法就业和社会保险证明
②如父母是个体经商户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社会保险证明。
③如父母是企业员工,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深圳市暂住人员就业证明》和社会保险证明。
④社会保险证明指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管理处或街道管理站办理的保险,险种必须包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四种)。
⑤住深单位工作人员同样必须办理深圳社会保险证明。
5、关于非深圳户籍学生提供《就学联系函》有关说明
①出具部门:原籍乡政府教育办(教委)或区(县)教育局。
②提供的理由:这个《就学联系函》主要是要让原籍政府知道其户籍人口的流向,以便更好地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
③格式:该证明没有统一格式要求,主要内容包括适龄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同意该适龄儿童到宝安学校借读等,证明公章应与户籍所在地一致。
6、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指持《人才居住证》、《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高学历、高职称证明》、《绿色通道企业证明》人员,驻深部队干部、内地政府派驻深圳单位工作人员、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等。
7、港澳籍人士子女申请到我区学校就读须提供父母及子女港澳身份证和回乡证;父母在宝安区购买房产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需查看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一年以上租房合同。
8、讲诚信,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五、说明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2.提交的深圳户籍(含蓝印)户口本由学校统一到有关派出所验证,计划生育证件交有关部门验证。
3.申请学位须提交有效的证件资料,若虚假取消申请资格。
4.申请学位时证明资料不齐者,学校不受理学位申请。
5.暂住人口子女如果不能提供小孩入学证明材料,应回原籍学校就读。
6.咨询电话:27918229——8804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
西乡街道中心小学
2006年3月30日
附件4:
宝安区2006年秋初中新生学位申请表___________小学(盖章) 联系电话:
附件5
2006年秋宝安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问答
一、我的小孩是2000年9月5日出生,能否今年申请入学?
很报歉,本次申请入学的年龄要求是年满六周岁,即2000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所
以你的小孩今年不能申请入学。
二、适龄儿童按什么程序申请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学位?
适龄儿童家长可按以下程序申请学位:
1.准备申请材料。
3月28日,全市启动义务教育招生宣传工作。
适龄儿童家长要阅读教育部门印发的招生宣传资料、报纸登载的招生指南,通过网络查询,或者向住地附近学校咨询等途径了解招生政策,核对孩子是否符合在深就读条件。
如果符合就读条件,则需了解自己的住地属于哪所学校的招生地段,申请学位需要准备哪些证明材料。
2.提出学位申请。
4月20日至23日,向指定学校提出学位申请,提交就读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学校初步查验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即向申请者发出学位申请受理回执。
如果发现就读证明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等情况,学校将不受理学位申请,不发给学位申请受理回执。
3.等待学位安排。
受理学校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核验申请者的就读证明材料后,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安排学位。
如果受理学位申请的数量不超过学校招生能力,将安排在受理学校就读;如果学校受理学位申请的数量超过本校的招生能力,则由区教育局或街道教育办调剂部分适龄儿童到其他公、民办学校就读。
4.领取入学通知。
6月15日,招生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
请适龄儿童家长按时到校查阅新生名单,并凭学位申请受理回执领取《入学通知书》和《报到注册须知》。
5.按时报到注册到。
6月16日至20日,新生按《报到注册须知》的要求报到注册。
三、适龄儿童按什么程序申请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学位?
