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议约:清代徽州宗族的自我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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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议约:清代徽州宗族的自我管理模式
吴秉坤
【期刊名称】《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3(032)001
【摘要】考察清代徽州宗族留存的契约文书资料发现,清代徽州宗族在族内事务的自我管理上,凡涉及宗族全体成员的重大事务,皆通过合同议约的方式形成集体意志,以集体的力量来贯彻执行族内决议,从而实现宗族的自我管理.合同议约是清代徽州宗族自我管理的重要模式.
【总页数】3页(P105-107)
【作者】吴秉坤
【作者单位】黄山学院图书馆,安徽黄山24504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K295.4;D923.6
【相关文献】
1.徽州宗族在乡村社会问题上的合作——以合同议约为案例 [J], 吴秉坤
2.从祁门凌氏《合同文约誊契簿》看清代徽州“中人”的中资 [J], 郭睿君
3.徽州宗族在乡村社会问题上的合作——以合同议约为案例 [J], 吴秉坤;
4."水程"与"议约":清代汉口房地产卖契的书立——以徽商文书为中心的探讨 [J], 范金民
5.合同文约:清代徽州乡村社会的宗族管理 [J], 夏晓慧;沈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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