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及风险防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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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党的十六大以来,国务院连续8年发布的中央1号文件均是关于“三农”建设问题,这充分说明中央高层对“三农”建设与发展的重视,同时也表明农村地区发展迎来新的春天。
然而,农村创业者们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投资所需资金不足。
为解决这种资金供给不足,农村金融发展势必要通过金融创新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为此,2006年12月,银监会出台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进入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
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鼓励并支持建立服务于“三农”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其中村镇银行由此应运而生。
紧接其后,2007年1月出台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2007年5月又出台了《关于加强村镇银行监管的意见》,一系列政策和配套措施的出台,为村镇银行的设立与运营创造了有利的金融生态环境,为农村经济发展铺平金融道路,创新性的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
一、江苏省村镇银行发展的基本现状1.江苏省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所谓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机构。
根据最新报道,全国已经成立1000家村镇银行(不包括支行),完成银监会预定目标的一半[报道来源于银监会报告]。
短短6年多时间,村镇银行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一系列数据说明,村镇银行的规模在不断壮大,服务的范围在不断扩大,基本上覆盖了全国31省市的县区。
从江苏来看,江苏作为全国经济发展大省,无论是苏南还是苏北,村镇银行都取得了较快发展,为江苏地区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2008年江苏省设立了第一家村镇银行———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
截止
目前,江苏已经拥有62家村镇银行(不包括支行)。
与全国总数量相比,江苏省村镇银行数量相对较少,只占全国的6%多一点;然而,与其他省份相比,江苏省村镇银行的数量相对较多。
从江苏来看,截至2013年8月底[报道来源于江苏省银监局],江苏地区村镇银行存款总余额为383.25亿元,贷款总余额
308.93亿
元,其中91.41%的贷款都投入到中小企业和农户,发放的涉农贷款282.39亿元。
由此可见,江苏地区,支农支小的特色显著。
2.江苏省村镇银行的基本结构分析
在江苏地区,村镇银行的发展稳步前进,有的放矢,从而较好地支持区域内三农和小微企业的发展。
为此,本文主要从江苏省村镇银行的地区分布、发起行、以及注册资本三个方面来分析其基本结构。
(1)从地区分布角度分析
从地区分布来看,其中苏北(淮安、徐州、盐城、宿迁和连云港)25家,苏中(扬州、泰州和南通)15家,和苏南(南京、镇江、常州、无锡和苏州)22家。
具体见表1。
除苏中外,苏南和苏北地区村镇银行数量差不多。
相比较而言,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苏北地区村镇银行数量较少,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苏北地区农村金融支持相对缺乏,不利于苏北地区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因此,从长远发展来看,苏北地区对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有待通过进一步增加村镇银行数量来满足。
表1江苏省村镇银行地区分布表
(2)从主发起行角度分析
从主发起行来看,主要以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发起人为主,共有34家,达到50%。
其中省内发起行有26家,省外有8家,这说明了发起行主要是江苏本地区的农村商业银行;其次是城市商
江苏省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及风险防范研究
姻成
海
王琼
朱俊杰
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本文为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财务风险及防范研究”(项目批准号:CXZZ13_0637)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江苏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风险与对策研究(项目批准号:2012ZDIXM017)”的部分研究成果
摘要:国务院先后出台了“新、老36条”,主要是为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其中,针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发展,国家提出大力支持村镇银行的设立,服务县域的农村经济发展,填补农村金融部分空缺,开发农村金融市场,从而满足农村发展对金融的需求。