现在我市公办小学六年级就读,具有深圳户籍或符合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就读条件的暂住人口子女,以及享受政府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适龄子女,可按以下程序申请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学位。
1.准备和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4月中、下旬,小学六年级学生按学校的要求填写《2006—2007学年度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并备齐初中学位申请材料。
根据小学转达的通知,到区教育局或街道教育办指定的初中学校交验学位申请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需到本市其他区(现住址所在区)就读初中的学生,应主动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并根据区教育局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交验学位申请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2.查收初中录取通知书。
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经区教育局或街道教育办批准后予以录取。
如果符合就读条件的学位申请者数量超过原指定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则由区教育局或街道教育办按照申请学生的条件情况,统筹调剂部分学生到周边其他有学位的公、民办学校就读。
7月7日,各小学公布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名单,并代发《初一新生报到注册通知书》,请适龄儿童和家长注意查收。
3.按时报到注册。
7月8日至10日,初一新生根据《初一新生报到注册通知书》的要求到初中学校报到注册。
现在我市民办学校六年级就读的深圳户籍学生,可由学校向区教育局或街道教育办提出公办学校学位申请,然后根据区教育局或街道教育办的通知要求,到指定的公办初中学校交验就读证明材料。
具体程序按上述公办小学六年级学生申请学位的规定办理。
在外地小学就读的深圳户籍学生需回宝安就读公办初中学校的,可在5月8日至12日直接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或街道教育办提出学位申请,填写学位申请表,并持区教育局或街道教育办提供的《验证通知》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交验以下证明材料:①深圳户籍户口簿;②父母在深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③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④适龄儿童在外地就读学校出具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
学校查验后材料齐全、合格的报区教育局或街道教育办批比准予以录取。
四、怎么准备深圳户籍适龄儿童的学位申请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准备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本市户口本,儿童的出生证。
2.居住证明材料:提交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实际住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按当地国土房产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提交《购房合同》的需同时交验购房交款收据;提交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租房居住证明材料的,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广东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绿本)。
4.其他材料:外地小学六年级学生申请回宝安就读初一年级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
以上1—3项材料均需验原件,交复印件;第4项材料需交原件。
五、怎么准备暂住人口子女的学位申请材料?
1.户籍证明和深圳暂住证。
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按户籍地有关规定办理。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一一可与在深现居住地派出所联系办理。
2.在深居住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一一按国土房产部门的有关规定办
理。
提交《购房合同》的,需同时提交购房交款收据(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材料一一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所办理。
3.就业与社保证明材料。
(1)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证明一一可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办理:一是提交“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今年,上述两种卡、证可同时作为劳动就业和社保证明使用。
二是提交用人单位原填报的加盖有“劳务工专用章”的《深圳市暂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三是从劳动保障网(http:/ / www.sz12333.gov.cn)上下载获取或直接到劳动部门劳务用工手续办理服务窗口领取《深圳市暂住人员就业证明》,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劳动部门“劳务工专用章”。
(2) 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证明一一劳动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办理社保。
劳动者可持身份证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即原深圳市社保局)及其在各区的社会保险征收科窗口打印《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账目单》并盖章,作为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由于社保部门在每月15日前接受参保申请,已缴纳保费的人员于当月25日后才能打印《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账目单》,因此需补办参保手续的适龄儿童家长要抓紧时间办理。
深圳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热线电话:12333。
深圳市社会保险业务咨询服务热线电话:96888。
(3)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按工商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持有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的,持证人本人的子女就读无需再提供其他就业与社保证明材料。
4.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办理,有效证明材料为《计划生育证明》(单张)。
广东籍深圳暂住人口持有在原户籍地办理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广东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绿本)的,也要到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换领《计划生育证明》。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要主动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理,在现居地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办理《计划生育证明》。
5.就读联系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到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经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按照居住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申请借读。
”请适龄儿童家长要求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部门出具就学联系函。
六、如何证明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
可以通过暂住证、购房(租房) 证明、社保证明、就业证明等证明上的时间来证明在深居住1年以上。
七、我小孩是蓝印户口,请问如何申请入学?
持蓝印户口的适龄儿童按深圳户籍户口的要求准备材料申请入学,区教育局九月对持蓝印户口入学的儿童的户籍情况进行检查,凡九月未转为红印并且不能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蓝印转红印回执的将取消该生学位。
八、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是指哪些人员?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指持《人才居住证》、《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高学历、高职称证明》、《绿色通道企业证明》人员,驻深部队干部、内地政府派驻深圳单位工作人员、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等。
九、暂住人口子女如果不能提供各种入学证明材料如何办?
如果不能提供小孩入学证明材料,应回原籍学校就读,
十、我们可以通过哪些途径随时了解到新生入学的有关信息?
宝安区教育局通过《宝安日报》和宝安教育在线(http:/ / www.baoan.net.cn) 向社会广泛宣传新生入学信息,大家通过浏览报纸和网站可以了解到最新的入学信息。
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咨询电话:27781394。
十一、符合“1+5”政策的暂住人口子女是否就能到公办学校就读?