作为一类新型的金融组织—村镇银行,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对其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与防范,这对村镇银行自身及整个金融体系的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本文主要介绍江苏地区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并分析其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同时提出相应的防范建议。
关键词:村镇银行;风险防范
数据来源:银监会网站(不包括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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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3期
总第762
期
业银行,有13家,大概占20%。
以城市商业银行为发起行主要是省外银行;其他是国有商业银行、非国有股份银行和外资银行,分别是9家、5家和1家。
具体见表2。
从表2中可以看出,相比较而言,我们需要引进省外农村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同时鼓励省内城市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形成良好地多元化发行主体,有利于建立竞争性的村镇银行服务体系,从而更有效地满足农村金融发展需求。
表2江苏省村镇银行发起行数据分布表
(3)从投资规模一注册资本角度分析
从投资规模—注册资本来看,苏南地区注册资本累计达到65亿多,而苏南和苏北累加一起才与苏南的差不多。
而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苏中、苏北地区却相对较少。
具体见表3。
注册资本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对所在地区的投资数量和投资力度及其持续性产生重要影响。
因而,苏中、苏北地区的投资规模较少,这难以满足苏中、苏北地区巨大的金融服务需求,不利于该地区农村金融市场的开发与拓展。
为更好的服务该地区的三农和小微企业的
发展,我们应加大对苏中、苏北的投资规模。
表3江苏村镇银行注册资本规模地区分布
总的来说,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相比,村镇银行只是一类新型的微型金融机构,发展只是刚刚起步,受到自身规模、业务范围以及制度等因素的影响,因而研究其经营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价值。
二、江苏省村镇银行发展存在的主要风险
2014年3月24日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当地村民纷纷来到射阳农商行庆丰分理处支取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并传言“农商行没钱了,快要倒闭了”,谣言像病毒一样迅速扩散开来,银行营业厅短时间内便汇集了上千人要求提取现金。
村镇银行的最主要发起行是农商行,村镇银行遭遇此类集中支取的情况便更多,村镇银行作为金融创新的一个新生事物,其成长过程必然是螺旋式上升的。
也就是说,村镇银行在蓬勃发展的道路上也会伴随着一系列问题的出现,这些问题的具体表现为其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风险。
例如,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
1.经营风险
中国银监会基于国务院“新36条”制订并颁布的《中国银监会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其中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前
期的20%降低到15%,并允许民间资本全资控股农村金融机构。
这极大地带动了民间资本投资的积极性。
依据现行政策,村镇银行的主要发起人必须是商业银行,自然人持股比例不能超过股本金的10%,单一股东持股5%以上需经监管部门批准。
因此,尽管民间资金参与了村镇银行的新设,但受制于商业银行必须作为发起人制度的限制,村镇银行仍然不能脱离现有金融机构而独立存在。
这种产权结构存在一定程度的局限性:首先,商业银行利用控股股东地位的影响,在经营模式上有可能会使其成为它的分支机构,增加了其市场占有率,而改变村镇银行服务于农村的市场定位。
其次,作为发起主体之一的城商行借机利用设立村镇银行变相实现跨区经营。
另一方面,在村镇银行经营管理过程中,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实际作用缺失现象比较严重。
许多村镇银行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效用,还有一些村镇银行内部股东间矛盾突出,主要股东干预日常经营过重等。
这些问题不利于形成好的法人治理结构,难以应对日益多元化、复杂化的经营风险,不利于村镇银行的健康持续发展。
2.财务风险
资金来源方面,资金是银行生存的血液,村镇银行运行以来,资金短缺问题一直制约着其发展。
村镇银行资本来源渠道单一,资本扩张路径较狭窄,上市、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渠道更加有限,即使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发行次级债或混合资本债也会受到比例和发行条件的限制。
就现实而言,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信誉积累相对薄弱,农村居民以及农村中小型企业对村镇银行的了解相对较少,被很多民众认为是“私人老板的银行”,从而持怀疑、警惕态度并敬而远之,敢贷不敢存。
而与吸储困难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农村地区放贷需求极大。
存款者少,而贷款者众,进一步恶化了村镇银行的资金短缺问题。
资金流出方面,农村小企业或农户没有完善的财务报表和以往的信用记录,村镇银行是不可能用一般银行的作法来判断农户是否具有还款能力。
《担保法》规定农民手中的土地由于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属于国家)而不能用作抵押,这就限制了农户可贷资金的数量。
同时,虽然农户2万元以下的贷款可采取无实物担保方式,但是农村信用体系薄弱导致对银行信贷资金的理解等同于国家财政补贴,直接引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导致村镇银行贷出的资金难以收回,面临极大财务风险。