符合“1+5”政策的暂住人口子女可以到公办学校申请入学,但学校会根据招生计划并按照《宝安区2006年秋小学新生学位申请指南》中的录取顺序进行录取,如果申请的学生太多,则不能保证符合“1+5”政策的暂住人口子女能就读公办学校。
十二、暂住人口子女家长缺社保证明能否算符合入学条件?
如父母是个体工商户,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其余人员一律必须提供社保证明。
十三、我们的社保是在老家购买的,能不能在申请入学时使用?
暂住人员必须在深圳购买的社保才视为有效证明。
十四、我们住在宝安的亲戚家,没有房屋租赁合同,我应该怎样申请入学?
必须到街道房屋租赁部门补办房屋租赁合同方能申请入学。
十五、离婚的单亲家庭子女入学时是否需要提供其它证明材料?
离婚的单亲家庭子女除要求的材料外,如果小孩跟父亲生活则只需要再提供离婚证明,如果小孩跟母亲生活则需要提供离婚证明和计生证明。
十六、如果我小孩是宝安户口,但现在在外地读小学六年级,如何申请初一的学位?
如果是户口在新安街道,请带齐所需材料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申请初一学位;如果户口在其它街道,请带齐所需材料到街道教育办公室申请初一学位。
十七、我的小孩在爷爷奶奶家住,爷爷奶奶有购房,能不能拿爷爷奶奶的房产证作为申请入学的房产证明?
凡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购房,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籍与购房者在一个户口本上时,可以拿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的房产证作为儿童申请入学的房产证明。
十八、申请公办学校学位“先到先得,后到没得”吗?
今年全区公办中小学校统一在4月20日至4月23日接受学位申请。
凡在规定时段内按有关规定申请学位并取得学位申请受理回执的,即为有效申请凡属有效申请的,教育部门不会以申请时间先后作为安排学位的依据,不存在“先到先得,后到没得”的情况。
所以适龄儿童家长只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位申请材料,而不需要“起大早排队申请学位”。
十九、义务教育阶段可以择校吗?
我市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政府不主张,不支持适龄儿童在就近入学原则之外,自行选择其他公办学校就读,更不允许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择校费。
二十、就近入学就是在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吗?
就近入学并不是指就读离自己住址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
目前,我市通过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地段,按地段招生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政策。
就近入学是指适龄儿童就读现住址所属地段的学校。
学校的招生地段由区教育局和街道教育办根据辖区人口分布等情况,按道路和住宅小区的边界等进行划分。
由于全市人口密度分布不均,学校也不是均匀布局,而且办学规模不尽相同等原因,学校招生地段也可能出现大小不同的情况。
区教育局和街道教育办还会根据辖区学位供需情况,对学校的招生地段进行必要的调整。
二十一、适龄儿童的学位申请被公办学校受理后就——定会被安排在这所学校就读吗?
由于我区适龄儿童的数量和分布都经常变化,学位分布与生源分布并不完全吻合。
因此,在部分地段可能出现学位需求大于学校招生能力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将由区教育局或街道教育办负责统筹调剂部分生源到附近其他公、民办学校就读。
二十二、适龄儿童怎么选择就读民办中小学校?
民办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实行公、民办教育协调发展,多途径解决义务教育学位问题。
民办学校招生也要执行市政府有关人口政策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规定,比如:违反计生政策不接受处理的暂住人口申请子女入学时,学校不得招收,应劝其回原籍就读。
适龄儿童家长选择就读民办学校应该注意如下事项:
1.可以要求招生学校出示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且查看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和招生层次。
如有疑问,还可以向所在区教育局了解该校的基本情况。
2.可以查看学校收费标准和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
3.如果学校承诺有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应该询问所使用的校车是否已经办理了《深圳市校车许可证》
二十三、适龄儿童可以要求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读”、“挂读”吗?
根据我市招生管理和学籍管理规定,不允许招收“试读”和“挂读”学生。
学校录取新生必须符合在深就读条件,在完备报到注册手续,正式取得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后才能入校就读。
招收“试读”、“挂读”学生,不仅违反了有关教育管理规定,而且不利于保障学生的教育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