三、江苏省村镇银行发展的风险防范研究
从目前村镇银行发展进程来看,刚刚起步的村镇银行发展迅速,我们最重要是加大风险管理力度,本文通过对江苏省村镇银行基本风险分析并提出相应风险防范对策。
1.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完善风险管理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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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风险管控能力。
根据规定,村镇银行董事会对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
村镇银行尽管已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但部分机构法人运作不规范,权利监管不到位,风险管理措施尚需完善。
村镇银行作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1)健全组织架构。
董事会应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2)明确董事会与经理层的职责与职权。
董事会不得参与经营事务,但对于重大事项,总经理应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具有否决权。
(3)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
(4)实行授权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由董事会对管理层适当授权。
对于滥用权利、不正当行使权利的行为,应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风险
资本金的高低与村镇银行的风险抵御能力是成正比例的。
充裕的资本金是村镇银行在存款不足的情况下,进行农村信贷市场开拓的基础,因此,政府部门应当帮助村镇银行吸引有实力的投资者。
相关部门应当适当放宽发起人制度,降低民营资本准入门槛,增加自然人及非银行企业法人入股的比例,引导民营资本入股村镇银行,进而形成充足的资本来源。
民营资本注入村镇
银行不仅是社会闲置资金流向农村金融市场,更是村镇银行健康成长的坚实基础。
针对吸储难的问题,村镇银行应该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加深农民对村镇银行的认识,转变以往对村镇银行不正确的认识。
村镇银行要在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生存和发展,就一定要有自己的特色,针对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不断创新与农村金融市场需求相适应的金融产品,满足农户和中小企业客户群的个性化金融需求,吸引更多的客户,尽快树立起村镇银行服务农村的品牌,提升公信力。
通过为农户提供优质、快捷、方便的服务,推出客户满意的金融产品,不断使客户信任村镇银行,从而扩大在当地的影响力创造出品牌效应,逐渐吸引农户个人存款的增加。
参考文献:
[1]赵志刚,巴曙松.我国村镇银行发展困境与政策建议[J].商业银行经营管理,2011(1).
[2]刘波,刘亦文.我国村镇银行风险控制研究[J].经济纵横,2012(5).[3]唐蓉等.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风险与防范研究[J].财务与金融,2013(6).
作者简介:成海(1990-),安徽巢湖人,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一、引言
金融危机之后,金融监管体系加强金融监管,银行借款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受到了极大的约束,加之银行借款对于中小企业存在信贷歧视,中小企业的生存问题受到了极大的考验。
而对于另一种主要的融资方式—商业信用,虽然国家对于非正规金融市场进行严格的管制,但中小型企业仍然要依靠商业信用进行融资。
因此,对中小企业在金融危机之后融资结构的现状进行研究,对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优化和融资结构的改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而浙江是中国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省份,因此本文选取浙江中小板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研究具有较好的现实意义和代表性。
二、文献综述
商业信用和银行信贷之间的关系,现有文献做过较多的研究,但是研究结论却并不一致。
互补关系作用主要体现在利润低下的国有企业可以通过商业信贷把资金转移给其他企业,而那些无法获得足够银行信贷的民营企业是商业信贷的主要提供者和获得者。
替代关系认为当中小企业受到银行信贷歧视的时候将被迫使用商业信用来弥补减少的信用资金。
在实施紧缩的货币政策时,小企业会加大使用商业信用以替代银行借款,而大企业也会加大其银行融资能力,以便投放出更多的商业信用,以缓解小企业的融资约束。
还有部分学者认为,两者的关系不能简单的用替代或者互补来描述。
替代假说在日本银行体系稳健时成立,但在银行危机时却不能成立。
更确切地说,银行借贷和商业信用在危机时都收缩了。
综合以上文献可以发现,商业信用与银行借贷之间是互
商业信用与银行借贷
的替代关系
——
—金融危机后基于浙江中小板公司的研究姻叶
晨金
丹
程田帆
浙江工商大学
摘要:本文以浙江中小板上市公司为样本,对金融危机后商业信用与银行借贷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
通过对深市2008~2012年101家浙江中小板上市公司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了商业信用和银行借款之间存在一定的替代关系。
本文研究为中小企业优化融资渠道等提供借鉴。
关键词:商业信用;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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